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朝實錄
聖祖仁皇帝實録序
編輯粵稽古載籍以來,聖帝明王,德隆業茂,莫不揚休紀美,照耀簡編。若夫上天純佑下民,聚扶輿積厚之氣,篤生至聖。備道德之崇廣。集皇王之大成。經綸宇宙。彪炳帝紀。巍巍乎,蕩蕩乎,自羲軒至今,未有如我皇考聖祖仁皇帝之盛者也。洪惟太祖太宗肇構鴻基,發祥垂裕。世祖開天建極。統一寰區。暨我皇考天亶神靈,丕承先烈,以徇齊敦敏之質。而學有緝熙。以繼體守成之時,而事兼開創。以光華格被之勛,而日新盛德。以郅隆熙洽之運,而時敕幾康。臨御寶阼六十餘年。歷服綿長。超越千古。仁漸義摩。文經武緯。典章大備。聲教覃敷。峻德崇功,蟠天際地。有如敬天凜昭事之誠。尊祖切覲揚之志。郊壇禋祀,𡻕必躬親。廟享薦馨,心虔對越。用致蒼穹之昭格。聿彰謨烈之顯承。奉事兩宮,尊養備極。承歡致敬,閱數十年。巡幸則躬扶鸞輅。侍疾則步禱南郊。送龍輴而親行。瞻寢園而灑淚。自古天子之孝,莫與比隆。友愛裕親王等,垂老靡間。視疾臨喪,恩禮交至。推仁宗室。教育天潢。展親惇族,誼莫厚焉。宵衣旰食。明目達聰。親政六十餘年,夙夜勵精。始終惟一。臨軒召對,虛己求言。敷陳有益於民生,必蒙采録。廉能實見諸治效,立荷寵褒。眷耆舊而體貌優崇。簡俊乂而程材器使。小廉大法。百僚皆得其人。綱舉目張。庶司各修其職。四方之利弊周知。萬里之情形洞燭。愛民如子,軫恤維殷。普樂利於農桑。裕蓋藏於積貯。偶遇水旱,立沛恩施。發帑蠲租,動以數百萬計。即在屬國,運粟賜糧,視同一體。德洋恩溥。故黎庶樂業。中外阜康。慎重刑章。哀矜庶獄。每於奏讞明允之中,施仁法外。嚴寒停遣。盛夏弛刑。大逆寬族誅。叛人無孥戮。如天好生之德,洽於民心。欽恤之仁。無以加矣。講幄弘開。精研道要。考六藝之折中。抉性理之精義。宸翰則鸞回鳳翥。天章則玉振金聲。禦定諸書,包涵萬有。融貫百家。緗帙瑤編,充牣冊府。生知天縱。莫名聖學之高深。加以重道尊師。表章儒術。親詣闕里,瞻拜加虔。賜博士於五賢。躋紫陽於十哲。訓飭多士,敦崇實學。加科廣額,惠浹儒林。壽考作人。於斯極盛。聖武布昭。神謨密運。天戈所指,立奏膚功。平三逆。收臺灣。布爾尼應期而授首。鄂羅斯望風而請命。躬率六師,三臨朔漠。殲噶爾丹而藩服乂安。命將徂征,長驅絕域。復達賴喇嘛而西陲寧謐。銷鋒灌燧。俾薄海內外,永慶昇平。廑念河防。親臨指授。覽全河之形勢。運疏瀹之神功。開中河,築高堰,而淮黃底績。東南獲衽席之安。浚永定,堤子牙,而漳滏順流。畿甸享膏腴之利。地平天成。萬世永賴。至若躬行節儉。而大官服禦,務崇樸素之風。秉德謙沖。而徽號鴻名,屢卻廷臣之請。至誠不息。而朝乾夕惕,本行健以法天。聖敬日躋。而肅廟雝宮,儼動容之中禮。凡茲盛美,莫罄名言。是以久道化成。太和翔洽。天庥滋至。𡻕奏屢豐。戶樂盈寧。人登仁壽。自古未賓之國,重譯踵至。戴高履厚,莫不尊親。升遐之日,自僻壤遐陬,遠暨蠻夷荒服,含生負氣之倫,感慟哀號,如喪考妣。群臣恭擬廟謚,曰聖曰仁。祗薦祖號,萬口一心。允孚公論。猗歟休哉,至矣大矣。朕纘承鴻緒。念切紹庭。踐阼之初,即簡命大臣等,董率儒臣,開館纂修。發金匱之秘藏。稽綸言於政地。表年系日,敬謹編輯。紀言紀事,鉅細靡遺。