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文库:写字间/存档/2021

写字间/存档/2020年 写字间存档 2021年 写字间/存档/2022年
这是Wikisource:写字间2021年的存档

为了日后处理澳门行政法规,我新建了Template:澳门行政法规,但自动分类却出了问题。页面如第28/2004号行政法规明显看见下面有分类,但是到了例如Category:2004年澳门行政法规的地方却找不到页面。有没有熟悉模板的人帮忙处理一下?感谢。广九直通车讨论2021年1月6日 (三) 11:36 (UTC)[回复]

Share your feedback on the OCR improv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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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请帮助翻译至您的语言 谢谢您!

Hello, everyone! We (the team responsible for the Community Wishlist Survey) have just launched the project for OCR improvements! With this project, we aim to improve the experience of using OCR tools on Wikisource. Please refer to our project page, which provides a full summary of the project and the main problem areas that we have identified.

We would then love if you could answer the questions below. Your feedback is incredibly important to us and it will directly impact the choices we make. Thank you in advance, and we look forward to reading your feedback! SGrabarczuk (WMF)讨论2021年1月26日 (二) 20:12 (UTC)[回复]

Moving Wikimania 2021 to a Virtual Ev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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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Apologies if you are not reading this message in your native language. 请帮助翻译至您的语言. 谢谢您!

Wikimania will be a virtual event this year, and hosted by a wide group of community members. Whenever the next in-person large gathering is possible again, the ESEAP Core Organizing Team will be in charge of it. Stay tuned for more information about how you can get involved in the planning process and other aspects of the event. Please read the longer version of this announcement on wikimedia-l.

ESEAP Core Organizing Team, Wikimania Steering Committee, Wikimedia Foundation Events Team, 2021年1月27日 (三) 15:16 (UTC)

Project Grant Open C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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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 is the announcement for the Project Grants program open call that started on January 11, with the submission deadline of February 10, 2021.
This first open call will be focussed on Community Organizing proposals. A second open call focused on research and software proposals is scheduled from February 15 with a submission deadline of March 16, 2021.

For the Round 1 open call, we invite you to propose grant applications that fall under community development and organizing (offline and online) categories. Project Grant funds are available to support individuals, groups, and organizations to implement new experiments and proven ideas, from organizing a better process on your wiki, coordinating a campaign or editathon series to providing other support for community building. We offer the following resources to help you plan your project and complete a grant proposal:

Program officers are also available to offer individualized proposal support upon request. Contact us if you would like feedback or more information.

We are excited to see your grant ideas that will support our community and make an impact on the future of Wikimedia projects. Put your idea into motion, and submit your proposal by February 10, 2021!

Please feel free to get in touch with questions about getting started with your grant application, or about serving on the Project Grants Committee. Contact us at projectgrants wikimedia.org. Please help us translate this message to your local language.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讨论2021年1月28日 (四) 08:01 (UTC)[回复]

Wiki Loves Folklore 2021 is b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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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帮助翻译至您的语言

 

You are humbly invited to participate in the Wiki Loves Folklore 2021 an international photography contest organized on Wikimedia Commons to document folklore and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from different regions, including, folk creative activities and many more. It is held every year from the 1st till the 28th of February.

You can help in enriching the folklore documentation on Commons from your region by taking photos, audios, videos, and submitting them in this commons contest.

Please support us in translating the project page and a banner message to help us spread the word in your native language.

Kind regards,

Wiki loves Folklore International Team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讨论2021年2月6日 (六) 13:25 (UTC)[回复]

重新讨论中共作品的版权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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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PD-PRC-CPC}}说明,现时文库仅收录中国共产党的章程、中国共产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而不会收录其他中共作品。然而,根据《刑事审判参考》指导案例第680号,当时判决原因为“《党章》和《十七大报告》作为党中央发布的官方文献,由一定的组织和人员负责起草,经特定的组织程序决议通过,在全党范围内具有约束力,可视为‘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属于上述第一类除外情形。”,并无限定只有《党章》和《十七大报告》才不受著作权保护,且就中共作品在什么情况下才能符合‘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作出了清晰的说明,而这能有助讨论及清晰介定中共作品版权状态。是故,个人认为硬性规定并不合理,亦有版权妄想之嫌,建议以Case by case的原则,就每个特定情况作出个别讨论。感谢。--SCP-2000讨论2020年10月22日 (四) 09:47 (UTC)[回复]

  • cc@Zhxy 519, Longway22, Liuxinyu970226, 春卷柯南, Fire-and-Ice:@Xixshnsh, Patlabor Ingram: --SCP-2000讨论2020年10月22日 (四) 09:52 (UTC)[回复]
  • 认为标识应当先行修正,无限定中共文件之品类,方可于不同个案有更多检视空间。参照{{PD-PRC-exempt}},适宜使用“中共机关组织”为主体,标识修正列明为由之发出具备立法、行政、司法等性质之文件均为该标识之范围。同时应强调文件中包含行政机关作品之专案,均应适用于{{PD-PRC-exempt}}标识。目前整理所持意见如述。——Longway22讨论2020年10月23日 (五) 09:04 (UTC)[回复]
  • 赞同需要修正。另外,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党和国密不可分的,乡(镇)以上中国共产党机关属于国家机关,见[1]。中共机关属于国家的执政党机关,见[2]。--Xixshnsh讨论2020年10月25日 (日) 02:12 (UTC)[回复]
  • 请去信中共有关文件制定者或中国高院等,寻求效力等同于《刑事审判参考》的解释。这些解释完全有能力颠覆任何共识。去信日起30日内可冻结目前有关讨论,无回应则应维持原有共识。--Zhxy 519讨论2020年11月2日 (一) 17:29 (UTC)[回复]
    • 阁下之回应并无助本地讨论。口含天宪号令不可限制社群的自行讨论实践。——Longway22讨论2020年11月3日 (二) 01:35 (UTC)[回复]
    • 其一,等同于《刑事审判参考》的解释是极为难以取得的,基本上需要透过极为繁重的法律程序才可能取得与它有相同效力的判决及解释,在下不认为本站有人有能力及时间可以做到。其二,共识是可以改变的,如果认为共识不需要改变及维持原状,建议提出合理理由,而非提出极为苟刻及极难实现之要求。谢谢。--SCP-2000讨论2020年11月3日 (二) 09:42 (UTC)[回复]
      • 毕竟正是《刑事审判参考》的出现使得中共党章和党大会报告得以豁免,无此以前也是同样认为不视为中国政府作品的。去信还是查书,是否繁重我也不好评论,不过既然涉足,依前例提出同等效力的理据并不为过。--Zhxy 519讨论2020年11月3日 (二) 20:51 (UTC)[回复]
      • 参考仅是提供了较为明确的司法意见,并未实质改变现中共体制下含公务作品在内、各财产权利的模糊界线。有关共产主义凌驾于普世权利与法理的实际,不可能消除中共有关具约束效力的文件均有确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广泛实施政权权力之事实。如继续坚持否认中共文件属于政权公务作品,相信并不合乎现实。另有关所谓法律意见以中共驻机关党委更有凌驾力,因管治机关必透过党委贯彻、执行中共方针和意志,此种以党代政在1950年代~1980年代是最为明显的。寻求现机关再有更多司法解释会触及很多核心问题,而以中共权力之巩固肯定不会更多解释有关,至少司法必须受中共领导、不可独立运作是在政权中央会议中有明确提及过的。——Longway22讨论2020年11月4日 (三) 10:31 (UTC)[回复]
就党政不分家这一现象,我感觉似乎是个共产党执政的国家都有吧,比如白俄罗斯、古巴啥的... --Liuxinyu970226讨论2020年11月5日 (四) 10:07 (UTC)[回复]
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也是党政军不分。早就完成。--Jusjih讨论2020年11月29日 (日) 00:05 (UTC)[回复]
  • 抱歉稍迟对于党国合一体制之法理事宜再作补充,还望社群参详:
因为上述的补充,这里首先说下中华民国中的党国:国民政府在1949年由中国大陆迁移台湾后,在执政党轮替未曾出现下,国民党是依据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台湾省警备总司令部布告戒字第壹号等而实质长期控制国民政府体系。在此背景下个人认为已经是一个党国先例,而立法机关无法运作,有关执政党施政行为等实质未有受过法理约束。据此再论排除“万年执政党”施政活动可受监管的司法院释字第5号解释,更是有严重失衡问题。国民政府之转型正义现仍在持续中,若回论过往应当看见这里是必须对不义法条有所再审的。
再说后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的党国:作为后来中国政府的唯一执政党,其核心的中央委员会是在1949年2月就已经发出了《关于废除国民党的六法全书与确定解放区的司法原则的指示》(中央二·二二指示)这个文件。在其中是这样说的:
在人民新的法律还没有系统地发布以前,应该以共产党政策以及人民政府与人民解放军所已发布的各种纲领、法律、条例、决议作依据。
相信各位编辑和参与人等不需提醒,虽然没有明文戒严法的实施,但和国民政府一样也是同时期地持续著“紧急状态”,而长时间缺乏衡常、系统的法制体系。据此可见“中央二·二二指示”即具有立法性质,并深远影响之后建政的法理体系,认为已可确定有关党国文件之效力。此为一例证。
立法、司法专门机构等于该等体系中,相信各位若有深刻理解可见是不及执政党的,寻求任何最终解释也只能是由执政党作答。而上述无论系统性法规架构,或正义之法理再建构,都有相当空间。
此次补充收尾,最后提示各位还要谨记,就仍有别有意义的斗争一词,是仍存在于现行有关文书中。这是党国曾经的状态所必会采用、有绝对强制力的字眼。——Longway22讨论2020年12月19日 (六) 04:07 (UTC)[回复]

需总结共识之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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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xinyu970226, 春卷柯南, Fire-and-Ice, Patlabor Ingram:@Xixshnsh, SCP-2000:现郑重副知议案参与人,和各阅者,

  1. 对于本编基于议案与相关文件等粗略总结、调整中共版权标记之版本是否无异议?如可即不存有本地管理无共识之疑虑。
  2. 基于牵涉讨论等,谘询各人对于2015年11月之有关管理禁制本案标的决定是否有异议?
  3. 本编已选取关系本案之代表个案于恢复请求中提出,即被立法文件明确引用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阅提请恢复之陈述各位是否无异议?
有关副知如上,还望共议促进进一步之共识。——Longway22讨论2021年1月4日 (一) 07:38 (UTC)[回复]

2015年11月特定删除专案之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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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经协助,补充有相关联被删除案以下:

  1.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
  2.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03)
  3.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4.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5. 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
  6.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
  7.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8. 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
  9. 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
  10.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11.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Liuxinyu970226, 春卷柯南, Fire-and-Ice, Patlabor Ingram:@Xixshnsh, SCP-2000:和各位阅者,还望参照恢复请求中已提请的具备立法文件性质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讨论相关存档恢复的可行度。谢。——Longway22讨论2021年1月23日 (六) 04:35 (UTC)[回复]

恢复事宜等6月1日再说吧,现在应该抓紧进行的是商讨对中共公有领域模板{{PD-PRC-CPC}}进行修订,不然没人支持恢复。--Liuxinyu970226讨论2021年1月23日 (六) 08:36 (UTC)[回复]

一个有关香港法例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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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留意到香港政府是香港法例的版权拥有者,因此香港法例具有版权,这与部分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法例不具有版权不同。不过,我也留意到香港政府有有关转载法例的许可(包括大量复制或产品转载的额外条款),因此只要维基文库能在相关页面作出适当的宣告,维基文库收录香港法例或许是可行的(维基文库仅不允许在未得到著作权利人准许的情况下收录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但是香港政府有有关转载法例的许可某程度上属于有条件准许,而且法例本来就不会轻易改动)。因此,我开这个讨论是想探讨一下维基文库收录香港法例的可行性。Σανμοσα 2020年12月28日 (一) 01:57 (UTC)[回复]

@SCP-2000CC BY-SA 3.0未本地化条款:“当你使用本素材中属于公众领域的元素,或当法律有例外或限制条款允许你的使用,则你不需要遵守本授权条款。”所以“法律有例外或限制条款允许你的使用”究竟说的是甚么情况?Σανμοσα 2020年12月30日 (三) 05:43 (UTC)[回复]
@Sanmosa: 这句没有特定限制什么情况及按字面意思理解就可了,例如是合理使用可在某些情况下让使用者不需要遵守某些条款,又或者刑事法例令使用者不能使用该作品。--SCP-2000讨论2020年12月30日 (三) 06:52 (UTC)[回复]
@SCP-2000:怀疑台湾版本翻译有贻误,英文版是怎么说的来著?我这边CC官网被SNI墙了不好去验证。--Liuxinyu970226讨论2020年12月31日 (四) 16:17 (UTC)[回复]
@Liuxinyu970226:“You do not have to comply with the license for elements of the material in the public domain or where your use is permitted by an applicable exception or limitation.”以上是英文版。--Cmsth11126a02讨论2021年1月1日 (五) 06:31 (UTC)[回复]
我没进一步的疑问了。Σανμοσα 2020年12月30日 (三) 07:02 (UTC)[回复]
本地不任意收美国公有领域,但中华圈版权争议作品,所以多语言文库已代收一些不是发展中的作品的香港司法判例。想收香港法例,即使是在地版权失效的旧版,请先商量如何排版。--Jusjih讨论2020年12月31日 (四) 04:44 (UTC)[回复]
香港在1989年才开始以中文立法(第一个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条例》(第24章)),在1992年才开始有原有法例的官方中文本(第一个是《释义及通则条例》(第1章)),直至1997年5月才完成所有法例的官方中文本。--218.102.108.212 2021年1月6日 (三) 12:55 (UTC)[回复]
根据最新的司法变化,即香港特区律政司的控罪陈述,“无罪假定”之法律原则可被《港区国安法》推翻。社群或要审视本议题之有关版权事宜,如港区之作品收录等被论述涉刑事罪行会有何影响。——Longway22讨论2020年12月31日 (四) 09:48 (UTC)[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部门规章和命令的录入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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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站收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部门规章和命令并没有统一的格式,这令寻找有关文档颇有困难。目前有个主要格式:

