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文库:版權討論/存檔/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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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侵犯版权页面的2013年存档

1月编辑

已刪除,純屬破壞。--Zhxy 519讨论) 2013年1月16日 (三) 09:49 (UTC)回复[回复]

建議待完全建立之後移動較為妥當。--Zhxy 519讨论) 2013年1月16日 (三) 12:20 (UTC)回复[回复]
建立完成。請求移動。--Zhxy 519讨论) 2013年2月7日 (四) 06:25 (UTC)回复[回复]
移交加拿大Wikilivres完成。--Jusjih讨论) 2013年6月24日 (一) 01:09 (UTC)回复[回复]

(×)删除,等2017年去加拿大Wikilivres刊登。--Jusjih讨论) 2013年1月21日 (一) 11:31 (UTC)回复[回复]
網絡上有論文引用《中外約章彙編》,稱系北洋政府外交條約司1927年纂。惟難以考證。--Zhxy 519讨论) 2013年2月7日 (四) 06:25 (UTC)回复[回复]
已刪除。若能確實證明是北洋政府外交條約司1927年纂,也算公務不受版權限制,還能回復。--Jusjih讨论) 2013年2月9日 (六) 19:31 (UTC)回复[回复]

已刪除。--Zhxy 519讨论) 2013年2月7日 (四) 06:25 (UTC)回复[回复]

已刪除。--Zhxy 519讨论) 2013年2月7日 (四) 06:25 (UTC)回复[回复]

2月编辑



  • 署名仅有中国共产党及其中央或下属机构而没有政府或人大的文件,应当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之相关规定(如果去问最高法院,肯定回复没有立法、司法、行政效力),应当按照法人作品出版+95年的规则也就是全部不是PD(最初的《中国共产党党章》于2016年在美国过期) --达师 - 218 - 372 2013年2月13日 (三) 09:40 (UTC)回复[回复]

  • 我的自傳,李大釗原文用英語寫成,中文翻譯來自黄真、姚维斗《李大钊同志用英文写的自传》(载《革命文物》一九八○年第三期)--Zhxy 519讨论) 2013年2月17日 (日) 11:02 (UTC)回复[回复]
    已刪除--Zhxy 519讨论) 2013年2月26日 (二) 12:32 (UTC)回复[回复]


3月编辑


4月编辑


  • 紅十字會在中國有副部級待遇,不算國家機關嗎?--Zhxy 519讨论) 2013年4月27日 (六) 07:14 (UTC)回复[回复]

5月编辑

已刪除。--Jusjih讨论) 2013年6月11日 (二) 00:47 (UTC)回复[回复]

6月编辑

  • 紫釵記,有用戶指出現有版本為粵語版,系唐滌生(1917年6月18日-1959年9月15日)作品,1957年首演。如此需轉移至wikilivres。--Zhxy 519讨论) 2013年6月2日 (日) 13:06 (UTC)回复[回复]
已經移交加拿大Wikilivres,但仍無法導入編輯歷史。--Jusjih讨论) 2013年6月14日 (五) 17:47 (UTC)回复[回复]
  • 中間插雜作者:冯克利。查得此人仍在世。理應刪除。--Zhxy 519讨论) 2013年6月6日 (四) 15:46 (UTC)回复[回复]
  • 已刪除。我覺得快速刪除裡邊應該建立一條:「非原始文獻」或「非文庫內容」。--Zhxy 519讨论) 2013年6月3日 (一) 15:02 (UTC)回复[回复]

大量删除相關頁面古兰经復原由Thering29的編輯,更改回Peter2006son(對話 | 貢獻 | 禁封)的最後一個版本。--Jusjih讨论) 2013年6月22日 (六) 04:48 (UTC)回复[回复]
原有頁面仍然是馬堅譯本。現在並不存在自由版權版本,已刪除。--Zhxy 519讨论) 2013年6月22日 (六) 10:27 (UTC)回复[回复]
  • 海子 (诗人),此文的内容只有一首《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海子为中国现代诗人,于1989年逝世,仅仅过去24年。刊登其作品明显不符合版权要求。作者名字空间也应当在Author:海子,不符合规范。应该删除。--EE小天使讨论) 2013年6月27日 (四) 03:36 (UTC)回复[回复]

