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文库:写字间/存档/2008

写字间/存档/2007年 写字间存档 2008年 写字间/存档/2009年
这是Wikisource:写字间2008年的存档

请求机器人Alexbot的执行权限 编辑

我想在这里用pywikipedia执行双重重定向修复跟跨语连结bot程式,在此请求User:Alexbot的bot flag--Alexsh 2008年1月6日 (日) 08:08 (UTC)[回复]

投票表决中。--Jusjih 2008年1月6日 (日) 19:55 (UTC)[回复]
另外提一个我刚刚发现的一个程式:修复内文重定向连结。这个在各个计划里头应该都可以用得上。(直接看目前我在WP跑的那一堆吧,直接查diff就可以了)。不过目前这只程式在抓取的目标上有一个很大的bug,已经报到sf.net上请开发社群处理了--Alexsh 2008年1月10日 (四) 18:48 (UTC)[回复]

莎士比亚的作品可否创建? 编辑

莎士比亚已经去世超过100年,可否创建他写的文章?-wmr89502270 2008年1月6日 (日) 13:48 (UTC)[回复]

翻译文是派生作品,有分别的著作权,所以他的原文要写入正确的维基文库语言子域,而译文要注意著作权,不总是能抄入本站。--Jusjih 2008年1月6日 (日) 19:38 (UTC)[回复]

古英语 编辑

(编按:抄自维基教科书,与本站讨论无关。)Jusjih 取自"http://zh.wikibooks.org/wiki/%E8%8B%B1%E8%AA%9E:%E4%BB%8B%E7%B4%B9"

申请机器人投票 编辑

User:计算机White Cat操作,申请机器人正在投票。请前往表达意见。--Jusjih 2008年3月18日 (二) 02:20 (UTC)[回复]

已经批准,投票结束。

Official Election Notice - 请翻译 编辑

The 2008 Board election committee announces the 2008 election process. Wikimedians will have the opportunity to elect one candidate from the Wikimedia community to serve as a representative on the Board of Trustees. The successful candidate will serve a one-year term, ending in July 2009.

Candidates may nominate themselves for election between May 8 and May 22, and the voting will occur between 1 June and 21 June. For more information on the voting and candidate requirements, see <http://meta.wikimedia.org/wiki/Board_elections/2008>.

The voting system to be used in this election has not yet been confirmed, however voting will be by secret ballot, and confidentiality will be strictly maintained.

Votes will again be cast and counted on a server owned by an independent, neutral third party, Software in the Public Interest (SPI). SPI will hold cryptographic keys and be responsible for tallying the votes and providing final vote counts to the Election Committee. SPI provided excellent help during the 2007 elections.

Further information can be found at <http://meta.wikimedia.org/wiki/Board_elections/2008/en>. Questions may be directed to the Election Committee at <http://meta.wikimedia.org/wiki/Talk:Board_elections/2008/en>. If you are interested in translating official election pages into your own language, please see <http://meta.wikimedia.org/wiki/Board_elections/2008/Translation>.

For the election committee,
Kwan Ting Chan

官方选举通告

敬启者:

2008年理事会选举委员会宣布了2008年选举的过程。维基媒体基金会计划参与者将有权从用户社群中选择一名代表进入理事会。当选者任期为壹年,到2009年7月为止。

提名将于5月8日至5月12日期间进行,候选人可以自我提名。投票时间是从6月1日到6月21日。关于投票和候选人要求的详情请参见<http://meta.wikimedia.org/wiki/Board_elections/2008>。

此次选举所采取的投票机制还没有确定,但至少应该是无记名投票,相关信息会得到严格的保护。

计票和验票会和往常一样,在由一个独立的第三方架设的服务器Software in the Public Interest(SPI)上进行。SPI将会持有密匙并对计票负责,也会将最后计票的结果提交给选举委员会。SPI在2007年选举中提供过很大的帮助。

更多详情请参见:<http://meta.wikimedia.org/wiki/Board_elections/2008/en>。相关询问可以直接联系选举委员会,网址是:<http://meta.wikimedia.org/wiki/Talk:Board_elections/2008/en>。如果你有兴趣协助翻译官方选举页面,请见:<http://meta.wikimedia.org/wiki/Board_elections/2008/Translation>。

  此致
理事会选举委员会(Kwan Ting Chan (陈君亭) 代行)


更改用户名 编辑

我希望更改用户名,以统一我在各维基媒体计划下的用户名。请问我应如何提出请求?--pedist (对话页) 2008年5月4日 (日) 17:55 (UTC)[回复]

请解释您想改成何用户名,以及何维基媒体计划有用户名。--Jusjih 2008年5月4日 (日) 20:11 (UTC)[回复]

界面改进 编辑

刚才测试MediaWiki:Common.css改进,从维基语录抄入。若任何用户发现有问题,请指出。--Jusjih 2007年7月4日 (三) 16:18 (UTC)[回复]

原来的样式丢掉了。见[1],可能会影响某些模板的使用(例如文章完成度的显示就已经失效)。另外,还有一些样式在wikisource没用。维基语录似乎是从wikipedia抄的。我已经暂时回退了--Shizhao 2007年7月5日 (四) 02:23 (UTC)[回复]
维基百科同名界面,不知如何作出不同区域中文字体font的区别。有没有部份可用的段落,而不是全抄?--Jusjih 2007年7月5日 (四) 06:37 (UTC)[回复]
抄维基百科界面,还不如抄英文版wikisource的界面比较好一些--Shizhao 2007年7月6日 (五) 02:12 (UTC)[回复]
en:MediaWiki:Common.js有两个功能不错,一个是en:Template:Option,似乎可以用来显示同一文章的不同版本。这样似乎对于古代文献的注释版有很大作用(可以在同一个页面选择显示没有批注的版本或带有批注的版本),也对不同版本文字不同有很大帮助。另外一个有用的功能是在同一个页面对照显示扫描图像与录入文字差异,主要用于OCR校对,我们这里似乎暂时还用不到--Shizhao 2007年7月6日 (五) 02:45 (UTC)[回复]
en:Template:Option的另外一个好处是,打印的时候也能根据所选不同版本打印相应版本,不像“参”、“另”、“校”等模板,不能打印--Shizhao 2007年7月6日 (五) 02:48 (UTC)[回复]
我引入了Template:Option,但是发现他对中文的支持有问题。谁能解决吗?--Shizhao 2007年7月26日 (四) 16:33 (UTC)[回复]

维基文库增加新功能 编辑

en:Help:Side by side image view for proofreading,一个是校对功能,可以对OCR进行校对;例子: en:Page:A Treatise on Electricity and Magnetism Volume 1 001.jpg,见mw:Extension:Proofread Page;一个是章节传输功能,例子见en:Bible/2 John/1/1,见mw:Extension:Labeled Section Transclusion。这个章节传输功能对于注释版本可能会很有用。--Shizhao 2007年7月19日 (四) 03:19 (UTC)[回复]

