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文庫:寫字間/存檔/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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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Wikisource:寫字間2008年的存檔

請求機器人Alexbot的執行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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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在這裡用pywikipedia執行雙重重定向修復跟跨語連結bot程式,在此請求User:Alexbot的bot flag--Alexsh 2008年1月6日 (日) 08:08 (UTC)[回覆]

投票表決中。--Jusjih 2008年1月6日 (日) 19:55 (UTC)[回覆]
另外提一個我剛剛發現的一個程式:修復內文重定向連結。這個在各個計劃裡頭應該都可以用得上。(直接看目前我在WP跑的那一堆吧,直接查diff就可以了)。不過目前這隻程式在抓取的目標上有一個很大的bug,已經報到sf.net上請開發社群處理了--Alexsh 2008年1月10日 (四) 18:48 (UTC)[回覆]

莎士比亞的作品可否創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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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亞已經去世超過100年,可否創建他寫的文章?-wmr89502270 2008年1月6日 (日) 13:48 (UTC)[回覆]

翻譯文是派生作品,有分別的著作權,所以他的原文要寫入正確的維基文庫語言子域,而譯文要注意著作權,不總是能抄入本站。--Jusjih 2008年1月6日 (日) 19:38 (UTC)[回覆]

古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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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按:抄自維基教科書,與本站討論無關。)Jusjih 取自"http://zh.wikibooks.org/wiki/%E8%8B%B1%E8%AA%9E:%E4%BB%8B%E7%B4%B9"

申請機器人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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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計算機White Cat操作,申請機器人正在投票。請前往表達意見。--Jusjih 2008年3月18日 (二) 02:20 (UTC)[回覆]

已經批准,投票結束。

Official Election Notice - 請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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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2008 Board election committee announces the 2008 election process. Wikimedians will have the opportunity to elect one candidate from the Wikimedia community to serve as a representative on the Board of Trustees. The successful candidate will serve a one-year term, ending in July 2009.

Candidates may nominate themselves for election between May 8 and May 22, and the voting will occur between 1 June and 21 June. For more information on the voting and candidate requirements, see <http://meta.wikimedia.org/wiki/Board_elections/2008>.

The voting system to be used in this election has not yet been confirmed, however voting will be by secret ballot, and confidentiality will be strictly maintained.

Votes will again be cast and counted on a server owned by an independent, neutral third party, Software in the Public Interest (SPI). SPI will hold cryptographic keys and be responsible for tallying the votes and providing final vote counts to the Election Committee. SPI provided excellent help during the 2007 elections.

Further information can be found at <http://meta.wikimedia.org/wiki/Board_elections/2008/en>. Questions may be directed to the Election Committee at <http://meta.wikimedia.org/wiki/Talk:Board_elections/2008/en>. If you are interested in translating official election pages into your own language, please see <http://meta.wikimedia.org/wiki/Board_elections/2008/Translation>.

For the election committee,
Kwan Ting Chan

官方選舉通告

敬啟者:

2008年理事會選舉委員會宣布了2008年選舉的過程。維基媒體基金會計劃參與者將有權從用戶社群中選擇一名代表進入理事會。當選者任期為壹年,到2009年7月為止。

提名將於5月8日至5月12日期間進行,候選人可以自我提名。投票時間是從6月1日到6月21日。關於投票和候選人要求的詳情請參見<http://meta.wikimedia.org/wiki/Board_elections/2008>。

此次選舉所採取的投票機制還沒有確定,但至少應該是無記名投票,相關信息會得到嚴格的保護。

計票和驗票會和往常一樣,在由一個獨立的第三方架設的服務器Software in the Public Interest(SPI)上進行。SPI將會持有密匙並對計票負責,也會將最後計票的結果提交給選舉委員會。SPI在2007年選舉中提供過很大的幫助。

更多詳情請參見:<http://meta.wikimedia.org/wiki/Board_elections/2008/en>。相關詢問可以直接聯繫選舉委員會,網址是:<http://meta.wikimedia.org/wiki/Talk:Board_elections/2008/en>。如果你有興趣協助翻譯官方選舉頁面,請見:<http://meta.wikimedia.org/wiki/Board_elections/2008/Translation>。

  此致
理事會選舉委員會(Kwan Ting Chan (陳君亭) 代行)


更改用戶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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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希望更改用戶名,以統一我在各維基媒體計劃下的用戶名。請問我應如何提出請求?--pedist (對話頁) 2008年5月4日 (日) 17:55 (UTC)[回覆]

請解釋您想改成何用戶名,以及何維基媒體計劃有用戶名。--Jusjih 2008年5月4日 (日) 20:11 (UTC)[回覆]

界面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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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才測試MediaWiki:Common.css改進,從維基語錄抄入。若任何用戶發現有問題,請指出。--Jusjih 2007年7月4日 (三) 16:18 (UTC)[回覆]

原來的樣式丟掉了。見[1],可能會影響某些模板的使用(例如文章完成度的顯示就已經失效)。另外,還有一些樣式在wikisource沒用。維基語錄似乎是從wikipedia抄的。我已經暫時回退了--Shizhao 2007年7月5日 (四) 02:23 (UTC)[回覆]
維基百科同名界面,不知如何作出不同區域中文字體font的區別。有沒有部份可用的段落,而不是全抄?--Jusjih 2007年7月5日 (四) 06:37 (UTC)[回覆]
抄維基百科界面,還不如抄英文版wikisource的界面比較好一些--Shizhao 2007年7月6日 (五) 02:12 (UTC)[回覆]
en:MediaWiki:Common.js有兩個功能不錯,一個是en:Template:Option,似乎可以用來顯示同一文章的不同版本。這樣似乎對於古代文獻的注釋版有很大作用(可以在同一個頁面選擇顯示沒有批註的版本或帶有批註的版本),也對不同版本文字不同有很大幫助。另外一個有用的功能是在同一個頁面對照顯示掃描圖像與錄入文字差異,主要用於OCR校對,我們這裡似乎暫時還用不到--Shizhao 2007年7月6日 (五) 02:45 (UTC)[回覆]
en:Template:Option的另外一個好處是,打印的時候也能根據所選不同版本打印相應版本,不像「參」、「另」、「校」等模板,不能打印--Shizhao 2007年7月6日 (五) 02:48 (UTC)[回覆]
我引入了Template:Option,但是發現他對中文的支持有問題。誰能解決嗎?--Shizhao 2007年7月26日 (四) 16:33 (UTC)[回覆]

維基文庫增加新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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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Help:Side by side image view for proofreading,一個是校對功能,可以對OCR進行校對;例子: en:Page:A Treatise on Electricity and Magnetism Volume 1 001.jpg,見mw:Extension:Proofread Page;一個是章節傳輸功能,例子見en:Bible/2 John/1/1,見mw:Extension:Labeled Section Transclusion。這個章節傳輸功能對於注釋版本可能會很有用。--Shizhao 2007年7月19日 (四) 03:19 (UTC)[回覆]

