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文库:删除讨论/存档/2022年
←2021年 | 删除讨论存档 2022年 | 2023年→ |
这是删除投票页面的2022年存档。 |
2022年1月
GB 32100-2015 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 (2016年) 和 GB 32100-2015 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文字上好像是完全一样。
- 是引用。——Zzhtju(留言) 2022年1月19日 (三) 14:11 (UTC)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广德县设立县级广德市的通知 录入错误,已经修改为 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德撤县设市的通告,请删除,谢谢。——Shenzhiming88(留言) 2022年1月20日 (四) 15:36 (UTC)
西游记补已改重定向,子页面西游记补/序、西游记补/第01回、西游记补/第02回、西游记补/第03回 亦应删。--晞世道明(留言) 2022年1月30日 (日) 07:02 (UTC)
分类:海上见闻录、分类:十国春秋等只包含一部作品所有子页面的分类,完全可以用目录页代替。--Midleading(留言) 2022年1月24日 (一) 09:32 (UTC)
- 已删除。--Zhxy 519(留言) 2022年4月4日 (一) 17:54 (UTC)
2022年2月
送李愿归盘谷序,标题出现被过度简繁转换的错别字“愿”、“谷”,已有正确标题页面送李愿归盘谷序。--O-ring(留言) 2022年2月5日 (六) 14:21 (UTC)
请求删除《朝鲜王朝实录/世宗实录/卷150》。之前有人想要搬运《朝鲜王朝实录》于此站,但是他没有完全成功。这次我要搬运整个《朝鲜王朝实录》于此站,但是我不会以“卷”分页面,而是以“年”与“其他归类”而分页面。比如,我会制作一整个个《五礼》和《乐谱》和《地理志》页面,而不是做一个《卷一》,《卷二十一》,《卷三十二》,等等,之类的页面。因此,请您帮我删去这个页面。谢谢。
另外,请删除《三国史记/新罗本纪》《三国史记/百济本纪》《三国史记/高句丽本纪》《三国史记/百济本纪/卷1》等废除页面。 Blahhmosh(留言) 2022年2月6日 (日) 04:38 (UTC)
- 原文既然分卷,不必删除分卷页面,未来允许其他人依原文分卷方式整理。--Midleading(留言) 2022年3月1日 (二) 02:16 (UTC)
请求删除《高丽史/高丽世糸/修史官》。我之前补充《高丽史》时不小心创造了这个页面。Blahhmosh(留言) 2022年2月12日 (六) 20:13 (UTC)
请删除《朝鲜王朝实录/世宗实录/嘉礼》与《朝鲜王朝实录/世宗实录/吉礼》。作为此两页的作者,我不小心将《嘉礼》与《吉礼》加入错误。我本来想要加入《朝鲜王朝实录/世宗实录/五礼/嘉礼》与《朝鲜王朝实录/世宗实录/五礼/吉礼》。请注意“/五礼”这脸串子。Blahhmosh(留言) 2022年2月27日 (日) 21:12 (UTC)
请删除《朝鲜王朝实录/文宗实录/七年》《朝鲜王朝实录/文宗实录/六年》《朝鲜王朝实录/文宗实录/五年》《朝鲜王朝实录/文宗实录/四年》《朝鲜王朝实录/文宗实录/三年》。都是我的错。Blahhmosh(留言) 2022年2月28日 (一) 15:36 (UTC)
请求删除 特权层二进制接口规范标准,页面底部标注有“……简体中文译文版权@洛佳。未经许可,禁止转载”字样,这与CC-BY-SA协议相抵触。 Stang 2022年2月15日 (二) 11:46 (UTC)
- 洛佳就是本文译者User:Luojia65,用户在维基文库所发布的所有文字,均应视为已通过CC-by-sa-3.0和GFDL授权。--Midleading(留言) 2022年2月15日 (二) 11:51 (UTC)
- 标示未经许可,禁止转载,便是违反了维基文库:收录方针#自由内容内自由再使用原则,应要删除。 --晞世道明(留言) 2022年2月15日 (二) 12:01 (UTC)
- 虽然已删除“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数字,但有疑虑,因(a)修改句子的是ip用户,不是原翻译用户;(b)不晓得原作版权是否让人自由翻译,请管理员们留意 --晞世道明(留言) 2022年2月17日 (四) 11:39 (UTC)
- 原作是CC-BY-4.0,见 https://github.com/riscv-non-isa/riscv-sbi-doc
- 已更新文章内版权模板 Yinyue200(留言) 2022年3月1日 (二) 04:14 (UTC)
- 但是有一个问题就是我发现原作的内容和该文章的内容不一样,对不上号 Yinyue200(留言) 2022年3月1日 (二) 04:22 (UTC)
- 如果确认本文并非原文的完整译文,而更像是作者对原文的理解的话,或者是原文本身不符合收录方针中已经公开发表的要求,那只能移动至维基教科书(见Wikisource:收录方针#注解)。--Midleading(留言) 2022年3月1日 (二) 04:29 (UTC)
- 但是有一个问题就是我发现原作的内容和该文章的内容不一样,对不上号 Yinyue200(留言) 2022年3月1日 (二) 04:22 (UTC)
- 解放军报社论,错误重定向,应速删。--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3月1日 (二) 06:26 (UTC)
2022年3月
- 请删除已酉端午,标题错误,已另建己酉重午 --221.127.11.183 2022年3月2日 (三) 06:26 (UTC)
- 请删除Index:File:A_76_726_C.pdf,原因:标题错误。
- 请删除《朝鲜王朝实录/世祖实录/十八年》《朝鲜王朝实录/世祖实录/十七年》《朝鲜王朝实录/世祖实录/十六年》《朝鲜王朝实录/世祖实录/十五年》。朝鲜世祖没活那么长。此乃我的错误Blahhmosh(留言) 2022年3月7日 (一) 04:59 (UTC)
- 请删除《朝鲜王朝实录/宣祖修正实录/卷01》、《朝鲜王朝实录/宣祖修正实录/卷26》、与《朝鲜王朝实录/宣祖修正实录/卷42》。《宣祖修正实录》最好用年月日来分配内容,而不是以卷分配。Blahhmosh(留言) 2022年3月16日 (三) 00:05 (UTC)
- 中国共产党第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八次全会公报:与中国共产党第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公报重复,应速删并认为没有必要保留提删页作为重定向,因为该名称并不是常用的全程或简称,保留它没有任何意义。--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3月20日 (日) 20:28 (UTC)
- 好来金句 明显无意义内容,且无来源
- 请问有谁知道 王羲之对联 出处,还是胡乱录进来。--晞世道明(留言) 2022年3月19日 (六) 08:26 (UTC)
- 已删除。对联一般认为是五代开始,作者不太可能是王羲之。建议对联类文献应较其它作品有更明确出处时再收录。--Zhxy 519(留言) 2022年5月9日 (一) 13:24 (UTC)
2022年4月
- 政务院财经委员会通告关于某些公营企业原有年终双薪或奖金问题的处理办法(1949年),忘了在移动请求那边提,直接把它移动到正确的原标题下了。该标题为新闻标题,无必要保留重定向,请协助删除。--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4月4日 (一) 16:14 (UTC)
我由我是这五个页面的创造者的身份请求各位将《朝鲜王朝实录/世宗实录/五礼/吉礼》、《朝鲜王朝实录/世宗实录/五礼/凶礼》、《朝鲜王朝实录/世宗实录/五礼/军礼》、《朝鲜王朝实录/世宗实录/五礼/嘉礼》、《朝鲜王朝实录/显宗实录/总序》、与《朝鲜王朝实录/世宗实录/五礼/宾礼》删除。这些页面没用了。Blahhmosh(留言) 2022年4月21日 (四) 19:13 (UTC)
请求删除《朝鲜王朝实录/肃宗实录补阙正误/附录》《朝鲜王朝实录/景宗修正实录/附录》,《朝鲜王朝实录/正祖实录/附录续编》。原本《肃宗实录补阙正误》《景宗修正实录》没有附录。并且我打算将《附录续编》放置于,《附录》里面。Blahhmosh(留言) 2022年4月27日 (三) 17:43 (UTC)
张渤治水,作者不明,何处授权?--Zhxy 519(留言) 2022年4月29日 (五) 13:42 (UTC)
- 既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那么应该是公有领域吧。如果不是的话,麻烦删除一下吧。--Shenzhiming88(留言) 2022年4月29日 (五) 14:25 (UTC)
-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治水的那个故事,不是说这篇文章。--晞世道明(留言) 2022年4月29日 (五) 14:36 (UTC)
- 那就请管理员删除吧。很抱歉增加了工作量。--Shenzhiming88(留言) 2022年4月29日 (五) 15:32 (UTC)
-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治水的那个故事,不是说这篇文章。--晞世道明(留言) 2022年4月29日 (五) 14:36 (UTC)
- 已经由Midleading删除。—— Eric Liu(留言) 2022年5月6日 (五) 13:14 (UTC)
作为作者本人,我请求删除《朝鲜王朝实录/高宗实录/总序》。《高宗实录》没有总序Blahhmosh(留言) 2022年4月29日 (五) 18:34 (UTC)
- 已经由Zhxy 519快速删除。—— Eric Liu(留言) 2022年5月6日 (五) 13:14 (UTC)
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与难民地位公约的内容都是《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不过前者的排版比较差,不知道文库里面是该删除,还是重定向处理。 --Kethyga(留言) 2022年4月1日 (五) 11:12 (UTC)
- 这公约是不是有繁体版本,决议草案这是当时的决议草案。71年之后一些文件以简体形式重新公布了,和当时通过的版本往往有很多不同之处。例如禁止细菌(生物)和毒素武器的发展、生产及储积以及销毁这类武器的公约和禁止细菌(生物)和毒素武器的发展、生产及储存以及销毁这类武器的公约。不知道该文存不存在此种情况。 Zzhtju(留言) 2022年4月1日 (五) 11:44 (UTC)