朕齋肅展禮,親加詳閱。歷今九載。敬成聖祖仁皇帝實録若干卷。又於尊藏皇史宬外,恭繕全帙,虔供幾案。時時展讀,以遂朕敷時繹思,繼誌述事之意。於戲,帝載難名,而𡻕功昭布。日月之運行。星辰之經緯。可以仰觀成象焉。聖德難名,而治法昭垂。條理之精詳。規模之宏遠。可以仰求成憲焉。我皇考參贊位育之神。欽明精一之蘊。雖非簡牒所能殫述。而鴻謨駿業。炳於紀載。與天無極。萬世勿諼。後之紹作君作師之任,求治統道統之全者,終是乎在。敬弁言簡端,以昭示我子孫,俾永永敬承於億萬世。謹序
雍正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聖祖仁皇帝實録序
編輯皇祖聖祖仁皇帝臨御六十一年,耿光大烈,融爍古今,積惠襲恩,淪浹寰㝢功德之盛,具載實録,垂千萬禩。我皇考世宗憲皇帝御製序文,推本上天孚祐下民,列祖垂裕後嗣,篤生至聖,開邃古以來未有之盛業,煌煌乎言之廣大精密,至矣,蔑以加矣!予小子寅承丕緒,紹聞衣德,兢兢業業,仰思繼述皇祖皇考成憲;日於治事之先,展誦列祖實録,周而復始。皇祖實録,卷帙浩繁,排日敬覽,寒暑靡間,至自今、凡數閱矣。緬惟《尚書》、《史記》所載古帝王治化之隆,各極其至。而孔子於堯曰「惟天為大。惟堯則之。蕩蕩乎、民無能名焉。」於舜曰「無為而治」。孟子則曰「王者之民,皞皞如也。」予嘗推繹其㫖。想見唐虞中天之盛,乃今思皇祖之世之民,有以知孔孟之言,信乎其能知聖人也。皇祖自親政之始,即手鉏三蘗,蕩定南疆,滇黔閩粵之奧,揭日月而掃氛雺,海內赤子、喁喁向風。由是亭之毒之,喣以淳風,沃以甘澍,浸以醲化,甄以大鈞。數十年之間,南奠臺澎,北犁沙漠,命將肆征、而閭左無徵發之警。親臨淮河,指授方略。歷吳會,陟會稽;登岱宗,謁闕里。西巡關隴,抵雲中。三覲祖陵。觀於東海。𡻕出塞外。獮狩上都。天行之健,古無以加。而庠序詠仁、甿庶樂業、市廛殷阜、卒伍服習、熙熙然相忘於無所事事。於焉正晷緯,考律度,定元聲,煥為宸章,灑為奎翰,集古帝王文治之大成,而穆清宥密、凝然不見經營之跡。簡任公卿百執事,器使而責其成。俊壽魁碩,布列有位。外自節鉞連帥、以至守令、賢否清濁立判。剔侵蠹,勵廉平,吏治蒸蒸,無綜核之煩,而德意宣究。蠲逋賑恤,肆赦緩刑,指揮深宮之中、風馳萬里,匹夫匹婦,無不浸潯涵育,鼓舞德化而不能自已。當其時、誠所謂不識不知,順帝之則者耶。歷今二十餘年,遺澤餘烈,深入人心、固結而不可解。回溯鼎成之初,謳思如一日。夫乃恍然曰:「是所謂至仁如天、民無能名者也。無為而治、恭己南面者也。」孟子所謂「王民皞皞」者也。於戲!四海九州之民,無得而名。予小子又烏能名之。憶自幼沖,蒙皇祖撫愛,日侍左右。用人行政,皆睹記所及。簡冊紀載,政如杓衡規天,躔次測日,可見者跡象而已。於穆之運,重離之明,終無能言其所以然者。盥誦之次,稽首敬為之序,以誌紹庭繼序之忱於罔斁雲。
乾隆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聖祖仁皇帝實録
編輯修纂凡例
編輯一、登極、親政、典禮、皆書
一、恭上三朝帝后尊謚、書冊、寶文、全録
一、恭上太皇太后皇太后徽號、書冊、寶文、全録