  1. 分别新建命令规章,并把规章内容嵌入命令页面,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89号警车管理规定
  2. 建立标题为有关规章的页面,并在页面中包括核准命令,如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含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41号)
  3. 建立标题为有关命令的页面,并在页面中包括核准命令,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21年第1号(含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

在正式提出投票前,我想先在此先收集各位的意见。广九直通车讨论2021年1月11日 (一) 03:34 (UTC)[回复]

个人建议在WS:STYLE(或其他规范页面)中规定录入中国部门规章和命令的格式。3种模式中,参照中国行政法规的格式,个人则支持方案1,因为这便于录入最新的现行规章版本。广九直通车讨论2021年1月11日 (一) 03:34 (UTC)[回复]
因主题为规则的发布,认为如选用方案2更为合适。而因为有衍生的录入技术问题,除非本地与维基整体计划可统一协调解决,本地不应强制不同贡献人套用单一格式规则,因为有文档收录之阻滞风险。——Longway22讨论2021年1月11日 (一) 04:48 (UTC)[回复]
@Longway22:但除非采用方法3的人同时新建有关的重定向,否则会妨碍其他用户搜寻有关规章,应如何处理?广九直通车讨论2021年2月4日 (四) 10:19 (UTC)[回复]
个人建议第四种做法,即上述的第二种模式,同时也将相应的命令页面重定向至规章的页面,因为各部、委员会令跟主席令不同,不会单独发布,且个人感觉用户用规章标题进行搜索的可能性更大一些。--Ewan0707讨论2021年1月11日 (一) 04:53 (UTC)[回复]
财政部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的决定这种呢?—曾晋哲讨论2021年1月12日 (二) 02:15 (UTC)[回复]
@Ewan0707:如题,请求回答。广九直通车讨论2021年2月4日 (四) 10:19 (UTC)[回复]
@广九直通车:感觉这个《修改决定》也可以用我说的那种做法?即(1)以《修改决定》为题建立页面(包括修正后的《办法》);(2)然后将财政部令页面重定向至《修改决定》(上面链接的这个页面漏掉了财政部令);(3)《办法》本身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做法,分别建立沿革和最新版的页面和各个版本的页面。--Ewan0707讨论2021年2月4日 (四) 23:55 (UTC)[回复]
希望先不要只著眼于单一个案,规章的变动既然有命令、决定等等不同形式,就必须考虑有更灵活的机制引导。如讨论优化需求,社群必要继续把握更多不同个案以减低遗漏。建议最好仿照法律专题适当以列表对照,以便复合化处理。相信单一的投票案其实未必能一次过解决有关的问题。——Longway22讨论2021年2月5日 (五) 02:29 (UTC)[回复]
目前个人实操选用的是方案1。因为某些规章会做修订,形成不同的版本,正如@Ewan0707:所述,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做法,分开录入命令和规章更方便后期维护。同时,我也赞同@Longway22:的意见,不应强制要求,但可以推荐采用方案1。--字节讨论2021年5月30日 (日) 13:40 (UTC)[回复]

关于中国大陆住建部部定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版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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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017)》第二条规定: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据此,住建部自行制定的标准,如《高规》(JGJ 3-2010)如果在2018年之后有修订,该修订后标准即有版权,版权属于住建部。但问题在于,住建部他们还组织制定了一批国家工程建设标准,这些标准刚开始时都冠以另外的代号(GBJ或GBJ/T),但自1990年代以来,这些标准都改冠以国标(GB或GB/T),如《荷规》《混规》《抗规》等。请问这些“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名义上为国家标准,实际上是否可以认为住建部仍然持有一定的版权?其中的强制标准的版权状态是否应当参照现在维基文库对强制性行业标准的版权状态认定实行?--BoyuZhang1998讨论2021年1月27日 (三) 01:36 (UTC)[回复]

发现中文维基百科长期破坏者SYA、110.29转移到这边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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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我在中文维基那边已经追踪这位破坏者w:WP:110.29一段时间,今日透过特定关键字找到这边来,赫然发现他从2020-04-17开始到前几天2021-01-25都在破坏。他的破坏特色如上面维基百科所说,喜欢把正确的内容复制并新增虚构条目,常会把数个不同来源的概念混为一谈,像是消防跟参谋、弥陀跟药师、楞严跟华严等,文库上目前已知的破坏关键字包含“十佛、华严咒、华严神咒、消防部、参谋本部、海洋部”等,百科上常见的破坏关键字则有“台湾各地不存在或尚在规划中的捷运像是南投捷运、新北县、特种部队、教育部、劳保局、体育部、军政署、云林市、劳动力发展局”等,已知影响文库条目如下:

虚构: 弥陀如来本愿功德经佛学大辞典/胎藏界十佛‎消防部组织法 (民国101年)消防部参谋本部组织条例华严经/华严神咒海洋部组织法,建议将这些条目、还有大方广佛华严咒华严咒十佛全部作白纸保护,因为110.29不是用IP就是新用户,没有长期使用的用户

窜改:人员人事条例海洋委员会组织法行政院体育委员会组织条例

在文库上明确使用过的IP包含 (以 asn_cidr 为纲,个别IP 为目。个别IP我有清查过,asn_cidr部分就没空做了,希望大家可以帮忙更新)

副知诸位管理员@Jusjih, Shizhao, Gzdavidwong, Zhxy_519, Hat600:@Midleading:有问题请Ping我,若能提供申请全域封禁的方法更好,这位连日文维基、Wikidata都破坏过。--回廊彼端讨论2021年1月29日 (五) 15:22 (UTC)[回复]

@回廊彼端:建议移送WS:AN讨论封禁,毕竟那里是请求管理员介入的专用讨论区。广九直通车讨论2021年1月31日 (日) 10:29 (UTC)[回复]
@广九直通车:感谢告知WS:AN的存在,我在Wikisource:社区主页下方大表格中找不到它,希望可以加入。也感谢您的建议,但依照中文百科的经验,这人的破坏幅度、范围绝对不仅如此而已,特别是上面 asn_cidr 未穷尽、还没抓到的破坏关键字。像是PO完此文我打算继续追查时,就看到 Shizhao 利用 cidr 抓到半年前的破坏纪录,这表示 cidr 中应该还有其他破坏,需要大家一同发现、关注,故我认为在此讨论能发挥比较大的效益。--回廊彼端讨论2021年1月31日 (日) 11:59 (UTC)[回复]
“人员人事条例”已半保护一周,其先是IP建立的恶搞。要不是改成法律消歧义,早就应删。--Jusjih讨论2021年1月31日 (日) 22:20 (UTC)[回复]

我在上面补充了一些百科常见的破坏关键字,欢迎各位补充。“台湾各地不存在或尚在规划中的捷运像是南投捷运、新北县、特种部队、教育部、劳保局、体育部、军政署、云林市、劳动力发展局”。--回廊彼端讨论2021年2月2日 (二) 14:06 (UTC)[回复]

@回廊彼端:建议补充一下百科那边的LTA页面。羊羊32521讨论2021年2月18日 (四) 09:45 (UTC)[回复]

我也觉得移送管理员通告板更好,不然那个页面空着也不是办法。--Liuxinyu970226讨论2021年2月24日 (三) 11:11 (UTC)[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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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库收录了宪法和现行有效法律275件,法律解释25件,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147件,行政法规609件,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经济特区法规16000余件,司法解释637件。https://flk.npc.gov.cn/ 期待有大佬做个bot搬过来。--Rowingbohe♬Talk 2021年2月24日 (三) 14:35 (UTC)[回复]

  可惜没有部门规章,虽说国务院公报刊载了大部分,然而我胆敢保证有些部门规章在它那里找不到,例如铁路部的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2007年铁道部令第30号),居然是在商务部国家铁路局挖到的。广九直通车讨论2021年2月27日 (六) 06:15 (UTC)[回复]
 完成 已几乎全部下载完成,一共22053个文件,pdf和word各半。--曾晋哲讨论2021年3月3日 (三) 23:26 (UTC)[回复]
请上传到维基共享资源。--维基小霸王讨论2021年3月5日 (五) 13:40 (UTC)[回复]
正在c区申请权限,见c:commons:Bots/Requests/Njzjzbot.—曾晋哲讨论2021年3月8日 (一) 15:10 (UTC)[回复]
上传中。--曾晋哲讨论2021年3月18日 (四) 06:57 (UTC)[回复]
@维基小霸王:pdf已全部传完。--曾晋哲讨论2021年3月21日 (日) 03:12 (UTC)[回复]
谢谢贡献!--维基小霸王讨论2021年3月21日 (日) 04:56 (UTC)[回复]
我看到您正在导入维基文库。能否加上对pdf原文的链接?--维基小霸王讨论2021年3月23日 (二) 06:55 (UTC)[回复]
目前正在将所有数据导入Wikidata,导入完成后我做个模板,从Wikidata获取数据。-- 曾晋哲讨论2021年4月30日 (五) 21:50 (UTC)[回复]
 已完成模板,例如九江市立法条例。-- 曾晋哲讨论2021年5月9日 (日) 03:47 (UTC)[回复]

Wikifunctions logo cont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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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2日 (二) 01:50 (UTC)

现时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内容有点奇怪,它没有指明是现行版本还是原始版本。它的正文内容自1990年以来没有修改过,所以没有问题。而3个附件都有修正案,为什么附件一、二是把修正案放在原文之下而附件三是直接放一个非官方的整合版本?事实上官方从没有发布过一个好像这样的附件三。而区旗、区徽图案原本1990年人大通过的版本与现今《区旗及区徽条例》版本是有分别的,1990年的版本事实上从未被正式使用,但也从未被正式经全国人大或人大常委会修改为现今版本,现今版本是在1996年由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通过的。--203.218.141.177 2021年3月6日 (六) 10:54 (UTC)[回复]

@203.218.141.177:法律放现行版是中文维基文库的习惯,至于经修改的香港基本法附件1/2之所以没有取代原有条文,似乎是因为修正案不是单纯的取代。这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也采用同样的方法(不过那个选举改革决定通过后可能会有不同)。
另外香港基本法所载的区旗区徽式样跟维基共享基本一样,甚至还不如共享那头的SVG图,应该不需要另外截图处理。广九直通车讨论2021年3月11日 (四) 08:29 (UTC)[回复]
如果是非官方的整合版本,应当在显著位置告知读者,以免产生误会。--曾晋哲讨论2021年3月18日 (四) 20:10 (UTC)[回复]

表格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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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如何让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二、主要目标“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表格的“绿化”、“食品药品安全”以[3]的方式显示?--维基小霸王讨论2021年3月7日 (日) 02:15 (UTC)[回复]

直接改了,special:diff/2019792。方法就是多加一列,然后“绿化”和“食品药品安全”的行以外全部合并两列……想不到更简单的方式了。 --WhitePhosphorus讨论2021年3月10日 (三) 13:07 (UTC)[回复]
谢谢!维基小霸王讨论2021年3月10日 (三) 16:21 (UTC)[回复]

古籍OCR识别及校对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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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本清朝时期家谱,想录入到文库,影印版已经上传到commons,但不知道如何使用维基已有的OCR功能做前期的OCR工作,我自己按照文档创建了页面:Index:宋氏家乘_卷一_(残本).pdf 宋氏家乘 卷一 (残本).pdf 但OCR功能无法使用。请问:我该如何使用维基的OCR功能,把古籍先识别一遍,再来人工校对,多谢。 --Bangbang.S讨论2021年3月10日 (三) 02:13 (UTC)[回复]

OCR功能只能在外文维基文库使用,中文内容需要自己使用OCR软件进行文字识别。--Midleading讨论2021年3月10日 (三) 09:28 (UTC)[回复]
感谢阁下的回复,想再请教一下:中文维基没有OCR是因为技术原因还是其他因素?我看了英文维基文库,多数的资料都是先有影印本,做OCR,人工校队,然后transclude 到main 命名空间,而中文维基却相反,多数没有原本可供校对,是否有计划改进这一现象呢? --Bangbang.S讨论2021年3月10日 (三) 12:20 (UTC)[回复]

请求修改Category命名空间前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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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命名空间在繁体显示的是简化字“分类”,需要修改。--TKsdik8900讨论2021年3月10日 (三) 09:27 (UTC)[回复]

可以复现。大概和上面Translation空间的繁简转换讨论一样,需要创建MediaWiki:Conversion-ns14/zh-hant,内容为分類。 --WhitePhosphorus讨论2021年3月10日 (三) 12:42 (UTC)[回复]
谢谢您的回答。我想我还是等管理员来做。--TKsdik8900讨论2021年3月11日 (四) 06:09 (UTC)[回复]