- 链接这里访问出现错误。看不到原始文件内容。 Kethyga(留言) 2022年4月1日 (五) 11:52 (UTC)
- 我这里可以正常打开,或者您试试这个[1],这仅仅是草案,且只有第一章部分,拿来仅供大家参考 Zzhtju(留言) 2022年4月1日 (五) 12:00 (UTC)
- 草案可以看到,不过感觉草案说服力不够强,联合国文件好像类似Wiki,是可以链接到原始文件的,应该有其他大会决议或者文件引用原始文件。
- 另外有个问题,假如当前的内容和几十年前的文件有出入,维基百科是应该链入哪个版本,个人感觉应该是链接到目前最新版本吧。 Kethyga(留言) 2022年4月1日 (五) 12:18 (UTC)
- 这是联合国难民和无国籍状态全权代表会议通过的的,大会决议应该查不到。一九五一年七月二十八日订于日内瓦的是英文本和法文本,不知道在1971年之前有没有中文本,当前所有国际条约公约链入全部是简体中文本。维基百科这个看编者意愿吧,毕竟wikidata对中文文库的链入只能有一条。可以参照禁止生物武器公约处理。 Zzhtju(留言) 2022年4月1日 (五) 12:50 (UTC)
- 我这里可以正常打开,或者您试试这个[1],这仅仅是草案,且只有第一章部分,拿来仅供大家参考 Zzhtju(留言) 2022年4月1日 (五) 12:00 (UTC)
- 链接这里访问出现错误。看不到原始文件内容。 Kethyga(留言) 2022年4月1日 (五) 11:52 (UTC)
- 这个条约是没有联合国的繁中本的,可以看联合国条约科的原始认证副本只有英、法文;相反1967年的《难民地位议定书》倒是有繁中本。这种情况下,把简中本排版校对好,把繁中本清除内文改为重定向就好,没必要保留内文完全一样的简中和繁中的分离版本。--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4月2日 (六) 18:03 (UTC)
- 就是不知道1971年之前,联合国机构有没有对英文本和法文本进行翻译,即签署版本的中译本。 Zzhtju(留言) 2022年4月3日 (日) 01:37 (UTC)
- 说得是,虽然至少条约科没有,也许其他相关机构有也不一定,不过不好找就是了(也可能就是没有,毕竟七十年代以前的中文处其实不时有不少文件没有翻译,有一部分原因是中文当时还不是工作语言,又或者是没有签署的文件);在此以前,我先把简中版排版了以改善质量,看繁中版这边是先保持原样或者删除都可以,如果日后找得到繁中本,也可以替换或重建。--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5月5日 (四) 09:07 (UTC)
- 台湾方面有没有相关文献? Zzhtju(留言) 2022年5月6日 (五) 13:51 (UTC)
- 我不能完全确定,但台湾外交部列出的所签署人权相关文件中并没有这一项,恐怕他们既然未签署,就也没有官方的翻译。——当然只是猜测,希望有同好补充资料。民间的话,所见大都是简中本转繁体。 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5月11日 (三) 15:52 (UTC)
- 谢谢,祝编安!——Zzhtju(留言) 2022年5月12日 (四) 07:42 (UTC)
- 我不能完全确定,但台湾外交部列出的所签署人权相关文件中并没有这一项,恐怕他们既然未签署,就也没有官方的翻译。——当然只是猜测,希望有同好补充资料。民间的话,所见大都是简中本转繁体。 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5月11日 (三) 15:52 (UTC)
- 台湾方面有没有相关文献? Zzhtju(留言) 2022年5月6日 (五) 13:51 (UTC)
- 说得是,虽然至少条约科没有,也许其他相关机构有也不一定,不过不好找就是了(也可能就是没有,毕竟七十年代以前的中文处其实不时有不少文件没有翻译,有一部分原因是中文当时还不是工作语言,又或者是没有签署的文件);在此以前,我先把简中版排版了以改善质量,看繁中版这边是先保持原样或者删除都可以,如果日后找得到繁中本,也可以替换或重建。--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5月5日 (四) 09:07 (UTC)
- 就是不知道1971年之前,联合国机构有没有对英文本和法文本进行翻译,即签署版本的中译本。 Zzhtju(留言) 2022年4月3日 (日) 01:37 (UTC)
- 后者已删除。以后如果找到台湾官方正体或自由版权版本,可再考虑重建。--瓜皮仔@Canton 2022年5月17日 (二) 00:26 (UTC)
我的事故报告太像作者原作。删除或移入用户子页面?--Jusjih(留言) 2022年4月22日 (五) 01:21 (UTC)
- 认为移入子页面为好。 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5月5日 (四) 09:08 (UTC)
2022年5月
请求删除《朝鲜王朝实录/世宗实录/卷150》、《朝鲜王朝实录/宣祖修正实录/卷01》、《朝鲜王朝实录/宣祖修正实录/卷26》。我已经把整个《朝鲜王朝实录/世宗实录/地理志》与《宣祖修正实录》完全搬运到维基文库上了,因此之前提及的页面不需要了。Blahhmosh(留言) 2022年5月7日 (六) 00:15 (UTC)
- 已删除。 既然已经录入,不需要保留内容相同的多馀页面。不过既然原文是分卷的,不知阁下是否有计划在现在的页面中标注原文的分卷?--Midleading(留言) 2022年5月12日 (四) 15:28 (UTC)
- 关于将原文分卷,我打算将《朝鲜王朝实录》完全搬运完再去弄。Blahhmosh(留言) 2022年5月13日 (五) 17:48 (UTC)
- 我看已经搬运至朝鲜语维基文库了,见선조소경대왕수정실록。--Midleading(留言) 2022年5月13日 (五) 08:58 (UTC)
- Special:用户贡献/219.87.248.200 全属原创,不该是文库收录 --晞世道明(留言) 2022年5月8日 (日) 06:58 (UTC)
- 作为作者,请删除圣学辑要(潘继善)与圣学辑要(李珥)等页面。Blahhmosh(留言) 2022年5月14日 (六) 16:20 (UTC)
- 作为作者,请删除《箕和近事》。这本书已经失传了。Blahhmosh(留言) 2022年5月14日 (六) 18:42 (UTC)
- 卢氏概况(2022年5月5日版)和卢氏县历史沿革,在下此处并不是必定要提删之意,而是有些疑惑此二文是否适合收录于文库(又或者说,至少这不适宜挂PD-PRC-exempt?我感觉不到它的“行政性”),或许这一类知识可能更适宜转写于百科方面(又或者更换适宜的模板;又或者移除)?想征求诸君(包括贡献者@Assifbus:阁下)的意见。--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5月17日 (二) 13:09 (UTC)
(!)意见:我认为维基文库收录的标准是是否是自由文本?PD-PRC-exempt有一个是单纯的事实消息,卢氏概况(2022年5月5日版)和卢氏县历史沿革很明显符合。只要是自由文本,就可以收录。弄到维基百科里反而不符合维基百科的收录标准。Assifbus(留言) 2022年5月18日 (三) 01:12 (UTC)
- 该文字经过作者的编辑整理,具有创造性,应该不属于单纯事实消息。--Midleading(留言) 2022年5月18日 (三) 04:48 (UTC)
- PD-PRC-exempt中的“单纯事实消息”的词源是2010年的著作权法中表示的“时事新闻”,由2013年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厘清为“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但由于实务中曲解“时事新闻”一词的情况仍时有发生,所以由2020年的著作权法进一步细化为“单纯事实消息”(配套的《著作权法实施条例》暂未更新)。所以这篇文章至少从这个定义上来看难以援用PD-PRC-exempt(基于大陆著作权法第五条)而以“单纯事实消息”被收录。--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5月18日 (三) 05:31 (UTC)
- 除了“单纯事实消息”以外是否还有其他可以证明这些文章属于公有领域的理由?没有就可能删除。--Midleading(留言) 2022年5月23日 (一) 01:20 (UTC)
- 没有证实这些文章属于公有领域的理由,也没有发表在正式刊物中,已删除。--Midleading(留言) 2022年6月6日 (一) 12:59 (UTC)
- 除了“单纯事实消息”以外是否还有其他可以证明这些文章属于公有领域的理由?没有就可能删除。--Midleading(留言) 2022年5月23日 (一) 01:20 (UTC)
- 作为作者,请删除《朝鲜王朝实录/纯宗实录附录/二十年》。《纯宗实录附录》里面没有这一年。Blahhmosh(留言) 2022年5月18日 (三) 01:48 (UTC)
- 请删除《朝鲜王朝实录/太祖实录/卷第一》这个重定向。Blahhmosh(留言) 2022年5月18日 (三) 02:51 (UTC)
- 请删除《宪法法庭111年度宪判字第1号判决》、《宪法法庭111年度宪判字第2号判决》、《宪法法庭111年度宪判字第3号判决》、《宪法法庭111年度宪判字第4号判决》等重定向。Cmsth11126a02(留言) 2022年5月19日 (四) 11:59 (UTC)
- 作者:唐婉,文内称:“唐琬(1128~1156),又名婉”,唐琬又名婉,未见出处,疑坊间小说所误,似可删除。--晞世道明(留言) 2022年5月22日 (日) 14:49 (UTC)
- Portal:诗歌有链入链接,已改为重新导向页面。--Midleading(留言) 2022年5月23日 (一) 01:18 (UTC)
- 作者:洪适,应该是洪适,见作者讨论:洪适。--晞世道明(留言) 2022年5月22日 (日) 14:49 (UTC)
2022年6月
- 已删除。,执行者Midleading,G3--PAVLOV(留言) 2022年6月15日 (三) 00:09 (UTC)
- 已删除。,执行者Midleading,G1--PAVLOV(留言) 2022年6月15日 (三) 00:08 (UTC)
-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为日本帝国主义并吞华北及蒋介石出卖华北出卖中国宣言繁体字转换错误导致的重定向--PAVLOV(留言) 2022年6月15日 (三) 00:18 (UTC)
- 只有“为”字吗? Zhxy 519(留言) 2022年6月28日 (二) 01:37 (UTC)
