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書
作者:沈約 南梁
梁沈約撰。約事蹟具《梁書》本傳。約表上其書,謂:「本紀列傳,繕寫已畢,合志表七十卷……所撰諸志,須成續上。」今此書有紀志傳而無表,劉知幾《史通》謂此書「爲紀十、志三十、列傳六十,合百卷」,不言其有表。《隋書·經籍志》亦作《宋書》一百卷,與今本卷數符合,或唐以前,其表早佚,今本卷帙,出於後人所編次歟?以志序考之,稱凡損益前史諸志爲八門:曰律歷、曰禮、曰樂、曰天文、曰五行、曰符瑞、曰州郡、曰百官,是律歷未嘗分兩門,今本總目,題卷十一《志第一·志序》,卷十二《志第二·歷上》,卷十三《志第三·歷下》,而每卷細目作《志第一·律志序》、《志第二·歷上》、《志第三·歷下》,則出於後人編目,強爲分割,非約原本之舊次,此其明證矣。八志之中,惟《符瑞》實爲疣贅,《州郡》惟據《太康地誌》及何承天、徐爰原本,於僑置剏立,併省分析,多不詳其年月,亦爲疎略。

至於《禮志》合郊祀、祭祀、朝會、輿服,總爲一門,以省支節;《樂志》詳述八音衆器及鼓吹鐃歌諸樂章,以存義訓,如《鐸舞曲》、《聖人制禮樂》篇,有聲而詞不可詳者,每一句爲一斷,以存其節奏,義例尤善。若其追述前代,晁公武《讀書志》雖以失於限斷爲譏,然班固《漢書》增載《地理》,上敍九州,創設《五行》,演明《鴻範》,推原溯本,事有前規,且魏晉竝皆短祚,宋承其後,歷時未久,多所因仍,約詳其沿革之由,未爲大失,亦未可遽用糾彈也。觀《徐爰傳》,述當時修史,議爲桓元等立傳,約則謂桓元、盧循等,身爲晉賊,非關後代;吳隱、謝混等,義止前朝,不宜濫入;劉毅、何無忌等,志在興復,情非造宋,竝爲刊除,歸之晉籍,其申明史例,又何嘗不謹嚴乎。

其書至北宋,已多散失,《崇文總目》謂闕《趙倫之傳》一卷,陳振孫《書錄解題》謂獨闕《到彥之傳》,今本卷四十六有《趙倫之王懿張邵傳》,惟《彥之傳》獨闕,與陳振孫所見本同。卷後有「臣穆」附記,謂此卷體同《南史》,傳末無論,疑非約書,其言良是,蓋宋初已闕此一卷,後人雜取《高氏小史》及《南史》以補之,取盈卷帙,然《南史》有《到彥之傳》,獨舍而不取,又《張邵傳》後,附見其兄子暢,直用《南史》之文,而不知此書卷五十九已有《張暢傳》,忘其重出,則補綴者之疎矣。「臣穆」當卽鄭穆,《宋史》有傳,嘉祐中嘗校勘《宋書》,其所考證,僅見此條,蓋重刊之時,削除偶賸,亦足見明以來之刊本,隨意竄改,多非古式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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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庫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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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書 (四庫全書本)

本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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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卷一   本紀第一 武帝上
  • 卷二   本紀第二 武帝中
  • 卷三   本紀第三 武帝下
  • 卷四   本紀第四 少帝
  • 卷五   本紀第五 文帝
  • 卷六   本紀第六 孝武帝
  • 卷七   本紀第七 前廢帝
  • 卷八   本紀第八 明帝
  • 卷九   本紀第九 後廢帝
  • 卷十   本紀第十 順帝

列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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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並且於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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