如果管理员看到这一点,请创建包含以下内容的页面

分類

--TKsdik8900讨论2021年3月13日 (六) 01:35 (UTC)[回复]

征集全国各地十四五规划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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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发起上传全国各地十四五规划原文活动。

查找方式:google:"第十四个五年规划" filetype:pdf site:gov.cn(请勿上传“意见征求稿”)

上传网址:https://commons.wikimedia.org/wiki/Special:UploadWizard

文件名:完整名称.pdf(或.docx等)

版权标签:{{PD-PRC-exempt}}

分类:China's 14th Five Year Plan

--维基小霸王讨论2021年3月14日 (日) 06:30 (UTC)[回复]

请更新以下防滥用过滤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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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ecial:滥用过滤器/5 建议更新为

article_namespace == 0 & added_lines rlike '[^\PC\n\t\\x{2A6D7}-\\x{2A6DD}\\x{2B820}-\\x{2CEA1}\\x{2CEB0}-\\x{2FA1D}\\x{30000}-\\x{3134A}]'

以上\\x{2A6D7}-\\x{2A6DD}是Unicode 13附加在扩B尾部的工尺谱用字,\\x{30000}-\\x{3134A}是扩G用字。--Jlhwung讨论2021年3月20日 (六) 15:54 (UTC)[回复]

中国法律年度导览页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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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心疾首:近日把中国法律2012-2021年度汇总页的表格均拆分为了“法律及法律修订”和“法律性决定”或类似的两个分类。我觉得这样的拆分毫无必要,之前按时间的排序反而更方便浏览。就算要对表格按照法律文件类型进行拆分,我对“痛心疾首”所采用的分类方法也持不同意见。个人意见是应当分为这两大类(参见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1)宪法、宪法修正案、(宪法解释)、法律、法律修改及法律解释;和(2)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并按照每年通过的法律文件进行调整。第一类根据宪法、立法法的规定有法律效力;第二类中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的效力不明,但一般认为也与法律具有同等效力,而有关重大问题的决定一般不认为是广义的法律(比如说授予国家勋章、荣誉称号的决定)。“痛心疾首”所用的分类有两个问题:一是“法律修订”只是法律修改的一种形式,另外一种为法律修改决定(和修正案),所以应当用更广义的“法律修改”;二是“法律性决定”并不是一个官方的分类。但我还是认为不应当进行分类,一来要增加文库贡献者的负担,二是中国学界对许多法律文件的分类争议良多(特别是1982宪法通过前制定的一些文件),我觉得维基文库的社群没有必要踏这趟浑水。因此在对“痛心疾首”的编辑进行修改、回退之前,想听一下社群其他成员的意见。--Ewan0707讨论2021年3月25日 (四) 18:06 (UTC)[回复]

  • 其实我修改到某一年就没有再改下去,感觉实在是力不从心。阁下提到了中国学界对许多法律文件的分类争议良多,我非常  支持。--痛心疾首讨论2021年3月30日 (二) 01:26 (UTC)[回复]

如何将包含子页(subpage)条目导出为完整的PDF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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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将包含有子页(subpage)的条目导出为PDF时,没有将子页的内容导出,而是仅仅有一个链接,请问,该如何如理,才能导出完整的内容?--Bangbang.S讨论2021年3月26日 (五) 11:59 (UTC)[回复]

这是一个已知问题。--Jlhwung讨论2021年3月27日 (六) 02:30 (UTC)[回复]

通用行为准则第二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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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行为准则(UCoC)提供所有人参与维基媒体运动以及专案时需要遵守的即可接受的行为准则。目前该准则制定进入第二阶段,尽力清楚概述其执行方式,你可以在通用行为准则专案页面中阅读到更多整个专案的资讯。

草案委员会:征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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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媒体基金会目前在招募志工加入委员会来起草书写通用准则并使其可以运行。 加入这个委员会的志工从四月底到七月底以及从十月到十一月底每周必须投入两至六小时在其专案上。对组成该委员会来说多元性及包容性至关重要,且必须拥有在不同的经验与经历,如资深用户以及新手、曾经收到活动讯息或是响应运动者,及曾经被误控有骚扰行为之用户。

欲知如何申请以及了解更多流程细节,请见m:通用行为准则/草案委员会

2021年社群谘询:通知并征求志工及翻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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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四月五日到五月五日,我们将会与各维基专案讨论如何执行通用行为准则。我们在此征求志工翻译关键资讯,并使用我们建议的关键问题来帮助在他们自己的语言或维基项目中主持谘询。如果你对于担任这些志工角色有兴趣,请使用您最舒适的语言在这里与我们联系

想要了解有关此工作和正在进行的其他讨论的更多信息,请参见m:通用行为准则/2021 谘询

-- Xeno (WMF) (讨论) 2021年4月5日 (一) 21:01 (UTC)[回复]

Global bot policy chan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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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成新模板,欢迎增编,例如链接地方政府公报以及部门公报公告。[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0年底号至2018年34号缺PDF,但仍非常谢谢任何已刊登内容的用户。[5]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有近期公报,不知可否找到更早的。[6]但也请问,Wikisource:版权讨论/存档/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的版权问题是否仍要注意?缺PDF。[7]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85年等各年目次,要拆分各号才妥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找不到PDF。[8]--Jusjih讨论2021年4月9日 (五) 03:26 (UTC)[回复]

Line numbering coming soon to all wik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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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ohanna Strodt (WMDE) 2021年4月12日 (一) 15:09 (UTC)[回复]

Suggested Valu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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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ur Vorkul (WMDE) 2021年4月22日 (四) 19:36 (UTC)[回复]

计划导入近现代人物资讯整合系统中的部分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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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计划导入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近现代人物资讯整合系统中部分已进入公有领域的书籍。我已经在User:Stevenliuyi/游美同学录导入了十篇条目内容作为测试。在此提出一是看各位有何建议,二是需要帮助确认一下该网站收录的书籍中哪些是在两岸及美国都进入公有领域并可以导入文库的。--Stevenliuyi讨论2021年4月27日 (二) 21:37 (UTC)[回复]

已导入游美同学录,有任何改进意见欢迎提出。--Stevenliuyi讨论2021年5月4日 (二) 07:18 (UTC)[回复]
可考虑对人物使用{{PL}}链接到分类,同时创建相应分类(如Category:王仁辅)。这样可以方便读者查看所有关于一个人物的传记,方便了解。也可方便维基百科和其他项目的读者在查看关于一个人的条目时,找到维基文库的链接。见12年前的讨论
注意事项:(1)有些人物词典没有在名字后面有空格之类的符号,难以鉴别名称,略过即可。(2)可以预料存在重名的情况,在初期创建时可以暂时忽略此种情况。(3)目前维基数据的维基文库链接是链接到作者页面,未来可以改成分类,并将作者页面加入分类中,在第一个显示。(4)创建分类的工作可能有些麻烦,也可以略过,先期只加入{{PL}}。--维基小霸王讨论2021年5月4日 (二) 09:09 (UTC)[回复]
感谢提议,目前已加入{{PL}}模板。--Stevenliuyi讨论2021年5月4日 (二) 17:34 (UTC)[回复]
不嫌麻烦的话可以链接到数据项:d:Q106704514d:Special:Diff/1414787041w:Special:Diff/65480767。--曾晋哲讨论2021年5月4日 (二) 21:06 (UTC)[回复]
我会把子页面都导入维基数据的,不过需要手动再去match对应的人物。--Stevenliuyi讨论2021年5月4日 (二) 21:10 (UTC)[回复]
谢谢!--维基小霸王讨论2021年5月5日 (三) 00:36 (UTC)[回复]
我梳理了一下应该可以导入维基文库的书籍:
  • 上海总商会同人录(1918):法人作品(上海总商会),{{PD-anon-expired}}
  • 海上名人传(1930):法人作品(海上名人传编辑部),{{PD-China-Organization}}
  • 上海工商人名录(1936):法人作品(中国征信所),{{PD-China-Organization}}
  • 上海工商人物志(1948):法人作品(中国经济资料社),1996年在原作地(中国大陆)尚未进入公有领域,{{Not-PD-US-anon}}消极容忍
  • 中华今代名人传(1925):列出了三位主要编辑,但版权页写着版权属于Biographical Publishing Co., Inc.(上海传记出版公司),应属法人作品,{{PD-anon-expired}}
  • 环球中国名人传略(1944):作者李元信(William Yinson Lee)1965年去世,1996年在原作地(中国大陆)尚未进入公有领域,{{Not-PD-US-old}}消极容忍
  • 实业界名人录(1948):法人作品(中华国产厂商联合会),1996年在原作地(中国大陆)尚未进入公有领域,{{Not-PD-US-anon}}消极容忍
  • 自由中国工商人物志(1955):法人作品(中华民国工商协进会主办工商征信所),1996年在原作地(台湾)尚未进入公有领域,{{Not-PD-US-anon}}消极容忍
  • 中华民国工商人物志(1963):法人作品(中华民国工商协进会),1996年在原作地(台湾)尚未进入公有领域,{{Not-PD-US-anon}}消极容忍
我对于版权问题并不是很在行,如有任何疏漏请指出。另外还有部分作者(如《上海人名录》许晚成、《当代中国名人录》樊荫南等)生平信息不明,请问维基文库对此的惯例如何?可以当作匿名作品处理么? --Stevenliuyi讨论2021年5月4日 (二) 21:04 (UTC)[回复]
我搜索了一下,“许晚成是在1949年世变时南下香港的。他本在上海北京路盐业银行大楼三楼开设龙文书店编辑所,主编过《全国图书馆调查录》、《全国书局文具店调查录》、《上海名人录》等一大堆出版物。”“在1973年农历正月头从尖沙咀去中环探访一位同行,倒在街上猝死。”[9]所以此书暂勿录入。对于《当代中国名人录》(1931)樊荫南未知去世时间,本人认为可以消极容忍,但最稳妥的办法是1931+96=2027年再录入。--维基小霸王讨论2021年5月5日 (三) 00:36 (UTC)[回复]
好的,还是稳妥起见,先不录入。另外,c区应该不接受消极容忍,pdf应该要在本地上传是么?--Stevenliuyi讨论2021年5月5日 (三) 22:09 (UTC)[回复]
本地已停止上传功能。 曾晋哲讨论2021年5月6日 (四) 01:03 (UTC)[回复]
ok,那目前应该就只能录入在美国也已进入公有领域的内容了。--Stevenliuyi讨论2021年5月6日 (四) 01:20 (UTC)[回复]
w:Wikipedia:非美国版权#回溯日期与保护条款指出台湾作品美国版权回溯日期是2002年1月1日,不是1996年。--Jusjih讨论2021年5月7日 (五) 05:05 (UTC)[回复]
@Stevenliuyi:如果按照2020年版大陆版权法来看,有几个可能都算不上消极容忍了,具体哪个需自行判断。--Liuxinyu970226讨论2021年5月13日 (四) 04:24 (UTC)[回复]

建议拆分版本页和消歧义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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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到目前中文维基文库的版本页(如共产党宣言,罗列了同一个作品的不同版本)和消歧义页(如水调歌头,根本就是不同作品)都用了{{消歧义}}模板,但其实版本页严格意义上不算消歧义。强烈建议导入英文维基文库以及其它语言的en:Template:Versions,将版本页从消歧义中单独拆分出来。-- 曾晋哲讨论2021年4月30日 (五) 21:38 (UTC)[回复]

已增加模板:Versions,其编辑摘要表示取自英文维基,有待中文化。国际歌也要改列版本。--Jusjih讨论2021年5月1日 (六) 03:16 (UTC)[回复]


Translation命名空间标题显示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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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太常编辑维基文库,不知以前是不是这样的,但我刚刚发现Translation名字空间的zh-hant显示成了“翻译”而非“翻譯”,例如这里。请求修正。--Sun8908讨论2021年2月16日 (二) 09:06 (UTC)[回复]

我看了一下应该是要创建MediaWiki:Conversion-ns114/zh-hantMediaWiki:Conversion-ns114/zh-hansMediaWiki:Conversion-ns115/zh-hantMediaWiki:Conversion-ns115/zh-hans。希望有管理员可以处理一下。ping@Jusjih, Xiplus:。--Sun8908留言2021年2月21日 (日) 18:25 (UTC)[回复]
我不是管理员。 Xiplus讨论2021年2月22日 (一) 00:37 (UTC)[回复]
对不起,看错了…Sun8908留言2021年2月22日 (一) 02:22 (UTC)[回复]
我创建了MediaWiki:Conversion-ns114/zh-hant但没有用,而且MediaWiki:Conversion-ns4/zh-hant早在2018年就创建了,现在写字间在zh-hant下还是显示为“維基文库:写字间”。--Midleading讨论2021年2月22日 (一) 05:26 (UTC)[回复]
需要一段时间才会生效,而且在我这边已修复。 Xiplus讨论2021年2月22日 (一) 10:11 (UTC)[回复]
若原文是文言文,维基用户翻译成白话文,也要加冠“翻译:”。例如春晓 (孟浩然)是文言文,维基用户翻译成白话文,就是“翻译:春晓 (孟浩然)”。不希望拆分文言文维基文库,仍要趁早提醒何时要加冠“翻译:”。--Jusjih讨论2021年6月9日 (三) 03:46 (UTC)[回复]

此问题已修复。—— Eric Liu留言百科用户页 2021年7月23日 (五) 14:41 (UTC)[回复]