- 《佳亭遗稿》暂时还未进入著作国(韩国)的公有领域。他制作于1970年之后。Blahhmosh(留言) 2022年6月16日 (四) 02:58 (UTC)
- 作为作者《湾府官牒》请删除这个。Blahhmosh(留言) 2022年6月18日 (六) 04:08 (UTC)
- 作为作者,请删除《湾府关牒》、《各道启录》Blahhmosh(留言) 2022年6月18日 (六) 22:15 (UTC)
- 作为作者,请删除《宗政院誊录》Blahhmosh(留言) 2022年6月19日 (日) 21:12 (UTC)
- 作为作者,请删除《掌苑暑誊录》Blahhmosh(留言) 2022年6月19日 (日) 21:12 (UTC)
- 《磻溪随录/遗卷》这个重定向。是我的错误。Blahhmosh(留言) 2022年6月20日 (一) 03:10 (UTC)
- 作为作者,请删除《誊录》Blahhmosh(留言) 2022年6月20日 (一) 14:08 (UTC)
- ip用户先造作者:陈函辉 (1589~1645),后又创作者:陈函辉,前者可删。--晞世道明(留言) 2022年6月25日 (六) 06:32 (UTC)
- 很遗憾,《军旅大成》这本书失传了。请删除。Blahhmosh(留言) 2022年6月30日 (四) 15:45 (UTC)
2022年7月
作者讨论:赵珩请删除。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2日 (六) 02:12 (UTC)
- 伤寒杂病论 (桂林古本),下面页面多已因版权问题删除,不需再保存本页面消歧义。--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3日 (日) 17:19 (UTC)
- 已改为重定向,撤销提删。 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5日 (二) 20:29 (UTC)
- 满汉席,是扬州画舫录/04的内文的节选,也没有另行命名发表,没有保留必要。--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5日 (二) 19:43 (UTC)
- 汉代乐府民歌,百科内容,非作品,不属于文库收录范围。现有内容也不适合移动Portal名字空间。--Stevenliuyi(留言) 2022年7月6日 (三) 11:30 (UTC)
- 沧溟遗稿暂时未进入公有领域。请删除。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7日 (四) 03:17 (UTC)
- 咬菜瓦遗稿是《咬菜窝遗稿》错误的名字。请删除。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10日 (日) 22:01 (UTC)
- 请删除重定向《遁窝遗稿(杨宗楷)》与《遁窝遗稿(任守干)》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10日 (日) 22:33 (UTC)
- 序文 名称不正确,无来源信息。--Yinyue200(留言) 2022年7月11日 (一) 16:41 (UTC)
- 电信业务分类目录:有关页面属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一部分,另外新建此页面纯属重复页面。因不清楚是否符合WS:速删G4而在此提删。广九直通车(留言) 2022年7月12日 (二) 05:35 (UTC)
- 应当(×)删除 Yinyue200(留言) 2022年7月21日 (四) 18:39 (UTC)
- 《仙石遗稿》暂且未进入公共领域。请删除。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17日 (日) 20:05 (UTC)
- 《何有堂遗稿》暂且未进入公共领域。请删除。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19日 (二) 02:51 (UTC)
- 白诗文集 无确切内容,似是ip用户测试页。--晞世道明(留言) 2022年7月19日 (二) 07:35 (UTC)
- 《一石遗稿 (崔炳夏)》暂且未进入公共领域。请删除。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20日 (三) 14:16 (UTC)
- 请删除《东平公私闻见录/卷一》这个重定向。《东平公私闻见录》是以册数分类的,而不是以卷数分类的。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26日 (二) 17:34 (UTC)
- 请删除《捷解新语》。里面全是韩文与日文。没有中文。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26日 (二) 18:24 (UTC)
- 老张的哲学/1至老张的哲学/21等21个页面,已经移动至原文标题,请删除残留的无必要重定向。--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7日 (三) 20:32 (UTC)
2022年8月
- 可能之前的用户是针对页面中不属于本文的那些注释而发,只要把那些删除了,应该就没有问题了。至于鲁迅的本文当然没有问题。--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8月14日 (日) 14:25 (UTC)
- 中共中央文件(1972)12号 不需要的重定向。--Yinyue200(留言) 2022年8月18日 (四) 13:38 (UTC)
- 这个谈话纪要的版权恐怕应该属于毛泽东。Fire and Ice(留言) 2022年8月18日 (四) 16:51 (UTC)
- 这个是中共中央文件的一部分。 Yinyue200(留言) 2022年8月18日 (四) 17:24 (UTC)
- 毛泽东授权中共中央转发,不等于放弃著作权。Fire and Ice(留言) 2022年8月21日 (日) 11:11 (UTC)
- @Fire-and-Ice: 那可以干掉独立条目,合并到通知里。社群对其它类似争议(行政性文件中包括个人创作内容)都是这么处理的。 Yinyue200(留言) 2022年8月21日 (日) 11:44 (UTC)
- 另外中共中央的文件有明确表示“毛主席的谈话,是进行思想和政治路线教育,加强党的建设和军队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是粉碎林陈反党集团的有力武器。”显然其谈话具有行政性质,属于公有领域。 Yinyue200(留言) 2022年8月21日 (日) 11:50 (UTC)
- 我还认为关于处理“北决扬”一案的请示报告具有司法性质,能把文章恢复吗。Fire and Ice(留言) 2022年8月21日 (日) 14:39 (UTC)
- 毛泽东授权中共中央转发,不等于放弃著作权。Fire and Ice(留言) 2022年8月21日 (日) 11:11 (UTC)
- 这个谈话纪要的版权恐怕应该属于毛泽东。Fire and Ice(留言) 2022年8月18日 (四) 16:51 (UTC)
- @Yinyue200:插句嘴,您的操作建议我也赞成,不过阁下引用的那段话恐怕并不能说明具有任何文件具有什么性质——党的文件中有部分能被“视同”三性质是由判例所导致的结果,要是再由党的文件推断某个人的任何话语具有行政性质,则推理实在是过宽了。
- @Fire-and-Ice:您指的那份文件应该是湖北省高院党组的落款,批复也是由湖北省委批复的,据现有共识,地方党组织的文件并不能按三性质操作,仅可由于时效到期而进入公有。--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8月21日 (日) 14:52 (UTC)
- 当然,但是不妨碍关于处理“北决扬”一案的请示报告是在这一司法过程中经过湖北省委同意而发挥实际效力的文件,而不是任何其他文件。Fire and Ice(留言) 2022年8月21日 (日) 15:02 (UTC)
- 中共对司法的政治影响我想诸位无须在下赘述,但著作权判断是法律问题,三性质权力就算在中共的纸面上也是由各国家机关行使而不是党组织,至于共识也仅由于判例而打开特定的例外口子,这一口子是不宜任意扩大的——请注意湖北省委批复转给的,均是各机构的党组(委),而不是各机构自体,直接影响的是各党组(委)的意见,到这一步为止,均不是司法过程的一部分,因为这些组织并不具备法律意义上的司法权力。 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8月21日 (日) 15:27 (UTC)
- 同意,在没有新的证据的情况下,保持目前的共识,党中央文件按三性质处理即可。 Yinyue200(留言) 2022年8月21日 (日) 15:31 (UTC)
- 根据文革与当代研究网登载的关于处理“北、决、扬”一案的批复,湖北省委通过把文件批给省两院、公安局等直接推动了北决杨的平反,在司法上并不经过党组(委)的中介。不过不是很清楚该网站从何处找来的文件。我上传的关于处理“北决扬”一案的请示报告也忘了哪找的了,不过鲁礼安回忆录里有节选是肯定的。Fire and Ice(留言) 2022年8月21日 (日) 15:50 (UTC)
- 我跟阁下看的是同一个来源,不过:
省法院并省政法办公室、公安局、检察院、劳动局党组、中共武汉市委及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党组(委),中共黄石市委及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党组(委):
- 我跟阁下看的是同一个来源,不过:
- 中共对司法的政治影响我想诸位无须在下赘述,但著作权判断是法律问题,三性质权力就算在中共的纸面上也是由各国家机关行使而不是党组织,至于共识也仅由于判例而打开特定的例外口子,这一口子是不宜任意扩大的——请注意湖北省委批复转给的,均是各机构的党组(委),而不是各机构自体,直接影响的是各党组(委)的意见,到这一步为止,均不是司法过程的一部分,因为这些组织并不具备法律意义上的司法权力。 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8月21日 (日) 15:27 (UTC)
- 当然,但是不妨碍关于处理“北决扬”一案的请示报告是在这一司法过程中经过湖北省委同意而发挥实际效力的文件,而不是任何其他文件。Fire and Ice(留言) 2022年8月21日 (日) 15:02 (UTC)
- 阁下似乎需要再留意这里的断句,这里是批给“省法院并省政法办公室、公安局、检察院、劳动局”的“党组”,不是批给这些机构。这是常见的公文行文写法——阁下总不会以为他独独批给了劳动局的党组吧?