校勘版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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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能方便OCR校對就太好了。我這里有中華書局8GB的OCR的PDF文本,包括《二十四史》大部、《全唐詩》等。每個OCR的PDF文本都有幾百MB。如果無版權方面的困擾及有辦法上傳,我可以上傳到維基某處。--霍枯燥 2007年7月20日 (五) 02:05 (UTC)[回覆]
最好是影印本的,否則有點校、注釋的版本是有版權的--Shizhao 2007年7月20日 (五) 02:45 (UTC)[回覆]
我不太清楚這個版權問題,比如《宋史》,雖然是脫脫的版權,但是中華書局出版的,這個如何處理?--霍枯燥 2007年7月20日 (五) 22:23 (UTC)[回覆]
脫脫及其他中國古人的的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溯及既往永久有效。中華書局出版的,有沒有點校、注釋?--Jusjih 2007年8月3日 (五) 09:19 (UTC)[回覆]
沒有行間注釋,全是原文,但大多數章節後有「校勘記」,卻未寫明是誰校勘的,可能是中華書局校勘的,也可能是中華書局據舊本校勘的。我暫時上載了中華書局1975年版《金史》第60頁《卷一·世紀》的校勘記,在File:056.JinShi.1975 Page 0060.jpg,請各位看一下做個決定。--霍枯燥 2007年8月4日 (六) 19:59 (UTC)[回覆]
若校勘記無法確定誰作的,建議省略。--Jusjih 2007年8月5日 (日) 14:43 (UTC)[回覆]
嚴格說來,文中的標點可能也有版權的--Shizhao 2007年8月6日 (一) 03:44 (UTC)[回覆]
文中的標點可能也有版權的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沒有明定。國家版權局有文章認為僅加標點不足以有創作性[2]。中華民國(臺灣)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解釋令函[3]也認爲僅對古文加標點不足以取得新著作權。當我們有了海峽兩岸政府觀點時(尚未找到香港政府觀點),足不足以解答加標點版權問題?--Jusjih 2007年8月7日 (二) 17:07 (UTC)[回覆]
我覺得這兩個證據足夠回答標點問題(以免將來有關方面指責),是否應該把這兩個證據也放維基文庫里存起來以便將來備用?而那些影印本,只要去掉校勘記應該可以上載了。--霍枯燥 2007年8月8日 (三) 00:11 (UTC)[回覆]
鏈接已經寫入Wikisource:版權信息注意事項,但沒有重製整篇文章。--Jusjih 2007年8月8日 (三) 21:07 (UTC)[回覆]
但是國家版權局也認為「此外,對內容完整的古籍作品的標點,雖然不產生新的作品,但仍然有標點者大量的智力勞動投入。按照民法通則的公平和等價有償原則,利用他人的智力勞動,至少應當支付相應的對價。」--Shizhao 2007年8月9日 (四) 03:11 (UTC)[回覆]
此處說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是第四條規定,也寫入Wikisource:版權信息注意事項了。民法通則第五十九條:「下列民事行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關予以變更或者撤銷:(二)顯失公平的。」能否以訴訟要求相應的對價,要端看證據充足否。以上海峽兩岸政府文件,當屬{{PD-CN}}以及{{PD-TW}},會找時間家,但要想如何命名。權司1999第45號?(九0)智著字第0900011231號?--Jusjih 2007年8月20日 (一) 16:23 (UTC)[回覆]
新增的校對功能中文版似乎沒有啟用--Shizhao 2007年11月28日 (三) 02:43 (UTC)[回覆]
搞錯,見[4] --Shizhao 2007年11月28日 (三) 02:54 (UTC)[回覆]

三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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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發現三國志加了裴松之註解,但陳壽主文被改成簡字,想請問任何用戶如何解決,因為比較不同版本時,難以比對相應之處。--Jusjih 2007年8月1日 (三) 15:50 (UTC)[回覆]

新引入的章節傳輸功能或許能夠解決?--Shizhao 2007年8月2日 (四) 02:59 (UTC)[回覆]
這是用戶從「百度國學」拷來的《裴注三國志》,只能轉成繁體後,進行跳過簡體版的跨版本維基內容比較。--霍枯燥 2007年8月2日 (四) 09:11 (UTC)[回覆]
陳壽所著三國志與裴松之注三國志,是不同的作品吧?要合併,還是要當作分別作品?若合併,條目就應正體化。若當作分別作品,後來裴松之注編輯應該移動到適當條目。--Jusjih 2007年8月2日 (四) 15:50 (UTC)[回覆]
《裴注三國志》是裴松知道在陳壽所著《三國志》的基礎上加注。按《昭明文選》的作法,原作似應單列成文。但是從方便讀者的角度,似乎留一份足矣。有了《裴注三國志》,無註解的《三國志》可以不看了。--霍枯燥 2007年8月3日 (五) 09:11 (UTC)[回覆]
還是按《昭明文選》的作法分開比較好,這樣也增加文庫的文章數,而且短期看來很難把《裴注三國志》正體化。--霍枯燥 2007年8月8日 (三) 00:12 (UTC)[回覆]

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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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到底該如何啊?styleguide還沒翻譯完。有一條不太現實,就是正文裏不加標題,都以子頁面的形式來做(像某書/某章/某節/)。有些書明顯不適合,比如《道德經》,如果照styleguide的來,每頁只有幾句話。(最短的一頁就只有五個字「反者道之動」。) [weakish]

如果太短,你可以用一段(即== 段落名 ==)來代替一頁。--霍枯燥 2007年8月16日 (四) 01:42 (UTC)[回覆]

抗議美國扶日政策並拒絕領取美援麵粉宣言的版權算什麼比較合適?--霍枯燥 2007年8月4日 (六) 19:59 (UTC)[回覆]

這百十師長嚴正聲明,可能不合{{PD-CN}},也可能不算法人作品,而算共同作品。若無法確定版權失效,建議討論從此刪除,移到適當維基百科條目去宣稱合理使用。--Jusjih 2007年8月5日 (日) 14:42 (UTC)[回覆]
還有,美國對較短期限規則的不接受性可能會給此文章著作權到2043年,即使在兩岸四地著作權先失效,所以我希望在MediaWiki:Sitenotice公告:「請參看美國對較短期間規則的不接受性可能如何影響維基文庫。」如何?在英文維基文庫提議公告相關連署書時,一名管理員反對,他人尚未發言。這凸顯維基文庫重要語言分站的一項好處,就是即使英文維基文庫反對做某事,我們不一定要跟隨。--Jusjih 2007年8月5日 (日) 14:55 (UTC)[回覆]
抗議美國扶日政策並拒絕領取美援麵粉宣言已經報到Wikisource:侵犯版權

王征南墓誌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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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黃宗羲之『王征南墓誌銘』曰:「三峰之術。百年之後。流傳於陜西。而王宗為最著。溫州陳州同。從王宗受之。以此教其鄉人。由是流傳於溫州。嘉靖間張松溪為最著。松溪之徒三四人,而四明葉繼美近泉為之魁。由是流傳於四明。四明得近泉之傳者。為吳崑山、周雲泉、單思南、陳貞石、孫繼槎。皆各有授受。崑山傳李天目、徐岱嶽。天目傳餘波仲、吳七郎、陳茂弘。雲泉傳盧紹岐。貞石傳董扶輿、夏枝溪。繼槎傳柴玄明、姚石門、僧耳、僧尾。而思南之傳。則為王征南。」

想說什麼?!Stewart 2007年8月30日 (四) 18:18 (UTC)[回覆]

增加了Wikisource:古籍資源,方便大家去將現時缺乏的公有領域文章搬到維基文庫,亦提供一個地方去儲存一些重要的網站或資料庫。Stewart 2007年8月31日 (五) 04:54 (UTC)[回覆]