详细内容在版权讨论内,特此通知以促进讨论。--Cmsth11126a02讨论2021年5月28日 (五) 05:21 (UTC)[回复]

@Cmsth11126a02:议案被删除、且版面亦被消除,恐只能在此商议。粗鄙认为有关消息内容虽以载体立场而有不同表述,含其机构性质之不同于一般传媒机构,但有关消息内容仍是作为该等载体发放的时事新闻而公之于众。纵使可能存有诸如不当消息或假消息的问题,本地并非可能具有与从业人或专门业界尺度相比拟的水准,即非可能当然而明确作出甄别事实消息或其他消息的确实立场地位。录入之文本本身即仍来源于该类机构之报导消息,则仍应视之为新闻内容,纵有含评论观点等也应属于其认为之报导一部分,虚实问题则不是本地干预的范围,除非有直接针对存档新闻之审查性法令方应再议对策 Longway22讨论2021年7月6日 (二) 07:07 (UTC)[回复]

维基文库字体大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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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各位。为什么我的维基文库的字体突然变小了?而维基百科并没有这种情况?查了一下参数设置并没有更改啊?——Zzhtju讨论2021年5月30日 (日) 09:23 (UTC)[回复]

@Zzhtju:赶紧报Phabricator,这绝对是MediaWiki软件出问题了。--Liuxinyu970226讨论2021年6月7日 (一) 01:23 (UTC)[回复]
@Liuxinyu970226:谢谢!您也有这种情况吗?——Zzhtju讨论2021年6月7日 (一) 14:12 (UTC)[回复]
之前教科书和词典也出现过类似的问题,不过现在已经恢复了,只有文库还这样。--Sayonzei讨论2021年6月7日 (一) 15:36 (UTC)[回复]
亲测维基学院也是蚂蚁字,已告知那边的互助客栈。--Liuxinyu970226讨论2021年6月7日 (一) 22:03 (UTC)[回复]
不说还没注意,和维基百科一比确实小了很多。--字节讨论2021年6月8日 (二) 00:37 (UTC)[回复]
为啥还是小的?——Zzhtju讨论2021年6月9日 (三) 03:02 (UTC)[回复]
原本没发现区别,仔细一看,原来是我浏览器默认设置百科缩放比例90%(文库是100%)。。。--MintCandy♬Talk 2021年6月9日 (三) 10:09 (UTC)[回复]
为什么没有人处理。另外@Liuxinyu970226:请问您了解这个解决渠道吗,我个人不太清楚到哪里反映,看得眼都要瞎了,谢谢你。——Zzhtju讨论2021年6月13日 (日) 06:03 (UTC)[回复]
要不问问@Zhuyifei1999:能不能把大字体小工具导入进来。--Liuxinyu970226讨论2021年6月13日 (日) 07:48 (UTC)[回复]
似乎与MediaWiki:Gadget-large-font.css有关,另外维基百科那边将font-size: 0.938em;修改为font-size: 0.938rem;了。--Lektoe讨论2021年6月22日 (二) 02:54 (UTC)[回复]

@Jusjih, Midleading:编辑请求:请将MediaWiki:Gadget-large-font.css中的font-size: 0.938em;修改为font-size: 0.938rem;以修复因启用“大字体小工具”(此小工具似乎是默认启用的)反而字体更小的问题,感谢。--Lektoe讨论2021年6月22日 (二) 05:23 (UTC)[回复]

只有介面管理员才能编辑CSS页面。由于维基文库没有介面管理员,需要去meta申请。--Midleading讨论2021年6月27日 (日) 13:19 (UTC)[回复]
是否能考虑关闭预设启用“大字体”小工具,曲线救国一下,不然阅读体验实在不太好。--字节讨论2021年6月27日 (日) 14:04 (UTC)[回复]
编辑小工具页面也需要介面管理员。--Midleading讨论2021年6月28日 (一) 02:10 (UTC)[回复]
@Midleading:您好,请问介面管理员大概需要多久才能处理?是已经申请了吗?谢谢你!——Zzhtju讨论2021年6月29日 (二) 05:58 (UTC)[回复]
不知是否有熟悉维基技术的管理员可以申请介面管理员,多承担一些管理责任,避免出现这种“无人能管”的窘境。--字节讨论2021年6月29日 (二) 08:01 (UTC)[回复]

已由Stanglavine处理。--Midleading讨论2021年7月2日 (五) 02:14 (UTC)[回复]

感谢。--字节讨论2021年7月2日 (五) 05:39 (UTC)[回复]

将“简体中文”改成“简体”。--TKsdik8900讨论2021年6月11日 (五) 15:06 (UTC)[回复]

 完成--Midleading讨论2021年6月28日 (一) 02:12 (UTC)[回复]

将“繁体中文”改成“繁體”。--TKsdik8900讨论2021年6月11日 (五) 15:06 (UTC)[回复]

 完成--Midleading讨论2021年6月28日 (一) 02:12 (UTC)[回复]

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 News – Issue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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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 News
Issue 1, June 2021Read the full newsletter


Welcome to the first issue of 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 News! This newsletter will help Wikimedians stay involved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he new code, and will distribute relevant news, research, and upcoming events related to the UCoC.

Please note, this is the first issue of UCoC Newsletter which is delivered to all subscribers and projects as an announcement of the initiative. If you want the future issues delivered to your talk page, village pumps, or any specific pages you find appropriate, you need to subscribe here.

You can help us by translating the newsletter issues in your languages to spread the news and create awareness of the new conduct to keep our beloved community safe for all of us. Please add your name here if you want to be informed of the draft issue to translate beforehand. Your participation is valued and appreciated.

  • Affiliate consultations – Wikimedia affiliates of all sizes and types were invited to participate in the UCoC affiliate consultation throughout March and April 2021. (continue reading)
  • 2021 key consultations – The Wikimedia Foundation held enforcement key questions consultations in April and May 2021 to request input about UCoC enforcement from the broader Wikimedia community. (continue reading)
  • Roundtable discussions – The UCoC facilitation team hosted two 90-minute-long public roundtable discussions in May 2021 to discuss UCoC key enforcement questions. More conversations are scheduled. (continue reading)
  • Phase 2 drafting committee – The drafting committee for the phase 2 of the UCoC started their work on 12 May 2021. Read more about their work. (continue reading)
  • Diff blogs – The UCoC facilitators wrote several blog posts based on interesting findings and insights from each community during local project consultation that took place in the 1st quarter of 2021. (continue reading)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讨论2021年6月11日 (五) 23:05 (UTC)[回复]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之代理人行政特权与普通版权法理矛盾的问题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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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被多次提删至删除的[17775-2003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请见提交反驳主张所谓版权保护声称的记录)根据支持删除方和文库管理方持续排斥、无视的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以写明该标准为旅游行政提供立法性质,并成为多个旅游行政机关的行政依据,同时在有关司法、版权部门等公文中认定相关指定的出版机构之独占许可(行政特权)存在,而事实冲突于普通法理仅单一的copyright概念,有关判定所谓出版侵权实际深层法理之缺失和矛盾明显存疑。

现在此提案扩大讨论,期阅者等可参与提出不同意见,审视有关出版机构行政特许等是否应纳入普通版权保护的认知范围。 Longway22讨论2021年6月15日 (二) 04:53 (UTC)[回复]

Wikimania 2021: Individual Program Submiss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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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 all,

Wikimania 2021 will be hosted virtually for the first time in the event's 15-year history. Since there is no in-person host, the event is being organized by a diverse group of Wikimedia volunteers that form the Core Organizing Team (COT) for Wikimania 2021.

Event Program - Individuals or a group of individuals can submit their session proposals to be a part of the program. There will be translation support for sessions provided in a number of languages. See more information here.

Below are some links to guide you through;

Please note that the deadline for submission is 18th June 2021.

Announcements- To keep up to date with the developments around Wikimania, the COT sends out weekly updates. You can view them in the Announcement section here.

Office Hour - If you are left with questions, the COT will be hosting some office hours (in multiple languages), in multiple time-zones, to answer any programming questions that you might have. Details can be found here.

Best regards,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讨论2021年6月16日 (三) 04:19 (UTC)[回复]

On behalf of Wikimania 2021 Core Organizing Team

Editing news 202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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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24日 (四) 14:15 (UTC)

Server swit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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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Grabarczuk (WMF) 2021年6月27日 (日) 01:19 (UTC)[回复]

概要:中国标准时间本月29日晚间22点(14:00 UTC)开始,一个小时内将不能进行编辑,但浏览文库不受影响。上述计划可能会有所推迟,测试开始前30分钟网站顶部将会显示提示通告。--字节讨论2021年6月27日 (日) 12:40 (UTC)[回复]

页面字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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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8年特刊.pdf/109Page:GB_39728-2020_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3,两者为什么字体不同——落花有意12138讨论2021年7月3日 (六) 02:02 (UTC)[回复]

问题已解决,在index页面将语言代码改为zh-hant-CN,见维基百科知识问答上的解答——落花有意12138讨论2021年7月5日 (一) 07:47 (UTC)[回复]

此字于MediaWiki中会自动转换为“益”。--Lektoe讨论2021年7月5日 (一) 14:40 (UTC)[回复]

该字为兼容区用字,是为了与Unicode之前的编码方案进行一一对应使用的。在维基文库中请使用Unicode中的标准的CJK统一表意文字。如果你希望使用“益”的旧字形,可以使用IVD,在“益”后面加上U+E0101字符,但请注意大部分字体对IVD支持很有限。有关IVD信息请参考字统网. --Jlhwung讨论2021年7月5日 (一) 20:07 (UTC)[回复]
感谢释疑。--Lektoe讨论2021年7月6日 (二) 01:34 (UTC)[回复]

事实党国元首未亲自声明确实头衔下之事务作品是否持有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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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2021年7月被本地管理删除之戡乱建国干部训练班的意义和任务为例:发表者当时之头衔未有声明属于政党身份,而原集成书见总抬头刊明原作人是以总统论,可视为编辑者已归类为公务作品,而发表者当时仍担任国民政府主席即与总统同一职务;而本文发布时所面对之单位,全称中央训练团戡乱建国干部训练班,是上属于归中华民国国防部指挥、隶中华民国行政院的单位之一,非无政务所属的独立党团组织。

而仅以行文内容判读为所谓党务作品或个人作品,而不考虑此等法理实体党政合一、以党代政等尺度,有关作品事实产生之行政、司法或立法性质等效能仍可能不合乎所谓版权保护之要求。基于现实和社群等颇有续议党国下公务作品之判明必要,再以本案之不得明辨理据,在此叨扰各位,期以个案再续讨论有关公务之特权可能或版权实践之诊断等。 Longway22讨论2021年7月10日 (六) 01:57 (UTC)[回复]

现本地管理于2021年7月提请讨论删除模板:中华人民共和国党政机关公报,特此通知以促进讨论。 Longway22讨论2021年7月12日 (一) 00:43 (UTC)[回复]

关于模版未能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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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从风雪祝虚徐,却使宾鸿傲不如。
学道已当誓墓后,卜归端在出山初。
都亭贵纸钞新疏,月经补旧锄。
处可曾成两事,谷城翁久已焚书。

在以上的「月经补旧锄」诗句中,本人原参考的《黄石斋先生大涤函书卷二》,此字作“繁”字,另外本人参考《黄漳浦集》,此字作“系”字,但此本留下尾注“『系』一作『荷』”,即此字可作“繁”、“系”、“荷”三字。「另」模版未能显示此变化,请问哪一位大神可以帮助将「另」模版能展示多于一个的不同字词?--Iflwlou讨论2021年7月4日 (日) 15:49 (UTC)[回复]

这样行不行?--银色雪莉讨论2021年7月4日 (日) 16:25 (UTC)[回复]
也可。--Iflwlou讨论2021年7月4日 (日) 16:57 (UTC)[回复]

Wikisource Satisfaction Survey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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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

Apologies for writing in English. 请帮助翻译至您的语言

In the past year, there has been a lot of changes to Wikisource features and tools. This was done by the Community Tech team at the Wikimedia Foundation, grantees funded by the Foundation or through projects like Google Summer of Code. We would like to understand what you feel about the changes. Tell us what you think about such tools as the Wikisource Pagelist Widget or the new Ebook Export tool.

Take the survey in English, French, Spanish, Polish, Hindi or Punjabi. The deadline is 25th July 2021.

This survey will be conducted via a third-party service, which may subject it to additional terms. For more information on privacy and data-handling, see the survey privacy statement (English, Spanish, French, Polish, Hindi and Punjabi).

If you prefer to send your answers via email, copy the text of the survey and send to sgill@wikimedia.org.

If you have any questions or feedback about the survey, write to me at sgill@wikimedia.org.

