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文庫:請求保護

請求保護
當文章已經完成校對,你可以在這裡請求保護一篇文章。請確認您的請求滿足保護守則的規定並且詳細說明了Wikisource:正文品質

根據保護守則,你也可以在這裡請求解除對某篇文章的保護,以便進行校對等工作。你應該在作品完成校對後重新請求保護。

請記住請求需要簽名。

請求保護 編輯

2023年 編輯

湖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一批湖北省歷史文化街區的通知,已校對至75%,申請保護。———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3年8月1日 (二) 10:39 (UTC)[回覆]

 N未完成目前的保護守則為只有校對達到100%才保護。 Midleading留言2023年8月1日 (二) 11:53 (UTC)[回覆]
?閣下不是在跟我開玩笑吧?您私自更改了作為方針的Wikisource:保護守則,然後過來跟我說申請保護不合規矩? ———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3年8月1日 (二) 12:04 (UTC)[回覆]
根據Wikisource talk:保護守則中的討論已經形成了100%才保護的現狀共識,因此有必要更改Wikisource:保護守則以免沒注意到該討論的用戶仍然認為校對程度達到75%就可以保護。 Midleading留言2023年8月1日 (二) 13:22 (UTC)[回覆]
維基文庫討論:保護守則里說的那麼清楚:那就先暫時執行100%保護的措施,這樣利於校對,產生準確無誤的文檔。執行一段時間後再確定正式方案。您從哪裡看出來的討論已經形成了100%才保護的現狀共識? ———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3年8月1日 (二) 14:29 (UTC)[回覆]
而且那個討論是早在2006年就已經有了,當時得出的臨時性結果是否能適用於今日還是個問題。 ———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3年8月1日 (二) 14:33 (UTC)[回覆]
從2006年開始,除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以外的在Wikisource:請求保護這裡請求保護的頁面都已經根據這個共識解除保護了。如果你想恢復原來的75%即可保護,可以在寫字間討論。 Midleading留言2023年8月1日 (二) 15:43 (UTC)[回覆]
隨便吧,懶得保護了。 ———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3年8月2日 (三) 03:09 (UTC)[回覆]

2021年 編輯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1年侵訴字第214號刑事判決,同User:Kevinhenry的案例,係轉錄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完整原文,包含裁判字號、被告姓名、選任辯護人姓名等(依法院組織法第83條規定公開),然多次遭特定用戶破壞、刪改前述內容,故建請管理員保護該頁面。燈火闌珊處討論2021年6月18日 (五) 06:45 (UTC)[回覆]

2020年 編輯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03年度桃簡字第43號,為依據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完整全文(依法院組織法第83條修正條文之規定公開自然人之姓名),然多次遭破壞。經過保護一次,仍又被破壞。--Kevinhenry討論2020年2月13日 (四) 13:35 (UTC)[回覆]


Wikisource:人事任免投票資格以及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要不要全保護,以便投票成爲方針否?投票期間不宜更改草稿。--Jusjih討論2020年12月13日 (日) 22:40 (UTC)[回覆]

2019年 編輯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03年度桃簡字第43號,為依據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完整全文(依法院組織法第83條修正條文之規定公開自然人之姓名),然多次遭破壞。--Kevinhenry討論2019年2月9日 (六) 12:28 (UTC)[回覆]


贈衛八處士已校對無誤,即可予以保護,以防止竄改。??pyphp??討論2019年3月3日 (日) 09:32 (UTC)[回覆]


春思已校對無誤,即可予以保護,以防止竄改。??pyphp??討論2019年3月3日 (日) 09:34 (UTC)[回覆]


望嶽已校對無誤,即可予以保護,以防止竄改。??pyphp??討論2019年3月3日 (日) 09:39 (UTC)[回覆]


