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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頁包括各國憲法及相關文件的中文原文以及外文中譯文。
中國
编辑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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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中共分離組織
编辑- 中華苏维埃共和国憲法大綱(已废止)
- 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已废止)
現行
编辑阿尔巴尼亚
编辑- 阿爾巴尼亞共和國憲法 (1925年)
- 阿爾巴尼亞王國基本法 (1928年)
- 阿爾巴尼亞王國基本法 (1939年)
- 阿爾巴尼亞人民共和國憲法 (1946年)
- 阿爾巴尼亞人民共和國憲法 (1950年)
- 阿爾巴尼亞社會主義人民共和國憲法(1976年)
- 阿尔巴尼亚宪法主要条款法(1991年4月29日第7491号法律)
- 阿尔巴尼亚共和国宪法(1998年)
阿尔及利亚
编辑阿根廷
编辑拉普拉塔联合省
编辑- 南美洲联合省宪法(1819年)
- 阿根廷共和国宪法 (1826年)
阿根廷邦联
编辑布宜诺斯艾利斯国
编辑阿根廷共和国
编辑澳大利亚
编辑- 澳大利亞聯邦憲法 (1900年)
- 澳大利亞聯邦憲法 (1906年)
- 澳大利亞聯邦憲法 (1910年)
- 澳大利亞聯邦憲法 (1928年)
- 1931年威斯敏斯特法令
- 1942年西敏法规采纳法令
- 澳大利亞聯邦憲法 (1946年)
- 澳大利亞聯邦憲法 (1967年)
- 澳大利亞聯邦憲法 (1977年)
- 1986年澳大利亚法令
新南威尔士州
编辑澳大利亚联邦前制宪文件
编辑昆士兰州
编辑南澳大利亚州
编辑塔斯马尼亚州
编辑维多利亚州
编辑西澳大利亚州
编辑比利时
编辑朝鮮
编辑1948年9月8日通过的宪法及其后续修正案:
-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宪法 (1948年)
-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宪法 (1954年)
-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宪法 (1955年)
-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宪法 (1956年)
-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宪法 (1962年)
1972年12月27日通过的宪法及其后续修正案:
德國
编辑德意志邦联
编辑北德意志邦联
编辑德意志帝国
编辑- 德意志邦聯憲法 (1871年)
- 德意志帝国宪法(1871年)
魏玛共和国
编辑- 魏瑪共和国宪法(1919年)
- 普魯士自由邦憲法(1920年)
- 德國國會縱火法令
- 德國1933年授權法
德意志民主共和国
编辑德意志联邦共和国
编辑俄羅斯
编辑俄羅斯帝國
编辑俄罗斯社会主义联邦苏维埃共和国
编辑- 俄罗斯社会主义联邦苏维埃共和国宪法(1918年)
遠東共和國
编辑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
编辑俄羅斯聯邦
编辑法國
编辑旧制度及君主统治时期
编辑第一共和及第一帝国时期
编辑波旁复辟及七月王朝时期
编辑第二共和及第二帝国时期
编辑- 1848年法国宪法
- 1852年法国宪法
- 1852年11月7日关于支持修宪的元老院组织法令
- 1852年12月2日公布经11月21日和22日公民投票通过的1852年11月7日元老院法令并宣布其为国家法律的皇帝命令
- 1852年12月12日关于皇帝经费和皇室配置的元老院法令
- 1852年12月25日关于解释和修改1852年1月14日宪法的元老院法令
- 1856年4月23日解释关于皇帝经费和皇室配置的1852年12月12日元老院法令第22条的元老院法令
- 1856年7月17日关于帝国摄政的元老院法令
- 1861年2月2日关于修改宪法第42条元老院法令
- 1866年7月18日关于修改宪法第40条和第41条的元老院法令
- 1867年3月14日关于修改宪法第26条的元老院法令
- 1869年9月8日关于修改宪法多个条文,以及1852年12月22日元老院法令第3条和第5条,1861年12月31日元老院法令第1条的元老院法令
- 1870年5月21日关于确定帝国宪法的元老院法令
第三共和时期
编辑维希法国时期
编辑- 关于指定国家元首的第1号宪法法案(1940年7月11日)
- 关于确立法国国家元首权力的第2号宪法法案(1940年7月11日)
- 关于延长和休会的第3号宪法法案(1940年7月11日)
- 关于国家元首的替换和继承的第4号宪法法案(1940年7月12日)
- 关于最高法院的第5号宪法法案(1940年7月30日)
- 关于取消议员资格的第6号宪法法案(1940年12月1日)
- 关于国务卿、高级政要和高级官员章程东第7号宪法法案(1941年1月27日)
- 关于军队宣誓效忠的第8号宪法法案(1941年8月14日)
- 关于治安法官宣誓效忠的第9号宪法法案(1941年8月14日)
- 关于公务员宣誓效忠的第10号宪法法案(1941年10月4日)
- 关于设立政府首脑的第11号宪法法案(1942年4月18日)
- 关于政府首脑颁布法律和法令的第12号宪法法案(1942年11月17日)
法兰西共和国临时政府时期
编辑第四共和国时期
编辑第五共和国时期
编辑- 1958年法国宪法
- 人权和公民权宣言
- 共和国法律认定的基本原则(1971)
- 环境宪章(2004)
- 人权和公民权宣言
韓國
编辑臨時政府時期
编辑- 大韓民國臨時憲章 (1919年)
- 大韓民國臨時憲法 (1919年)
- 大韓民國臨時憲法 (1925年)
- 大韓民國臨時約憲 (1927年)
- 大韓民國臨時約憲 (1940年)
- 大韓民國臨時憲章 (1944年)
第一共和國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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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柬埔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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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来亚联合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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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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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日本
编辑古代
编辑- 十七條憲法(604年)
大日本帝國
编辑- 日本帝國憲法(1889年)
日本國
编辑- 日本國憲法(1946年)
泰國
编辑新加坡
编辑殖民地時期
编辑英國
编辑英國憲法並非獨立法典,而是由成文法、習慣法、慣例组成。 主要有大宪章(1215年)、人身保护法(1679年)、權利法案(英國)(1689年)、议会法(1911、1949年),以及歷次修改的选举法、市自治法、郡议会法等。
英格蘭王國
编辑- 大憲章(1215年)
- 权利呈请书(1628年)
- 1679年人身保护法令
- 1689年权利法案(英格兰与威尔士)
- 1689年权利主张法(苏格兰)
- 1701年嗣位法令
- 1706年与苏格兰联合法令
- 1707年与英格兰联合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