一、祀天、地、太廟、山陵、日月、社稷、郊祀躋配太廟奉先殿升祔配享、祭堂子拜神、書
一、太皇太后皇太后聖壽節萬壽節、及元旦、冬至、凡大慶賀禮儀筵宴、皆書。御殿視朝、書
一、太皇太后皇太后慈諭、全録
一、尊養太皇太后皇太后問安、侍奉、禮儀筵宴、書
一、大喪禮儀、書。奉安地宮禮儀、書
一、冊立皇后、冊封皇妃、書。冊立皇太子、冊封皇子、書。冊封皇太子妃、王妃、公主、書。廢、降、革、亦書
一、皇子生、書
一、恭謁山陵、臨幸闕里、禮儀宴賚、書。親征朔漠、閱視河工、指示方略、書。省方、行圍、皆書
一、祈穀、耕耤、視學、經筵、日講、大閱、皆書。其禮儀宴賚、亦書
一、謁陵巡幸、命諸皇子隨駕、書。諸皇子恭請臨幸王園、書
一、御製三朝神功聖德碑文、兩宮上壽文、及奏書、皆全録。詔敕、上諭、全録。御製各體文、有關文教武功、民生國政者、全録
一、纂修實録、聖訓、玉牒、國史、起居註、典訓、方略、一統誌、明史、皆書。欽定各種書籍、書
一、宗室分爵、親王郡王以下、奉恩將軍以上、冊封、襲封、晉封、及降、革、皆書。冊封郡主、郡君等、亦書
一、公主下降、郡主、郡君等出嫁、授固倫額駙、和碩額駙、多羅額駙、固山額駙、書
一、異姓王、公、侯、伯、精奇尼哈番、阿思哈尼哈番、封授襲替、書。升降黜革、亦書
一、外藩王、貝勒、貝子、公、封授襲替、書。升降黜革、亦書
一、文武大臣、加三公三少、及宮銜、書。革、亦書
一、宗人府總領府事、宗正、宗人、府丞、領侍衛內大臣、大學士、學士、六部、理藩院、尚書、侍郎、都察院左都御史、左副都御史、倉場、督捕、盛京五部侍郎、內務府總管、陵寢總管、翰林院掌院學士、通政使司通政使、大理寺卿、太常寺卿、光祿寺卿、太僕寺卿、詹事府詹事、順天奉天府尹、及直隸各省總督、漕運、河道總督、巡撫、提督學政、布政使司布政使、按察使司按察使、提學道等官、除授、皆書
一、鑾儀衛掌衛事、鑾儀衛鑾儀使、八旗都統、副都統、前鋒統領、護軍統領、提督九門步軍統領、奉天等處、直隸、各省、鎮守將軍、都統、副都統、提督、總兵官等、除授、皆書
一、滿漢文武官員、奉使外國外藩、書。奉差直隸各省、事關大典者、亦書
一、差遣大臣、往四十九旗蒙古會盟、書。勸農、訓俗、書。特遣官員緝拏口外竊賊、書
一、鎮守將軍、都統、副都統、督、撫、提、鎮、陛辭陛見、書。直隸各省布政使、按察使、朝覲、亦書
一、文武大臣、以老疾乞休、書。蒙恩㫖加銜獎賚。書。慰留、及起用、皆書、緣事休致降革、亦書
一、京察、大計、軍政、書。文武大臣自陳、降革、亦書
一、滿漢文武內外大小官制、添設、更改、裁並、皆書。衙署移駐、亦書
一、文武選法、品級考、及考課則例、有大更定者、書
一、開拓疆土、設立邊鎮、及府州縣衛所、書。改設、分置、裁並、亦書
一、每𡻕人丁戶口、田、地、稅、糧、茶、鹽、鑄錢之數、並於𡻕暮書。凡開墾軍屯、圈撥地土、編審人丁、折徵漕糧、蠲除賦役、停罷𡻕辦諸物、並漕運、錢法、茶鹽、榷關則例、有更定者、皆書
一、王以下、文武各官俸祿、軍士月糧則例、有更定者、書
一、遇恩詔、及奉特㫖、蠲免直隸各省新舊額賦、書。遇災荒發粟蠲賦、及於常例外、特恩賑恤、皆書。賑濟外藩蒙古、亦書
一、定禮儀、正樂律、治曆法、勘方輿、一切經欽定者、皆書
一、天象雲物、氣候徵應、及日食、星變、地震、書