7月编辑



  • 启东设县碑记,發表於1928年,作者去世於1962年,在美國恐仍具有版權,建議移動至wikilivres。--Zhxy 519讨论) 2013年7月18日 (四) 10:42 (UTC)回复[回复]
    若是啟東縣長的名義,算不算{{PD-ROC-exempt}}以及{{PD-PRC-exempt}}公務作品?--Jusjih讨论) 2013年7月27日 (六) 02:44 (UTC)回复[回复]
    落款確實是用縣長名義。可以考慮不刪。--Zhxy 519讨论) 2013年7月30日 (二) 14:28 (UTC)回复[回复]
    已經保留,標示{{Pd/1996|1962}}{{PD-anon-1996|1928}},以方便同時計算組織作品發表幾年,以及作者逝世多少年。理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1990年) 第十一条:“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为作者。”所以,1928年以縣長名義發表時,就算性質不合{{PD-ROC-exempt}}以及{{PD-PRC-exempt}},就不應推定是個人作品。--Jusjih讨论) 2013年7月30日 (二) 16:55 (UTC)回复[回复]



8月编辑

9月编辑

已刪除。--Jusjih讨论) 2013年10月5日 (六) 04:05 (UTC)回复[回复]

已刪除。--Jusjih讨论) 2013年10月5日 (六) 04:05 (UTC)回复[回复]

已刪除。--Jusjih讨论) 2013年10月5日 (六) 04:05 (UTC)回复[回复]

2013年编辑

10月编辑

  • USB数据共享、联机线、联网线编程接口(API),抄襲此網頁,網頁底部明確寫明「版權所有」,該不是公有領域/自由版權吧。--春卷柯南夫子 ( 夫子茶寮 | 土木記) 2013年10月19日 (六) 09:56 (UTC)回复[回复]
    雖然頁面頂端聲明“允许在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协议和GNU自由文档许可证下修改和再使用”,但參考Wikisource:收錄方針#原創作品時,還能收錄嗎?這不再是版權問題,是收錄方針問題。--Jusjih讨论) 2013年10月23日 (三) 05:37 (UTC)回复[回复]
    竊以為原文有綠色標註,還好了解,現在排版變了,每行前面有兩個/,感覺不協調;而且這東西,看其內容,也不太符合收錄方針吧:

    紀錄性文件是指伴隨歷史或事件而產生的文件。這些文件包括法律、條約、私人信件和日記等。隨著歷史記錄的增加,這些文件的種類也越來越多,例如電話記錄、法律文書(例如判辭、口供)、軍事檔案等。除非原件局部毀損、遺失或不能辨認,否則紀錄性文件必須完整上載。文件應該注明來源,使他人可以驗証維基文庫上的版本正確無誤。
    研究是匯集文獻資料、進行分析而獲得的作品。所有論述特定課題的,並在事後製作的非虛構作品,大都屬於這一類。這些作品和任何創作必須已在有同行評審或編輯部門(例如報紙)的刊物出版,並排除貢獻者自行出版的刊物。

  • 作者說,他已放棄這篇文章的版權,而是用自由版權協議發布。可是他這篇文章並非歷史事件衍生作品,研究、創作姑且算,但是這文章並沒有在期刊發布,而是在網誌發布,不符合「必須已在有同行評審或編輯部門(例如報紙)的刊物出版,並排除貢獻者自行出版的刊物」的條件。不過看起來這東西還能叫人學到兩三事的,移到維基教科書如何?--春卷柯南夫子 ( 夫子茶寮 | 土木記) 2013年10月26日 (六) 10:40 (UTC)回复[回复]

*已刪除。不僅違背方針,而且中含廣告內容。--Zhxy 519讨论) 2013年10月27日 (日) 06:55 (UTC)回复[回复]


12月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