校勘版权问题 编辑

如果能方便OCR校对就太好了。我这里有中华书局8GB的OCR的PDF文本,包括《二十四史》大部、《全唐诗》等。每个OCR的PDF文本都有几百MB。如果无版权方面的困扰及有办法上传,我可以上传到维基某处。--霍枯燥 2007年7月20日 (五) 02:05 (UTC)[回复]
最好是影印本的,否则有点校、注释的版本是有版权的--Shizhao 2007年7月20日 (五) 02:45 (UTC)[回复]
我不太清楚这个版权问题,比如《宋史》,虽然是脱脱的版权,但是中华书局出版的,这个如何处理?--霍枯燥 2007年7月20日 (五) 22:23 (UTC)[回复]
脱脱及其他中国古人的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溯及既往永久有效。中华书局出版的,有没有点校、注释?--Jusjih 2007年8月3日 (五) 09:19 (UTC)[回复]
没有行间注释,全是原文,但大多数章节后有“校勘记”,却未写明是谁校勘的,可能是中华书局校勘的,也可能是中华书局据旧本校勘的。我暂时上载了中华书局1975年版《金史》第60页《卷一·世纪》的校勘记,在File:056.JinShi.1975 Page 0060.jpg,请各位看一下做个决定。--霍枯燥 2007年8月4日 (六) 19:59 (UTC)[回复]
若校勘记无法确定谁作的,建议省略。--Jusjih 2007年8月5日 (日) 14:43 (UTC)[回复]
严格说来,文中的标点可能也有版权的--Shizhao 2007年8月6日 (一) 03:44 (UTC)[回复]
文中的标点可能也有版权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没有明定。国家版权局有文章认为仅加标点不足以有创作性[2]。中华民国(台湾)经济部智慧财产局解释令函[3]也认为仅对古文加标点不足以取得新著作权。当我们有了海峡两岸政府观点时(尚未找到香港政府观点),足不足以解答加标点版权问题?--Jusjih 2007年8月7日 (二) 17:07 (UTC)[回复]
我觉得这两个证据足够回答标点问题(以免将来有关方面指责),是否应该把这两个证据也放维基文库里存起来以便将来备用?而那些影印本,只要去掉校勘记应该可以上载了。--霍枯燥 2007年8月8日 (三) 00:11 (UTC)[回复]
链接已经写入Wikisource:版权信息注意事项,但没有重制整篇文章。--Jusjih 2007年8月8日 (三) 21:07 (UTC)[回复]
但是国家版权局也认为“此外,对内容完整的古籍作品的标点,虽然不产生新的作品,但仍然有标点者大量的智力劳动投入。按照民法通则的公平和等价有偿原则,利用他人的智力劳动,至少应当支付相应的对价。”--Shizhao 2007年8月9日 (四) 03:11 (UTC)[回复]
此处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是第四条规定,也写入Wikisource:版权信息注意事项了。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二)显失公平的。”能否以诉讼要求相应的对价,要端看证据充足否。以上海峡两岸政府文件,当属{{PD-CN}}以及{{PD-TW}},会找时间家,但要想如何命名。权司1999第45号?(九0)智著字第0900011231号?--Jusjih 2007年8月20日 (一) 16:23 (UTC)[回复]
新增的校对功能中文版似乎没有启用--Shizhao 2007年11月28日 (三) 02:43 (UTC)[回复]
搞错,见[4] --Shizhao 2007年11月28日 (三) 02:54 (UTC)[回复]

三国志 编辑

最近发现三国志加了裴松之注解,但陈寿主文被改成简字,想请问任何用户如何解决,因为比较不同版本时,难以比对相应之处。--Jusjih 2007年8月1日 (三) 15:50 (UTC)[回复]

新引入的章节传输功能或许能够解决?--Shizhao 2007年8月2日 (四) 02:59 (UTC)[回复]
这是用户从“百度国学”拷来的《裴注三国志》,只能转成繁体后,进行跳过简体版的跨版本维基内容比较。--霍枯燥 2007年8月2日 (四) 09:11 (UTC)[回复]
陈寿所著三国志与裴松之注三国志,是不同的作品吧?要合并,还是要当作分别作品?若合并,条目就应正体化。若当作分别作品,后来裴松之注编辑应该移动到适当条目。--Jusjih 2007年8月2日 (四) 15:50 (UTC)[回复]
《裴注三国志》是裴松知道在陈寿所著《三国志》的基础上加注。按《昭明文选》的作法,原作似应单列成文。但是从方便读者的角度,似乎留一份足矣。有了《裴注三国志》,无注解的《三国志》可以不看了。--霍枯燥 2007年8月3日 (五) 09:11 (UTC)[回复]
还是按《昭明文选》的作法分开比较好,这样也增加文库的文章数,而且短期看来很难把《裴注三国志》正体化。--霍枯燥 2007年8月8日 (三) 00:12 (UTC)[回复]

问题 编辑

格式到底该如何啊?styleguide还没翻译完。有一条不太现实,就是正文里不加标题,都以子页面的形式来做(像某书/某章/某节/)。有些书明显不适合,比如《道德经》,如果照styleguide的来,每页只有几句话。(最短的一页就只有五个字“反者道之动”。) [weakish]

如果太短,你可以用一段(即== 段落名 ==)来代替一页。--霍枯燥 2007年8月16日 (四) 01:42 (UTC)[回复]

抗议美国扶日政策并拒绝领取美援面粉宣言的版权算什么比较合适?--霍枯燥 2007年8月4日 (六) 19:59 (UTC)[回复]

这百十师长严正声明,可能不合{{PD-CN}},也可能不算法人作品,而算共同作品。若无法确定版权失效,建议讨论从此删除,移到适当维基百科条目去宣称合理使用。--Jusjih 2007年8月5日 (日) 14:42 (UTC)[回复]
还有,美国对较短期限规则的不接受性可能会给此文章著作权到2043年,即使在两岸四地著作权先失效,所以我希望在MediaWiki:Sitenotice公告:“请参看美国对较短期间规则的不接受性可能如何影响维基文库。”如何?在英文维基文库提议公告相关连署书时,一名管理员反对,他人尚未发言。这凸显维基文库重要语言分站的一项好处,就是即使英文维基文库反对做某事,我们不一定要跟随。--Jusjih 2007年8月5日 (日) 14:55 (UTC)[回复]
抗议美国扶日政策并拒绝领取美援面粉宣言已经报到Wikisource:侵犯版权

王征南墓志铭 编辑

明黄宗羲之‘王征南墓志铭’曰:“三峰之术。百年之后。流传于陜西。而王宗为最著。温州陈州同。从王宗受之。以此教其乡人。由是流传于温州。嘉靖间张松溪为最著。松溪之徒三四人,而四明叶继美近泉为之魁。由是流传于四明。四明得近泉之传者。为吴昆山、周云泉、单思南、陈贞石、孙继槎。皆各有授受。昆山传李天目、徐岱岳。天目传余波仲、吴七郎、陈茂弘。云泉传卢绍岐。贞石传董扶舆、夏枝溪。继槎传柴玄明、姚石门、僧耳、僧尾。而思南之传。则为王征南。”

想说什么?!Stewart 2007年8月30日 (四) 18:18 (UTC)[回复]