請關注《天工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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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部書我準備花半個月時間收錄完整,由於我的底稿是簡體字,這里要轉化為繁體字,其中可能出現很多錯誤(我沒有好好學過繁體字),希望大家關注一下。畢竟每次來這里提交動作都很快,可能搞錯順序也不一定。--一葉知秋 2007年10月3日 (三) 10:56 (UTC)[回覆]

沒有料到會這麼快。既然收完了,還勞煩大家和我一起做校對工作。--一葉知秋 2007年10月6日 (六) 13:30 (UTC)[回覆]
我可以用word2007轉

大量民國書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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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耐基梅隆大學有大量的民國時期中文書刊數字資源,中文版圖書有97萬冊之多--Shizhao 2007年11月30日 (五) 11:19 (UTC)[回覆]

非常好,但也要討論一則版權問題,那就是1922年或更早發表者,雖然在本網站所在的美國沒有版權,但倘若作者尚未逝世超過50年,在中港澳台一般仍有版權。這樣就要決定本站收不收。要收,也要註明這一重要事實。en:Template:PD-1923就是用於此情節的模板。--Jusjih 2007年12月3日 (一) 00:10 (UTC)[回覆]

關於這兩首古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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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zh.wikisource.org/wiki/Special:Search?search=%E6%B8%85%E6%99%A8%E5%85%A5%E5%8F%A4%E5%AF%BA%EF%BC%8C%E5%88%9D%E6%97%A5%E7%85%A7%E9%AB%98%E6%9E%97%E3%80%82

已經合併,把破山寺後禪院重定向到題破山寺後禪院,謝謝。另外,下次發言請別忘了用「~~~~」簽名,謝謝。--鳥甲 2008年1月3日 (四) 08:55 (UTC)[回覆]

升級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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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能夠把Template:DisambigTemplate:Header升級,反映英語版本的最新提升,首先,Template:Disambig可以作為統一頁眉格式,其次,Template:Header可以自動添加箭頭和頁腳。哪位軟件高人可以把中文版相應升級?--鳥甲 2008年1月4日 (五) 12:08 (UTC)[回覆]

看得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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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以下的字是否繁簡用戶都看得見?若果看不見請告知你是繁/簡用戶及號碼。

1.炁、2.誃、3.檟、4.夬、5.瓓、6.玕、7.鸇、8.熺
——定格流星 2008年1月21日 (一) 02:11 (UTC)[回覆]
我都能看見。--鳥甲 2008年1月21日 (一) 02:55 (UTC)[回覆]
謝謝。——定格流星 2008年1月21日 (一) 03:03 (UTC)[回覆]
我都能看見。--Jusjih 2008年1月23日 (三) 02:52 (UTC)[回覆]

怎麼編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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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為書名還是文章名好?

是這樣

《吶喊》自序 狂人日記
作者:魯迅
孔乙己
選自小說集《吶喊

還是這樣

范愛農 朝花夕拾
後記
作者:魯迅

--wmr89502270 2008年1月22日 (二) 10:24 (UTC)[回覆]

以上兩種格式都正確。標題應該是獨立成篇的文獻名稱,一般就是本頁的標題,例如《狂人日記》為獨立文章,文章名即為標題;「後記」並非獨立文章,通常用子頁的形式出現,例如朝花夕拾/後記就是子頁格式,所以標題應為書名,後記作為其章節名。--鳥甲 2008年1月23日 (三) 01:45 (UTC)[回覆]

我做了一個關於古詩的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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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了一個模板,效果是這樣的:

長歌行

作者:王昌齡

曠野饒悲風,颼颼黃蒿草。

系馬倚白楊,誰知我懷抱。

所是同袍者,相逢盡衰老。

北登漢家陵,南望長安道。

下有枯樹根,上有鼯鼠窠。

高皇子孫盡,千載無人過。

寶玉頻發掘,精靈其奈何?

人生須達命,有酒且長歌。

可否使用?

如果這個模板錯誤的話請幫忙改一下^_^

--wmr89502270 2008年2月2日 (六) 14:08 (UTC)[回覆]

謝謝您。不過,單獨為詩歌作header模板似乎沒有必要。我覺得header最好統一用Template:Header模板,我對各種替代Template:Header的模板都持保留態度。--鳥甲 2008年2月2日 (六) 14:20 (UTC)[回覆]
Template:Law呢?特定標題模板如有好理由之,不應禁止。--Jusjih 2008年2月3日 (日) 01:14 (UTC)[回覆]
至少我對這個模板也不太贊同。沒有這個必要。--Shizhao 2008年2月3日 (日) 01:48 (UTC)[回覆]
Template:Law看起來只是把作者換成了發布機構,這似乎可以在Template:Header里解決。反正我是不會主動使用這個模板,如果別人使用,我只好保持沉默。--鳥甲 2008年2月3日 (日) 08:28 (UTC)[回覆]
我常常使用這個模板的,在格式化法律的時候真的很好用。有甚麼問題?--Computor 2008年3月18日 (二) 20:53 (UTC)[回覆]

有關英語版維基文庫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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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版維基文庫道德經有三篇譯文,其中兩篇由維基文庫用戶撰寫的譯文如今被提請合併,若有時間希望您能前去en:Wikisource:Scriptorium#Tao Te Ching Translations討論。謝謝!百家姓之四 2008年2月9日 (六) 09:18 (UTC)[回覆]


請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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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看佛學大辭典/索引二,我沒辦法讓表列的條目從201開始計數(對照佛學大辭典/索引一),有什麼辦法可以幫我呢?謝謝!─kakoui 2008年2月20日 (三) 20:00 (UTC) 我的請教:關於"馬關條約"原文有關"中國"一詞,原文確係如此寫的嗎?謝謝! CHAN 2008年9月27日

海峽兩岸協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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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各位,正當海峽兩岸協商文件有臺灣正體版以及大陸簡體版,不僅用字不同,語詞順序也不同時,應否分成兩份版本?中華民國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兩岸中介團體交流法規就有此類文件,就是1993年5月24日辜汪會談共同協議兩會聯繫與會談制度協議兩岸公證書使用查證協議兩岸掛號函件查詢、補償事宜協議,所以想要徵求意見。--Jusjih 2008年4月7日 (一) 04:39 (UTC)[回覆]

同意有兩個版本,但在標題上應用括號加以明確區別,不能僅以繁簡體標題加以區別,因為有些用戶自動設置為繁體或簡體顯示,他們會無法區分標題。--鳥甲 2008年4月7日 (一) 09:58 (UTC)[回覆]
查詢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兩岸有關協議,上述協議在大陸稱作汪辜會談共同協議兩會聯繫與會談制度協議兩岸公證書使用查證協議兩岸掛號函件查詢、補償事宜協議。除了第一份協議,台灣稱辜汪,大陸稱汪辜以外,其他僅僅是繁簡用字不同。因為汪辜會談在1993年新加坡舉行,所以論這些協議,新加坡像是起源國又有版權。然而,依照文件性質,在大陸仍然當屬{{PD-CN}},在台灣仍然當屬{{PD-TW}},在澳門官方作品不受著作權保護,即{{PD-MO}},而美國版權局作法§ 206.01也不認為這些文件能有版權。也就是說,我們應該考慮製作新的版權模板,解釋這四份協議在大陸、澳門、台灣、美國、但非新加坡或香港,屬公有領域。說了很多,請問還有沒有意見或問題要提出的?--Jusjih 2008年4月8日 (二) 01:20 (UTC)[回覆]