谢谢您! SGill (WMF) 2021年7月16日 (五) 22:30 (UTC)[回复]

翻译:

在过去的一年中,维基文库的特性与小工具有了许多的变化。它们是由维基媒体基金会的Community Tech团队完成的,他们受到来自基金会的捐赠,并参与了以Google Summer of Code为代表的一系列项目。我们希望了解您对这些变化的看法。告诉我们您对于Wikisource Pagelist Widget和新的Ebook Export tool等小工具的看法。

参与这个调查,以英语、法语、西班牙语、波兰语、印地语或者旁遮普语。调查截止于2021年7月25日。

该调查使用第三方服务,该服务可能有附加条款。关于隐私和数据处理,见调查隐私声明(英语, 西班牙语, 法语, 波兰语, 印地语旁遮普语)。

若您希望用邮箱发送您的调查答案,复制调查文本并发送至sgill@wikimedia.org。

若您有任何关于该调查的问题或者反馈,给我发邮件到sgill@wikimedia.org。

谢谢您。——落花有意12138讨论2021年7月25日 (日) 06:36 (UTC)[回复]

关于诗词排版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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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库书籍下载之后缺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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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下载了文库里的旧唐书,看的时候发现有不少地方缺字,以为文库里就是这样 后面对照才发现是下载的文件缺字, 具体位置是“卷八十八 列传第三十八”,“陆元方”一节,“元方子象先”小节,第二段“景云二年冬”, 下载后就成了“景二年冬”,前面还有不少缺字的地方,不过没记下来。 换了几种下载的格式都是这个地方缺字,请问有办法解决吗?—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异样古铜对话贡献)于2021年7月26日 (一) 09:56 (UTC)加入。[回复]

这方面可以谘询下@Jlhwung, 字节:可否透过如技术工具扫描本地旧唐书录入是否有特定字符等,从而影响文档的转录? Longway22讨论2021年7月26日 (一) 10:12 (UTC)[回复]
旧唐书文库文本在问者所指处没有缺字。下载的电子书缺字是WS Export未支持语言转换块所致,我已汇报至Phabricator. --Jlhwung讨论2021年7月27日 (二) 01:07 (UTC)[回复]

关于美国在台协会(AIT)作品版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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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这事也挺揪心的,本站至少美利坚合众国宪法使用的是AIT译文,但是C区最近否决了一次涉及AIT作品的恢复请求,称AIT是“美国政府资助的非营利性,私人公司”,不能用PD-USGov,这事各位怎么看待? Liuxinyu970226讨论2021年7月31日 (六) 22:57 (UTC)[回复]

本地讨论时仍应独立依据事实法理等重新做出结论,附上7月份被提请删除讨论北韩人权法,本编有关详细意见先在该案中留底:(再简单归纳)根据美国联邦立法之TRA授权,AIT事实具备联邦政府代表和代权性质,PD-USGov应涵盖AIT领衔之作品。 Longway22讨论2021年8月1日 (日) 02:12 (UTC)[回复]
赞成C区的判断[10]。美国在台协会网站Our Relationship将自己定义为一家非盈利私人公司。该协会设立依据台湾关系法中第六条也将其定义为非营利法人和非政府机构,另第十一条更明确指出“该协会的雇用人员不是美国政府的雇用的人员,其在代表该协会时,免于受美国法典第18条207项之约束”。所以,对AIT及其雇员创作的作品适用PD-USGov存在瑕疵。--字节讨论2021年8月1日 (日) 06:49 (UTC)[回复]
TRA法案授权同时定义AIT不作为真官方代表身份,应见到是缘于对大中华两岸政府之法理争议、而才会折中于正文否定绝对之官方雇用关系——请论者尤可能关系大中华两岸政府争端利害之论者,考虑本案之所谓瑕疵并非联邦政府本身、而在于维基系统司法管辖区外之司法管辖冲突问题。
另所谓无雇用关系之声明,以该句完整意思仅为回避美国法典第18条207项、即有关犯罪审理程序之轮候保释和扣押约束章节条款,不代表其他未列之条款对AIT失去约束力,否则AIT不可能向公众展示以下:“美国在台协会是美国政府在台湾的办事处,所有人员进出及携入物品均受到严格的安全管制。” Longway22讨论2021年8月1日 (日) 08:53 (UTC)[回复]
我依然还是坚持我的看法,即使美国在台协会被授权行使部分行政职能,但无论是在台协会自己还是美国政府和相关法律,对其非政府性质的定义是明确的。下面说下保留条目的建议。美国国务院网站上也有一篇美利坚合众国宪法中文版[11],根据美国国务院网站版权申明[12],如无特别注明,刊载于其网页上的内容均属公有领域。可以考虑根据上述文稿修改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内容,以达保留条目之目的。--字节讨论2021年8月1日 (日) 10:30 (UTC)[回复]
这种情况,我更倾向先删除后重建,因为直接替换的话,历史版本依然是侵权的。唉,心情复杂。 Liuxinyu970226讨论2021年8月1日 (日) 23:55 (UTC)[回复]
依据c区有关单独判断而直接作为本地所谓参照和判例,并不认为可直接得出所谓侵权与否之责任,尤其在其只在美国法典第18条207项约定排除机构雇员在犯罪审理之轮候程序外,而与AIT作品之关联度毫无逻辑关系可推断。基于有关豁免未见确实妨碍AIT其他权限如在台为美国公民提供正式服务、声明属于美国政府在台之办事处而执行相应之安保制度,提案人不应急于以c区中曾有之非联邦机构之个别判断、而在本地延续影响有关讨论并无视上述说明之明晰论断。
另建议,为达致比例衡平和完整辨识过程,理应再寻c区同案之RZuoTaiwania Justo等提供其他意见,并以Taiwania Justo有讯AIT之意,可再探寻是否可讯TRA法案外之机构关系契约、以如敏感合约商等需讯AIT以完整提案是否存在可能提控之司法辖区所需的证明基础 Longway22讨论2021年8月2日 (一) 03:30 (UTC)[回复]
那是否要因为c区不接受较短期间规则,暂时流放{{PD-US-no-notice}}以及{{PD-US-no-renewal}}的作品去多语言维基文库?--Jusjih讨论2021年8月3日 (二) 01:06 (UTC)[回复]

关于私人站点“中华文库”对维基媒体基金会旗下计划“维基文库”(中文)侵权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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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本人发现一个名为中华文库的网站内容与维基媒体基金会旗下计划“维基文库”(中文)(下称维基文库)相仿,本人认为中华文库构成对维基文库的内容侵权,理由如下

  1. 中华文库未有任何版权声明,而维基文库使用的是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协议
  2. 据本人采样调查,中华文库有多个页面与维基文库内容大致相同,例如:
    1. 类型:方针与指引(对应维基文库的Wikisource:方针与指引
    2. 联合国宪章(对应维基文库的联合国宪章
    3. user:Zhxy_519(对应维基文库的user:Zhxy_519
    4. Template:Ping(对应维基文库的Template:Ping
    5. Portal:中华民国总统令(对应维基文库的Portal:中华民国总统令
  3. 本人调查的所有页面,页面尾部均有“一键导出公众号全部历史文章”与“💰古籍收集不易,打赏一杯奶茶提提神!”的广告
  4. 本人调查的所有对应维基文库主名字空间页面的页面,原本的版权标识均被移除

以下信息可能有助于讨论:

  1. 据本人对页面与header标签内容分析,该站点未使用mediawiki
  2. 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查询到的的ICP备案信息,该站点为名为“刘见亚”的个人开办,网站名为“小蝌蚪”
  3. 我没有在该网站上找到任何关于网站开办者的信息或联系方式
  4. 据我使用nslookup指令以1.1.1.1为DNS的查询结果,该站点的ip为39.105.188.236,经我在ip.cn查询,其为中国北京的ip。值得一提的是,该ip属于阿里巴巴。

我认为,该网站的行为是对维基文库编辑的智力劳动成果的极大不尊重,显示了网站开办者对版权与法律的漠视。作为被侵权网站的社群,请各位编辑讨论应当做何反应。——落花有意12138讨论2021年8月3日 (二) 12:37 (UTC)[回复]

不要指望你库有何反应。Fire and Ice讨论2021年8月6日 (五) 08:46 (UTC)[回复]

关于维基文库对于CC-BY-SA 4.0内容的版权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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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根据Wikisource:收录方针,维基文库允许发布必须已经公开发表并且已经在公有领域中,或有开源协议许可的内容,而使用CC-BY-SA 4.0许可的内容符合这一点,因此维基文库可以发布CC-BY-SA 4.0内容。
  2. 但根据w:Topic:Wano3cbf1xgcjs19知识共享上的兼容许可证列表,许可证不可以向后兼容维基文库使用的CC-BY-SA 3.0,因此维基文库不可以发布CC-BY-SA 4.0内容。

上述两种推论那种是正确的?退一步,如果是cc-by-SA 3.0呢?——落花有意12138讨论2021年8月3日 (二) 14:01 (UTC)[回复]

英语版看起来是允许的,比如en:Functional Package Management with Guix(虽然是GFDL+CC双重授权)。 Liuxinyu970226讨论2021年8月3日 (二) 22:38 (UTC)[回复]

关于校对页样式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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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我在该页面使用了校对页样式。为什么每子页交接的地方总会连在一起,无论我在页首加多少换行——落花有意12138讨论2021年8月7日 (六) 01:07 (UTC)[回复]

一个换行不够,得加两个。 曾晋哲讨论2021年8月7日 (六) 23:53 (UTC)[回复]
@Njzjz:旧的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出来了:每子页尾的标题都会莫名地显示源代码,比如“===第十章 其他规定===”——落花有意12138讨论2021年8月8日 (日) 02:45 (UTC)[回复]
Special:Diff/2063872 曾晋哲讨论2021年8月8日 (日) 21:46 (UTC)[回复]
谢谢——落花有意12138讨论2021年8月9日 (一) 07:39 (UTC)[回复]

关于法律文书在添加header模板后是否应当重复标题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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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在添加header模板后是否应当重复标题?当前文库处于两者混用使用的情况(添加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不添加的如中华民国宪法),希望能讨论取得共识,以便统一风格——落花有意12138讨论2021年8月7日 (六) 06:57 (UTC)[回复]

@Njzjz:不知阁下打算如何实现?仅仅是把现有模板用lua写出来的话效率并不能高多少——落花有意12138讨论2021年8月12日 (四) 07:10 (UTC)[回复]
以前我曾建立Module:作者Module:Header,前者已取代作者模板,但后者仍未完成。--Midleading讨论2021年8月12日 (四) 13:09 (UTC)[回复]

关于Portal: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白皮书是否属于公有领域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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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题。换言之,Portal: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白皮书是属于“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中的哪一项?——落花有意12138讨论2021年8月10日 (二) 11:40 (UTC)[回复]

当然是行政性质了。白皮书首先原意就是政策文件。国新办发的白皮书,发文单位上隶属最高行政机关,发文内容上国新办自己也说了“组织编写并发表中国政府白皮书,阐明中国政府对重大问题的原则立场和基本政策”,属于立场政策文件,无可挑剔。——我反而不大明白您的疑惑点在哪里了。--银色雪莉讨论2021年8月10日 (二) 11:57 (UTC)[回复]
同意本案银雪之意见,期提案人可再表明疑惑之所在 Longway22讨论2021年8月10日 (二) 12:00 (UTC)[回复]
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现代汉语词典/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7版.—北京:商务印书馆,2016(2016.9重印) ISBN 978-7-100-12450-8),行政是指:①行使国家权利②指机关、企业、团体等内部的管理工作。您的引用已经说明,并非②,所以只能是①。我不认为“阐明原则立场和基本政策”是“行使国家权力”——谁都能发声明。——落花有意12138讨论2021年8月11日 (三) 08:07 (UTC)[回复]
只有政府发布的才叫白皮书。英美也有这种制度。 曾晋哲讨论2021年8月12日 (四) 02:54 (UTC)[回复]

关于删除wikisource名字空间下所有跨名字空间重定向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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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人已开始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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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内容无人反对,已折叠。目前并未处理[[Wiktionary:条约]]的裸链接。我的计划是,讨论页改为[[Portal:条约|Wiktionary:条约]],保持原貌;用户页改为[[Portal:条约]];主命名空间改为[[Portal:条约|条约]]。大家意见如何?Crowley666讨论2021年9月21日 (二) 15:51 (UTC)[回复]

@Midleading, Liuxinyu970226, 落花有意12138, Alvonte:剩下的页面列于User:Qnm/1。另有Wikisource:四庫全書原文/子部的问题,是新开Portal:四庫全書原文还是移回去? Crowley666讨论2021年9月24日 (五) 13:45 (UTC)[回复]
@Crowley666:1.建议主空间也与用户页相同,或者按照其原来显示的显示。2.我没有明白您关于WS:四库全书原文/子部的问题,这个页面已经在Portal:四库全书原文/子部了。 落花有意12138讨论2021年9月24日 (五) 14:57 (UTC)[回复]
@落花有意12138:主空间我都处理完了。以前就不带前缀,所以我也没加Portal。Portal:四库全书原文 这个页面如果不建立,Portal:四库全书原文/子部 就没有母页面。不过我无所谓。 Crowley666讨论2021年9月24日 (五) 15:25 (UTC)[回复]
1.非常感谢您的技术支持。2.此页面我已创建。 落花有意12138讨论2021年9月25日 (六) 03:04 (UTC)[回复]
User talk:Zhxy 519的“Wikisource: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和Wikisource:写字间的链接(即本话题),其他均已修正。User talk:Zhxy 519无法修正的原因不明。其他涉特殊页面(如Special:PrefixIndex)的边缘情形,暂时无力修正,因为我不想下载1.8GB的 dumps.wikimedia.org/zhwikisource/20210901/zhwikisource-20210901-pages-articles.xml.bz2 。 Crowley666讨论2021年9月26日 (日) 05:53 (UTC)[回复]
@Crowley666:关于您所述的讨论页使用了结构式讨论,页面内容结构似乎就是html,我找不到相关的修改api。 落花有意12138讨论2021年9月27日 (一) 12:54 (UTC)[回复]
我觉得User talk:Zhxy 519的问题是bug,见phab:T291772Crowley666讨论2021年9月27日 (一) 12:56 (UTC)[回复]

