全晉文 卷一
作者:嚴可均
卷二
烏程嚴可均校輯

宣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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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帝姓司馬,諱懿,字仲達,河內溫縣人,漢初殷王司馬卬之後。建安中,魏武辟丞相文學掾,遷黃門侍郎,轉議郎、丞相東曹屬、主簿。魏國建,遷太子中庶子軍司馬。文帝嗣王位,封河津亭侯,轉丞相長史督軍御史中丞。及受禪,以爲尚書,封安國鄉侯,遷侍中尚書右僕射。鎮武昌,改封向鄉侯,轉撫軍將軍假節,加給事中,錄尚書事,留鎮許昌。明帝即位,改封舞陽侯,遷驃騎將軍,加督荊豫二州諸軍事,遷征西大將軍。加大都督,假黃鉞,都督雍梁二州諸軍事,遷太尉。齊王即位,遷侍中持節都督中外諸軍、錄尚書事。徙太傅,進丞相,加九錫,固讓。嘉平三年八月卒,諡曰文貞。後改諡文宣。晉國建,追尊曰宣王。武帝受禪,追尊曰宣皇帝,廟號高祖。有集五卷。

遺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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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弟羣官皆不得謁陵。宋書·禮志二》。案:雲詔、雲陵,皆武帝受禪後追稱,今從大例,以詔令編於書疏之前。

原公孫淵黨屬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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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之伐國,誅其鯨鯢而已,諸爲文懿所詿誤者,皆原之。中國人慾還舊鄉,恣聽之。晉書·宣帝紀》

  今日當將作四千人,東爲三軍作營塹壘,又當將斧三百枚,破樹木作鹿角,塞諸郵漏處。御覽》三百三十七

  當教諸圍上守,守皆作棒,人一枚,輕重長短者各各可,守皆當頭施紉掛臂,賊破死在旦夕,邂逅衝突圍,當以棓棓之。《御覽》三百五十七

上書固讓丞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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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臣親受顧命,憂深責重。憑賴天威,摧弊奸凶。贖罪爲幸,功不足論。又三公之官,聖王所制,著之典禮。至於丞相,始至秦政,漢氏因之,無復變改。今三公之官皆備,橫復寵臣,違越先典,革聖明之經,襲秦漢之路。雖在異人,臣所宜正。況當臣身,而不固爭,四方議者,將謂臣何?魏志·齊王紀》注引孔衍《漢魏春秋》

上言得玉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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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西大將軍臣懿等言:長安典農中郎將張烈書言,所部人左先,雨後於地得玉印。臣今謹遣夏裕送。通典》五十五

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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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雨澇傷五穀,又無菜蔬,萬民已有食桑榆皮者。《御覽》三十五引《魏名臣奏》

奏罷曹爽等典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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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臣昔從遼東還,先帝詔陛下、秦王及臣升御床,把臣臂,深以後事爲念。臣言「二祖亦屬臣以後事爲念。此自陛下所見,無所憂苦;萬一有不如意,臣當以死奉明詔」。黃門令董箕等,才人侍疾者,皆所聞知。今大將軍爽背棄顧命,敗亂國典,內則僭擬,外專威權;破壞諸營,盡據禁兵,羣官要職皆置所親;殿中宿衛、歷世舊人皆復斥出,欲置新人以樹私計;根據盤互,縱恣日甚。外既如此,又以黃門張當爲都監,專共交關,看察至尊,候伺神器,離間二宮,傷害骨肉。天下洶洶,人懷危懼,陛下但爲寄坐,豈得久安,此非先帝詔陛下及臣升御床之本意也。臣雖朽邁,敢忘往言?昔趙高極意,秦氏以滅;呂、霍早斷,漢祚永世。此乃陛下之大鑒,臣授命之時也。太尉臣濟、尚書令臣孚等,皆以爽爲有無君之心,兄弟不宜典兵宿衛,奏永寧宮。皇太后令敕臣如奏施行。臣輒敕主者及黃門令罷爽、羲、訓吏兵,以侯就第,不得逗留以稽車駕。敢有稽留,便以軍法從事,臣輒力疾將兵屯洛水浮橋,伺察非常。《魏志·曹爽傳》,又略見《晉書·宣帝紀》。