- 再举别的一例好了:中共中央关于坚决保证刑法、刑事诉讼法切实实施的指示
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各大军区、省军区、野战军党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党委、党组,军委各总部、各军兵种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 难不成他们只批给野战军党委,而不批给军区和省军区的党委;只批给各军兵种党委,而不批给军委各总部党委?这显然是说不通的。
- 确实,以党代政、党审批案件特别在那个年月并不陌生,但至少单就这份文件,还是行礼如仪的,名义上没有僭越。 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8月21日 (日) 17:19 (UTC)
- 以党代政之行事实法理效力应该而且必然适用于该时期之情况,旁引地县司法记录1、记录2,可以直接见到地县司法部门公务活动第一是面对县委,更大程度上党团机关在该段时期之行使公职、可谓最突出之表征且并非任意后来法例明文限定之。另一点姑且先不引文说明,依据最高人民法院首席之汇报记录(暂限定于该案涉及之时间段),是可进一步证明有关司法事务受党团方针政策领衔之,如是认可尤其该时段之最大化表征为事实、即于本地共识内考虑该时期之文本应更少争议而确凿其有众所周知之属性。——Longway22(留言) 2022年8月22日 (一) 12:45 (UTC)
- 另再援引银雪援引之同一文件内文,补充说明佐证有关党团代行权力之实质(加粗为在本案强调有关问题)——
……。党委和司法机关各有专责,不能互相代替,不应互相混淆。为此,中央决定取消各级党委审批案件的制度。……各级党委要坚决改变过去那种以党代政、以言代法,不按法律规定办事,包揽司法行政事务的习惯和作法。
- 基于有关明文确凿无误,而依据本地现阶段已完成之共识,是可由此指明依有关明文引据之上述、至少1979年以前在相应管辖区为党团直接实施事实司法权能之,即有关判读之司法文件论接收方即使仅含党团部门机关、均毋庸置疑其为行使司法活动而并一直可与司法机关相互代替或混淆,故而认为本案恢复有关文本之法理基础当然而无疑问为适当。其他理据亦可由该文件进一步指明,限于本案之标的内容暂不补充。以上。——Longway22(留言) 2022年8月23日 (二) 02:08 (UTC)
- 别的且不提,我只需要提出一点就够了:本案所涉文章是1979年10月19日发表的。——正好已经受到了中共中央关于坚决保证刑法、刑事诉讼法切实实施的指示的影响,取消了党委审批案件的制度。——那么请问,阁下所提的一切理论,与本文的关系何在呢?本文(报告部分)请示方是党组,被请示方是党委;批复方是党委,被批复(转)方是各党组(委);而党委审批案件的制度已经在一个月前被中央层级取消。那么,这根阁下理论中党团字面意义上参与司法的论据稻草,已经消失了。至于阁下要拿1976年的记录来打1979年的脸,同样地由于这一文件的发出而没有时间效能,因此我也只能是祝阁下安好了。 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8月23日 (二) 02:48 (UTC)
- 这里银雪阁下直接单独引入法定正当程序情况下、以时限判读法定之逻辑论说的话,恐怕与本案本身所处司法环境非当然具对应背景情况等之情相冲且有一定谬论,即如相应欲求反证概述有关变化之影响实际、则如下再补充以显现有关事实非可明文时间线之限定:皆因唯一如法定程序真正宣告之具明显效力之字眼,如所示所谓取消并非法定正当之确凿申告,法定正当之宣言势必为“废止”,而本文件事实未有在此制度上使用该类确凿法定正当之用语,故而如果银雪阁下是要引申为正式法定之司法程序判读其法理效应、很遗憾认为该文件依据正当法定程序而言事实上亦未有正式宣告法理之声明,即其仍可不经正当法定程序而随时以其自身权能自行撤回相应指明说辞。这点应注意可为相关党国辖区之法理效能特征,对于相应文本之判读时亦可稍加注意。此为补充有关如欲反证时,需注意之有关党国实际法理于正当司法语境下、仍非适切合乎司法行政程序而有其超然法理之情。
- 基于有关明文确凿无误,而依据本地现阶段已完成之共识,是可由此指明依有关明文引据之上述、至少1979年以前在相应管辖区为党团直接实施事实司法权能之,即有关判读之司法文件论接收方即使仅含党团部门机关、均毋庸置疑其为行使司法活动而并一直可与司法机关相互代替或混淆,故而认为本案恢复有关文本之法理基础当然而无疑问为适当。其他理据亦可由该文件进一步指明,限于本案之标的内容暂不补充。以上。——Longway22(留言) 2022年8月23日 (二) 02:08 (UTC)
- 而另一点,相应司法辖区之党团主导下实际法定效力,众所周知相关明文所示效力是否如其所述之落实,变数为大,以下进一步附加超出本案标的及相关引证文本时间线后之文件,应1987年赵紫阳于党团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补充继续佐证有关党团代行权力之实质如前述其内文本身仍可超然法理(加粗为在本案强调有关问题)——
……但长期形成的党政不分、以党代政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政治体制改革的关键首先是党政分开……党应当保证政权组织充分发挥职能,……应当改革党的领导制度,划清党组织和国家政权的职能,理顺党组织与人民代表大会、政府、司法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各种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做到各司其职,并且逐步走向制度化。
- 有关法理挑战并非在于本案标的物或其他引据文件,而是显而易见有关效力无误超然而生效为公有领域之情,如何重复否定相应机关行文之超然当然效力为不存在?含如上追加一并本案既有之发表,即相应一路以来说明之表征问题、据此可见党团中央机关直到1987年时也是清楚宣告之于众,未有因相关明文之发布而有对应法定意义之状态变更,包括关键一点即对党政分离、党不代政之法定制度化是从未有于相应举证中可见具法定生效之兑现,反之则法定生效唯一即党政不分、以党代政之法理为始终如一长兴无碍。以上。——Longway22(留言) 2022年8月23日 (二) 07:34 (UTC)
- 1、原来威权或极权政体竟有“经天纬地之能”而可祭出时间逆转的因果律武器,不须受时间约束,当真是罪大恶极。古语谓“朝令夕改”,看来应改成“夕令朝改”,方可指斥此等恶行。
- 2、阁下先言中共之报告并不使用“确凿法定正当之用语”,质疑其用语之效力,又引用中共之其他报告要在下见证其“法定生效唯一即党政不分、以党代政之法理为始终如一长兴无碍”,认为这份报告之用语“清楚宣告之于众”,恕我愚钝,未能领会阁下高明之思,想来这必是威权政体在作文时的时真时假计策,以求欺瞒我这无知小民。
- 3、如果以上的风凉话使阁下感到被冒犯,在下谨此道歉。只不过著作权问题不考查“相关明文”,而是要考查“所示效力是否如其所述之落实”,这样的理论一旦可以实现,那么恐怕不独威权政体,而是诸国法律均可以一切以废纸视之——事关从未有一套法律或其立法者能够宣称“其所示效力业已落实全然”。
- 4、我要指出的是,以今日的日期和既有的相关党政文献而论,目前仅有在1972(在此之前的文件已超期而进入公有,无须讨论这些问题)-1979(“64号文件”发布以前)期间的地方党组织文件中牵涉司法审判活动相关的,可能由于1957年的经中共中央批转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党组《关于司法工作座谈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反右派斗争情况的报告》而需要被考虑是否视同有司法性质。需要指出的是,这样的一种可能并非必然,并非认为中共具有(名义上的)行政或司法权(七二、七八宪法这两部破书都说不出的话,我也说不出),也不是因此认为这一报告具备合理的超越当时仍名义上未被废止的1954年人民法院组织法的权力,而仅仅是就这一报告所造成或反映的事实状态的表述。但也正因是“可能性”,这段不长的时间里所牵涉的各复杂个案(并且不少没有稳妥来源——这里并不代表我对来源要进行质疑或否,只是表述一句客观事实),均适宜作个案讨论而不是划一共识定义。至于无限的不基于明文的自由心证推演,可以休矣。
- 5、尽管我讲了这么长一出,我还是要讲一句:本延伸讨论所指之主件,由于时间关系,不在前述范围内;如果阁下一直要就著作权这一法律问题不基于相关法律或者其他相关文件进行讨论,而是以政治观点作自由延伸,那就像我过往向阁下常讲的一句话一样:阁下大可提案本地无视中国大陆的著作权法即可。 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8月24日 (三) 18:25 (UTC)
- 政治法理已如上述官方发布文件及引据等阐明理据,尤以可据命之1979年、1987年等声告之“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相应总合之时空跨度早超越本案标的之所处时间,既已始终处于对应核心之范围:维持指明,并不同意上述未能对事实跨度及法理问题做出有效针对之主观意见。 Longway22(留言) 2022年8月25日 (四) 00:01 (UTC)
- 完全尊重阁下表述自己意见与反对在下意见的权利,并谨此说明在下的相反意见:法律问题必须基于有相应效力的明文规定进行克制的说明解释,类似“现实效能”一类的说明并不具有法律效力;据此在下的意见是并不赞成此恢复提案。 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8月26日 (五) 08:49 (UTC)
- 政治法理已如上述官方发布文件及引据等阐明理据,尤以可据命之1979年、1987年等声告之“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相应总合之时空跨度早超越本案标的之所处时间,既已始终处于对应核心之范围:维持指明,并不同意上述未能对事实跨度及法理问题做出有效针对之主观意见。 Longway22(留言) 2022年8月25日 (四) 00:01 (UTC)
- 有关法理挑战并非在于本案标的物或其他引据文件,而是显而易见有关效力无误超然而生效为公有领域之情,如何重复否定相应机关行文之超然当然效力为不存在?含如上追加一并本案既有之发表,即相应一路以来说明之表征问题、据此可见党团中央机关直到1987年时也是清楚宣告之于众,未有因相关明文之发布而有对应法定意义之状态变更,包括关键一点即对党政分离、党不代政之法定制度化是从未有于相应举证中可见具法定生效之兑现,反之则法定生效唯一即党政不分、以党代政之法理为始终如一长兴无碍。以上。——Longway22(留言) 2022年8月23日 (二) 07:34 (UTC)
- 那句话我确实说的随便了,要是真这么认定一堆内容都得恢复,怎么可能。按照以往惯例干掉独立条目就好。 Yinyue200(留言) 2022年8月21日 (日) 15:27 (UTC)
- 管理员删除多余的重定向后,我会将内容和通知合并。或者其它人择机执行也可以。 Yinyue200(留言) 2022年8月21日 (日) 15:30 (UTC)
- 乔太守乱点鸳鸯谱,原作中的判词而已。--Zhxy 519(留言) 2022年8月18日 (四) 18:20 (UTC)
- 支持,并没有把这一段单独叫这个名字的说法(原名是《醒世恒言》的章回标题)。--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8月29日 (一) 05:09 (UTC)
- 古小说钩沈/序,应予删除,因为已有重复并且校对状况较好的《古小说钩沉》序。--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8月20日 (六) 16:38 (UTC)
- 似以此页面标题为妥。Fire and Ice(留言) 2022年8月21日 (日) 11:13 (UTC)
- 在下不反对您的意见,只要保留校对状况较好的内容即可,需要由管理员协助这一移动。--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8月21日 (日) 14:52 (UTC)
- 《捷解蒙语》只有蒙文与韩文,没有中文。应当删除。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21日 (日) 23:08 (UTC)
- 请删除《朝天记》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24日 (三) 14:43 (UTC)
- 改为重定向页面 Midleading(留言) 2022年8月25日 (四) 03:01 (UTC)
- 五字鉴的各下属页面(不含其主页面)。《五字鉴》与鉴略妥注是同一本书,应该重定向之,但由于其五字鉴各子段落被拆分成单独的子页面,请协助删除这些页面后,才方便重定向主页面。--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8月24日 (三) 19:37 (UTC)
- 面子问题/全剧人物、面子问题/第一幕、面子问题/第二幕、面子问题/第三幕,共4个页面,已经移动至正确的消歧义标题,请删除这四个残留的无必要重定向,谢谢。--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8月26日 (五) 08:21 (UTC)
中共中央关于领导方法的决定 错误创建的重定向。--Yinyue200(留言) 2022年8月27日 (六) 08:28 (UTC)
