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文库:删除投票/存档/2016年

2015年 删除投票存档 2016年 2017年
这是删除投票页面的2016年存档

2016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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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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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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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xy 519:维基共享资源有限制档案类型,其无法放SGF档,若单纯转成PDF会变成一堆普通人难以理解的文字档。而且用文库存棋谱之前日语文库也有先例,(见分类:棋谱的跨语言连结)。先前英语文库亦有人以日语文库为例,要求引入,当时也没有反对,只是说可能需要一个通用的显示模板,免得各谱页面参差不齐。另外,我认为棋谱也是一种文章作品,中国古代棋谱不也是一步一步用两三个汉字写在纸上吗?--Liaon98讨论2016年3月13日 (日) 09:35 (UTC)[回复]
你的链接有误,我进行了小编辑,勿怪。维基文库接受者为自由版权文献,因此有如下问题。
  1. 新近的比赛的版权如何判定?棋谱是否直接进入公有领域?
  2. 古代棋谱往往记载于古籍,应以刊载古籍本身为善。日语维基文库衹载单谱的做法我很不赞同。--Zhxy 519讨论2016年3月13日 (日) 10:13 (UTC)[回复]
@Zhxy 519:多谢。我在网路上搜寻到的说明,都是说从未有人对围棋谱的版权提出法律诉讼。而许多篇的解释都是说,棋谱解说有版权,而棋谱本身则应该没有(但将棋谱集结成册则应该有)。而我另外用英文搜寻西洋棋是否有著作权,查到似乎历史上有争论过。网路上的解释则多是说,下棋的棋仅是事实,棋谱只是对事实的纪录,任何人都可以跟著走一遍,若有版权,其他人便不能走相同棋步,这不合哩,因此认为没有版权。对于第二点,我不太熟维基文库,不好意思我不知道如何回答。--Liaon98讨论2016年3月13日 (日) 10:43 (UTC)[回复]
棋谱乃记事,非文,非影像。美、英报纸全谱转载,常事。Seccom88讨论2016年3月13日 (日) 15:58 (UTC)[回复]
同意单纯棋谱不是版权问题,但也不是原始文献时,建议移到维基教科书作为围棋教材如何?--Jusjih讨论2016年3月16日 (三) 00:17 (UTC)[回复]
@Jusjih:我不熟维基文库,请问所谓原始文献的意思是?这些棋谱最后在书上出版时,其呈现的样子就跟File:FHvAG5.jpg差不多,就是数张图片,与AlphaGo对李世乭 第一局里面模板呈现的样子是差不多的(有些棋书会分谱)。--Liaon98讨论2016年3月16日 (三) 07:33 (UTC)[回复]


分类:景教属本人手滑创建错误,致歉。正确页面应为Category:景教。望删除。--Nanahomura讨论2016年3月27日 (日) 11:58 (UTC)[回复]

201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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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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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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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癸酉本石头记及其下属各章节,此本只是网络上流传的一个本子,迄今未见书面正本,真实性无从考证,应视为原创作品,明显不符收录方针。--银色雪莉讨论2016年6月12日 (日) 16:08 (UTC)[回复]
    • 此本已经正式出版,纵然不真实,除非校对·勘误的内容涉及版权,否则我不赞同删除。--Zhxy 519讨论2016年6月17日 (五) 11:18 (UTC)[回复]
      • 个人认为,关于此本可以从两个角度看:一是认为它确实是《石头记》相关版本,从而其进入公有领域。但是这种观点(此本为真本)目前并不能得到有效证实(或普遍认可),因此这一路似难说得通;另一是认为它是一个已出版的清代佚名著作(可查其九州出版社版,注明作者为佚名;另此本也有自称为“吴氏”(吴梅村?)所著的说法),但是同样未得到足够的研究成果支持(另,似乎收录方针指出收录佚名著作一般“有一定的历史价值和完全符合版权规定”,那么如果它的来源不能确定,其价值和版权似也难确定)。那么在以上两种情况不能得到证实的情况,我个人更倾向于它是一个现代人创作的文本;那么文库收录它的版权合法性从何而来?综上,我认为正是由于此本的真实性难以保证,其版权也是云里雾里的状态,若收录,不知是否合乎规则。一家之言,请各位指正。--银色雪莉讨论2016年6月20日 (一) 14:11 (UTC)[回复]
    • 无共识,保留--Zhxy 519讨论2016年10月5日 (三) 05:35 (UTC)[回复]





2016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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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删除--Zhxy 519讨论2016年7月11日 (一) 12:21 (UTC)[回复]





2016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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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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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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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均已删除--Zhxy 519讨论2016年11月19日 (六) 00:28 (UTC)[回复]




2016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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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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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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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昭和十七年二月香港占领地总督告谕昭和十六年十二月日本军民政部部长声明,本人要求立即恢复《昭和十七年二月香港占领地总督告谕》、《昭和十六年十二月日本军民政部部长声明》的内容,第一,它们属于公有领域是毫无疑问(根据当年适用的日本著作权法,在第11条规定法律命令及公文书,不拥有著作权。),第二,它们发布的对象是香港居民,它们是以中文发布,香港历史博物馆展品和香港海防博物馆展品也有记载刊有《昭和十六年十二月日本军民政部部长声明》全文的文物复制品,而香港中华书局印行的《改变香港历史的60篇文献》一书也可兹证,证明该两篇文字不是后来有第三者翻译的。--Hello World! 2016年5月27日 (五) 18:34 (UTC)[回复]
请指名《改变香港历史的60篇文献》第几页证明该两篇文字不是后来有第三者翻译的,勿再任意使用全粗体字。[4][5]--Jusjih讨论2016年6月18日 (六) 20:12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