太史丞許芝上符命事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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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督軍御史中丞司馬懿、侍御史鄭渾、羊秘、鮑勛、武周等言:「令如左。伏讀太史丞許芝上符命事,臣等聞有唐世衰,天命在虞,虞氏世衰,天命在夏;然則天地之靈,曆數之運,去就之符,惟德所在。故孔子曰:『鳳鳥不至,河不出圖,吾已矣夫。』今漢室衰,自安、和、沖、質以來,國統屢絕,桓、靈荒淫,祿去公室,此乃天命去就,非一朝一夕,其所由來久矣。殿下踐阼,至德廣被,格於上下,天人感應,符瑞竝臻。考之舊史,未有若今日之盛。夫大人者,先天而天弗違,後天而奉天時,天時已至而猶謙讓者,舜禹所不爲也。故生民蒙救濟之惠,羣類受育長之施,今八方顒顒,大小注望,皇天乃眷,神人同謀,十分而九以委質,義過周文,所謂過恭也。臣妾上下,伏所不安。」《魏志·文帝紀》注引《獻帝傳》

除九品州置大中正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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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九品之狀,諸中正既未能料究人才,以爲可除九品,州置大中正。《御覽》六百二十九

與諸葛亮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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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公衡,快士也。每坐起,歎述足下不去口實。《蜀志·黃權傳》

以書喻孟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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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將軍昔棄劉備,託身國家,國家委將軍以疆場之任,任將軍以圖蜀之事,可謂心貫白日。蜀人愚智,莫不切齒於將軍。諸葛亮欲相破,惟苦無路耳。模之所言,非小事也。亮豈輕之而令宣露。此殆易知耳。《晉書·宣帝紀》。達與太守申儀有隙,亮欲促其事,乃遣郭模詐降過儀,因漏泄其謀。達聞其謀漏泄,將舉兵。懿以書喻之。又見《華陽國志》二。

復弟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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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亮志大而不見機,多謀而少決,好兵而無權。雖提卒十萬,已墮吾畫中,破之必矣。《晉書·宣帝紀》

報夏侯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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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審官擇人,除重官,改服制,皆大善。禮,鄉閭本行,朝廷考事,大指如所示,而中間一相承習,卒不能改。秦時無刺史,但有郡守長吏。漢家雖有刺史,奉六條而已。故刺史稱傳車,其吏言從事。居無常治,吏不成臣,其後轉更爲官司耳。昔賈誼亦患服制,漢文雖身服弋綈,猶不能使上下如意。恐此三事,當待賢能,然後了耳。《魏志·夏侯玄傳》

答曹爽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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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不知乏糧,甚懷踧踖。令致米一百斛,並肉脯、鹽豉、大豆。《魏志·曹爽傳》注引《魏末傳》

  之白,阿史病轉差未,皆外曹尚書雲得法。淳化閣帖》一。案:《晉書·宣帝紀》有《檄告公孫淵》,《魏志·鍾會傳》注以爲虞松作,今編入《三國文》。

景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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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帝諱師,字子元,宣帝長子。景初中爲散騎常侍,遷中護軍。嘉平元年,封長平鄉侯,加衛將軍。三年,以撫軍大將軍代宣帝輔政,加侍中、持節都督中外諸軍事、錄尚書事。尋廢齊王,迎立高貴鄉公。正元二年卒,諡曰忠武。晉國建,追尊曰景王。武帝受禪,追尊曰景皇帝。廟號世宗。

赦文欽二子鴦虎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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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欽之罪不容誅。其子固應當戮。然鴦虎以窮歸命,且城未拔,殺之是堅其心也。《魏志·諸葛誕傳》

訓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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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聖王重始,正本敬初,古人所慎也。明當大會,萬眾瞻穆穆之容,公卿聽玉振之音。《詩》云:「示人不佻,是則是效。」《易》曰:「出其言善,則千里之外應之。」雖禮儀周備,猶宜加之以祗恪,以副四海顒顒式仰。《晉書·景帝紀》

又上書訓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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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荊山之璞雖美,不琢不成其寶;顏冉之才雖茂,不學不弘其量。仲尼有云:「予非生而知之者,好古敏以求之者也。」仰觀黃軒五代之主,莫不有所稟則,顓頊受學於綠圖,高辛問道於柏招。逮至周成,旦望作輔,故能離經辯志,安道樂業。夫然,故君道明於上,兆庶順於下。刑措之隆,實由於此。宜遵先王下問之義,使講誦之業屢聞於聽;典謨之言日陳於側也。《晉書·景帝紀》