增加了Wikisource:古籍资源,方便大家去将现时缺乏的公有领域文章搬到维基文库,亦提供一个地方去储存一些重要的网站或资料库。Stewart 2007年8月31日 (五) 04:54 (UTC)[回复]

请关注《天工开物 编辑

这部书我准备花半个月时间收录完整,由于我的底稿是简体字,这里要转化为繁体字,其中可能出现很多错误(我没有好好学过繁体字),希望大家关注一下。毕竟每次来这里提交动作都很快,可能搞错顺序也不一定。--一叶知秋 2007年10月3日 (三) 10:56 (UTC)[回复]

没有料到会这么快。既然收完了,还劳烦大家和我一起做校对工作。--一叶知秋 2007年10月6日 (六) 13:30 (UTC)[回复]
我可以用word2007转

大量民国书刊原文 编辑

卡耐基梅隆大学有大量的民国时期中文书刊数字资源,中文版图书有97万册之多--Shizhao 2007年11月30日 (五) 11:19 (UTC)[回复]

非常好,但也要讨论一则版权问题,那就是1922年或更早发表者,虽然在本网站所在的美国没有版权,但倘若作者尚未逝世超过50年,在中港澳台一般仍有版权。这样就要决定本站收不收。要收,也要注明这一重要事实。en:Template:PD-1923就是用于此情节的模板。--Jusjih 2007年12月3日 (一) 00:10 (UTC)[回复]

关于这两首古诗 编辑

http://zh.wikisource.org/wiki/Special:Search?search=%E6%B8%85%E6%99%A8%E5%85%A5%E5%8F%A4%E5%AF%BA%EF%BC%8C%E5%88%9D%E6%97%A5%E7%85%A7%E9%AB%98%E6%9E%97%E3%80%82

已经合并,把破山寺后禅院重定向到题破山寺后禅院,谢谢。另外,下次发言请别忘了用“~~~~”签名,谢谢。--鸟甲 2008年1月3日 (四) 08:55 (UTC)[回复]

升级模板 编辑

希望能够把Template:DisambigTemplate:Header升级,反映英语版本的最新提升,首先,Template:Disambig可以作为统一页眉格式,其次,Template:Header可以自动添加箭头和页脚。哪位软件高人可以把中文版相应升级?--鸟甲 2008年1月4日 (五) 12:08 (UTC)[回复]

看得见吗? 编辑

请问以下的字是否繁简用户都看得见?若果看不见请告知你是繁/简用户及号码。

1.炁、2.誃、3.槚、4.夬、5.瓓、6.玕、7.鹯、8.熺
——定格流星 2008年1月21日 (一) 02:11 (UTC)[回复]
我都能看见。--鸟甲 2008年1月21日 (一) 02:55 (UTC)[回复]
谢谢。——定格流星 2008年1月21日 (一) 03:03 (UTC)[回复]
我都能看见。--Jusjih 2008年1月23日 (三) 02:52 (UTC)[回复]

怎么编辑好 编辑

标题为书名还是文章名好?

是这样

《呐喊》自序 狂人日记
作者:鲁迅
孔乙己
选自小说集《呐喊

还是这样

范爱农 朝花夕拾
后记
作者:鲁迅

--wmr89502270 2008年1月22日 (二) 10:24 (UTC)[回复]

以上两种格式都正确。标题应该是独立成篇的文献名称,一般就是本页的标题,例如《狂人日记》为独立文章,文章名即为标题;“后记”并非独立文章,通常用子页的形式出现,例如朝花夕拾/后记就是子页格式,所以标题应为书名,后记作为其章节名。--鸟甲 2008年1月23日 (三) 01:45 (UTC)[回复]

我做了一个关于古诗的模板 编辑

我做了一个模板,效果是这样的:

长歌行

作者:王昌龄

旷野饶悲风,飕飕黄蒿草。

系马倚白杨,谁知我怀抱。

所是同袍者,相逢尽衰老。

北登汉家陵,南望长安道。

下有枯树根,上有鼯鼠窠。

高皇子孙尽,千载无人过。

宝玉频发掘,精灵其奈何?

人生须达命,有酒且长歌。

可否使用?

如果这个模板错误的话请帮忙改一下^_^

--wmr89502270 2008年2月2日 (六) 14:08 (UTC)[回复]

谢谢您。不过,单独为诗歌作header模板似乎没有必要。我觉得header最好统一用Template:Header模板,我对各种替代Template:Header的模板都持保留态度。--鸟甲 2008年2月2日 (六) 14:20 (UTC)[回复]
Template:Law呢?特定标题模板如有好理由之,不应禁止。--Jusjih 2008年2月3日 (日) 01:14 (UTC)[回复]
至少我对这个模板也不太赞同。没有这个必要。--Shizhao 2008年2月3日 (日) 01:48 (UTC)[回复]
Template:Law看起来只是把作者换成了发布机构,这似乎可以在Template:Header里解决。反正我是不会主动使用这个模板,如果别人使用,我只好保持沉默。--鸟甲 2008年2月3日 (日) 08:28 (UTC)[回复]
我常常使用这个模板的,在格式化法律的时候真的很好用。有甚么问题?--Computor 2008年3月18日 (二) 20:53 (UTC)[回复]

有关英语版维基文库内容 编辑

英语版维基文库道德经有三篇译文,其中两篇由维基文库用户撰写的译文如今被提请合并,若有时间希望您能前去en:Wikisource:Scriptorium#Tao Te Ching Translations讨论。谢谢!百家姓之四 2008年2月9日 (六) 09:18 (UTC)[回复]


请问 编辑

请看佛学大辞典/索引二,我没办法让表列的条目从201开始计数(对照佛学大辞典/索引一),有什么办法可以帮我呢?谢谢!─kakoui 2008年2月20日 (三) 20:00 (UTC) 我的请教:关于"马关条约"原文有关"中国"一词,原文确系如此写的吗?谢谢! CHAN 2008年9月27日

海峡两岸协商文件 编辑

想请问各位,正当海峡两岸协商文件有台湾正体版以及大陆简体版,不仅用字不同,语词顺序也不同时,应否分成两份版本?中华民国行政院大陆委员会两岸中介团体交流法规就有此类文件,就是1993年5月24日辜汪会谈共同协议两会联系与会谈制度协议两岸公证书使用查证协议两岸挂号函件查询、补偿事宜协议,所以想要征求意见。--Jusjih 2008年4月7日 (一) 04:39 (UTC)[回复]

同意有两个版本,但在标题上应用括号加以明确区别,不能仅以繁简体标题加以区别,因为有些用户自动设置为繁体或简体显示,他们会无法区分标题。--鸟甲 2008年4月7日 (一) 09:58 (UTC)[回复]
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两岸有关协议,上述协议在大陆称作汪辜会谈共同协议两会联系与会谈制度协议两岸公证书使用查证协议两岸挂号函件查询、补偿事宜协议。除了第一份协议,台湾称辜汪,大陆称汪辜以外,其他仅仅是繁简用字不同。因为汪辜会谈在1993年新加坡举行,所以论这些协议,新加坡像是起源国又有版权。然而,依照文件性质,在大陆仍然当属{{PD-CN}},在台湾仍然当属{{PD-TW}},在澳门官方作品不受著作权保护,即{{PD-MO}},而美国版权局作法§ 206.01也不认为这些文件能有版权。也就是说,我们应该考虑制作新的版权模板,解释这四份协议在大陆、澳门、台湾、美国、但非新加坡或香港,属公有领域。说了很多,请问还有没有意见或问题要提出的?--Jusjih 2008年4月8日 (二) 01:20 (UTC)[回复]