- 月牙儿/1至月牙儿/43,共43个页面,原文已经校对后录入到主页面中,余下这些属无必要的细分页面,请协助删除,谢谢。--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8月28日 (日) 17:19 (UTC)
2022年9月
- 史记/阙题四,用户因误命名改正移动页面后的残馀。--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9月2日 (五) 05:38 (UTC)
- 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已移动到原传统汉字标题,请删除残余重定向。--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9月3日 (六) 19:09 (UTC)
- 中国风景画,是否符合“文献”定义?--Zhxy 519(留言) 2022年9月4日 (日) 17:29 (UTC)
- 这是画册,我认为属于。建议创建者加入图片。参见:en:Template:Early China photo books。--维基小霸王(留言) 2022年9月7日 (三) 02:26 (UTC)
- 请删除北极真武普慈度世法忏/卷一/卷二。我搞页面失手了。Blahhmosh(留言) 2022年9月7日 (三) 01:33 (UTC)
Blahhmosh(留言) 2022年9月8日 (四) 17:29 (UTC)
- 请考虑先移动页面。 Zhxy 519(留言) 2022年9月8日 (四) 18:40 (UTC)
- 不,听我解释:《克斋集》有很多版本。有申益愰著作的《克斋集》、卢佖渊著作的《克斋集》、和这个陈文蔚的《克斋集》。如果某人输入了“《克斋集》\卷三”,他可能是指申益愰《克斋集》的第三卷、卢佖渊《克斋集》的第三卷、或陈文蔚《克斋集》的第三卷。 Blahhmosh(留言) 2022年9月8日 (四) 19:24 (UTC)
- 不过,所有的内容全都在这里:《克斋集 (陈文蔚)》 Blahhmosh(留言) 2022年9月8日 (四) 21:37 (UTC)
已经移动 --Midleading(留言) 2022年9月9日 (五) 02:26 (UTC)
- 请删除英属香港布政司宣布英皇佐治六世逝世——失手错误命名。——Longway22(留言) 2022年9月10日 (六) 01:59 (UTC)
- 请删除列圣志状通纪 (金致仁)、列圣志状通纪 (佚名)、列圣志状通纪 (徐命膺)、列圣志状通纪 (卞季良)以及他们的讨论页面。
- 请删除命柳城复置营州诏,与命柳城复置营州诏重复且标题有误。--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9月10日 (六) 18:32 (UTC)
- 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实行细则,标题有误,已移动到正确标题,请删除该残余页面。--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9月13日 (二) 03:40 (UTC)
- 贺给事中许孟容论齐匆授官事状是机器人生成页面,它收到了错误。请删除。Blahhmosh(留言) 2022年9月17日 (六) 22:17 (UTC)
- 兵典,与通典#兵典重复,且从无单行,请删除。--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9月20日 (二) 13:54 (UTC)
- 作为作者,请删除《汉阴先生文稿附录》Blahhmosh(留言) 2022年9月22日 (四) 02:23 (UTC)
- 作为作者,请删除《茶山集 (睦大钦))》Blahhmosh(留言) 2022年9月23日 (五) 03:19 (UTC)
中华民国政府公报 (民国30年12月10日) 内文“本军阀夙以征服亚洲,并独霸太平洋为其国策”,似是胡乱写作 --晞世道明(留言) 2022年9月26日 (一) 09:25 (UTC)
- 赞成(×)删除,这是国民政府对日本宣战布告的无意义节录,建立者显然也不像是想建立公报归总页面。 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9月26日 (一) 10:22 (UTC)
- 谢谢提醒,已改作重定向 --晞世道明(留言) 2022年9月26日 (一) 10:48 (UTC)
- 不客气,但私以为是不是还是删除比较好?因为那个公报上不止这份布告,重定向可能不大对应;而且它的命名也不大对的,1941年的中华民国的政府公报是以国民政府公报为标题命名的。 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9月26日 (一) 10:51 (UTC)
- *那就依您的办法做,重定向只是暂时处理手段,但那好像要管理员动手了。 晞世道明(留言) 2022年9月26日 (一) 12:17 (UTC)
- 不客气,但私以为是不是还是删除比较好?因为那个公报上不止这份布告,重定向可能不大对应;而且它的命名也不大对的,1941年的中华民国的政府公报是以国民政府公报为标题命名的。 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9月26日 (一) 10:51 (UTC)
- 谢谢提醒,已改作重定向 --晞世道明(留言) 2022年9月26日 (一) 10:48 (UTC)
- 许指严,非文库内容而是类似百科内容。--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9月27日 (二) 17:23 (UTC)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与之前已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重复了。--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9月28日 (三) 04:11 (UTC)
- 文,请求删除,这是为了测试地址是否可用写的。
- 俛窝遗稿、七奉先生遗稿,未进入公有领域,请删除Blahhmosh(留言) 2022年9月30日 (五) 16:16 (UTC)
- 世界通纪长编及其子页面,似乎并非正式出版发布的文献?来源不明。--Zhxy 519(留言) 2022年9月26日 (一) 21:44 (UTC)
2022年10月
- 采石瓜洲毙亮记,已移动到采石瓜洲毙亮记,请删除残馀的错误原标题(“采石”是地名,不用“采”,各本亦皆作“采”)。--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10月8日 (六) 09:58 (UTC)
- Transwiki: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本地此前已有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似不必保留此transwiki页面。--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10月8日 (六) 10:57 (UTC)
- 我用残损的手掌,原文标题为传统汉字,已经移动到我用残损的手掌,请删除此残馀的重定向。--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10月8日 (六) 17:29 (UTC)
- 民主颂,原文标题为传统汉字,已经移动到民主颂,请删除此残馀的重定向。--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10月8日 (六) 17:48 (UTC)
- 狱中杂感,原文标题为传统汉字,已经移动到狱中杂感,请删除此残馀的重定向。--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10月8日 (六) 18:15 (UTC)
- 北园会客不饮,原文标题为传统汉字,已经移动到北园会客不饮,请删除此残馀的重定向。--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10月9日 (日) 17:40 (UTC)
- 李清照词全集,李清照的作品集应为《漱玉词》,名为“李清照词全集”的作品疑似今人近年的出版物。如无人改造,应予删除。--Zhxy 519(留言) 2022年10月4日 (二) 18:46 (UTC)
- 一个是这个是现代出版物,再一个这页面里的词都有原页面,Author:李清照也都有列表全数列入,因此不用担心会错误删除异文,应该是可以直接(×)删除了。——不过有不少页面均有链入到此,最好能把那些一并清理,免得再有用户见红链又去补全。 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10月6日 (四) 01:42 (UTC)
似乎未见哪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未特定有施行日期,且该模板使用页面不多(参见该模板的链入页面),似可将其全部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法律}}。在此提请讨论删除该模板。--Teetrition(留言) 2022年10月13日 (四) 08:01 (UTC)
- 支持(▲)同上不知此模板“特定有施行日期”是指什么,嵌入页面极少(仅5个),建议(×)删除--Key0121.AutoConfirmed (讨论) 2022年10月25日 (二) 02:52 (UTC)
- 已删除。 Midleading(留言) 2022年11月1日 (二) 03:25 (UTC)
- 请删除承政院日记/正祖/十四年/九月。原文没有这个月的内容。Blahhmosh(留言) 2022年10月13日 (四) 17:25 (UTC)
- 作者:李毓秀 无切实内容。--晞世道明(留言) 2022年10月18日 (二) 08:02 (UTC)
- 卑沙城 无切实内容。 --晞世道明(留言) 2022年10月19日 (三) 08:29 (UTC)
- 上海洋泾浜设官会审章程及收回上海公共租界会审公廨暂行章程,标题已传统汉字化移动,请删除该残馀的重定向页面。--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10月19日 (三) 19:17 (UTC)
- Transwiki:《首都红卫兵纠察队》西城指挥部第一号通令和Transwiki:《首都红卫兵纠察队》西城指挥部第二号通令,本地已有用户重新创建有条理的系列页面,似可把此二由百科移动到此的重复页面删除。--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10月19日 (三) 19:39 (UTC)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免人员下历年子页面,并非要求删除,而是应以原日期进行拆分。当前汇总到一起并非原始文献,维基文库应避免这样的原创。--Zhxy 519(留言) 2022年10月21日 (五) 01:25 (UTC)
- 原页面移动至Portal页面,子页面逐步开始拆分。 Zhxy 519(留言) 2023年1月3日 (二) 20:52 (UTC)
- 陈存仁 百科条目,不合由文库收录。--晞世道明(留言) 2022年10月23日 (日) 04:02 (UTC)
- 相当一段时间难以认为存在其所著自由版权文本,已删除。 Zhxy 519(留言) 2022年10月24日 (一) 15:19 (UTC)
- 稗官杂记/一这个重定向,请删除。Blahhmosh(留言) 2022年10月24日 (一) 12:28 (UTC)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修改〈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等三部规章的决定,标题标点有误,已移动到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修改《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等三部规章的决定,请协助删除移动后的残余重定向页面。--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10月25日 (二) 08:19 (UTC)
- 请删除《承政院日记/纯祖/三年/闰三月》这个重定向。Blahhmosh(留言) 2022年10月28日 (五) 03:03 (UTC)
- Portal:联合国大会第一届会所通过之决议案/A/RES/1(I),与原已有联合国大会决议案一(一)重复,且Portal不适用于单篇文献页,似应删除。--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10月28日 (五) 04:20 (UTC)
2022年11月
- 作为作者删除《云窝集》Blahhmosh(留言) 2022年11月4日 (五) 02:54 (UTC)
- 高君画赞与高君画赞,是否应留其一?--Sayonzei(留言) 2022年11月7日 (一) 08:11 (UTC)
- 已改为重新导向 --Midleading(留言) 2022年11月12日 (六) 16:06 (UTC)
- 已删除。貌似的确没有有效来源,如果有人能提供,那么请提出以便恢复。 Zhxy 519(留言) 2023年1月10日 (二) 17:40 (UTC)
- 童蒙先习曾经因为原文不是中文而删除。--Midleading(留言) 2022年11月12日 (六) 16:01 (UTC)
- 但是我错了,有,有!中文原文!!!!!