Wikisource:寫字間,三個多月間在Wikisource:寫字間#文言文維基文庫很可能將會設立話題內,發言的IP數達到之前四年總和,完全有理由懷疑系多重IP破壞,偽造共識。請求半保護(僅限登錄用戶編輯)至話題塵埃落定。--遊魂討論2019年3月8日 (五) 11:10 (UTC)[回覆]

2018年 編輯

清史稿,有匿名(IP)用戶破壞,請改為只允許登錄用戶修改。--Liouxiao討論2018年9月10日 (一) 14:12 (UTC)[回覆]

2017年 編輯

建議保護Wikisource talk:首頁/存檔,因為有用戶正在破壞。--Midleading討論2017年6月28日 (三) 16:01 (UTC)[回覆]

請求保護唐詩三百首,因為有IP用戶正在破壞。--Horizon Sunset (討論) 2017年9月15日(五) 21:03 (UTC)

2014年 編輯

過零丁洋校對無誤,可保護。--Hkjacksonhk討論2014年6月11日 (三) 09:47 (UTC)[回覆]

2007年 編輯

唐詩三百首中的詩若已校對無誤,即可予以保護,以防止竄改。Qpwoeiruty 2007年9月17日 (一) 14:42 (UTC)[回覆]




  • 聯合國大會決議案五〇五已經校對,請求保護。--Jusjih 09:06 2006年1月27日 (UTC)
    • 已經校對,請求保護,但沒有其他管理員處理,只好自己來。非管理員如有需要,還可請求解除保護。--Jusjih 08:29 2006年2月10日 (UTC)



5月31日 編輯


請求解除保護 編輯

上述已保護古文已經正體化,但非管理員如有需要,就求解除保護。--Jusjih 08:29 2006年2月10日 (UTC)


同聲歌應用正體,所以暫時解除保護。待正體化完成後,再保護頁面。--Jusjih 16:30 2006年4月24日 (UTC)


於清河見挽船士新婚與妻別也應該要用正體字吧。--Ruan 16:45 2006年4月24日 (UTC)

Vipuser已經解除其保護。答詩, 室思, 定情詩應該正體化,我暫時解除保護。玉臺新詠/序四坐且莫諠穆穆清風至請求保護時,使用簡化字。雖然我以行政員身份能直接正體化,但不確定是否準確,而且網路流傳的政體內容可能還有出入,所以請問Ruan要不要解除保護以便非管理員校對?--Jusjih 15:31 2006年4月25日 (UTC)
我請求將所有有關玉臺新詠的文章都先解除保護。我要正式接手這部份的校正。--Ruan 18:20 2006年4月25日 (UTC)
有關玉臺新詠的文章都解除保護了。--Jusjih 09:34 2006年4月27日 (UTC)

依據Wikisource:寫字間#保護的討論,將頁面保護延後到100%時,所以聯合國大會決議案五〇五教戰守策作者自存檔:學術交流的新途徑僅有75%時,目前解除保護。--Jusjih 16:52 2006年5月1日 (UTC)


春曉要不要解除保護,加入直寫版(僅有20字,不會太長),再度恢復保護?--Jusjih 16:01 2006年6月1日 (UTC)

  • 有必要非得豎寫嗎?這只是一個形式問題。何況現在的豎寫對於錄入的要求過高了--Shizhao 03:05 2006年6月2日 (UTC)
  • 還是加上Template:Header以及豎寫了。現在的豎寫對於錄入常文章的要求確實過高,但我試用於短文章,不算太困難。--Jusjih 15:18 2006年9月17日 (UTC)

中國國民黨主席蔣經國逝世、嚴家淦在台北病逝、台灣當局前領導人李登輝病亡,都是Zhxy 519未妥善先避嫌,就白紙保護。雖然Patlabor Ingram也未妥善注意版權,但複查發現內容顯有貶低民國的中共主觀口吻,所以論程序,雖不宜重建,但也不宜永久白紙保護。故建議先解除保護。若任何用戶擅自重建,才暫時保護,禁止重建。--Jusjih討論2020年11月10日 (二) 20:14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