删除请求 编辑

其他见Category:快速删除候选

Stewart 2008年4月18日 (五) 05:05 (UTC)[回复]

美国对较短期间规则的不接受性以及替代网站 编辑

因应美国对较短期间规则的不接受性,有些其他语文维基文库用户使用设在加拿大的 http://www.wikilivres.info/ 作为替代网站,而我方才也去登记用户名。然而,正在筹备那边的中文首页时,又有繁简字差异问题,所以想请问各位。如果没有回答,就要先建立繁体首页,将Category:Author-PD-old-50相关条目移往Wikilivres。--Jusjih 2008年4月20日 (日) 02:53 (UTC)[回复]

Wikilivres中文首页已经启用。那边能否使用繁简中文转换器,正在考虑中。各位如果想要刊登1946年或者更晚逝世作者的作品,请考虑去那边刊登。加拿大的普通著作权期间是终生加50年,与两岸四地相同。--Jusjih 2008年4月20日 (日) 21:25 (UTC)[回复]


请问文物古迹摩崖石刻上的楹联诗词等应写在哪里,怎么写? 编辑

这些楹联诗词很多没有署名作者,写在哪比较合适?另外,是否可以创建关于一个文物古迹的页面,收集该古迹上的古文?Dreamer in Utopia 2008年4月28日 (一) 15:05 (UTC)[回复]

如果要创建文物古迹的页面,也只能是在 Wikisource 名字空间下的“计划页面”,而不能成为一个独立页面。单个楹联只要有名字,都可以收入,按照诗词格式录入,一联一页,再创建一个类别收录古迹上的古文即可。我早有兴趣收入著名的青铜器铭文,例如大克鼎铭文之类。想来应该和文物古迹摩崖石刻古文相似。--鸟甲 2008年4月30日 (三) 02:56 (UTC)[回复]
楹联又不是文章,就两句话,怎么会有名字?而且我对计划页面不了解。为什么古迹不能建页面呢?有什么政策吗?比如,我觉得可以建一个“武侯祠”的页面,收集写在该建筑内外的楹联石刻。还有,一联一页也太浪费了,读者也不好阅读啊。Dreamer in Utopia 2008年5月2日 (五) 13:56 (UTC)[回复]
楹联和诗词一样,当然也是文章。计划页面如Wikisource:法律Wikisource:古文,里面收录的是相关文献列表,我们并不能直接创建名为法律古文的文献页面,因为这并非文献的实际标题,因此,像武侯祠这样的古迹名也不宜直接成为一个文献页面标题。也许可以创建Wikisource:对联Wikisource:武侯祠楹联的计划页面,里面收录楹联。另外,一联一页并不一定浪费,很多诗也就是几句话,但也都是单独的页面。--鸟甲 2008年5月2日 (五) 14:22 (UTC)[回复]
创建Wikisource:对联Wikisource:武侯祠楹联的计划页面我想可以,不过我觉得或许用武侯祠楹联会更好,因为楹联与诗虽然都很短,但是楹联没有名字,让它单独页面又怎么命名呢?Dreamer in Utopia 2008年5月2日 (五) 14:45 (UTC)[回复]
那就在Wikisource:武侯祠楹联中收集无名对联吧,再把武侯祠楹联重定向到Wikisource:武侯祠楹联。严格地说,武侯祠楹联应该是同名文献标题,就像全唐诗一样。现在既然没有这个文献,暂且做一个跨名字空间的重定向,似乎也可以。--鸟甲 2008年5月2日 (五) 15:02 (UTC)[回复]

请求机器人帮助 编辑

我刚把Template:Header改为自动添加箭头,恳请哪位高手能够建立机器人,自动将现有Template:Header中的箭头删除。否则,人工作业,工作量太大。多谢了。--鸟甲 2008年4月30日 (三) 00:18 (UTC)[回复]

我不会使用机器人。可否也将Template:Header2以及Template:Law相应修订?--Jusjih 2008年4月30日 (三) 01:23 (UTC)[回复]
Template:Header2已经是自动添加箭头的,我刚对Template:Law做了修订,现在也是自动添加箭头。但这造成了很多页眉现在有重复箭头。不知Shizhao兄能否有空造个机器人。--鸟甲 2008年4月30日 (三) 02:01 (UTC)[回复]
我基本支持自动加箭头,但自动加箭头也产生另一种问题。中华民国废止法以及中华民国失效法所收的法律沿革页以及最后版本,我当时在下篇注明废止或失效时,若没有新取代者,现在就会显示“废止→”以及“失效→”。若不作更改,尚可说是废止失效没有下篇,除非谁能想出更好的想法。--Jusjih 2008年5月1日 (四) 02:19 (UTC)[回复]
我看到了这个问题,我把“废止”、“失效”、“现行”等字样放到了section一栏中的括号内,例如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民国94年。我觉得放在此处更为合适,请考虑。--鸟甲 2008年5月1日 (四) 06:13 (UTC)[回复]
中华民国废止法以及中华民国失效法所收的法律个年份版本都已经在noauthor标示中华民国废止法以及中华民国失效法。这样吧,任何用户看到“废止”、“失效”、“现行”出现在下篇,没有链接其他页面时,可以自行删去,但有链接其他页面时,请勿任意删去链接,例如违警罚法废止时,社会秩序维护法取而代之,就不要彻底删去下篇,我已经删去原来手工加入,现在多出的箭头。--Jusjih 2008年5月2日 (五) 01:09 (UTC)[回复]
好的,谢谢。--鸟甲 2008年5月2日 (五) 06:16 (UTC)[回复]

Template:Header已加入立法者选项 编辑

刚才我在Template:Header中加入lawmaker选项,当文献为法律时,使用lawmaker而非noauthor,自动产生“发布机构”,这和Template:Law功能相同。现在Template:Law的全部功能已经整合进Template:Header中,没有存在的必要性,以后可以将其重定向到Template:Header。--鸟甲 2008年5月4日 (日) 18:35 (UTC)[回复]

最近才习惯使用Template:Law加入更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想要将其重定向到Template:Header,虽非不可,但也请注意不要破坏已经使用Template:Law页面的正常显示。--Jusjih 2008年5月4日 (日) 20:16 (UTC)[回复]
现在可以先对新文献统一使用Template:Header,同时把以前的Template:Law逐渐替换成Template:Header。--鸟甲 2008年5月4日 (日) 20:26 (UTC)[回复]
我还以为是自己用错模板,原来参数刚改不久。真是巧。--dingar 2008年5月9日 (五) 11:29 (UTC)[回复]