- https://kyudb.snu.ac.kr/book/view.do?book_cd=GK00933_00 Blahhmosh(留言) 2022年11月12日 (六) 18:35 (UTC)
- @Midleading Blahhmosh(留言) 2022年11月12日 (六) 18:52 (UTC)
- 但是似乎没有数位化的中文原文。你新建的没有原文的页面已经超过一千个了,搬运三年也搬运不完。未来机器人可以协助搬运有数位化原文的页面,但是没有数位化原文的页面只能人工录入,建议你停止搬运没有数位化原文的页面,而是改为在一个目录页列出。--Midleading(留言) 2022年11月14日 (一) 04:21 (UTC)
- 我明白你的意思,但是我同时认为如果我不录入这些文献,我会忘记他们的存在的。毕竟本站里面没有任何人比我更关注韩国/朝鲜文献的。 Blahhmosh(留言) 2022年11月14日 (一) 11:18 (UTC)
- 你可以给自己在用户页或子页面下列清单。但是如果始终没有内容,我认为只能删除。 Zhxy 519(留言) 2022年11月14日 (一) 20:39 (UTC)
- 我之所以创造这些页面,是因为这样,其他人会理解和认识这些书籍的存在。知道他的存在后那些人会帮我搞定这些页面的。如果我不创造这些页面的话,这些书籍或许永远都不会被发现,没有人会录入,因为这些人连他们的存在都不知道。
- 比如说,我录入这些书籍之前你有没有知道过《磻溪随录》的存在?或者《备边司誊录》的存在?或者《七峰遗稿》的存在? Blahhmosh(留言) 2022年11月23日 (三) 20:36 (UTC)
- 在下也曾对Blahhmosh君的做法有疑虑,担忧他最终不能顾及。不过,他搬运的这些尚未有原文而需要人工录入的页面,其中在讨论页都有原文链接,也都有加Template:未完成标记,可供其他有兴趣的用户加入此项工作(现在也可以看到DuckSoft君不时在协助他的身影),未尝不是一种做法——这与作甩手掌柜的那种情况毕竟不同;此外,Blahhmosh君至今活跃,贡献也很明显,看不到有突然消失的迹象,而本站不乏搬运中途而转为不活跃已有长时间的用户,他们的页面(不乏未录入完全、排版无法阅读的或是没有有效来源的)也仍有余留,如果纯粹只因正文无字而在现阶段即刻考虑删除,并不衡平。(但当主要贡献者一旦真的不活跃时,我对删除并没有意见)——尽管如此,Midleading和Zhxy519两位的说法并非没有道理,建议@Blahhmosh:阁下是否可以考虑在新创页面的同时,在阁下的用户页列出一个阁下已新创页面的表格?否则协助者不得不到分类那里去找,那么就不甚方便了,老实说,我认为这是有必要的。 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11月23日 (三) 22:48 (UTC)
- 那行,怎么弄这个表格?我待在这个地方有几年了,但是还是搞不懂很多东西。 Blahhmosh(留言) 2022年11月23日 (三) 23:27 (UTC)
- 倒没有什么技术需求,就其实是把阁下已经搬运而未录入的在用户页(建个子页面,像User:Blahhmosh/未录入)陈列一下就好了吧,阁下现在用户页不也正在陈列阁下的搬运么,就那样就好了。以后阁下搬运的尚需人工录入的,也在那边加个记录就好了。 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11月23日 (三) 23:55 (UTC)
- 行了,搞定了。以后你们想要录入什么,就看看那个页面吧。 Blahhmosh(留言) 2022年11月24日 (四) 02:42 (UTC)
- 倒没有什么技术需求,就其实是把阁下已经搬运而未录入的在用户页(建个子页面,像User:Blahhmosh/未录入)陈列一下就好了吧,阁下现在用户页不也正在陈列阁下的搬运么,就那样就好了。以后阁下搬运的尚需人工录入的,也在那边加个记录就好了。 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11月23日 (三) 23:55 (UTC)
- 那行,怎么弄这个表格?我待在这个地方有几年了,但是还是搞不懂很多东西。 Blahhmosh(留言) 2022年11月23日 (三) 23:27 (UTC)
- 你可以给自己在用户页或子页面下列清单。但是如果始终没有内容,我认为只能删除。 Zhxy 519(留言) 2022年11月14日 (一) 20:39 (UTC)
- 我明白你的意思,但是我同时认为如果我不录入这些文献,我会忘记他们的存在的。毕竟本站里面没有任何人比我更关注韩国/朝鲜文献的。 Blahhmosh(留言) 2022年11月14日 (一) 11:18 (UTC)
- 但是似乎没有数位化的中文原文。你新建的没有原文的页面已经超过一千个了,搬运三年也搬运不完。未来机器人可以协助搬运有数位化原文的页面,但是没有数位化原文的页面只能人工录入,建议你停止搬运没有数位化原文的页面,而是改为在一个目录页列出。--Midleading(留言) 2022年11月14日 (一) 04:21 (UTC)
- @Midleading Blahhmosh(留言) 2022年11月12日 (六) 18:52 (UTC)
- (!)意见情况更新:此文已在录入中,提删理由消失。(PS:差点以为要手工录入所以不想动,幸而找到一个谚汉文混合的,可以作校对替换的底本233) 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11月24日 (四) 01:05 (UTC)
- 序言、创世纪,是否有版权问题?--Midleading(留言) 2022年11月14日 (一) 11:58 (UTC)
- w:圣经思高本,1968年在香港出的话,按道理应该是没有——这是思高圣经学会的译本(学会成员协作),按香港的版权法例,应该是属于作者不为人知,那就是按出版后五十年,也就是2018年到期。——但同时,[2]的表述(它说的是“本网站及其内容”,而这部译本在[3]里面有)使我不敢断言这一点——客观讲,就算没有这个表述,宗教文献这类事情也是特别多而复杂...——因此在下仅提供资料,但无法给出最终的具体个人看法。--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11月23日 (三) 23:08 (UTC)
- 先行移动至圣经 (思高本)/序言、圣经 (思高本)/创世纪,继续接受意见。 Zhxy 519(留言) 2023年1月3日 (二) 20:44 (UTC)
- 林副主席语录,目前上传内容明显不似原文,是否继续上传或改进?如无改进宜转入维基语录。--Zhxy 519(留言) 2022年11月29日 (二) 16:33 (UTC)
- 可不可以我标出出处,继续保留页面?--1969社论(留言) 2022年11月30日 (三) 00:33 (UTC)
- 阁下遵循原书上传,文库当前规则可以消极容忍。但如果只是个人彚集,请到维基语录。 Zhxy 519(留言) 2022年11月30日 (三) 01:00 (UTC)
- 已更改1969社论(留言) 2022年11月30日 (三) 01:24 (UTC)
- 我仍然有疑惑,如果只是《农村卫生医疗手册》所引用,那么应该没有到独立成一个页面的地步,何不上传整本手册? Zhxy 519(留言) 2022年11月30日 (三) 15:04 (UTC)
- 整本手册有点多,一千多页,我试着上传一下吧。1969社论(留言) 2022年12月9日 (一) 01:53 (UTC)
- 迟迟不见阁下上传原始文献,本页面将予以删除。然而阁下如果准备上传,可随时联系管理员,进行临时恢复以完善原始文献。 Zhxy 519(留言) 2023年1月3日 (二) 20:53 (UTC)
- 整本手册有点多,一千多页,我试着上传一下吧。1969社论(留言) 2022年12月9日 (一) 01:53 (UTC)
- 我仍然有疑惑,如果只是《农村卫生医疗手册》所引用,那么应该没有到独立成一个页面的地步,何不上传整本手册? Zhxy 519(留言) 2022年11月30日 (三) 15:04 (UTC)
- 已更改1969社论(留言) 2022年11月30日 (三) 01:24 (UTC)
- 阁下遵循原书上传,文库当前规则可以消极容忍。但如果只是个人彚集,请到维基语录。 Zhxy 519(留言) 2022年11月30日 (三) 01:00 (UTC)
- 可不可以我标出出处,继续保留页面?--1969社论(留言) 2022年11月30日 (三) 00:33 (UTC)
2022年12月
- 八岁儿只有(偶尔混入汉字的)韩文和满文。没有中文。请删除。Blahhmosh(留言) 2022年12月2日 (五) 22:42 (UTC)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法的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法(征求意见稿)的公开咨询稿,并由“征求意见稿”的页面嵌入。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法》还未经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常委制订,有关页面不但重复而且足以令读者误会为现行法律法规。由于提删页面的内容是嵌入而非复制黏贴上去,现在此提删并征求意见。广九直通车(留言) 2022年12月4日 (日) 06:12 (UTC)
- 注:当然,如果有朝一日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常委(大概率是后者)真的制订了此法,那就当然应该重建并填入正式公布的法律文本。广九直通车(留言) 2022年12月4日 (日) 06:13 (UTC)
- 支持,避免误会与混淆。 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12月4日 (日) 06:53 (UTC)
- 删除本传、题词重定向。这个链接不好,因为这是《枣林杂俎》的题词,而不是一个名为题词的作品。Blahhmosh(留言) 2022年12月6日 (二) 04:37 (UTC)
- 正统论上(卷一),命名不当,已移动到正统论上 (魏禧),请删除无必要的残馀重定向页面。--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12月7日 (三) 04:55 (UTC)
- 买酒者传,命名错误,已移动到正确的卖酒者传,请删除该遗留的错误命名页面。--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12月7日 (三) 17:49 (UTC)
- Translation:维也纳条约法公约,见Talk:维也纳条约法公约,并经查[4]确认是原文,已移动到维也纳条约法公约,请删除该无必要的重定向。--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12月9日 (五) 10:08 (UTC)
- 无题2022-11-26 发布于个人动态。似为原创作品。且不符合 Wikisource:收录方针#ADDVALUE,当予以删除。连:https://t.bilibili.com/732859920685203554Blahhmosh(留言) 2022年12月11日 (日) 19:37 (UTC)
- 方才见 @Midleading 已删除“无题”页,但因仍有一消歧义页名“無題”,此处连结未变红。 DuckSoft(留言) 2022年12月12日 (一) 02:04 (UTC)
- 一个比杨永信和豫章书院更恐怖的地方——榆林市第五医院,不符收录方针。--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12月12日 (一) 10:36 (UTC)