一、頒歷、進春、書
一、頒詔天下、書。詔文、全録
一、王以下文武官員軍民人等、凡有奏請稱頌聖德神功、聖意謙讓婉郤、俱書
一、每𡻕祭歷代帝王、先師孔子、及先農、太
𡻕、凡在祀典諸神、書。遣官祭長白山、嶽、鎮、海、瀆、歷代陵寢、先師闕里、書。敕封山川神號、書。厘定祀典、亦書
一、修葺前代陵寢、撫恤後裔、書
一、授先賢後裔五經博士世襲、書
一、王以下、文武大臣、蒙特恩賜予、書。賜宴、亦書
一、優禮高年、特恩宴賚、書
一、直隸各省鄉試、文武會試、殿試、傳臚、書。殿試制題、全録。特恩開科、書。增廣鄉會試中額、書。及增加取進府州縣衛學文武生員、書。御試博學宏詞、及欽賜舉人、一體會試殿試、書。選庶吉士、及教習、授職、皆書
一、國子監、及直隸各省學政、條例有更定者、書
一、遠方外國、慕化歸誠、遣使進貢、書。賜封爵、給敕印、書。外藩來朝、及遣使進年貢、遣侍子入學、請通市、皆書。定年貢則例、及特恩減免貢物、書。宴賚、亦書
一、王以下、奉恩將軍以上、民公以下、阿思哈尼哈番以上、及在京文武官三品以上、在外將軍都統副都統督撫提鎮等官、及外藩王貝勒貝子公故、恤典、皆書。於常例外、特恩優恤、亦書
一、文武大小官員、及軍士、有歿於王事者、恤典、皆書。於常例外、特恩優恤、亦書。恤典條例、有更定者、亦書
一、旌表孝子、順孫、義夫、節婦、烈婦、烈女、並照例書。有奇跡奉特恩者、另書
一、建言有關國體政事者、書。彈劾大臣之罪、亦書
一、命將出征、調兵籌餉、一切方略、書。軍中奏報軍機、納降、獻捷、及凱旋、迎勞、書。其山海賊寇、地方官兵剿撫平定、亦書
一、出征大將軍王以下、文武大臣、侍郎副都統以上、及督撫提鎮等、以軍功加銜升賞、授世職、書。以失誤軍機、降革問罪、亦書。其文武大小官員、能立勛勞、特恩升賞者、並書
一、投誠官弁、特恩給與世職、及授將軍提鎮等官、皆書
一、興滅繼絕、綏定喀爾喀拉藏疆土、安集所屬人眾、書
一、平定察哈爾羅剎、所屬兵丁編設佐領、分隸八旗、書。平定三逆臺灣等處、安插投誠兵丁、書
一、平定朔漠、安插厄魯特降人、書
一、邊遠地方、土司、酋長、歸化投誠、書。宣撫、宣慰、招討等使、授職、襲職、書。改土為流、亦書
一、籌畫海疆事宜、書
一、八旗分設佐領、增添甲兵、書。
一、直隸各省水陸標營兵制、及驛傳烽堠添設、裁減、歸並、書。更定督捕條例、亦書
一、八旗、及直隸各省綠旗兵、奉恩詔、及特㫖頒賞、書。扈從、出征、戍防兵、於常例給餉外、特恩加賞、亦書
一、文武大臣犯罪、拘禁遷謫、及正法、書。特恩寬宥、亦書。不論官吏軍民、犯叛逆大罪正法者、皆書
一、肆赦、停刑、恤刑、皆書。律例有更定者、亦書
一、修葺壇、廟、奉先殿、書。營建山陵、書。重建闕里文廟、及凡在祀典諸神廟宇、並直隸各省先賢廟宇書院、皆書。嶽瀆等廟宇、賜御書匾額、書
一、重建太和殿、修葺乾清宮、書
一、黃淮兩河、運河、永定河、疏築事宜書。直隸各省、及邊塞地方、建築城垣、疏浚河渠、濱海濱江地方、築堤捍水、一切大工役、皆書
目録
編輯- 卷之一
- 卷之二
- 卷之三
- 卷之四
- 卷之五
- 卷之六
- 卷之七
- 卷之八
- 卷之九
- 卷之十
- 卷之十一
- 卷之十二
- 卷之十三
- 卷之十四
- 卷之十五
- 卷之十六