八万笔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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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八万笔<!-- 請根據四庫全書掃描版校對本頁,標準見[[Wikisource:四庫全書原文]]。加標點請另外建立頁面。 -->,如西岩集 (翁卷, 四库全书本),有需求我会运行。Crowley666讨论2021年9月22日 (三) 03:34 (UTC)[回复]

这个页面的内容本来就不是导览,也不应该被移动至Portal,现在已重新移动回Wikisource:四库全书原文。--Midleading讨论2021年9月22日 (三) 09:39 (UTC)[回复]

关于设立方针允许在文库事务中引用百科方针或者指引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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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库当前社群人数与活跃度均不高,事务处理速度并不快,方针指引的制订还在初级阶段。而维基百科(指中文维基百科,下称百科)拥有较为完整的体系,编者也经常引用百科的方针指引来解决某些问题。基于上述事实,我在此提出提案:

当文库无适用的方针指引,或者现有方针指引未规定处理方式时,允许引用文库百科方针指引作为参考(其不具有与其他文库方针指引同等的地位),但有明确理据证明其不适用情况的除外。

当一个方针指引经引用后没有人提出异议或者所有的反对意见均以令人信服的理据反驳时,可以在写字间发布引入该方针指引的讨论。

若讨论通过,应当人工本地化并导入该方针指引,且署名;若不通过,在6个月未过或者社群现状未发生大变化时不得再提案引入此方针指引。


以上。——落花有意12138讨论2021年8月11日 (三) 07:46 (UTC)[回复]

  反对直接引用,但继续支持参考,因为预计文库访问者也不高,强行以维基百科的规定覆盖维基文库的话,我们是不是还得讨论地区词问题?上次中文维基新闻从维基百科搞来ta们的善意推定时就有用户表达不满(因为英语维基新闻要求用户不要搞推定)。--Liuxinyu970226讨论2021年8月11日 (三) 23:34 (UTC)[回复]
@Liuxinyu970226, 字节:1.提案所称的是“引用文库百科方针指引作为参考”,我不理解什么叫“反对直接引用,但支持参考”,请您进一步解释。2.提案未有提出“强行”覆盖,“有明确理据证明其不适用情况的除外”否定了不合理方针的引入,而且“地区词”对于旨在收录原始文献的维基文库来说并不合适。——落花有意12138讨论2021年8月12日 (四) 13:19 (UTC)[回复]
  反对意见同上。不支持直接引用,但可以参考。--字节讨论2021年8月12日 (四) 11:04 (UTC)[回复]
非常微弱的支持,且仅限纯技术情形。其他不宜直接适用。 --达师 - 370 - 608 2021年8月14日 (六) 19:17 (UTC)[回复]
  反对太直接引用。宜先参考,再考虑是否投票成为本地指引,甚至方针。--Jusjih讨论2021年8月15日 (日) 22:02 (UTC)[回复]
@Jusjih:我所提案的本就是参考,而非引用。不知是哪处有歧义?——落花有意12138讨论2021年8月19日 (四) 10:38 (UTC)[回复]

讨论已近一个月,一人支持三人反对,要不就认定未完成好了?--Liuxinyu970226讨论2021年9月8日 (三) 22:56 (UTC)[回复]

落花有意12138之前说“我所提案的本就是参考,而非引用。不知是哪处有歧义?”过了一个月都没人搭理,只好先以未完成结案了。--Midleading讨论2021年9月9日 (四) 11:02 (UTC)[回复]
大体反对,理由上同,文库和维基百科性质较为不同。当然有必要明确的是,在个案的处理时,对于文库没有尚未明确有共识的问题,先行参考百科的解决方案或是共识,不失为可以接受的方式。Alvonte讨论2021年9月16日 (四) 12:21 (UTC)[回复]

Update on the OCR Improv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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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主题或以下讨论,因完全未使用中文且长期无人翻译,已移动至Wikisource:大使馆,赏析见谅。--Liuxinyu970226讨论2021年9月8日 (三) 01:32 (UTC)[回复]

过滤器: 建立完全为空的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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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 页面创建也遇到了这个,我觉得可以更新规则了。--John ayliff讨论2021年8月21日 (六) 14:50 (UTC)[回复]

Category页面应该有Category链接,即下级分类链接至上级。 --达师 - 370 - 608 2021年8月21日 (六) 15:26 (UTC)[回复]

“几”字不应繁简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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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诗中“台子”的义项广泛出现。如沉醉东风 (吴承恩)EdwardAlexanderCrowley讨论2021年8月23日 (一) 23:23 (UTC)[回复]

系统应该允许设定页面的源语言,处理繁简一对多的时候只做单向转换?不知道当初开发有没有这个功能。建议去百科问问。 --达师 - 370 - 608 2021年8月25日 (三) 16:53 (UTC)[回复]
@Hat600__NOCC__?--Liuxinyu970226讨论2021年8月26日 (四) 01:25 (UTC)[回复]

The 2022 Community Wishlist Survey will happen in Janu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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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Grabarczuk (WMF) (talk) 2021年9月7日 (二) 00:23 (UTC)[回复]

Call for Candidates for the Movement Charter Drafting Committee ending 14 Septembe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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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vement Strategy announces the Call for Candidates for the Movement Charter Drafting Committee. The Call opens August 2, 2021 and closes September 14, 2021.

The Committee is expected to represent diversity in the Movement. Diversity includes gender, language, geography, and experience. This comprises participation in projects, affiliates, and the Wikimedia Foundation.

English fluency is not required to become a member. If needed, translation and interpretation support is provided. Members will receive an allowance to offset participation costs. It is US$100 every two months.

We are looking for people who have some of the following skills:

  • Know how to write collaboratively. (demonstrated experience is a plus)
  • Are ready to find compromises.
  • Focus on inclusion and diversity.
  • Have knowledge of community consultations.
  • Have intercultural communication experience.
  • Have governance or organization experience in non-profits or communities.
  • Have experience negotiating with different parties.

The Committee is expected to start with 15 people. If there are 20 or more candidates, a mixed election and selection process will happen. If there are 19 or fewer candidates, then the process of selection without election takes place.

Will you help move Wikimedia forward in this important role? Submit your candidacy here. Please contact strategy2030 wikimedia.org with questions.

Xeno (WMF) 2021年9月10日 (五) 16:51 (UTC)[回复]

Server swit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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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Grabarczuk (WMF) (留言) 2021年9月11日 (六) 00:46 (UTC)[回复]

Talk to the Community Te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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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d this message in another language请帮助翻译至您的语言

Hello!

As we have recently announced, we, the team working on the Community Wishlist Survey, would like to invite you to an online meeting with us. It will take place on September 15th, 23:00 UTC on Zoom, and will last an hour. Click here to join.

Agenda

Format

The meeting will not be recorded or streamed. Notes without attribution will be taken and published on Meta-Wiki. The presentation (first three points in the agenda) will be given in English.

We can answer questions asked in English, French, Polish, and Spanish. If you would like to ask questions in advance, add them on the Community Wishlist Survey talk page or send to sgrabarczuk@wikimedia.org.

Natalia Rodriguez (the Community Tech manager) will be hosting this meeting.

Invitation link

See you! SGrabarczuk (WMF) (留言) 2021年9月11日 (六) 03:04 (UTC)[回复]

@维基小霸王, Midleadingmw.loadData可在一个页面调用多次同一模板时只导入一次数据。以畿辅通志 (四库全书本)/全览1为例,我的测试页面User:Qnm/9的数据量是其一倍,也没出问题。

现在需要将Module:Year_specifyModule:Year_switch的历史合并到Module:Year Link/data并将其半保护,然后前面两个模块就能删了(删不删我无所谓)。然后就能切换到新模板了。 Crowley666讨论2021年9月25日 (六) 06:52 (UTC)[回复]

暂时观望几日,等待Category:有脚本错误的页面自动清空。--Midleading讨论2021年9月25日 (六) 08:51 (UTC)[回复]
现在要改Module:Year LinkModule:Year Link/sandbox的话,到时候合并历史可能对服务器造成极大冲击。(对冲击到底有多大,我不了解)附User:Qnm/11四川通志_(四库全书本)/卷31作对比,头尾已去,其中有2059个YL。 Crowley666讨论2021年9月25日 (六) 09:25 (UTC)[回复]
冲击是不可避免的,现在我已完成相关操作,等候Category:有脚本错误的页面自动清空。--Midleading讨论2021年9月25日 (六) 09:48 (UTC)[回复]
好吧,这个模块根本就是有错误的,暂时全部还原。--Midleading讨论2021年9月25日 (六) 09:54 (UTC)[回复]
错误是Module:Year Link/data没恢复到我的版本造成的。现在应该没问题了。我本来想,如果Module:Year_specify和Module:Year_switch要删了,历史合并到Module:Year Link/data,可以“符合CC-BY-SA的要求”。不过管理员直接移动好像不能显示每个人的贡献,真要合并只能靠导入版本。 Crowley666讨论2021年9月25日 (六) 10:53 (UTC)[回复]

2021年5月29日Zhxy_519禁封用户妥善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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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禁封未公开告知其他管理员,恐不利新手善意加入行列。--Jusjih讨论2021年6月28日 (一) 22:30 (UTC)[回复]

同意这次又是冤枉人的封禁,如果参照维基百科来看,这种封禁甚至不应影响其投票权利(指的是被错封的@Longway22:)。--Liuxinyu970226讨论2021年7月4日 (日) 09:39 (UTC)[回复]
  1. Jusjih请勿搞公审。如果Zhxy_519封人都要跟你“公开告知”,那怎么未见你在封后先行联系Zhxy_519?
  2. Longway22屡次被警告,被封毫不奇怪,换我撞见也是要封的。Liuxinyu970226声称Longway被冤枉,理由为何?
  3. 我不在期间内你们在文库也搞一个半年不活跃就要解任的制度,时间一到这Liuxinyu970226马上就盯上我,我很烦。我看过Liuxinyu970226之前说设什么计时器的做法,这算不算骚扰?--瓜皮仔Canton 2021年7月5日 (一) 02:40 (UTC)[回复]
@Gzdavidwong:我没对你搞过什么计时器,那个是有关某几个内容的,至于除权申请交由@Jusjih:处理好了(谁知道是暂时未完成,等下一个半年还是转为一般除权案,对我而言无所谓),但是您过去数年长期在维基词典、维基教科书、维基语录和本站不活跃是真的,尽管被元维基监管员告知一般用户不能以m:AAR为由申请除权。--Liuxinyu970226讨论2021年7月5日 (一) 02:49 (UTC)[回复]
而且说句真心话,有些两三年才有那么几次编辑的潜水用户当管理员,不更像是骚扰么,“处于不活动状态的用户拥有管理员权限,是系统的安全隐患,也给维基带来虚假的安全感。”给谁写的呢?不过如果真的除权了,我依然会感谢Gzdavidwong任内的贡献。--Liuxinyu970226讨论2021年7月5日 (一) 02:57 (UTC)[回复]
再次严重抗议Gzdavidwong长期不持续参与本地文库事务下,主观并有明显倾向违反中立等原则而行使编辑活动,包括利用管理权限屡次操作其从未留言讨论之删除案。
基于上述滥权等长期无法有效于本地纾解、而元维基等亦以规程失当而无法监察,认为事实反应本地与外部等管理之官僚化,理应一并受社群和维基所关注。本用户愿意继续透过各种适当规程参与贡献共识,包括重新讨论
  1. 本地管理之特权限制的可能;
  2. 持特定偏好之代权人的可能对策等
坚信每个真正参与维基活动的用户、读者等可再明晰种种发生之真切。 Longway22讨论2021年7月5日 (一) 03:37 (UTC)[回复]
@Longway22:Gzdavidwong做错了什么事,我们心知肚明,既然ta也受到了我的警告,这事就算扯平了,也请你不要拿我跟ta的什么事挑话题。我们还是回到主话题,就是有关Zhxy_519的行为好了。--Liuxinyu970226讨论2021年7月5日 (一) 04:17 (UTC)[回复]
承阁下所言。续议。 Longway22讨论2021年7月5日 (一) 04:30 (UTC)[回复]
天哪,这一节怎么我一编辑就遭遇编辑冲突,能不能先让别人说几分钟,然后再发表自己意见?都在这一节编辑战的话,谁的话也说不出来。--Liuxinyu970226讨论2021年7月5日 (一) 04:22 (UTC)[回复]

Jusjih出来看看,这就是你搞公审的结果,说句公道话,下面一群人围攻。Zhxy_519不说话,看来倒是最正确的选择了。最后说一句,Liuxinyu970226对本人进行讥讽,特此警告。--瓜皮仔Canton 2021年7月5日 (一) 03:43 (UTC)[回复]