與羣臣奏永寧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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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臣等聞人道親親故尊祖,尊祖故敬宗。禮:大宗無嗣,則擇支子之賢者、爲人後者,爲之子也。東海定王子高貴鄉公,文皇帝之孫,宜承正統,以嗣烈祖明皇帝後。率土有賴,萬邦幸甚。臣請徵公詣洛陽宮。《魏志·齊王芳紀》注引《魏書》

與許允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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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鎮北雖少事,而都典一方。念足下震華鼓,建朱節,歷本州,此所謂著繡晝行也。《魏志·夏侯玄傳》注、《文選·赭白馬賦》注並引《魏略》。又見《世說·賢媛篇》注。

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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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帝諱昭,字子上,景帝同母弟。景初中封新城鄉侯。正始初爲洛陽典農中郎將,轉散騎常侍,拜議郎。嘉平初爲安西將軍,轉安東將軍,鎮許昌,進都督,行征西將軍。高貴鄉公即位,進封高都侯兼中領軍,鎮洛陽。正元二年進位大將軍,加侍中、都督中外諸軍事、錄尚書事,代景帝輔政。甘露中加大都督,假黃鉞。尋弒高貴鄉公。迎立常道鄉公,景元四年進位相國,封晉公,加九錫。咸熙元年進爵爲王。二年薨,諡曰文王。武帝受禪,追尊曰文皇帝,廟號太祖。有集三卷。

讓諡兄司馬師爲武公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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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臣亡父不敢受丞相相國九命之禮,亡兄不敢受相國之位,誠以太祖常所階歷也。今諡與二祖同,必所祗懼。昔蕭何、張良、霍光咸有匡佐之功,何諡文終,良諡文成,光諡宣成。必以文武爲諡,請依何等就加。《晉書·景帝紀》

請魏帝親征諸葛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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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昔黥布叛逆,漢祖親征;隗囂違戾,光武西伐。烈祖明皇帝乘輿仍出:皆所以奮揚赫斯,震耀威武也。陛下宜暫臨戎,使將士得憑天威。今諸軍可五十萬,以眾擊寡,蔑不克矣。《晉書·文帝紀》

奏收成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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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高貴鄉公率將從駕人兵,拔刃鳴金鼓向臣所。臣懼兵刃相接,即敕將士不得有所傷害,違令者以軍法從事。騎督成倅弟太子舍人濟,橫入兵陣傷公,遂至隕命;輒收濟行軍法。臣聞人臣之節,有死無二,事上之義,不敢逃難。前者變故卒至,禍同發機,誠欲委身守死,唯命所裁。然惟本謀,乃欲上危皇太后,傾覆宗廟。臣忝當大任,義在安國,懼雖身死,罪責彌重。欲遵伊周之權,以安社稷之難,即駱驛申敕,不得迫近輦輿,而濟遽入陣間,以致大變。哀怛痛恨,五內摧裂,不知何地可以隕墜?科律大逆無道,父母妻子同產皆斬。濟凶戾悖逆,干國亂紀,罪不容誅。輒敕侍御史收濟家屬,付廷尉,結正其罪。《魏志·高貴鄉公紀》,《晉書·文帝紀》

與鄭袤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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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兒得廁賢子之流,愧有竊賢之累。《晉書·鄭袤傳》

與王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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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義者云云,求移者甚眾。時未臨履,亦謂宜然。將軍深算利害,獨秉固志。上違詔命,下拒眾議,終至制敵擒賊。雖古人所述,不是過也。《魏志·王基傳》,《通典》一百五十八。

報王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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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處事者多曲相從順,鮮能確然共盡理實。誠感忠愛,每見規示,輒敬依來指。《魏志·王基傳》

與山濤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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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足下在事清明,潔操邁時,念多所乏,今致錢二十萬,絲百觔,穀二百斛。藝文類聚》四十八引王隱《晉書》。又見《晉書·山濤傳》,有刪節。案,《吳志·孫皓傳》注引《漢晉春秋》有晉文王《與孫皓書》,乃荀勖作,編入勖集。

與鍾會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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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恐鄧艾或不就徵,今遣中護軍賈充將步騎萬人,徑入斜谷屯樂城。吾自將十萬屯長安,相見在近。《魏志·鍾會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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