- 卷之十七
- 卷之十八
- 卷之十九
- 卷之二十
- 卷之二十一
- 卷之二十二
- 卷之二十三
- 卷之二十四
- 卷之二十五
- 卷之二十六
- 卷之二十七
- 卷之二十八
- 卷之二十九
- 卷之三十
- 卷之三十一
- 卷之三十二
- 卷之三十三
- 卷之三十四
- 卷之三十五
- 卷之三十六
- 卷之三十七
- 卷之三十八
- 卷之三十九
- 卷之四十
- 卷之四十一
- 卷之四十二
- 卷之四十三
- 卷之四十四
- 卷之四十五
- 卷之四十六
- 卷之四十七
- 卷之四十八
- 卷之四十九
- 卷之五十
- 卷之五十一
- 卷之五十二
- 卷之五十三
- 卷之五十四
- 卷之五十五
- 卷之五十六
- 卷之五十七
- 卷之五十八
- 卷之五十九
- 卷之六十
- 卷之六十一
- 卷之六十二
- 卷之六十三
- 卷之六十四
- 卷之六十五
- 卷之六十六
- 卷之六十七
- 卷之六十八
- 卷之六十九
- 卷之七十
- 卷之七十一
- 卷之七十二
- 卷之七十三
- 卷之七十四
- 卷之七十五
- 卷之七十六
- 卷之七十七
- 卷之七十八
- 卷之七十九
- 卷之八十
- 卷之八十一
- 卷之八十二
- 卷之八十三
- 卷之八十四
- 卷之八十五
- 卷之八十六
- 卷之八十七
- 卷之八十八
- 卷之八十九
- 卷之九十
- 卷之九十一
- 卷之九十二
- 卷之九十三
- 卷之九十四
- 卷之九十五
- 卷之九十六
- 卷之九十七
- 卷之九十八
- 卷之九十九
- 卷之一百
- 卷之一百一
- 卷之一百二
- 卷之一百三
- 卷之一百四
- 卷之一百五
- 卷之一百六
- 卷之一百七
- 卷之一百八
- 卷之一百九
- 卷之一百十
- 卷之一百十一
- 卷之一百十二
- 卷之一百十三
- 卷之一百十四
- 卷之一百十五
- 卷之一百十六
- 卷之一百十七
- 卷之一百十八
- 卷之一百十九
- 卷之一百二十
- 卷之一百二十一
- 卷之一百二十二
- 卷之一百二十三
- 卷之一百二十四
- 卷之一百二十五
- 卷之一百二十六
- 卷之一百二十七
- 卷之一百二十八
- 卷之一百二十九
- 卷之一百三十
- 卷之一百三十一
- 卷之一百三十二
- 卷之一百三十三
- 卷之一百三十四
- 卷之一百三十五
- 卷之一百三十六
- 卷之一百三十七
- 卷之一百三十八
- 卷之一百三十九
- 卷之一百四十
- 卷之一百四十一
- 卷之一百四十二
- 卷之一百四十三
- 卷之一百四十四
- 卷之一百四十五
- 卷之一百四十六
- 卷之一百四十七
- 卷之一百四十八
- 卷之一百四十九
- 卷之一百五十
- 卷之一百五十一
- 卷之一百五十二
- 卷之一百五十三
- 卷之一百五十四
- 卷之一百五十五
- 卷之一百五十六
- 卷之一百五十七
- 卷之一百五十八
- 卷之一百五十九
- 卷之一百六十
- 卷之一百六十一
- 卷之一百六十二
- 卷之一百六十三
- 卷之一百六十四
- 卷之一百六十五
- 卷之一百六十六
- 卷之一百六十七
- 卷之一百六十八
- 卷之一百六十九
- 卷之一百七十
- 卷之一百七十一
- 卷之一百七十二