- 已快速删除。 Zhxy 519(留言) 2022年12月12日 (一) 14:48 (UTC)
- 与谢约齐,标题有误,已移动至与谢约斋,请删除该遗留的错误命名页面。(谢文洊,号约斋,江西南丰人,理学家。)--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12月12日 (一) 15:46 (UTC)
- 都城记胜、都城纪胜/市井 诸行 酒肆 食店 茶坊、都城纪胜/四司六局 瓦舍众伎 社会 园苑、都城纪胜/舟船 铺席 坊院 闲人 三教外地,前者标题有误(本文献未曾有用过此“记”字在标题,因此不应改为重定向);后三者均依原分段被整合到都城纪胜内,因此请删除前述的几个页面。--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12月15日 (四) 17:19 (UTC)
- 旃荼罗误植旃茶罗,ip用户不知应写于讨论页,随意建立。--221.127.10.251 2022年12月18日 (日) 16:23 (UTC)
- 夜思与同静夜思内容完全一样,建议删除前者。DuckSoft(留言) 2022年12月19日 (一) 14:18 (UTC)
- 外交部就七国集团外长和欧盟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发表涉台声明向有关欧洲国家和欧盟驻华使节提出严正交涉、驻欧盟使团发言人就七国集团和欧盟外长涉台声明答记者问 没版权,放到维基新闻似乎更合适。——红渡厨(留言) 2022年12月21日 (三) 05:21 (UTC)
- 反对,实际上,第一篇文章的原始出处正是外交部:[5],这一点,从转载此新闻的人民网的标注上就可以看出来(“据外交部网站消息”),这并非新华社或其他通讯社通稿而是外交部释放的正式对外稿件,有关这类稿件的问题前此阁下已经在国新办的文件上误读过一次了。第二篇文章也有着中国驻欧使团的原始出处,也由各家媒体转载证明。
- 在这样的情况下阁下如果声称这些文件“无版权”,那么版权谁属,似乎应该先请阁下阐明观点。 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12月23日 (五) 08:11 (UTC)
- 回复@银色雪莉阁下,关于前文所说的“没版权”,是想说这两篇文章不符合维基文库关于版权的收录方针,我表达有误向您表示抱歉。再说到这两篇文章,欧盟使团这篇,我又按照阁下给的链接看了一下,分类在“政策立场”这一栏的话那放在维基文库倒也没什么问题;外交部这篇,更像是一个带有政治宣传的新闻稿,应当认为其是外交部拥有版权的一篇文章。——红渡厨(留言) 2022年12月23日 (五) 14:02 (UTC)
- 将外交部就外事召见外国使领人员的相关言论称为“政治宣传”不是不行,不过如果这样的“政治宣传”就会被套上“版权非公有”的帽子,那么大概要有大量的机关文件被删除了,我们最好也应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前言加以剪除,因为那全是政治宣传。——显然这样的逻辑是不能应用于著作权这一法律问题上的。如果这样的部门、这样的事务还不能表明其行政性(行政性和行政强制性有明显差异,请勿孤立地把“用于执行的文件”才定义为“xx性文件”),那么哪个部门、什么样的事务能够被归类为行政性?此外,“新闻稿”的问题,在此前国新办白皮书的问题上也是一个典型的例子——那就是一个大号新闻稿,但是呢?官方的政策立场宣示如果也要归入著作权非公有范畴,那么什么样的文件才能公有?我从不支持官方一切文件都公有,但起码,这样的文件,直接涉及本国外事具体程序性事务,明显地不应当被归为非公有。 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12月27日 (二) 07:14 (UTC)
- 那么,我是否可以将阁下的观点概括总结为:一切中国大陆政府的政治宣传,均属于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那么按照这个逻辑,作为国务院直属单位的新华社,其所有的政治宣传类新闻稿,都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了吗?至于阁下举例说宪法前言的问题,请看著作权法第五条:本法不适用于: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宪法本就是著作权法明文规定不受保护的对象。——红渡厨(留言) 2022年12月27日 (二) 10:05 (UTC)
- 阁下的概括总结是有误的。阁下不妨再读一读在下的片面之见:“...加以剪除,因为那全是政治宣传。——显然这样的逻辑是不能应用于著作权这一法律问题上的。”也就是,所谓的“政治宣传”与否,并非一个应用于著作权法律问题的逻辑,因此阁下称“...更像是一个带有政治宣传的新闻稿,应当认为其是外交部拥有版权的一篇文章”的逻辑推论,是站不住脚的。
- 至于阁下提到了新华社及其“所有的政治宣传类新闻稿”,这正好。新华社是事业单位,拿来类比外交部是不当;“外交部就外事召见外国使领人员”的行政事务性宣示被错误认定类比为新华社的政治宣传同样是不当,我前面已经说过了,那样的话,这些阁下自以为的“政治宣传”就会被套上“版权非公有”的帽子;新闻稿性质并不是单独判断著作权性质的参考因子,拿来推论“都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了”是不当推论;有关宪法前言的在下的表述,我直白地说,正是在反讽阁下的泛“政治宣传”论。当然,在下的话讲得有些失礼了,非常抱歉。 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12月27日 (二) 10:23 (UTC)
- 你说的对,我被你说服了。——红渡厨(留言) 2022年12月29日 (四) 16:31 (UTC)
- 那么,我是否可以将阁下的观点概括总结为:一切中国大陆政府的政治宣传,均属于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那么按照这个逻辑,作为国务院直属单位的新华社,其所有的政治宣传类新闻稿,都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了吗?至于阁下举例说宪法前言的问题,请看著作权法第五条:本法不适用于: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宪法本就是著作权法明文规定不受保护的对象。——红渡厨(留言) 2022年12月27日 (二) 10:05 (UTC)
- 将外交部就外事召见外国使领人员的相关言论称为“政治宣传”不是不行,不过如果这样的“政治宣传”就会被套上“版权非公有”的帽子,那么大概要有大量的机关文件被删除了,我们最好也应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前言加以剪除,因为那全是政治宣传。——显然这样的逻辑是不能应用于著作权这一法律问题上的。如果这样的部门、这样的事务还不能表明其行政性(行政性和行政强制性有明显差异,请勿孤立地把“用于执行的文件”才定义为“xx性文件”),那么哪个部门、什么样的事务能够被归类为行政性?此外,“新闻稿”的问题,在此前国新办白皮书的问题上也是一个典型的例子——那就是一个大号新闻稿,但是呢?官方的政策立场宣示如果也要归入著作权非公有范畴,那么什么样的文件才能公有?我从不支持官方一切文件都公有,但起码,这样的文件,直接涉及本国外事具体程序性事务,明显地不应当被归为非公有。 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12月27日 (二) 07:14 (UTC)
恢复请求
- 大夏大学校歌两岸及美国都已进入公有领域多年。--Liuxinyu970226(留言) 2022年1月1日 (六) 12:54 (UTC)
- 决定撤销请求,有新的证据表明两岸四地未进入公有。 Liuxinyu970226(留言) 2022年1月16日 (日) 13:24 (UTC)
- 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意见等文件,根据本地请求管理员处理事项之存档记录、PD-PRC-CPC讨论所得阶段结论等,应获认知为公有领域之文档而理应撤销删除、予以恢复。同时仍建议本地事务团队等最好可以遵循社群现行有关共识批量恢复受影响之文档,减少社群等自行提出恢复声请与社群自行再采编之等额外负担。——Longway22(留言) 2022年2月3日 (四) 09:31 (UTC)
- 补:以Author: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为准、当中所有涉嫌被屏蔽删改之文档,合并该项声请一齐恢复。——Longway22(留言) 2022年2月4日 (五) 08:51 (UTC)
- 补:2015年10月原Category: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内涵盖之文档记录等,合并该项声请一齐恢复,感激不尽。——Longway22(留言) 2022年2月5日 (六) 03:30 (UTC)
- 时间戳记为准,复核该类别内具体涉及之未恢复文档——Longway22(留言) 2022年2月7日 (一) 01:40 (UTC):
时间戳记为准,复核截至2021年1月被删之部分未恢复者——Longway22(留言) 2022年2月5日 (六) 03:43 (UTC):
- 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为党的领导人讲话,可能属于职务作品而受版权保护。其余已恢复。--Midleading(留言) 2022年2月5日 (六) 08:59 (UTC)
- @Midleading:谢谢,还有中共党内法规分类项,可以检视下记录吗。——Longway22(留言) 2022年2月5日 (六) 09:05 (UTC)
- 时间戳记为准,复核追加2015年11月相关被屏蔽而未恢复之文档,请代权人与其他未处理标的一齐恢复。——Longway22(留言) 2022年2月6日 (日) 11:17 (UTC):
- 时间戳记为准,复核追加请代权人一齐恢复之文件:
完成--Midleading(留言) 2022年5月4日 (三) 12:58 (UTC)
- 为日军进攻卢沟桥致蒋介石电,此文件此前在Wikisource:版权讨论/存档/2021年#10月遭提删,在下此前提出此文件应属过期中共中央文件并举文献例证说明,但并未见提案者进一步参与讨论而久后忽遭删除;版权讨论以理服人,在下无意以自己的意见为一定正确,但在有提出相应具体文献理据对证,并非单纯口舌之争下,毫无获往来讨论而久后忽然删除,恐并不符文库精神。--银色雪莉(留言) 2021年12月22日 (三) 19:44 (UTC)
- 同反对无共识删除。-- Zy26(留言) 2022年6月20日 (一) 03:33 (UTC)
- P.S:有关于此文究竟属于法人文章还是职务文章的判别,中共中央文件选集 第十一册(1936—1938年)明确收录此文,充分说明此文类属“中共中央文献”,把此文当作职务作品而由自然人享有版权的判断是有误的。--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1月8日 (六) 03:27 (UTC)
- 所以阁下是不是认为《中共中央文件选集》收录的除附录外的文件都属于公有呢?---Midleading(留言) 2022年2月8日 (二) 17:46 (UTC)
- 我个人认为《中共中央文件选集》可以作为其收录的除附录外的文件属于中共中央文件的证据。——因为其从标题到编辑前言处都能明言自己的定位,即“中共中央文件”的选集。1949年之前的中共中央文件作为法人作品到期来进公有,1949年以后的按PD-PRC-CPC进公有。 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2月8日 (二) 17:55 (UTC)