刪除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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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見Category:快速刪除候選

Stewart 2008年4月18日 (五) 05:05 (UTC)[回覆]

美國對較短期間規則的不接受性以及替代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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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美國對較短期間規則的不接受性,有些其他語文維基文庫用戶使用設在加拿大的 http://www.wikilivres.info/ 作為替代網站,而我方才也去登記用戶名。然而,正在籌備那邊的中文首頁時,又有繁簡字差異問題,所以想請問各位。如果沒有回答,就要先建立繁體首頁,將Category:Author-PD-old-50相關條目移往Wikilivres。--Jusjih 2008年4月20日 (日) 02:53 (UTC)[回覆]

Wikilivres中文首頁已經啓用。那邊能否使用繁簡中文轉換器,正在考慮中。各位如果想要刊登1946年或者更晚逝世作者的作品,請考慮去那邊刊登。加拿大的普通著作權期間是終生加50年,與兩岸四地相同。--Jusjih 2008年4月20日 (日) 21:25 (UTC)[回覆]


請問文物古跡摩崖石刻上的楹聯詩詞等應寫在哪裡,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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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楹聯詩詞很多沒有署名作者,寫在哪比較合適?另外,是否可以創建關於一個文物古跡的頁面,收集該古跡上的古文?Dreamer in Utopia 2008年4月28日 (一) 15:05 (UTC)[回覆]

如果要創建文物古蹟的頁面,也只能是在 Wikisource 名字空間下的「計劃頁面」,而不能成為一個獨立頁面。單個楹聯只要有名字,都可以收入,按照詩詞格式錄入,一聯一頁,再創建一個類別收錄古蹟上的古文即可。我早有興趣收入著名的青銅器銘文,例如大克鼎銘文之類。想來應該和文物古跡摩崖石刻古文相似。--鳥甲 2008年4月30日 (三) 02:56 (UTC)[回覆]
楹聯又不是文章,就兩句話,怎麼會有名字?而且我對計劃頁面不了解。為什麼古跡不能建頁面呢?有什麼政策嗎?比如,我覺得可以建一個「武侯祠」的頁面,收集寫在該建築內外的楹聯石刻。還有,一聯一頁也太浪費了,讀者也不好閱讀啊。Dreamer in Utopia 2008年5月2日 (五) 13:56 (UTC)[回覆]
楹聯和詩詞一樣,當然也是文章。計劃頁面如Wikisource:法律Wikisource:古文,裡面收錄的是相關文獻列表,我們並不能直接創建名為法律古文的文獻頁面,因為這並非文獻的實際標題,因此,像武侯祠這樣的古蹟名也不宜直接成為一個文獻頁面標題。也許可以創建Wikisource:對聯Wikisource:武侯祠楹聯的計劃頁面,裡面收錄楹聯。另外,一聯一頁並不一定浪費,很多詩也就是幾句話,但也都是單獨的頁面。--鳥甲 2008年5月2日 (五) 14:22 (UTC)[回覆]
創建Wikisource:對聯Wikisource:武侯祠楹聯的計劃頁面我想可以,不過我覺得或許用武侯祠楹聯會更好,因為楹聯與詩雖然都很短,但是楹聯沒有名字,讓它單獨頁面又怎麼命名呢?Dreamer in Utopia 2008年5月2日 (五) 14:45 (UTC)[回覆]
那就在Wikisource:武侯祠楹聯中收集無名對聯吧,再把武侯祠楹聯重定向到Wikisource:武侯祠楹聯。嚴格地說,武侯祠楹聯應該是同名文獻標題,就像全唐詩一樣。現在既然沒有這個文獻,暫且做一個跨名字空間的重定向,似乎也可以。--鳥甲 2008年5月2日 (五) 15:02 (UTC)[回覆]

請求機器人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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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剛把Template:Header改為自動添加箭頭,懇請哪位高手能夠建立機器人,自動將現有Template:Header中的箭頭刪除。否則,人工作業,工作量太大。多謝了。--鳥甲 2008年4月30日 (三) 00:18 (UTC)[回覆]

我不會使用機器人。可否也將Template:Header2以及Template:Law相應修訂?--Jusjih 2008年4月30日 (三) 01:23 (UTC)[回覆]
Template:Header2已經是自動添加箭頭的,我剛對Template:Law做了修訂,現在也是自動添加箭頭。但這造成了很多頁眉現在有重複箭頭。不知Shizhao兄能否有空造個機器人。--鳥甲 2008年4月30日 (三) 02:01 (UTC)[回覆]
我基本支持自動加箭頭,但自動加箭頭也產生另一種問題。中華民國廢止法以及中華民國失效法所收的法律沿革頁以及最後版本,我當時在下篇註明廢止或失效時,若沒有新取代者,現在就會顯示「廢止→」以及「失效→」。若不作更改,尚可說是廢止失效沒有下篇,除非誰能想出更好的想法。--Jusjih 2008年5月1日 (四) 02:19 (UTC)[回覆]
我看到了這個問題,我把「廢止」、「失效」、「現行」等字樣放到了section一欄中的括號內,例如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民國94年。我覺得放在此處更為合適,請考慮。--鳥甲 2008年5月1日 (四) 06:13 (UTC)[回覆]
中華民國廢止法以及中華民國失效法所收的法律個年份版本都已經在noauthor標示中華民國廢止法以及中華民國失效法。這樣吧,任何用戶看到「廢止」、「失效」、「現行」出現在下篇,沒有鏈接其他頁面時,可以自行刪去,但有鏈接其他頁面時,請勿任意刪去鏈接,例如違警罰法廢止時,社會秩序維護法取而代之,就不要徹底刪去下篇,我已經刪去原來手工加入,現在多出的箭頭。--Jusjih 2008年5月2日 (五) 01:09 (UTC)[回覆]
好的,謝謝。--鳥甲 2008年5月2日 (五) 06:16 (UTC)[回覆]

Template:Header已加入立法者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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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才我在Template:Header中加入lawmaker選項,當文獻為法律時,使用lawmaker而非noauthor,自動產生「發布機構」,這和Template:Law功能相同。現在Template:Law的全部功能已經整合進Template:Header中,沒有存在的必要性,以後可以將其重定向到Template:Header。--鳥甲 2008年5月4日 (日) 18:35 (UTC)[回覆]

最近才習慣使用Template:Law加入更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想要將其重定向到Template:Header,雖非不可,但也請注意不要破壞已經使用Template:Law頁面的正常顯示。--Jusjih 2008年5月4日 (日) 20:16 (UTC)[回覆]
現在可以先對新文獻統一使用Template:Header,同時把以前的Template:Law逐漸替換成Template:Header。--鳥甲 2008年5月4日 (日) 20:26 (UTC)[回覆]
我還以為是自己用錯模板,原來參數剛改不久。真是巧。--dingar 2008年5月9日 (五) 11:29 (UTC)[回覆]