- 卷之一百七十三
- 卷之一百七十四
- 卷之一百七十五
- 卷之一百七十六
- 卷之一百七十七
- 卷之一百七十八
- 卷之一百七十九
- 卷之一百八十
- 卷之一百八十一
- 卷之一百八十二
- 卷之一百八十三
- 卷之一百八十四
- 卷之一百八十五
- 卷之一百八十六
- 卷之一百八十七
- 卷之一百八十八
- 卷之一百八十九
- 卷之一百九十
- 卷之一百九十一
- 卷之一百九十二
- 卷之一百九十三
- 卷之一百九十四
- 卷之一百九十五
- 卷之一百九十六
- 卷之一百九十七
- 卷之一百九十八
- 卷之一百九十九
- 卷之二百
- 卷之二百一
- 卷之二百二
- 卷之二百三
- 卷之二百四
- 卷之二百五
- 卷之二百六
- 卷之二百七
- 卷之二百八
- 卷之二百九
- 卷之二百十
- 卷之二百十一
- 卷之二百十二
- 卷之二百十三
- 卷之二百十四
- 卷之二百十五
- 卷之二百十六
- 卷之二百十七
- 卷之二百十八
- 卷之二百十九
- 卷之二百二十
- 卷之二百二十一
- 卷之二百二十二
- 卷之二百二十三
- 卷之二百二十四
- 卷之二百二十五
- 卷之二百二十六
- 卷之二百二十七
- 卷之二百二十八
- 卷之二百二十九
- 卷之二百三十
- 卷之二百三十一
- 卷之二百三十二
- 卷之二百三十三
- 卷之二百三十四
- 卷之二百三十五
- 卷之二百三十六
- 卷之二百三十七
- 卷之二百三十八
- 卷之二百三十九
- 卷之二百四十
- 卷之二百四十一
- 卷之二百四十二
- 卷之二百四十三
- 卷之二百四十四
- 卷之二百四十五
- 卷之二百四十六
- 卷之二百四十七
- 卷之二百四十八
- 卷之二百四十九
- 卷之二百五十
- 卷之二百五十一
- 卷之二百五十二
- 卷之二百五十三
- 卷之二百五十四
- 卷之二百五十五
- 卷之二百五十六
- 卷之二百五十七
- 卷之二百五十八
- 卷之二百五十九
- 卷之二百六十
- 卷之二百六十一
- 卷之二百六十二
- 卷之二百六十三
- 卷之二百六十四
- 卷之二百六十五
- 卷之二百六十六
- 卷之二百六十七
- 卷之二百六十八
- 卷之二百六十九
- 卷之二百七十
- 卷之二百七十一
- 卷之二百七十二
- 卷之二百七十三
- 卷之二百七十四
- 卷之二百七十五
- 卷之二百七十六
- 卷之二百七十七
- 卷之二百七十八
- 卷之二百七十九
- 卷之二百八十
- 卷之二百八十一
- 卷之二百八十二
- 卷之二百八十三
- 卷之二百八十四
- 卷之二百八十五
- 卷之二百八十六
- 卷之二百八十七
- 卷之二百八十八
- 卷之二百八十九
- 卷之二百九十
- 卷之二百九十一
- 卷之二百九十二
- 卷之二百九十三
- 卷之二百九十四
- 卷之二百九十五
- 卷之二百九十六
- 卷之二百九十七
- 卷之二百九十八
- 卷之二百九十九
- 卷之三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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