- 补充:而且这些选集前的编辑说明都有“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档案馆编辑,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审定”字样,我想可以进一步加强认定的权威性吧——他自己认定他自己的文献,总不能错吧?--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2月15日 (二) 13:29 (UTC)
- 很抱歉我才看到这个讨论。然而除非署名者个人有过声明,我个人仍认为不管这只是中共中央声索权力而非真正具有。很明显地,原文署名不含中共中央,仅涉及红军;而我另想给一个例子,即中正文教基金会把蒋介石的私人作品列入名带“总统”二字的文集,结果之前Longway22就以此要把这些作品全算作公有领域了。我认为这属于同样的性质。 Zhxy 519(留言) 2022年2月15日 (二) 18:45 (UTC)
- 著作权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说过“...有相反证据的除外”,所以这篇文献能否收录确实要看是否有足够的“相反证据”。我个人认为这个证据其实足够强,缘由见上文;至于阁下所称的认为是“声索权力”,则属于对证据强度的质疑了。鉴于我一贯的习惯,在这种争议性的问题上,我谨对您的观点不表示立场,希望未来能找到更强的证据来说明这一点。但我认为阁下把本案与蒋的文集一案类比并不准确,“总统蒋公”或者“先总统蒋公”一类的表述,只能印证文集出版时蒋介石的身份,类似一种尊称(其实就跟称“蒋中正先生”的“先生”没什么区别),当然不能用其来进行各篇文章的版权判断;但这与由中共中央批准出版的“中共中央文件选集”,性质毕竟不同。 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2月16日 (三) 02:49 (UTC)
- 此文应属于“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不适用著作权法,自然不能根据著作权法第十二条判断著作权归属。-- Zy26(留言) 2022年6月20日 (一) 03:39 (UTC)
- 第十二条用于判定(广义上的)作者,而作者身份是第五条判别的辅助性证据,不能说完全“不能”根据第十二条判断归属。回到本案,恰恰是判别该文件是否属于中共中央文件抑或是第十八条的职务作品,成为了将其根据第五条进行收录还是根据署名进行判别收录与否的关键,请悉知。 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20日 (一) 04:01 (UTC)
- 此文应属于“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不适用著作权法,自然不能根据著作权法第十二条判断著作权归属。-- Zy26(留言) 2022年6月20日 (一) 03:39 (UTC)
- 著作权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说过“...有相反证据的除外”,所以这篇文献能否收录确实要看是否有足够的“相反证据”。我个人认为这个证据其实足够强,缘由见上文;至于阁下所称的认为是“声索权力”,则属于对证据强度的质疑了。鉴于我一贯的习惯,在这种争议性的问题上,我谨对您的观点不表示立场,希望未来能找到更强的证据来说明这一点。但我认为阁下把本案与蒋的文集一案类比并不准确,“总统蒋公”或者“先总统蒋公”一类的表述,只能印证文集出版时蒋介石的身份,类似一种尊称(其实就跟称“蒋中正先生”的“先生”没什么区别),当然不能用其来进行各篇文章的版权判断;但这与由中共中央批准出版的“中共中央文件选集”,性质毕竟不同。 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2月16日 (三) 02:49 (UTC)
- 很抱歉我才看到这个讨论。然而除非署名者个人有过声明,我个人仍认为不管这只是中共中央声索权力而非真正具有。很明显地,原文署名不含中共中央,仅涉及红军;而我另想给一个例子,即中正文教基金会把蒋介石的私人作品列入名带“总统”二字的文集,结果之前Longway22就以此要把这些作品全算作公有领域了。我认为这属于同样的性质。 Zhxy 519(留言) 2022年2月15日 (二) 18:45 (UTC)
- 所以阁下是不是认为《中共中央文件选集》收录的除附录外的文件都属于公有呢?---Midleading(留言) 2022年2月8日 (二) 17:46 (UTC)
- 翻译:旧美日安保条约,这个条约为什么被删除,能否告知下理由?树上喜鹊(留言) 2022年5月2日 (一) 00:31 (UTC)
- 阁下可以看看编辑摘要,这文件没被删也并不是由文库内的人提删...这是从百科移动过来的页面,提删的模板大概是移动者在移动时没有把在百科本身加上的提删模板拿掉,已复原。--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5月2日 (一) 00:44 (UTC)
中华民国三十八年国庆纪念告全国军民同胞书:我没见到有删除讨论。是不是我眼花了?—— Eric Liu(留言) 2022年5月6日 (五) 13:17 (UTC)
- 在Wikisource:版权讨论那里? 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5月6日 (五) 14:44 (UTC)
- 相关讨论早前刚被Zhxy 519君存档删除。正如Zy26君所言,个人未见该讨论有形成什么共识。—— Eric Liu(留言) 2022年5月25日 (三) 15:50 (UTC)
- 虽然我不是民国粉,但这篇文章被删的真是令人莫名其妙、完全无法理解。搞得我都想开地图炮了。 树上喜鹊(留言) 2022年5月8日 (日) 01:31 (UTC)
- 讨论了这么久,到底中华民国三十八年国庆纪念告全国军民同胞书的作者是蒋总统还是蒋总裁呢?--Midleading(留言) 2022年5月26日 (四) 00:48 (UTC)
- 蒋总统还是蒋总裁真的有关系么?如果该文不是行政性质的,难道是民事性质的?-- Zy26(留言) 2022年6月19日 (日) 12:56 (UTC)
- “行政性质”不看发表人的身份的话,那么如何判别?国民党总裁发的东西,不至于具有法律意义上的行政性质吧?其时已经行宪,如有法条说明国民党文件可以作为行政性质或台湾著作权法所言的“宪法、法律、命令或公文”的,那么即请示下。(此处的看法,不代表我认为这篇文章的作者是“总统”或“总裁”,翻查存档,我也认为他当时是总统,但是由于他“不能视事”,因此发这篇文章的时候不具备总统职权,因此陷入疑难状态。) 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20日 (一) 04:06 (UTC)
- 对于处于疑难状态的文献,要不要“宁缺毋滥”一律删除并禁止收录? Midleading(留言) 2022年6月20日 (一) 04:10 (UTC)
- 我觉得还是先“吵”一阵子吧,这么疑难的毕竟是少数,当时Zhxy 519君删得早了一些,现在正好在这里再“吵”一阵子,特别是请之前未能参与讨论的同好加入讨论,也许有我们未可知的来源或证明——在此也延请各位同好,寻找蒋在“下野”期间行使总统职权的其他证据(非本案),以有助于本案判断——毕竟,他能不能正常行使总统职权,还是“行政性”的主要体现之一,而现在对于他当时行使总统职权的证据不足。其实总裁这个后来我看看倒无所谓了,当时报纸上对于他的称呼也变来变去,有用总裁的也有用总统的——虽然我当时也引用报纸,但我不认为报纸上的称呼是决定性证据,还是得看公文。至于过早说一律删除,则可能有过度之嫌,但我是赞成“最终的”宁缺毋滥的。 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20日 (一) 04:18 (UTC)
- 对于处于疑难状态的文献,要不要“宁缺毋滥”一律删除并禁止收录? Midleading(留言) 2022年6月20日 (一) 04:10 (UTC)
- “行政性质”不看发表人的身份的话,那么如何判别?国民党总裁发的东西,不至于具有法律意义上的行政性质吧?其时已经行宪,如有法条说明国民党文件可以作为行政性质或台湾著作权法所言的“宪法、法律、命令或公文”的,那么即请示下。(此处的看法,不代表我认为这篇文章的作者是“总统”或“总裁”,翻查存档,我也认为他当时是总统,但是由于他“不能视事”,因此发这篇文章的时候不具备总统职权,因此陷入疑难状态。) 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20日 (一) 04:06 (UTC)
- 蒋总统还是蒋总裁真的有关系么?如果该文不是行政性质的,难道是民事性质的?-- Zy26(留言) 2022年6月19日 (日) 12:56 (UTC)
- 讨论了这么久,到底中华民国三十八年国庆纪念告全国军民同胞书的作者是蒋总统还是蒋总裁呢?--Midleading(留言) 2022年5月26日 (四) 00:48 (UTC)
- @Zhxy 519:姑且还是问一下,此文章若真尚未进入公有领域,那要等到什么时候?—— Eric Liu(留言) 2022年8月8日 (一) 07:26 (UTC)
- 个人作品在大中华区一般需要等到逝世满50年之后。 Zhxy 519(留言) 2022年8月8日 (一) 14:42 (UTC)
- 同意Midleading宁缺毋滥,除非能证明总统府公报有收,但非此篇国庆纪念告全国军民同胞书。c:Category:Speeches in Taiwan收的总统府公报第一版,有文告。司法院释字第5号解释:“行宪后各政党办理党务人员,不能认为刑法上所称之公务员。”因此,总统下野的蒋总裁的身份不是公务员。--Jusjih(留言) 2022年8月14日 (日) 20:08 (UTC)
- 以上。 Longway22(留言) 2022年8月22日 (一) 12:52 (UTC)
- 另请注意1971年联合国改换中国代表权之决议,其改换之双方之一为蒋介石的代表,未有任何其他字眼指代中华民国政府机关或代理人之,引据国际法理之视作国家政府代权人改换,在此特别推论并请社群理解之:蒋介石之称谓,即为其本人实权公职及当其时中华民国政府所有对内外政治代权身份之宣明、而并非需要任何单独头衔或代理身份之宣明其行使权限,而可知其实际行使活动非纯粹党务、也非纯粹办理人员,第5号解释之限定亦难以推定适用于上述情况里、因为当事人之行状并不能合理推定合乎有关解释之一般定义且对指定活动缺乏有约束力,对于政党与政府机关间混乱问题未有更多制限力也未见更多司法责任之,理解上该解释在时司法辖区内亦早被严重挑战(参见文件记录),认为如处理“行宪”之具体效力或范围适用等问题、亦可织理出有关法理之根基尤其于相关特征最大表征化之年代表面司法效能全无当然可行其能 Longway22(留言) 2022年8月22日 (一) 13:18 (UTC)
- 同意Midleading宁缺毋滥,除非能证明总统府公报有收,但非此篇国庆纪念告全国军民同胞书。c:Category:Speeches in Taiwan收的总统府公报第一版,有文告。司法院释字第5号解释:“行宪后各政党办理党务人员,不能认为刑法上所称之公务员。”因此,总统下野的蒋总裁的身份不是公务员。--Jusjih(留言) 2022年8月14日 (日) 20:08 (UTC)
- 个人作品在大中华区一般需要等到逝世满50年之后。 Zhxy 519(留言) 2022年8月8日 (一) 14:42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