繁體「陵」字無法正常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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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創建作者:蘭陵笑笑生時發現,繁體「陵」字無法正常顯示,英文版維基詞典也不可以正常顯示繁體陵,但中文維基百科可以正常顯示該字,不知是何原因。能否修正?--鳥甲 2008年5月5日 (一) 13:32 (UTC)[回覆]

這種小事就不要太費腦筋了,就算是古籍上的字,也會因為版本不同字形略有差別,不影響理解就好了。Dreamer in Utopia 2008年6月13日 (五) 09:34 (UTC)[回覆]

維基文庫的繁簡轉換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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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兩岸四地或者美國其一,但不是兩者屬公有領域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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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最近Wikisource:刪除投票#2008年6月,以及參考版權信息,需要討論在兩岸四地(中港澳臺)或者美國其一,但不是兩者屬公有領域的作品:

  1. 1945年或更早逝世作者的作品,在兩岸四地以及美國均屬於公有領域,用{{PD-old-60}}以及{{PD-1996}},但端看作者逝世多少年,60可以酌情加大到70、75、80。
  2. 1946年到1957年逝世作者的作品,在兩岸四地屬於公有領域,但在美國不一定是公有領域:
    發表於1922年或更早的作品,在美國屬於公有領域,用{{PD-1923}}。
    發表於1923年或更晚的作品,在美國認爲有版權,要準備移往加拿大Wikilivres網站刊登。
  3. 1958年或更晚逝世作者的作品,在兩岸四地有版權,但在美國不一定有版權:
    發表於1922年或更早的作品,在美國屬於公有領域,用{{PD-1923}},但在兩岸四地所作作品,作者尚未逝世超過50年,在兩岸四地仍有版權,所以請美國以外用戶,特別注意。
    發表於1923年或更晚的作品,在兩岸四地以及美國都有版權。因為加拿大著作權通常也是終生加50年至年底,與兩岸四地相同,所以Wikilivres也不能刊登,但若有CC-BY-NC,能在Wikilivres刊登。

希望以上資料,能使各位更清楚維基文庫能夠以及不能夠收錄何作品。Wikilivres不是維基媒體網站,所以即使是統一登入用戶,請考慮去Wikilivres登記用戶名,以免被他人冒用。--Jusjih 2008年6月9日 (一) 03:01 (UTC)[回覆]

  • 剛檢視了聞一多死水。雖然他逝世已超過60年,但該詩是創作於1925年4月,這是否表示在美國不是公有領域的作品?--pedist (對話頁) 2008年6月11日 (三) 18:55 (UTC)[回覆]
    • 他1946年逝世,在兩岸四地1996年底版權期滿,超過了1996年1月1日,所以死水認爲在美國不是公有領域的作品,有道理。如果您看過頁頂網站公告「請參看美國對較短期間規則的不接受性如何影響維基文庫」,就是問題癥結。但這還不是世界末日,因為這裡不適合刊登時,還能去加拿大Wikilivres網站刊登,而且那邊還接受CC-BY-NC。對於聞一多,作者頁面已經註明Wikilivres相應頁面網址。作品能確定是1922年或者更早發表者(不僅是創作),請在本站刊登,能用繁簡自動轉換,方便大陸用戶,但1923年或者更晚發表者,Wikilivres見,但那邊有英法西德俄文共用網站,中文不能繁簡自動轉換。因為那邊曾經遭受IP破壞,所以請註冊用戶名,才能從本站撤出在兩岸四地但非美國公有領域作品。也請看看Help:公有領域。--Jusjih 2008年6月12日 (四) 02:21 (UTC)[回覆]
請大家到Wikisource:投票#在兩岸四地或者美國其一,但不是兩者屬公有領域的作品討論此話題。--Jusjih 2008年9月12日 (五) 03:05 (UTC)[回覆]

翻譯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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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編者翻譯馬來西亞聯邦憲法,我想問一下,維基文庫是否可以收錄維基編者自己翻譯的作品?根據現行收錄方針,自行翻譯作品是可以收錄的,這一規定來自英文維基文庫,對此我存有疑慮。翻譯作品也是一種創作,和文庫述而不作的方針不符,而且要判定維基翻譯作品和其他具有版權的翻譯作品是否相似,是件很麻煩的事兒。如果可以對其他語言的文獻進行翻譯,那麼是否也可以對中國的古文進行翻譯?希望大家能對此有所共識。--鳥甲 2008年6月12日 (四) 19:49 (UTC)[回覆]

本來我也認為可以翻譯的,你這麼一說,的確值得注意。或許規定:沒有中文翻譯作品可用的時候,才可以翻譯?--Shizhao 2008年6月13日 (五) 02:03 (UTC)[回覆]

多語言維基文庫接受原文的翻譯,不接受原始寫作,沒有確實接受接受或不接受用戶自行原始翻譯。自從數十語文,包括中文,脫離多語言維基文庫另立網站以來,方針指導不盡然相同。許多語文子域接受翻譯,其中希伯來文版有分別頁面名字空間。意大利文版不接受用戶自行原始翻譯,是特例。因應各位意見,而且我們的活躍用戶不是很多,我不認為我們需要學意大利文版全面禁止戶自行原始翻譯,但絕對需要規定方針指導。英文維基文庫提議但尚未正式施行的翻譯預備方針指導,值得我們參考。那邊允許他處出版以及戶自行原始翻譯共存,但一定要標示出處以及GFDL兼容版權許可。同理,文言文翻譯成白話文,也要相應規定,何況我們文言白話兼收,也想不到文言白話分站的迫切性或者需求。(中文維基文庫脫離多語言維基文庫時,尚未成立文言文維基大典,所以當時分站是文言白話兼收。)--Jusjih 2008年6月13日 (五) 03:32 (UTC)(本站、英文、以及多語言維基文庫管理員)[回覆]
謝謝Jusjih兄的信息,我對翻譯作品仍持保留態度,文庫收錄已發表作品可以保證收錄品質,但編者自行翻譯作品的質量無法保證,而且翻譯構成創作,和原始文獻相比十分另類,其校對和審查的要求截然不同。不過,如果大家認為自行翻譯作品也可接受,那我也不做過多爭論。另外,我並沒想要文言白話分站,只是最近在刪除九章算術中大量維基現代註解時,想到若是有人在古籍文獻下方加上自己的現代譯文,是否應當刪除?下方的完整譯文也可以看作是一種注釋嗎?或者有人單獨創建白話《史記》之類的話,如何處理,實在令人困惑。--鳥甲 2008年6月13日 (五) 04:37 (UTC)[回覆]
人家注釋得不錯,讓人看了明白。古文沒注釋有時看不明白它在寫什麼。你刪除了就太不好了,人家也是辛勤勞動。如果實在看不順眼,挪到討論區也好啊。注釋得好不好由讀者自行判斷,不能一味刪除。Dreamer in Utopia 2008年6月13日 (五) 09:44 (UTC)[回覆]
個人覺得:維基人自行翻譯的作品包括注釋只要註明是維基人自行翻譯的,即可收錄,無論外文譯入漢文或文白互譯。既然在維基下,應當視為這些翻譯與百科的作品一樣是版權自由的。Dreamer in Utopia 2008年6月13日 (五) 09:54 (UTC)[回覆]
  • 我也認為可以翻譯,但在初期是否可以限制文章數量。這樣可以方便對質量進行跟蹤,畢竟這裡基本是三不管。來的人少,跟蹤的也少。--dingar 2008年6月13日 (五) 12:52 (UTC)[回覆]
Template:Header增加了顯示譯者功能,但尚未能夠比擬英文維基百科。歡迎各位加強功能。--Jusjih 2008年8月18日 (一) 02:24 (UTC)[回覆]

