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氏長慶集
作者:白居易
輯者:元稹 唐朝
    《白氏長慶集》者,太原白居易之所作,居易樂天樂天始言,試指「之」、「無」二字,能不誤(原註:具樂天與予書)。始卽言,讀書勤敏,與他兒異。五六歳識聲韻,十五志詩賦,二十七舉進士。貞元末,進士尚馳競,不尚文,就中六籍尤擯落。禮部侍郎髙郢始用經藝爲進退,樂天一舉擢上第。明年拔萃甲科,由是《性習相近遠》、《求元珠》、《斬白蛇劍》等賦,洎百節判,新進士競相傳於京師矣。會憲宗皇帝冊召天下士,樂天對詔稱旨,又登甲科。未幾,入翰林掌制誥,比比上書言得失,因爲《喜雨詩》、《秦中吟》等數十章,指言天下事,時人比之《風》《騷》焉。

    予始與樂天同校祕書,前後多以詩章相贈答。會予譴掾江陵樂天猶在翰林,寄予百韻律詩及雜體,前後數十章。是後各佐,復相酬寄。間洎長安中少年,遞相倣效,競作新詞,自謂爲「元和詩」,而樂天《秦中吟》、《賀雨》、《諷諭》、《閑適》等篇,時人罕能知者。然而二十年間,禁省、觀寺、郵堠、牆壁之上無不書,王公、妾婦、牛童、馬走之口無不道,至於繕寫模勒,衒賣於市井,或持之以交酒茗者,處處皆是。其甚者,有至於盜竊名姓,苟求自售。雜亂閑廁,無可奈何。予嘗於平水市中,見村校諸童,競習歌詠,召而問之,皆對曰:「先生教我樂天微之詩。」固亦不知予之爲微之也。又鷄林賈人求市頗切,自雲本國宰相毎以一金換一篇,其甚僞者,宰相輒能辨別之。自篇章已來,未有如是流傳之廣者。

    長慶四年樂天杭州刺史以右庶子詔還,予時刺郡會稽,因得盡徵其文,手自排纘,成五十巻,凡二千二百五十一首。前輩多以「前集」,「中集」爲名,予以爲國家改元長慶,訖於是,因號曰《白氏長慶集》。大凡人之文各有所長,樂天之長,可以爲多矣。夫諷諭之詩長於激,閑適之詩長於遣,感傷之詩長於切,五字律詩百言而上長於贍,五字、七字百言而下長於情,賦、贊、箴、戒之類長於當,碑、記、敘、事、制誥長於實,啓、奏、表、狀長於直,書、檄、詞、策、剖判長於盡。總而言之,不亦多乎哉。至於樂天之官秩景行,與予之交分淺深,非敘文之要也,故不書。長慶四年冬十二月十日,微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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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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