请各位,尤其是中华大陆用户,尊重非大陆用户,因为公审包括中性以及反面含义,不如改叫“公评”。存疑错封用户,足以不利得到新用户加入,也不是“告诉乃论”事件。请看Wikisource:管理员#避嫌。--Jusjih讨论2021年7月5日 (一) 22:34 (UTC)[回复]
参考w:WP:DR,你既然与Zhxy_519有不同意见,不管你是否直接与Zhxy_519讨论,寻求他人协助也应该“寻求中立的局外者”。放在这里“公”,只招惹来有利益相关的Longway22和讲话阴阳怪气的Liuxinyu970226,是你的大不妥。我还是这句话,“存疑”存什么疑?不要遮遮掩掩让别人“评”,说出你认为的理由,不然只会沦为公审。--瓜皮仔Canton 2021年7月6日 (二) 13:15 (UTC)[回复]
@Gzdavidwong:我啥时候讲话阴阳怪气了?举个例子?--Liuxinyu970226讨论2021年7月6日 (二) 13:49 (UTC)[回复]
再次回到Zhxy_519身上,诚然该用户行使管理员时有很多一目了然的勘误及言论不当,但既然本站口号是“自由的图书馆”,那么我能忍都忍,甚至上次除权案我也根本没支持也没反对,基本权当一个看客。为了尽量敦促本站所有管理员好好的警告,好好的实施封禁,我主张应该从中文维基百科导入部分“UW-XXX”警告模板,这样最起码首先对初犯善意推定了,而不是“讥讽”这种明显招致编辑战的用词。--Liuxinyu970226讨论2021年7月6日 (二) 14:02 (UTC)[回复]
@Gzdavidwong:尚未正面回答“请勿公审”是何类“公审”时,请问c:Commons:Administrators' noticeboard/User problems是否也是“公审”?大陪审团制度?以公开方式审理案件,允许旁听?网络公审,网民的言论压力来审判人和事?公民投票审议?文化大革命的批斗大会?--Jusjih讨论2021年7月11日 (日) 22:57 (UTC)[回复]
维基文库是一个网站,也不外乎网络公审了,只要看看这两个人的态度,像是“中立的局外者”吗。而且就算Commons有这个制度,请问你Jusjih为何不参考w:WP:DR,寻求两人间争议解决在前?至于Liuxingyu970226,话不会如此说吗:“我认为我的话没有阴阳怪气,如果你认为有,请你指出来”你原话本身就是阴阳怪气,搞得我也不能平息,还要重提w:WP:EQ。而且每次说话都言之凿凿,可是理由呢?--瓜皮仔Canton 2021年7月12日 (一) 00:21 (UTC)[回复]
Zhxy_519是删除主义管理员,最怕因而任意禁封用户。Longway22是包容主义者,但太计较少量作品版权可行否,不如加强刊登模板:中华民国政府的公报以及模板: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公报的相关作品。此二用户都有待改善。在下已私下问Zhxy_519为何有争议禁封用户,但他仍自以为是,所以再Zhxy_519用户讨论联系之,有用否?谢谢Liuxinyu970226很快7月4日评论。Gzdavidwong先任临时管理员,再任常任管理员,但说在下“公审”以及Liuxinyu970226“设什么计时器”“阴阳怪气”,太慢才找出w:WP:DRw:WP:EQ,恐不宜再任常任管理员,所以请寻求解决。任何提案除名管理员最好是真的没有他法的方法。--Jusjih讨论2021年7月13日 (二) 01:09 (UTC)[回复]
即使我与阁下争论激烈,这些都是观点不同;而且不论早晚,我提出的DR、EQ只要正确,没有不可用的道理。阁下居然就此拿我的管理员资格质疑?我不知道Zhxy_519怎么回应阁下,但阁下如果就此威胁我,那阁下这番言论我就要抨击是“自以为是”了。--瓜皮仔Canton 2021年7月13日 (二) 02:32 (UTC)[回复]
沟通无效,才不得已送解任投票。请注意是Liuxinyu970226先考虑是否提案解任。--Jusjih讨论2021年7月13日 (二) 04:24 (UTC)[回复]
现衍生提案被本案之利益冲突方Zhxy_519强行关闭、同时对提案人发出疑似恐吓,而同时关闭人与被提请除权人均在本案中有可能具关联,本地或需进一步关注、讨论或引用其他既定程序等。现深度怀疑即使本受Zhxy_519影响之用户不主动表态,有关人士仍会持续既往之 Longway22讨论2021年7月15日 (四) 00:18 (UTC)[回复]
@Hat600, Midleading, Shizhao:英文维基教科书临时管理员,要指明需何等权限,例如请求临时删除权,就不得封禁用户,除非确有由其临时管理权举证的紧急需求,违者得以立刻交监管员解任。以此类推,Gzdavidwong以及Zhxy_519此次有利益冲突,封禁用户又有程序存疑者,应考虑由社群禁止其行使封禁用户权限,除非他们能举证确有紧急需求,否则交监管员紧急解任。这是不全面解任的折衷提案,有条件让步。--Jusjih讨论2021年7月18日 (日) 02:13 (UTC)[回复]

TL;DR。发生甚么事了? --达师 - 370 - 608 2021年7月18日 (日) 11:41 (UTC)[回复]

Special:日志/Zhxy_5192021年5月29日封锁Longway22(早就不是首次争端)以及日志/Gzdavidwong2021年7月5日封锁117.136.54.56,都有禁封用户程序妥善否存疑,就是未求助其他管理员,就用管理权,未避嫌,造成社群不安。已向二位用户提出折衷让步。若任何用户不同意,请提出。--Jusjih讨论2021年7月19日 (一) 01:31 (UTC)[回复]
  1. 阁下前番称“不利新手”,今次又称“程序妥善否存疑”,请问阁下到底有没有正经理由,是不是为了除权而除权,故意找理由?
  2. 既然阁下拿避嫌出来,那么请问我的封禁哪里违背“管理员不得因某用户反对自己而封禁这个用户”?不能说明,就是理由不成立。
再次奉劝阁下不要认为只有自己才是对的,好好看看有些自己加入的规则。否则一意孤行下去,阁下才是造成社群不安,要被提请紧急除权者。--Zhxy 519讨论2021年7月19日 (一) 02:36 (UTC)[回复]
监管员不会也不能任意紧急除权谁,何况另有反对Zhxy 519作为的异议。[13]太快封禁用户,不利被封者名誉,也造成新手寒蝉效应,所以本案绝不是为了除权而除权,故意找理由。最后请求Zhxy 519考虑同社群和解:
  1. 请立即隐藏程序欠妥的封禁,以示平反。
  2. 请承诺至少一年不封禁任何用户(除非能举证紧急),以及不快速结束管理员解任投票。
早在User talk:Zhxy 519考虑折衷让步,竟有以上恐吓,在下任十三大维基管理员,根本不怕。再不和解,就只有解任投票,甚至鼓励成立分别的文言文维基文库。若没有Zhxy 519太快封禁用户的存疑,就没有此案。--Jusjih讨论2021年7月29日 (四) 14:34 (UTC)[回复]
打个岔,烦请Jusjih说明“甚至鼓励成立分别的文言文维基文库”一语的所指。先利益申明:对诸位高来高去的争论目前没有立场(也暂时不是太感兴趣)。但阁下作出此一宣言,似与诸位长久争论的话题(甚至是衍生话题),全无相关联系;而以阁下身份提出(与诸位话题毫无关系的)对项目进行拆分的潜在行为的宣言,实可造成使用者的重大疑虑。--银色雪莉讨论2021年7月29日 (四) 18:12 (UTC)[回复]
  1. 封禁程序如何不合理,请说清楚;
  2. 面对不合理的行为我不可能做不合理的承诺,除非阁下说清楚;
  3. 请问阁下展示自己“十三大维基管理员”是想做甚么?这种身分展示可以不讲理了吗?我没有对抗社群,说我做法不妥,就正正当当拿出证据,不是与自意见不同就祭出解任大旗,更不要再做一遍自己已经否定的程序。如果阁下不讲理而动手不按程序做事,那就是扰乱,管理员身分也不能疪护自己。--Zhxy 519讨论2021年7月29日 (四) 22:45 (UTC)[回复]
就第一点,我个人认为没有认真且严正措辞的警告且确认目标仍然屡禁不止地再犯时就随意封禁确实不合理(更容易导致被忽视及没有善意推定让新手有被光速劝退感,文言文维基文库之所以依然有人贡献恐怕就是如此之虞),所以就第一点我感觉是不是可以从维基百科导入警告模板和封禁模板?@银色雪莉:“甚至鼓励成立分别的文言文维基文库”=文言文拆分案,虽然事出于我(但也不能全怪罪到我头上,早在我提交该申请前就已经有人在多语言维基文库建了那个连我都哭笑不得的测试页面,还得到了C933103、StevenJ81(语言委员会记账员?)、Tân(越南语维基文库管理员)、Vogone(mw:Extension:Proofread Page扩展之共同开发人员)的支持),更何况我作为该申请页的创建者也反水自我反对了。Liuxinyu970226讨论2021年7月31日 (六) 13:13 (UTC)[回复]
不过有一点需要向@Jusjih说明,“隐藏程序欠妥的封禁”恐怕需要动用监督权限,由于除中文维基百科外其他中文维基项目都没有监督员,估计需要IRC私下联络一位在线监管员进行。 Liuxinyu970226讨论2021年7月31日 (六) 13:33 (UTC)[回复]
@Liuxinyu970226:可能我使你误会了,我相当清楚“甚至鼓励成立分别的文言文维基文库”是指此前的拆分案,也并非欲就相关问题责怪阁下(若你就此有所误会,在此说句不好意思)。我所谓的“所指”,是要求Jusjih指出发表“甚至鼓励成立分别的文言文维基文库”言论之用意,因为诸君所讨论的包括管理员停权(除名)及此前的各类其他与此案有联系性的讨论(例如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党政机关公报模板的讨论),与文库拆分案并无直接联系;而以管理员之姿,却以无关事项(但却是有关于项目存续之重大事项)作为无关问题的“推进”言辞,实属不当。
另,既然一只脚踩进来了,就也不怕多说几句。这个话题下基本没有与本案无关的中立者发言而仅仅充斥当事人的言辞交锋,纵然本项目向来风气如此(相对地讨论风气不盛),但显然在本话题中双方的高来高去(同时缺少中立视角)已使得整个话题由讨论而转变为双方置气的场所,因此建议关系方参考w:WP:FOC(因为讨论渐有滑坡倾向)并尝试寻求更多无关第三方协助,而不是尝试一锤定音。--银色雪莉讨论2021年7月31日 (六) 14:36 (UTC)[回复]
  1. 前番阁下称错封,如今又承认“屡禁不止地再犯”,请问阁下何以转变如此?阁下是认为Longway22新手,还是真有新手表示被劝退了?不能拿不存在的恐惧来当理由。
  2. 如果阁下想导入“正规”的百科式模板,拿此为依据展开讨论也未尝不可。但“法不禁止即可为”,何况不是没有屡次警告。拿此为依据现在就反复试图本人、甚至煽动Jusjih,可是大大的不妥了。--Zhxy 519讨论2021年7月31日 (六) 15:58 (UTC)[回复]
    我蒙圈了,我的言论怎么看都不像在刻意帮助Jusjih好吧,不然我早就对你的关闭讨论那句话打删除线了(毕竟利益冲突是真),至于Longway22,爱怎么样怎么样,如果一个新手反而在严重伤害本站用户心情,那么大可不必遵循所谓“不要伤害新手”,直接RBI伺候即可,不用问我。至于监督一事,既然本站无监督员,那也只能看监管员心情(没有监督员的wiki上想申请监督可以参考m:Oversight_policy#All_Wikimedia_wikis,虽然通过的例子真心不多便是)。--Liuxinyu970226讨论2021年7月31日 (六) 22:41 (UTC)[回复]
指责利益冲突,请问是违反哪一条?阁下又有何资格不经讨论,就把无理由删除他人留言乃至管理员正常答复挂在嘴边?总是不把事情梳理清楚,就大发离题言论,这种行为可真是造成困扰。--Zhxy 519讨论2021年8月2日 (一) 04:12 (UTC)[回复]
首先,近日他事忙碌,所以未必常常注意此地。Wikisource:管理员#避嫌:“管理员不得仅因某用户反对自己而封禁这个用户;”“管理员遇到某用户反对自己的行为显有扰乱之嫌时,请先劝告此用户,附带第一次公开善尽要求所有其他管理员协助。请在用户讨论页留言,最好也发电邮。无效时,再警告此用户,附带第二次公开善尽要求所有其他管理员协助。再无效时,严重警告此用户可能要不得已封禁,附带第三次公开善尽要求所有其他管理员协助。仍无效时,才能不得已封禁此用户,但因为此举难免有争议,所以请务必附带公开善尽要求所有其他管理员协助,以便再审。若情况好转,就隐藏此等不得已的封禁,避免公众可见,就能回复此用户名誉,也避免所有其他管理员都不作为的乱象。”所以,本案质疑的封禁,未见迅速“附带公开善尽要求所有其他管理员协助”,就是封禁程序存疑。即使其他非涉事管理员结果同意也封禁,程序欠妥就是不理想。十三大维基管理员,需要非常丰富的经验,广结善缘,以及甚少争端,是责任,不是荣誉。考量维基文库:申报有偿编辑,在此声明未接受任何煽动,编辑非有偿。提到文言文维基文库,是不希望拆分造成社群过当对立。“隐藏程序欠妥的封禁”,各位管理员可能已有此功能。--Jusjih讨论2021年8月3日 (二) 00:59 (UTC)[回复]
Longway22是因为“反对管理员”被封禁的吗?不是。就算有这个因素,请问我是“因某用户反对自己而封禁这个用户”吗?他反对这么久,我明々是无视他,少惹事的做法。这些都不满足,又凭什么抓住避嫌针对我,而不听我说明?阁下现在想起来要辩解“十三大维基管理员”和“建议拆分文库”,先不说看起来牵强,这期间造成的恐慌,是阁下广结的善缘吗?我可以不要你道歉,但再不收手止息混乱,伤害的是维基文库。--Zhxy 519讨论2021年8月3日 (二) 02:30 (UTC)[回复]
请在24小时以内认知Wikisource:管理员#避嫌的内容,否则只有解任投票一途。此乃最后告知。其他用户未留言,必有怕事者,但在下一点都不怕,只是忙碌。--Jusjih讨论2021年8月8日 (日) 19:40 (UTC)[回复]
什么怕不怕的,现在的问题是阁下顽固到底,不听人说话,这是扰乱行为。阁下不停手,我也不会放纵阁下。--Zhxy 519讨论2021年8月8日 (日) 20:05 (UTC)[回复]
遗憾。沟通无效,已送解任投票。--Jusjih讨论2021年8月10日 (二) 02:50 (UTC)[回复]