請求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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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移往Wikisource:刪除投票

關於法律內容的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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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詢問管理員關於法律的內容從中央政府官方網站(www.gov.cn)下載可算做從互聯網複製內容? 我的觀點:法律內容是死條文,選擇正確的來源很重要。 為避免錯誤發生,應該不算做從互聯網複製,算作查詢文件資料—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Sundingxiexin對話貢獻)加入。

關於法律的內容從中央政府官方網站(www.gov.cn)下載當然算做從互聯網複製內容。在本站刊登法律內容時,宜從政府官方網站取得資料。--Jusjih 2008年6月29日 (日) 21:58 (UTC)[回覆]

維基軟件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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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首頁「源碼」的注釋:

这个页面被保护。你可以查看他的源代码。 [alt-shift-e]

是不是應為「它的」 --wmrwiki 2008年7月1日 (二) 13:57 (UTC)[回覆]


還有,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書名目錄四庫全書目錄一樣吧,是否因該重定向一個 --wmrwiki 2008年7月3日 (四) 14:45 (UTC)[回覆]

界面修訂了,謝謝提示。四庫全書目錄,若內容較對全同,能合併。--Jusjih 2008年7月4日 (五) 02:12 (UTC)[回覆]

改成這樣好嗎?大家說說。 原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並且於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其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

--wmrwiki 2008年7月8日 (二) 07:25 (UTC)[回覆]

美國聯邦版權法作品保護期限速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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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有一些美國聯邦版權法作品保護期限速查的方法,希望有助於文庫版權的檢查--Shizhao 2008年7月14日 (一) 03:15 (UTC)[回覆]

非常好。順便要說的是,加拿大 http://www.wikilivres.info/ 管理員,能夠將本站1946年或更晚逝世作者,在1923年以來發表的作品,導入編輯歷史。目前,1950年代逝世的何克全李有源、以及楊喚,作品已經導入Wikilivres。丁福保1952年逝世,但他所編佛學大辭典1922年正式出版,所以留在本站。如果沒有其他意見,1946至1949年逝世作者戴季陶朱自清陶行知聞一多張寒暉李公樸所作作品,除非1922年或更早發表,否則,以1949年或更早在中華民國中國大陸出版作品應該視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為起源國時,他們所作也要搬到加拿大Wikilivres,那邊版權通常終身加50年到年底。這些涉及美國對較短期間規則的不接受性。順便請問,義勇軍進行曲田漢以及1978年集體填詞歌詞,合不合{{PD-CN}}?--Jusjih 2008年7月16日 (三) 03:37 (UTC)[回覆]
這個PD檢查工具也很有用--Shizhao 2008年7月29日 (二) 01:59 (UTC)[回覆]

翻譯版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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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把時代周刊評選出來的影響20世紀最重要的20個人翻譯過來,是否必須需要時代周刊的許可?--wmrwiki 2008年7月26日 (六) 19:20 (UTC)[回覆]

時代周刊非常近年的作品當然有版權限制,翻譯過來必須需要時代周刊的許可。不符GFDL的許可,本站不能接受。--Jusjih 2008年7月27日 (日) 00:50 (UTC)[回覆]

消含糊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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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ecial:Disambiguations消含糊頁應該是消歧義頁吧?--dingar 2008年7月29日 (二) 07:13 (UTC)[回覆]

是的,但要由管理員修訂相關界面(MediaWiki)。歡迎任何用戶協助尋找。--Jusjih 2008年7月30日 (三) 02:21 (UTC)[回覆]

文言文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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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四庫全書》分類比較完備,我把古書以四庫全書最低級目錄(如孝經類、 雜史類)為分類,是否妥當?--wmrwiki 2008年7月29日 (二) 05:25 (UTC)[回覆]

這裡不是文言文吧--Shizhao 2008年7月30日 (三) 02:39 (UTC)[回覆]
本中文維基文庫大約2005年脫離多語文維基文庫時,計劃是中文繁簡共站。當時還沒有文言維基大典,所以沒有文言白話分站的想法。Shizhao所說這裡不是文言文,是指討論以及界面等等不刻意用文言文,不像文言維基大典,但本站收錄文章,文言白話繁體簡體中文兼收。--Jusjih 2008年8月7日 (四) 03:49 (UTC)[回覆]

我的意思就是說把所有的古文(包括四庫全書沒有的)都按四庫全書的分類進行分類。--wmrwiki 2008年7月31日 (四) 11:29 (UTC)[回覆]

沒有不好之處,所以如此做非不可。四庫全書18世紀所作,不受著作財產權保護。--Jusjih 2008年8月7日 (四) 03:49 (UTC)[回覆]

有沒有台灣人,繁體常用「範」還是「范」?--wmrwiki 2008年8月6日 (三) 17:41 (UTC)[回覆]

範簡作范,但范不總是繁化成範。這就是中共任意合併簡化漢字的惡果。在臺灣,這兩字都是正字,但不合併。--Jusjih 2008年8月7日 (四) 03:49 (UTC)[回覆]
範范兩字本來就是都有的,應該是做姓時用范,如」范仲淹「,而其它情況都用範,如」規範「。--大維 2008年9月16日 (二) 11:48 (UTC)[回覆]

重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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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辭/離騷經離騷經,有意思的是簡體的離騷重定向到「楚辭/離騷經」,而繁體的離騷重定向到「離騷經」。--Webridge 2008年7月30日 (三) 09:58 (UTC)[回覆]

卷/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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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體中的卷一至卷九都不都變捲字,唯獨是卷十仍會變捲十,請問有誰可以理好它?——定格流星 2008年8月7日 (四) 13:21 (UTC)[回覆]

我也遇到過這樣的事,我就當是古籍模糊不清,寫錯了,一律按『卷』處理。--wmrwiki 2008年8月7日 (四) 16:53 (UTC)[回覆]

建議新增機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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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ikipedia:機器人#綜合或其它 --wmrwiki 2008年8月19日 (二) 18:33 (UTC)[回覆]

很多書都有子頁面,我覺得這個分類沒意義,請大家以後別用了。--wmrwiki 2008年9月4日 (四) 13:56 (UTC)[回覆]

麻煩給機器人掛一下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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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P-bot

已掛機器人旗的wiki:中文維基百科、文言文維基百科
會做的事:只要寫得出來對Wiki沒有破壞的程序都可以做
應用程序:Pywikipedia、操作者自己寫

以上。—PhiLiP 2008年9月4日 (四) 14:43 (UTC)[回覆]

有沒有導入xml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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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唐書能否直接導入xml文件?避免手動創建。--wmrwiki 2008年9月7日 (日) 03:57 (UTC)[回覆]

但閣下打算從哪裡導入呢?--J.Wong 2008年9月7日 (日) 05:04 (UTC)[回覆]
我用Sharepoint下載一個網站,再用一個合併器合併那些網頁,再用瀏覽器打開那個很大的文件,然後全選,將文本復制到記事本里。如果需要xml文件只需替換幾個詞就可以了。--wmrwiki 2008年9月7日 (日) 05:10 (UTC)[回覆]