繁体“陵”字无法正常显示 编辑

在创建作者:兰陵笑笑生时发现,繁体“陵”字无法正常显示,英文版维基词典也不可以正常显示繁体陵,但中文维基百科可以正常显示该字,不知是何原因。能否修正?--鸟甲 2008年5月5日 (一) 13:32 (UTC)[回复]

这种小事就不要太费脑筋了,就算是古籍上的字,也会因为版本不同字形略有差别,不影响理解就好了。Dreamer in Utopia 2008年6月13日 (五) 09:34 (UTC)[回复]

维基文库的繁简转换表 编辑

在两岸四地或者美国其一,但不是两者属公有领域的作品 编辑

因应最近Wikisource:删除投票#2008年6月,以及参考版权信息,需要讨论在两岸四地(中港澳台)或者美国其一,但不是两者属公有领域的作品:

  1. 1945年或更早逝世作者的作品,在两岸四地以及美国均属于公有领域,用{{PD-old-60}}以及{{PD-1996}},但端看作者逝世多少年,60可以酌情加大到70、75、80。
  2. 1946年到1957年逝世作者的作品,在两岸四地属于公有领域,但在美国不一定是公有领域:
    发表于1922年或更早的作品,在美国属于公有领域,用{{PD-1923}}。
    发表于1923年或更晚的作品,在美国认为有版权,要准备移往加拿大Wikilivres网站刊登。
  3. 1958年或更晚逝世作者的作品,在两岸四地有版权,但在美国不一定有版权:
    发表于1922年或更早的作品,在美国属于公有领域,用{{PD-1923}},但在两岸四地所作作品,作者尚未逝世超过50年,在两岸四地仍有版权,所以请美国以外用户,特别注意。
    发表于1923年或更晚的作品,在两岸四地以及美国都有版权。因为加拿大著作权通常也是终生加50年至年底,与两岸四地相同,所以Wikilivres也不能刊登,但若有CC-BY-NC,能在Wikilivres刊登。

希望以上资料,能使各位更清楚维基文库能够以及不能够收录何作品。Wikilivres不是维基媒体网站,所以即使是统一登入用户,请考虑去Wikilivres登记用户名,以免被他人冒用。--Jusjih 2008年6月9日 (一) 03:01 (UTC)[回复]

  • 刚检视了闻一多死水。虽然他逝世已超过60年,但该诗是创作于1925年4月,这是否表示在美国不是公有领域的作品?--pedist (对话页) 2008年6月11日 (三) 18:55 (UTC)[回复]
    • 他1946年逝世,在两岸四地1996年底版权期满,超过了1996年1月1日,所以死水认为在美国不是公有领域的作品,有道理。如果您看过页顶网站公告“请参看美国对较短期间规则的不接受性如何影响维基文库”,就是问题症结。但这还不是世界末日,因为这里不适合刊登时,还能去加拿大Wikilivres网站刊登,而且那边还接受CC-BY-NC。对于闻一多,作者页面已经注明Wikilivres相应页面网址。作品能确定是1922年或者更早发表者(不仅是创作),请在本站刊登,能用繁简自动转换,方便大陆用户,但1923年或者更晚发表者,Wikilivres见,但那边有英法西德俄文共用网站,中文不能繁简自动转换。因为那边曾经遭受IP破坏,所以请注册用户名,才能从本站撤出在两岸四地但非美国公有领域作品。也请看看Help:公有领域。--Jusjih 2008年6月12日 (四) 02:21 (UTC)[回复]
请大家到Wikisource:投票#在两岸四地或者美国其一,但不是两者属公有领域的作品讨论此话题。--Jusjih 2008年9月12日 (五) 03:05 (UTC)[回复]

翻译作品 编辑

最近有编者翻译马来西亚联邦宪法,我想问一下,维基文库是否可以收录维基编者自己翻译的作品?根据现行收录方针,自行翻译作品是可以收录的,这一规定来自英文维基文库,对此我存有疑虑。翻译作品也是一种创作,和文库述而不作的方针不符,而且要判定维基翻译作品和其他具有版权的翻译作品是否相似,是件很麻烦的事儿。如果可以对其他语言的文献进行翻译,那么是否也可以对中国的古文进行翻译?希望大家能对此有所共识。--鸟甲 2008年6月12日 (四) 19:49 (UTC)[回复]

本来我也认为可以翻译的,你这么一说,的确值得注意。或许规定:没有中文翻译作品可用的时候,才可以翻译?--Shizhao 2008年6月13日 (五) 02:03 (UTC)[回复]

多语言维基文库接受原文的翻译,不接受原始写作,没有确实接受接受或不接受用户自行原始翻译。自从数十语文,包括中文,脱离多语言维基文库另立网站以来,方针指导不尽然相同。许多语文子域接受翻译,其中希伯来文版有分别页面名字空间。意大利文版不接受用户自行原始翻译,是特例。因应各位意见,而且我们的活跃用户不是很多,我不认为我们需要学意大利文版全面禁止户自行原始翻译,但绝对需要规定方针指导。英文维基文库提议但尚未正式施行的翻译预备方针指导,值得我们参考。那边允许他处出版以及户自行原始翻译共存,但一定要标示出处以及GFDL兼容版权许可。同理,文言文翻译成白话文,也要相应规定,何况我们文言白话兼收,也想不到文言白话分站的迫切性或者需求。(中文维基文库脱离多语言维基文库时,尚未成立文言文维基大典,所以当时分站是文言白话兼收。)--Jusjih 2008年6月13日 (五) 03:32 (UTC)(本站、英文、以及多语言维基文库管理员)[回复]
谢谢Jusjih兄的信息,我对翻译作品仍持保留态度,文库收录已发表作品可以保证收录品质,但编者自行翻译作品的质量无法保证,而且翻译构成创作,和原始文献相比十分另类,其校对和审查的要求截然不同。不过,如果大家认为自行翻译作品也可接受,那我也不做过多争论。另外,我并没想要文言白话分站,只是最近在删除九章算术中大量维基现代注解时,想到若是有人在古籍文献下方加上自己的现代译文,是否应当删除?下方的完整译文也可以看作是一种注释吗?或者有人单独创建白话《史记》之类的话,如何处理,实在令人困惑。--鸟甲 2008年6月13日 (五) 04:37 (UTC)[回复]
人家注释得不错,让人看了明白。古文没注释有时看不明白它在写什么。你删除了就太不好了,人家也是辛勤劳动。如果实在看不顺眼,挪到讨论区也好啊。注释得好不好由读者自行判断,不能一味删除。Dreamer in Utopia 2008年6月13日 (五) 09:44 (UTC)[回复]
个人觉得:维基人自行翻译的作品包括注释只要注明是维基人自行翻译的,即可收录,无论外文译入汉文或文白互译。既然在维基下,应当视为这些翻译与百科的作品一样是版权自由的。Dreamer in Utopia 2008年6月13日 (五) 09:54 (UTC)[回复]
  • 我也认为可以翻译,但在初期是否可以限制文章数量。这样可以方便对质量进行跟踪,毕竟这里基本是三不管。来的人少,跟踪的也少。--dingar 2008年6月13日 (五) 12:52 (UTC)[回复]
Template:Header增加了显示译者功能,但尚未能够比拟英文维基百科。欢迎各位加强功能。--Jusjih 2008年8月18日 (一) 02:24 (UTC)[回复]