申請匯入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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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為中文維基百科的管理員,多處理刪除提請。在處理過程中,偶會遇上移動至文庫的請求,本人就此希望獲得此處導入的權限以方便處理提請。謝謝。--J.Wong 2008年9月7日 (日) 04:22 (UTC)[回覆]

匯入權限能否導入xml文件?--wmrwiki 2008年9月7日 (日) 04:59 (UTC)[回覆]
可以的。--J.Wong 2008年9月7日 (日) 05:08 (UTC)[回覆]
請恕本人把之重新分拆,但我相信這樣會更有條理。倘閣下希望申請,則請閣下開啟另一個討論,以便社群討論。謝謝。--J.Wong 2008年9月7日 (日) 05:29 (UTC)[回覆]
  1. 支持 (Support importing right)。若沒有明顯反對,將由元維基監管員授權。--Jusjih 2008年9月8日 (一) 02:38 (UTC)[回覆]
  2.   支持--dingar 2008年9月11日 (四) 23:14 (UTC)[回覆]

我也申請匯入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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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mrwiki 2008年9月7日 (日) 05:11 (UTC)[回覆]

  1. 支持 (Support importing right)。若沒有明顯反對,將由元維基監管員授權。--Jusjih 2008年9月8日 (一) 02:39 (UTC)[回覆]
  2.   支持--dingar 2008年9月11日 (四) 23:15 (UTC)[回覆]

簡繁標題自動轉換的b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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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近更改和我的貢獻等列表中,紅色鏈接無法正常檢查。[5]

--wmrwiki 2008年9月7日 (日) 08:17 (UTC)[回覆]

字詞轉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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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修復: Wikisource:版權信息#注意事項 章忠信著作權筆記 被轉換為 章忠信着作权笔记 (zh-cn) --Liangent (留言) 2008年9月14日 (日) 08:59 (UTC)[回覆]

修正了。謝謝指正。--Jusjih 2008年9月17日 (三) 03:20 (UTC)[回覆]

Proofread Page exten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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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uld an admin please redirect MediaWiki:Proofreadpage index template to Template:Index so that 索引:致一家英文報刊主編的信 will work.

See oldwikisource:WS:S#Chinese_Wikisource_adopting_Proofread_Page

John Vandenberg 2008年9月23日 (二) 23:47 (UTC)[回覆]

錄入《四庫全書電子版》應該沒有法律風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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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bitscn.com/news/internet/200701/92701.html

「香港一家出版公司研發了《文淵閣四庫全書電子版》,並獲得有關著作權登記證書,但近期發現有人在eBay易趣網站上將售價為85000元的電子版本以60元的價格銷售,經調查該軟件為盜版。記者昨天獲悉該公司已將eBay易趣起訴到市二中院,要求賠償50萬元。 」

「該公司認為易趣容許他人在網站上銷售盜版軟件,為非法下載、盜版複製該電子版提供渠道和便利,實際參與了幫助盜版行為人實施了侵權行為,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為此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權行為,賠償經濟損失50萬元,同時要求被告披露買賣雙方的細節及拍賣的非法獲利。 」

我想錄入《文淵閣四庫全書電子版》,應該不侵權吧。

新聞說的是提供軟件下載。如果只是著作權屬於古人的文本,應該不侵權吧。

問題:

  1. 整理是否也有版權呢?
  2. 錄入《文淵閣四庫全書電子版》會不會被告呢?

--wmrwiki 2008年9月24日 (三) 12:31 (UTC)[回覆]

整理足以有新版權。錄入《文淵閣四庫全書電子版》會不會被告,端看該版本有沒有整理。若有離率,建議錄入沒有創作性整理的版本。--Jusjih 2008年9月25日 (四) 01:07 (UTC)[回覆]


所謂的「整理」只是把《四庫全書》原文錄入到電腦,除了在開頭多空兩格以外無改動。這也有版權嗎?--wmrwiki 2008年9月25日 (四) 10:06 (UTC)[回覆]

香港法例第528章版權條例第21條:「於某公曆年首次發表的已發表版本的排印編排的版權,在自該年年終起計的25年期間完結時屆滿。」現在提到的版權是指排印編排。請問文淵閣四庫全書何時何人所作?--Jusjih 2008年9月26日 (五) 01:02 (UTC)[回覆]
如果電子版有過加入標點和一些注釋的話,就有版權了--Shizhao 2008年9月26日 (五) 01:30 (UTC)[回覆]


這個四庫全書是一家香港公司在掃描文淵閣本四庫全書後,OCR轉換為電子格式的。除了軟件本身和錯字外,沒有任何獨創的成分。

周易註疏(一部分)是我錄入的。全書差不多格式都這樣。沒有加任何注釋、標點。

shizhao,注意標點的版權:權司1999第45號 --wmrwiki 2008年9月26日 (五) 10:07 (UTC)[回覆]


可能是侵權的。與User:PhiLiP的聊天記錄:

和諧主體菲菇 21:22:04

反編譯毛
灰原哀 21:22:08
................ 

和諧主體菲菇 21:22:14
我有辦法拖出來
灰原哀 21:22:18
真的? 

和諧主體菲菇 21:22:27
標點符號都沒打拖出來有毛用
和諧主體菲菇 21:22:39
而且版權的確有問題
灰原哀 21:22:50
什麼問題? 

和諧主體菲菇 21:22:54
數字化的版權是屬於那一家的
灰原哀 21:23:07
數字化也有版權? 

和諧主體菲菇 21:23:20
所以說只有你親自去拿那些圖片去OCR才能擁有自主版權
和諧主體菲菇 21:23:24
數字化當然有版權
灰原哀 21:23:29
啊 

和諧主體菲菇 21:23:53
http://www.ycwb.com/ycwb/2006-10/28/content_1260609.htm
灰原哀 21:24:36
可這個是說軟件本身 

灰原哀 21:24:48
所錄入數據是沒有版權的 

灰原哀 21:24:54
因為沒有原創成分 

和諧主體菲菇 21:25:20
經審理,法院認定,《文淵閣四庫全書電子版》是《四庫全書》的軟件作品表現形式,經歷了原告軟件程序化的再創性勞動,原告對該軟件作品依法享有著作權。
灰原哀 21:25:57
那麼維基文庫大多數內容都是侵權的了? 

和諧主體菲菇 21:26:00
他既然對自己的資料庫加了密,說明他們是認為這些內容也是在其版權保護的範圍內的
和諧主體菲菇 21:26:27
而且我們要從這個資料庫獲取內容,必須經過侵犯版權的範圍
和諧主體菲菇 21:26:40
事實上,我們下載該電子版就已經是侵權了
和諧主體菲菇 21:26:49
而且我們要從這個資料庫獲取內容,必須經過侵犯版權的過程
灰原哀 21:26:59
哦 

灰原哀 21:27:20
可是維基文庫上大多數內容都是複製過來的呀 

和諧主體菲菇 21:27:23
自己侵權不要緊,但不要連累wikimedia一起侵權
灰原哀 21:27:32
可是維基文庫上大多數內容都是複製過來的呀 

和諧主體菲菇 21:27:35
文庫上複製來的都是互聯網上公開的
灰原哀 21:28:00
哦 

和諧主體菲菇 21:28:05
迪志的電子版並沒有主動在互聯網上公開
灰原哀 21:28:23
如果這樣:


灰原哀 21:28:39
先把內容複製到百度貼吧上 

灰原哀 21:28:48
再複製到維基上 

和諧主體菲菇 21:28:49

灰原哀 21:29:05
就是先讓百度侵權 

和諧主體菲菇 21:29:17
你可以自己拿圖檔去OCR
灰原哀 21:29:19
之後百度是在互聯網上公開的內容 

和諧主體菲菇 21:29:29
這樣出來的版權就是你的
和諧主體菲菇 21:29:40
這樣是合法的
和諧主體菲菇 21:29:45
過程也是合法的
灰原哀 21:29:50
可是, 

灰原哀 21:30:10
如果我和那個書OCR的內容完全一樣 

和諧主體菲菇 21:30:22
你可以保留證據啊
和諧主體菲菇 21:30:31
保留你OCR的證據
灰原哀 21:30:47
如果我說我刪除了 

和諧主體菲菇 21:30:50
要不你手動去一篇一篇複製也行
和諧主體菲菇 21:30:53
這樣也不侵權
灰原哀 21:30:58
哦 

和諧主體菲菇 21:31:00
但不能藉助反編譯
灰原哀 21:31:00
好 

灰原哀 21:31:08
哦 

--wmrwiki 2008年10月7日 (二) 13:52 (UTC)[回覆]

標題自動轉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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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文庫簡繁標題自動轉換。但有些標題不屬於繁體但屬於異體字或其他的類似字,為了方便請將這些字添加進標題自動轉換標題的列表。但不必再簡繁轉換中轉換。加以下詞:

(轉換前-轉換後)

禦-御 遊-游 詩-詩 贈-贈 翺-翱 (未完) --wmrwiki 2008年9月26日 (五) 13:16 (UTC)[回覆]

這種異體字不應該轉換--Shizhao 2008年10月8日 (三) 07:57 (UTC)[回覆]
維基文庫有一個標題自動轉換的功能,比如簡體標題「送道士薛季昌還山」可以自動進入繁體「送道士薛季昌還山」,而不需要使用把簡體標題做重定向。

我說的是只轉換標題,不轉換內文。這樣輸入簡體可以更方便地進入相應異體字的頁面。--wmrwiki 2008年10月8日 (三) 10:25 (UTC)[回覆]

這樣處理作者頁面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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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世民重定向到Category:李世民--wmrwiki 2008年9月29日 (一) 13:43 (UTC)[回覆]

不盡然好。建議徵求廣泛意見才大規模如此做。--Jusjih 2008年9月30日 (二) 00:45 (UTC)[回覆]

是否應該在標題刪除最後的「X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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薊丘覽古贈盧居士藏用七首是否應移動到薊丘覽古贈盧居士藏用?--wmrwiki 2008年10月3日 (五) 06:13 (UTC)[回覆]

若全唐詩的標題是「薊丘覽古贈盧居士藏用七首」,就不可以任意更改之。--Jusjih 2008年10月8日 (三) 03:00 (UTC)[回覆]

協助驗證w:蔡東藩作品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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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蔡東藩於1945年逝世。「從1916年開始,到1926年為止,蔡東藩用10年的心血和驚人的毅力,以豐富的學識和驚人的毅力完成了前漢、後漢、兩晉、南北朝、唐史、五代史、宋史、元史、明史、清史、民國共11部歷史通俗演義,合稱《歷朝通俗演義》」

請協助驗證這些作品有沒有在美國發表過,若發表過,哪些是1922年以前發表的,哪些是1922年以後發表的,以確保沒有版權問題。--wmrwiki 2008年10月11日 (六) 06:06 (UTC)[回覆]

根據美國對較短期間規則的不接受性,1946年1月1日前去世的中國作者,其作品都進入公有領域了。既然蔡東藩是1945年逝世的,那他的中文作品應該已全部進入公有領域。維基文庫現在不就是按照這個標準做的麼?--鳥甲 2008年10月12日 (日) 07:00 (UTC)[回覆]
沒有理由相信他的作品曾經在美國發表,就是美國以及大中華地區公有領域。將來即使有反證,遷到加拿大Wikilivres網站就可以了。--Jusjih 2008年10月14日 (二) 01:09 (UTC)[回覆]

界面的筆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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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簡體中文界面中,在下發現在編輯頁面時出現的提示:「請注意對為基文庫的任何貢獻都將被認為是在GNU自由文檔協議證書下發布。」存在筆誤。提示中將「維基百科」錯寫成「為基文庫」。請予以修改,謝謝!--小周 2008年10月13日 (一) 17:23 (UTC)[回覆]

不客氣。已經修正MediaWiki:Copyrightwarning/zh-cn以及MediaWiki:Copyrightwarning/zh-sg了。--Jusjih 2008年10月14日 (二) 01:13 (UTC)[回覆]

有Template:正體化,是不是也要有Template:簡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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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Template:正體化能夠成立,在下要求同樣設立Template:簡體化規定對中國大陸地區1956年以後,以及新加坡1969年以後的文獻必須以簡體字保存。--小周 2008年10月14日 (二) 17:13 (UTC)[回覆]

當然,如果有很多頁面存在需要簡體化的問題,也可以創建簡體化模板。不過就我個人經歷而言,似乎還沒有遇到過這種情況。--鳥甲 2008年10月14日 (二) 17:27 (UTC)[回覆]
雖然目前這樣的情況不多,但在下還是認為,應該創建簡體化模板。原因是:
  1. 少並不等於完全沒有,如果只有Template:正體化,而沒有Template:簡體化,那麼對於中國大陸地區1956年以後,以及新加坡1969年以後的文獻,如果發現是以zh-hk:繁體中文;zh-cn:繁体中文;zh-sg:繁体中文;zh-tw:正体中文保存的情況,其他編者將無法進行標識。
  2. 只有Template:正體化,沒有Template:簡體化可能會使部分編者誤解為:「在維基文庫,無論什麼時候,都只能使用zh-hk:繁體中文;zh-cn:繁体中文;zh-sg:繁体中文;zh-tw:正体中文保存。」--小周 2008年10月14日 (二) 18:16 (UTC)[回覆]
您可以自己去創建這個模板,把正體化的代碼複製並稍加修改即可。不過,您的第二條擔心是多餘的,因為正體化模板里明確寫明了繁體字的適用範圍,並非是「無論什麼時候都只能使用繁體」。謝謝。--鳥甲 2008年10月15日 (三) 01:20 (UTC)[回覆]
在下已經創建Template:簡體化,請檢查是否存在違反社群共識的描述。--小周 2008年10月15日 (三) 06:01 (UTC)[回覆]
謝謝。--鳥甲 2008年10月15日 (三) 08:31 (UTC)[回覆]
看不出違反本站社群共識的描述。我們有正體化模板,簡體化模板當然可有,而且通常比正體化簡當許多。以此類推,二簡字文獻也應當盡力以當時用字為準,必要時注釋。維基文庫日文頁面遷出多語言網站,成立語言子域以前,就已經有1945年或更早文獻應以舊字體保存的不成文觀點,縱使他們沒有新舊字體轉換器。相比時,我們有字體轉換器時,更要重視原文用字。即使將來中文漢字字形統一,本站仍應當以原文用字保存文獻,字體轉換器就繼續保留。--Jusjih 2008年10月16日 (四) 02:22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