请求删除 编辑

 已移往Wikisource:刪除投票

关于法律内容的编辑 编辑

能否询问管理员关于法律的内容从中央政府官方网站(www.gov.cn)下载可算做从互联网复制内容? 我的观点:法律内容是死条文,选择正确的来源很重要。 为避免错误发生,应该不算做从互联网复制,算作查询文件资料—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Sundingxiexin对话贡献)加入。

关于法律的内容从中央政府官方网站(www.gov.cn)下载当然算做从互联网复制内容。在本站刊登法律内容时,宜从政府官方网站取得资料。--Jusjih 2008年6月29日 (日) 21:58 (UTC)[回复]

维基软件问题 编辑

这是首页“源码”的注释:

这个页面被保护。你可以查看他的源代码。 [alt-shift-e]

是不是应为“它的” --wmrwiki 2008年7月1日 (二) 13:57 (UTC)[回复]


还有,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书名目录四库全书目录一样吧,是否因该重定向一个 --wmrwiki 2008年7月3日 (四) 14:45 (UTC)[回复]

界面修订了,谢谢提示。四库全书目录,若内容较对全同,能合并。--Jusjih 2008年7月4日 (五) 02:12 (UTC)[回复]

改成这样好吗?大家说说。 原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其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

--wmrwiki 2008年7月8日 (二) 07:25 (UTC)[回复]

美国联邦版权法作品保护期限速查 编辑

这里有一些美国联邦版权法作品保护期限速查的方法,希望有助于文库版权的检查--Shizhao 2008年7月14日 (一) 03:15 (UTC)[回复]

非常好。顺便要说的是,加拿大 http://www.wikilivres.info/ 管理员,能够将本站1946年或更晚逝世作者,在1923年以来发表的作品,导入编辑历史。目前,1950年代逝世的何克全李有源、以及杨唤,作品已经导入Wikilivres。丁福保1952年逝世,但他所编佛学大辞典1922年正式出版,所以留在本站。如果没有其他意见,1946至1949年逝世作者戴季陶朱自清陶行知闻一多张寒晖李公朴所作作品,除非1922年或更早发表,否则,以1949年或更早在中华民国中国大陆出版作品应该视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为起源国时,他们所作也要搬到加拿大Wikilivres,那边版权通常终身加50年到年底。这些涉及美国对较短期间规则的不接受性。顺便请问,义勇军进行曲田汉以及1978年集体填词歌词,合不合{{PD-CN}}?--Jusjih 2008年7月16日 (三) 03:37 (UTC)[回复]
这个PD检查工具也很有用--Shizhao 2008年7月29日 (二) 01:59 (UTC)[回复]

翻译版权问题 编辑

我想把时代周刊评选出来的影响20世纪最重要的20个人翻译过来,是否必须需要时代周刊的许可?--wmrwiki 2008年7月26日 (六) 19:20 (UTC)[回复]

时代周刊非常近年的作品当然有版权限制,翻译过来必须需要时代周刊的许可。不符GFDL的许可,本站不能接受。--Jusjih 2008年7月27日 (日) 00:50 (UTC)[回复]

消含糊页? 编辑

Special:Disambiguations消含糊页应该是消歧义页吧?--dingar 2008年7月29日 (二) 07:13 (UTC)[回复]

是的,但要由管理员修订相关界面(MediaWiki)。欢迎任何用户协助寻找。--Jusjih 2008年7月30日 (三) 02:21 (UTC)[回复]

文言文分类 编辑

我认为《四库全书》分类比较完备,我把古书以四库全书最低级目录(如孝经类、 杂史类)为分类,是否妥当?--wmrwiki 2008年7月29日 (二) 05:25 (UTC)[回复]

这里不是文言文吧--Shizhao 2008年7月30日 (三) 02:39 (UTC)[回复]
本中文维基文库大约2005年脱离多语文维基文库时,计划是中文繁简共站。当时还没有文言维基大典,所以没有文言白话分站的想法。Shizhao所说这里不是文言文,是指讨论以及界面等等不刻意用文言文,不像文言维基大典,但本站收录文章,文言白话繁体简体中文兼收。--Jusjih 2008年8月7日 (四) 03:49 (UTC)[回复]

我的意思就是说把所有的古文(包括四库全书没有的)都按四库全书的分类进行分类。--wmrwiki 2008年7月31日 (四) 11:29 (UTC)[回复]

没有不好之处,所以如此做非不可。四库全书18世纪所作,不受著作财产权保护。--Jusjih 2008年8月7日 (四) 03:49 (UTC)[回复]

有没有台湾人,繁体常用“範”还是“范”?--wmrwiki 2008年8月6日 (三) 17:41 (UTC)[回复]

範简作范,但范不总是繁化成範。这就是中共任意合并简化汉字的恶果。在台湾,这两字都是正字,但不合并。--Jusjih 2008年8月7日 (四) 03:49 (UTC)[回复]
範范两字本来就是都有的,应该是做姓时用范,如”范仲淹“,而其它情况都用範,如”规範“。--大维 2008年9月16日 (二) 11:48 (UTC)[回复]

重复 编辑

楚辞/离骚经离骚经,有意思的是简体的离骚重定向到“楚辞/离骚经”,而繁体的离骚重定向到“离骚经”。--Webridge 2008年7月30日 (三) 09:58 (UTC)[回复]

卷/卷 编辑

繁体中的卷一至卷九都不都变卷字,唯独是卷十仍会变捲十,请问有谁可以理好它?——定格流星 2008年8月7日 (四) 13:21 (UTC)[回复]

我也遇到过这样的事,我就当是古籍模糊不清,写错了,一律按‘卷’处理。--wmrwiki 2008年8月7日 (四) 16:53 (UTC)[回复]

建议新增机器人 编辑

w:Wikipedia:机器人#综合或其它 --wmrwiki 2008年8月19日 (二) 18:33 (UTC)[回复]

很多书都有子页面,我觉得这个分类没意义,请大家以后别用了。--wmrwiki 2008年9月4日 (四) 13:56 (UTC)[回复]

麻烦给机器人挂一下旗 编辑

User:P-bot

已挂机器人旗的wiki:中文维基百科、文言文维基百科
会做的事:只要写得出来对Wiki没有破坏的程序都可以做
应用程序:Pywikipedia、操作者自己写

以上。—PhiLiP 2008年9月4日 (四) 14:43 (UTC)[回复]

有没有导入xml功能 编辑

旧唐书能否直接导入xml文件?避免手动创建。--wmrwiki 2008年9月7日 (日) 03:57 (UTC)[回复]

但阁下打算从哪里导入呢?--J.Wong 2008年9月7日 (日) 05:04 (UTC)[回复]
我用Sharepoint下载一个网站,再用一个合并器合并那些网页,再用浏览器打开那个很大的文件,然后全选,将文本复制到记事本里。如果需要xml文件只需替换几个词就可以了。--wmrwiki 2008年9月7日 (日) 05:10 (UTC)[回复]

申请汇入权限 编辑

本人为中文维基百科的管理员,多处理删除提请。在处理过程中,偶会遇上移动至文库的请求,本人就此希望获得此处导入的权限以方便处理提请。谢谢。--J.Wong 2008年9月7日 (日) 04:22 (UTC)[回复]

汇入权限能否导入xml文件?--wmrwiki 2008年9月7日 (日) 04:59 (UTC)[回复]
可以的。--J.Wong 2008年9月7日 (日) 05:08 (UTC)[回复]
请恕本人把之重新分拆,但我相信这样会更有条理。倘阁下希望申请,则请阁下开启另一个讨论,以便社群讨论。谢谢。--J.Wong 2008年9月7日 (日) 05:29 (UTC)[回复]
  1. 支持 (Support importing right)。若没有明显反对,将由元维基监管员授权。--Jusjih 2008年9月8日 (一) 02:38 (UTC)[回复]
  2.   支持--dingar 2008年9月11日 (四) 23:14 (UTC)[回复]

我也申请汇入权限 编辑

--wmrwiki 2008年9月7日 (日) 05:11 (UTC)[回复]

  1. 支持 (Support importing right)。若没有明显反对,将由元维基监管员授权。--Jusjih 2008年9月8日 (一) 02:39 (UTC)[回复]
  2.   支持--dingar 2008年9月11日 (四) 23:15 (UTC)[回复]

简繁标题自动转换的bug 编辑

在最近更改和我的贡献等列表中,红色链接无法正常检查。[5]

--wmrwiki 2008年9月7日 (日) 08:17 (UTC)[回复]

字词转换 编辑

请修复: Wikisource:版权信息#注意事项 章忠信著作權筆記 被转换为 章忠信着作权笔记 (zh-cn) --Liangent (留言) 2008年9月14日 (日) 08:59 (UTC)[回复]

修正了。谢谢指正。--Jusjih 2008年9月17日 (三) 03:20 (UTC)[回复]

Proofread Page extension 编辑

Could an admin please redirect MediaWiki:Proofreadpage index template to Template:Index so that 索引:致一家英文报刊主编的信 will work.

See oldwikisource:WS:S#Chinese_Wikisource_adopting_Proofread_Page

John Vandenberg 2008年9月23日 (二) 23:47 (UTC)[回复]

录入《四库全书电子版》应该没有法律风险吧 编辑

http://www.bitscn.com/news/internet/200701/92701.html

“香港一家出版公司研发了《文渊阁四库全书电子版》,并获得有关著作权登记证书,但近期发现有人在eBay易趣网站上将售价为85000元的电子版本以60元的价格销售,经调查该软件为盗版。记者昨天获悉该公司已将eBay易趣起诉到市二中院,要求赔偿50万元。 ”

“该公司认为易趣容许他人在网站上销售盗版软件,为非法下载、盗版复制该电子版提供渠道和便利,实际参与了帮助盗版行为人实施了侵权行为,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此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同时要求被告披露买卖双方的细节及拍卖的非法获利。 ”

我想录入《文渊阁四库全书电子版》,应该不侵权吧。

新闻说的是提供软件下载。如果只是著作权属于古人的文本,应该不侵权吧。

问题:

  1. 整理是否也有版权呢?
  2. 录入《文渊阁四库全书电子版》会不会被告呢?

--wmrwiki 2008年9月24日 (三) 12:31 (UTC)[回复]

整理足以有新版权。录入《文渊阁四库全书电子版》会不会被告,端看该版本有没有整理。若有离率,建议录入没有创作性整理的版本。--Jusjih 2008年9月25日 (四) 01:07 (UTC)[回复]


所谓的“整理”只是把《四库全书》原文录入到电脑,除了在开头多空两格以外无改动。这也有版权吗?--wmrwiki 2008年9月25日 (四) 10:06 (UTC)[回复]

香港法例第528章版权条例第21条:“于某公历年首次发表的已发表版本的排印编排的版权,在自该年年终起计的25年期间完结时届满。”现在提到的版权是指排印编排。请问文渊阁四库全书何时何人所作?--Jusjih 2008年9月26日 (五) 01:02 (UTC)[回复]
如果电子版有过加入标点和一些注释的话,就有版权了--Shizhao 2008年9月26日 (五) 01:30 (UTC)[回复]


这个四库全书是一家香港公司在扫描文渊阁本四库全书后,OCR转换为电子格式的。除了软件本身和错字外,没有任何独创的成分。

周易注疏(一部分)是我录入的。全书差不多格式都这样。没有加任何注释、标点。

shizhao,注意标点的版权:权司1999第45号 --wmrwiki 2008年9月26日 (五) 10:07 (UTC)[回复]


可能是侵权的。与User:PhiLiP的聊天记录:

和谐主体菲菇 21:22:04

反编译毛
灰原哀 21:22:08
................ 

和谐主体菲菇 21:22:14
我有办法拖出来
灰原哀 21:22:18
真的? 

和谐主体菲菇 21:22:27
标点符号都没打拖出来有毛用
和谐主体菲菇 21:22:39
而且版权的确有问题
灰原哀 21:22:50
什么问题? 

和谐主体菲菇 21:22:54
数字化的版权是属于那一家的
灰原哀 21:23:07
数字化也有版权? 

和谐主体菲菇 21:23:20
所以说只有你亲自去拿那些图片去OCR才能拥有自主版权
和谐主体菲菇 21:23:24
数字化当然有版权
灰原哀 21:23:29
啊 

和谐主体菲菇 21:23:53
http://www.ycwb.com/ycwb/2006-10/28/content_1260609.htm
灰原哀 21:24:36
可这个是说软件本身 

灰原哀 21:24:48
所录入数据是没有版权的 

灰原哀 21:24:54
因为没有原创成分 

和谐主体菲菇 21:25:20
经审理,法院认定,《文渊阁四库全书电子版》是《四库全书》的软件作品表现形式,经历了原告软件程序化的再创性劳动,原告对该软件作品依法享有著作权。
灰原哀 21:25:57
那么维基文库大多数内容都是侵权的了? 

和谐主体菲菇 21:26:00
他既然对自己的资料库加了密,说明他们是认为这些内容也是在其版权保护的范围内的
和谐主体菲菇 21:26:27
而且我们要从这个资料库获取内容,必须经过侵犯版权的范围
和谐主体菲菇 21:26:40
事实上,我们下载该电子版就已经是侵权了
和谐主体菲菇 21:26:49
而且我们要从这个资料库获取内容,必须经过侵犯版权的过程
灰原哀 21:26:59
哦 

灰原哀 21:27:20
可是维基文库上大多数内容都是复制过来的呀 

和谐主体菲菇 21:27:23
自己侵权不要紧,但不要连累wikimedia一起侵权
灰原哀 21:27:32
可是维基文库上大多数内容都是复制过来的呀 

和谐主体菲菇 21:27:35
文库上复制来的都是互联网上公开的
灰原哀 21:28:00
哦 

和谐主体菲菇 21:28:05
迪志的电子版并没有主动在互联网上公开
灰原哀 21:28:23
如果这样:


灰原哀 21:28:39
先把内容复制到百度贴吧上 

灰原哀 21:28:48
再复制到维基上 

和谐主体菲菇 21:28:49

灰原哀 21:29:05
就是先让百度侵权 

和谐主体菲菇 21:29:17
你可以自己拿图档去OCR
灰原哀 21:29:19
之后百度是在互联网上公开的内容 

和谐主体菲菇 21:29:29
这样出来的版权就是你的
和谐主体菲菇 21:29:40
这样是合法的
和谐主体菲菇 21:29:45
过程也是合法的
灰原哀 21:29:50
可是, 

灰原哀 21:30:10
如果我和那个书OCR的内容完全一样 

和谐主体菲菇 21:30:22
你可以保留证据啊
和谐主体菲菇 21:30:31
保留你OCR的证据
灰原哀 21:30:47
如果我说我删除了 

和谐主体菲菇 21:30:50
要不你手动去一篇一篇复制也行
和谐主体菲菇 21:30:53
这样也不侵权
灰原哀 21:30:58
哦 

和谐主体菲菇 21:31:00
但不能借助反编译
灰原哀 21:31:00
好 

灰原哀 21:31:08
哦 

--wmrwiki 2008年10月7日 (二) 13:52 (UTC)[回复]

标题自动转换 编辑

维基文库简繁标题自动转换。但有些标题不属于繁体但属于异体字或其他的类似字,为了方便请将这些字添加进标题自动转换标题的列表。但不必再简繁转换中转换。加以下词:

(转换前-转换后)

御-御 游-游 诗-诗 赠-赠 翺-翱 (未完) --wmrwiki 2008年9月26日 (五) 13:16 (UTC)[回复]

这种异体字不应该转换--Shizhao 2008年10月8日 (三) 07:57 (UTC)[回复]
维基文库有一个标题自动转换的功能,比如简体标题“送道士薛季昌还山”可以自动进入繁体“送道士薛季昌还山”,而不需要使用把简体标题做重定向。

我说的是只转换标题,不转换内文。这样输入简体可以更方便地进入相应异体字的页面。--wmrwiki 2008年10月8日 (三) 10:25 (UTC)[回复]

这样处理作者页面可好? 编辑

作者:李世民重定向到Category:李世民--wmrwiki 2008年9月29日 (一) 13:43 (UTC)[回复]

不尽然好。建议征求广泛意见才大规模如此做。--Jusjih 2008年9月30日 (二) 00:45 (UTC)[回复]

是否应该在标题删除最后的“X首”? 编辑

蓟丘览古赠卢居士藏用七首是否应移动到蓟丘览古赠卢居士藏用?--wmrwiki 2008年10月3日 (五) 06:13 (UTC)[回复]

若全唐诗的标题是“蓟丘览古赠卢居士藏用七首”,就不可以任意更改之。--Jusjih 2008年10月8日 (三) 03:00 (UTC)[回复]

协助验证w:蔡东藩作品版权 编辑

w:蔡东藩于1945年逝世。“从1916年开始,到1926年为止,蔡东藩用10年的心血和惊人的毅力,以丰富的学识和惊人的毅力完成了前汉、后汉、两晋、南北朝、唐史、五代史、宋史、元史、明史、清史、民国共11部历史通俗演义,合称《历朝通俗演义》”

请协助验证这些作品有没有在美国发表过,若发表过,哪些是1922年以前发表的,哪些是1922年以后发表的,以确保没有版权问题。--wmrwiki 2008年10月11日 (六) 06:06 (UTC)[回复]

根据美国对较短期间规则的不接受性,1946年1月1日前去世的中国作者,其作品都进入公有领域了。既然蔡东藩是1945年逝世的,那他的中文作品应该已全部进入公有领域。维基文库现在不就是按照这个标准做的么?--鸟甲 2008年10月12日 (日) 07:00 (UTC)[回复]
没有理由相信他的作品曾经在美国发表,就是美国以及大中华地区公有领域。将来即使有反证,迁到加拿大Wikilivres网站就可以了。--Jusjih 2008年10月14日 (二) 01:09 (UTC)[回复]

界面的笔误 编辑

在简体中文界面中,在下发现在编辑页面时出现的提示:“请注意对为基文库的任何贡献都将被认为是在GNU自由文档协议证书下发布。”存在笔误。提示中将“维基百科”错写成“为基文库”。请予以修改,谢谢!--小周 2008年10月13日 (一) 17:23 (UTC)[回复]

不客气。已经修正MediaWiki:Copyrightwarning/zh-cn以及MediaWiki:Copyrightwarning/zh-sg了。--Jusjih 2008年10月14日 (二) 01:13 (UTC)[回复]

有Template:正体化,是不是也要有Template:简体化 编辑

如果Template:正体化能够成立,在下要求同样设立Template:简体化规定对中国大陆地区1956年以后,以及新加坡1969年以后的文献必须以简体字保存。--小周 2008年10月14日 (二) 17:13 (UTC)[回复]

当然,如果有很多页面存在需要简体化的问题,也可以创建简体化模板。不过就我个人经历而言,似乎还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鸟甲 2008年10月14日 (二) 17:27 (UTC)[回复]
虽然目前这样的情况不多,但在下还是认为,应该创建简体化模板。原因是:
  1. 少并不等于完全没有,如果只有Template:正体化,而没有Template:简体化,那么对于中国大陆地区1956年以后,以及新加坡1969年以后的文献,如果发现是以zh-hk:繁體中文;zh-cn:繁体中文;zh-sg:繁体中文;zh-tw:正体中文保存的情况,其他编者将无法进行标识。
  2. 只有Template:正体化,没有Template:简体化可能会使部分编者误解为:“在维基文库,无论什么时候,都只能使用zh-hk:繁體中文;zh-cn:繁体中文;zh-sg:繁体中文;zh-tw:正体中文保存。”--小周 2008年10月14日 (二) 18:16 (UTC)[回复]
您可以自己去创建这个模板,把正体化的代码复制并稍加修改即可。不过,您的第二条担心是多余的,因为正体化模板里明确写明了繁体字的适用范围,并非是“无论什么时候都只能使用繁体”。谢谢。--鸟甲 2008年10月15日 (三) 01:20 (UTC)[回复]
在下已经创建Template:简体化,请检查是否存在违反社群共识的描述。--小周 2008年10月15日 (三) 06:01 (UTC)[回复]
谢谢。--鸟甲 2008年10月15日 (三) 08:31 (UTC)[回复]
看不出违反本站社群共识的描述。我们有正体化模板,简体化模板当然可有,而且通常比正体化简当许多。以此类推,二简字文献也应当尽力以当时用字为准,必要时注释。维基文库日文页面迁出多语言网站,成立语言子域以前,就已经有1945年或更早文献应以旧字体保存的不成文观点,纵使他们没有新旧字体转换器。相比时,我们有字体转换器时,更要重视原文用字。即使将来中文汉字字形统一,本站仍应当以原文用字保存文献,字体转换器就继续保留。--Jusjih 2008年10月16日 (四) 02:22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