利害冲突人正可能妨害公正之对策

编辑

监管员只要求管理员讨论,可没规定涉不涉事,我没参与已经很克制了,Jusjih又说了什么有用的话?恶人先告状这词你Liuxinyu970226收好了,Jusjih下面先挑起什么基金会行动,孰先孰后?本人提出Request即使不规范,仍为Steward Sotiale指导下之行为方式。Jusjih这基金会行动算哪门子路?又是只许他Jusjih放火,不许别人点灯罢了。--Zhxy 519讨论2021年9月9日 (四) 23:42 (UTC)[回复]


如各非直接利害相关人不再补充意见,本编会在后续尝试总结,适当就现有上述与关联议案等情、归结当下仍存之妨害等情并本地需持续考虑课题等之,希各阅者或不表态者可自行思量。——Longway22讨论2021年9月27日 (一) 09:57 (UTC)[回复]

强烈要求Zhxy 519以及Gzdavidwong:
  1. 隐藏存疑错封用户的日志。
  2. 遵守m:Terms_of_use/zh-hant#4._对特定行为的限制,禁止骚扰及攻击他人。
  3. 申报有偿编辑
  4. 不要做别人的真人傀儡
  5. 本话题是质疑封禁用户妥善否,所以停止使用本站非删除页面的管理员权限,包括投票要由中性管理员结案。
  6. 在本站用户页用中文,以及元维基用户页用英文,公开道歉。
  7. 加强尊重非中华大陆用户,尤其是台湾用户以及美国用户。--Jusjih讨论2021年10月17日 (日) 20:04 (UTC)[回复]
你是还嫌自己在meta被众人指责的不够是吗?其他三个管理员已经达成共识是你措置不当,再继续胡搅蛮缠,我不会给你最后的情面。--Zhxy 519讨论2021年10月18日 (一) 00:35 (UTC)[回复]
不是。Zhxy 519在元维基任意告状,煽动众人乱指责,涉嫌违反m:erms_of_use/zh-hant#4._对特定行为的限制,骚扰及攻击他人。说“其他三个管理员已经达成共识是你措置不当”,到底是否有偿编辑未申报?遇到w:维基百科:2021年基金会针对中文维基百科的行动,仍不道歉,说“不会给你最后的情面”,就讨论限制利害冲突人管理权如下,甚至更多基金会行动,未必要本地解任投票。--Jusjih讨论2021年10月18日 (一) 21:20 (UTC)[回复]

尝试就总案情暂拟之结论

编辑
  • 社群诸君等见谅,个人虽期望可尽力回避其他可能相冲之以为本地共议,但就现有个案并管制体系、利害关联体现和不同发展等,为彰显公益并留待后来确实有心参与人等可查考,谨稍代越认为可得一个结论:
  1. 本案所声请评定之管理即代权人并关联利害冲突人,未能就有关需声请之问题作出任何合适解答,并同时
  2. 就有关需声请之问题对社区与社群等,存在有干预、恐吓和妨碍等情,并同时
  3. 直接或间接藐视声请案,而
  4. 不当使用及滥用代权人所持权限与权威,对项目与关联人等诉诸威胁,基此
  5. 并长期关联个案等可认定,代权人并关联利害冲突人于本地不适宜再享有任何具认受度之决断权益,即使技术或程序可能容许(包庇)代权人并关联利害冲突人地位之下、社区与社群不应再承认有关地位,同时
  6. 必需认定本地机制处于极大风险中,而应当共议讨论进一步可针对本案后续问题之方案等,同时循例向元维基或其他程序认可等受理方递交正式意见书等。
  7. 保留社区和社群等循例继续共议、研讨与审查问题之权益等。

以上。——Longway22讨论2021年10月21日 (四) 04:36 (UTC)[回复]

限制利害冲突人管理权的特别讨论

编辑

查Zhxy 519来自中国沈阳,2021年5月29日宣称有用户“无礼的行为、攻击别人”封禁之[14],未及时通知其他管理员,以及广东人Gzdavidwong2021年7月5日宣称有IP“无故删除条目内容”封禁之[15],都涉嫌违反Wikisource:管理员#避嫌关于“管理员不得仅因某用户反对自己而封禁这个用户”的原则,事后太不合作,毫无向社群和解诚意,反而在本站本页、管理员解任投票,甚至元维基 [16] [17]强词夺理,意图避免管理员解任。念解任非唯一制衡之道,在此提议讨论(不是投票),限制User:Zhxy 519以及User:Gzdavidwong管理员权限,留站察看:

  1. 应禁止Zhxy 519以及Gzdavidwong封禁任何用户,违者即以立即解任论,送监管员紧急解任,不必本站投票。这是本讨论以及以上讨论的导火线。
  2. 应禁止Zhxy 519以及Gzdavidwong取消隐藏任何封禁日志的内容,就是谁曾被封禁,得到任何管理员隐藏相关封禁日志的内容,以示平反,Zhxy 519以及Gzdavidwong就不得取消隐藏此内容因而再公开,违者即以立即解任论,送监管员紧急解任,不必本站投票。
  3. 应禁止Zhxy 519以及Gzdavidwong暂停以及关闭各式投票,违者即以立即解任论,送监管员紧急解任,不必本站投票,因为二者曾互相包庇,以干扰管理员解任投票。

提出以上三款禁制令,是希望Zhxy 519以及Gzdavidwong不被解任管理员时,能有限行使管理权,但容易有争端的事宜避嫌。请社群讨论。Zhxy 519以及Gzdavidwong不同意任何禁制令,就亲自提出投票案由追求解禁。这是以直报怨的有条件让步。若再不合作,自负后果。--Jusjih讨论2021年10月18日 (一) 21:20 (UTC)[回复]

我就回一句,Meta是我煽动的?你这么正确,怎么所有参与meta讨论的人都指责你?拿我们出身地想说什么?--Zhxy 519讨论2021年10月19日 (二) 00:22 (UTC)[回复]
若有谁(纯属假设可能情况,在此未指明谁)暗中授受贿赂,不申报有偿编辑,就可能不实指控谁。也看此篇。--Jusjih讨论2021年10月20日 (三) 03:03 (UTC)[回复]
胡言乱语,谁理你。--Zhxy 519讨论2021年10月21日 (四) 00:09 (UTC)[回复]
您作为资深管理员,具体如何我不了解,但是您开头就说“中国沈阳,“广东人”,站内行为与地域无关,再者您也无权如此指涉两名用户,如此这般,实属难看。 103.149.249.102 2021年10月21日 (四) 02:53 (UTC)[回复]
建议上留言IP申报利益或注册账户,不要进行疑似真人傀儡行为。 Longway22讨论2021年10月21日 (四) 04:15 (UTC)[回复]
您的逻辑思维能力之差,辩术之滥,再次超出我的想象。吾不在乎任何编者来自何方,也不希望知道。即便该编者自行声明,除非议题于地方极度关联,也不会由于参加讨论的个人牵涉其所在居住地点。此乃正常讨论之基本素养及基本人身尊重。再者,meta 上又臭又长的讨论我也没心思看,尔等此类讨论对提升文库根本毫无助益。 103.149.249.102 2021年10月21日 (四) 14:22 (UTC)[回复]
w:Wikipedia:2021年基金会针对中文维基百科的行动就是必须注意中华大陆用户的理由。多少用户被解除管理员身份,甚至全域封禁?讨论管理员禁制否,不解任,已经是争论也有让步。本站设在美国,要注意。--Jusjih讨论2021年10月24日 (日) 21:27 (UTC)[回复]
@MidleadingGzdavidwong真的是潜水艇管理员。Zhxy 519不支持也不反对此案。Longway22也不反对此案,但建议103.149.249.102“申报利益或注册账户,不要进行疑似真人傀儡行为”。--Jusjih讨论2021年11月1日 (一) 18:09 (UTC)[回复]

胡言乱语的提案直接无视,不予理睬。--Zhxy 519讨论2021年11月1日 (一) 19:18 (UTC)[回复]


建议关闭话题,整个讨论已经沦为无意义的争执。—— Eric Liu留言百科用户页 2021年11月2日 (二) 02:40 (UTC)[回复]

本话题除了@Jusjih:和当事人以外无人参与,到目前为止只是两个管理员的争执,若再没有其他用户对此话题感兴趣的话应该关闭。--Midleading讨论2021年11月2日 (二) 02:51 (UTC)[回复]
如需关闭部分议案,可先关闭上方本编代越稍作结论以上之文本,但不建议关闭特别讨论,是以已有分案之。 Longway22讨论2021年11月2日 (二) 02:52 (UTC)[回复]
我说的是这整个讨论,基本上解任投票不通过以后,此案吵再久都很难有结果,口水战真的不是什么好事。—— Eric Liu留言百科用户页 2021年11月2日 (二) 03:59 (UTC)[回复]
提议禁制令不是解任,但Zhxy 519的不合作态度,凸显根本不愿和解。楼下另有讨论修正解任投票指引。--Jusjih讨论2021年11月2日 (二) 04:25 (UTC)[回复]
在管理员已经达成共识是阁下错在先的情况之下,阁下恐怕没有资格指责别人。阁下需要先道歉。--瓜皮仔Canton 2021年11月6日 (六) 13:37 (UTC)[回复]
在此有条件撤回本讨论的理由是:
  1. Wikisource:删除讨论#恢复请求有用户质疑Zhxy 519滥用CSD G5快速删除美利坚合众国宪法,使得以上提案效力不足,就要未来另行讨论事宜。
  2. 修正管理员解任条件正在讨论,是Zhxy 519太快关闭投票,他人移入的。
  3. Zhxy 519第一次被提解任,我是因为程序欠明白而反对解任的,不是支持他续任。Zhxy 519理应加倍改进。但又造成重大争端,不肯改善,沟通无效,第二次被提解任时,指引尚未强制先答辩,要怪,就要怪指引欠佳,所以Gzdavidwong要求的先道歉,是不可能的事,未明察秋毫。
有条件撤回本讨论,不代表未来不再提此事。本站设在美国。请各位对事不对人的留言。不要诉诸法律威胁的用意是避免过度破坏维基气氛,但美国国会有相当立法权,是既有事实。--Jusjih留言2021年11月6日 (六) 19:30 (UTC)[回复]

文言文维基文库可能会被分割出来创立了,中文维基文库中的文言文文章将何去何从?

编辑

我注意到Meta-wiki上有用户发起了这项提议,要求允许古代语言创立自己的维基文库。如果目前有二十馀人赞同、数人反对,按照这种态势发展,提案很有可能会被通过。
一旦提案通过,文言文维基文库将有资格创立(建立新站点的提案已递交),中文维基文库的地位相当尴尬,因为其中有相当大一部份文言文(目前首页展示的有一半是文言文内容),这些文言文文献将要何去何从,是否要尽数删除,转移至文言文维基文库?
由于这项提案可能涉及中文维基文库极为重大的变更,各位编者读者很有必要知晓,希望引起大家注意。大家可以在Meta-wiki那里提出宝贵意见建议。--el caballero de los Leones讨论2021年8月4日 (三) 10:32 (UTC)[回复]

@唐吉诃德的侍从:非常高兴阁下就此事通知本站社群。但是请注意,该提案的第一句便是“Currently the only wikimedia project that allows ancient languages is Wikisource and I would like to request that this policy changes.”意为“目前唯一允许古代语言的维基媒体基金会项目是维基文库,而我想请求改变该方针。”。也就是说,即使该提案不通过,新站点也可创建。所以现在应当做的是反对创建文言维基——落花有意12138讨论2021年8月4日 (三) 11:40 (UTC)[回复]
@落花有意12138:现在这事很复杂,C933103一个劲在那要求我们全体支持拆分,还拿“日本文言文”问题说事,说很多日本人懂文言文但不懂中文,怎么反驳ta的这一论调是保证本站完整性的关键要素。--Liuxinyu970226讨论2021年8月14日 (六) 08:03 (UTC)[回复]
建立新站点的提案就是个闹剧,跟支持古代语言与否无关。Author:吴承恩既写过白话文的小说,也著有文言文诗词,将同一作者的作品拆分是荒唐的。 EdwardAlexanderCrowley讨论2021年8月20日 (五) 09:30 (UTC)[回复]
@EdwardAlexanderCrowley:1.C933103的理由是“有人不会现代汉语而会文言文,所以应当设立文言文文库。”2.阁下的发言启发了我,谢谢。——落花有意12138讨论2021年8月20日 (五) 10:08 (UTC)[回复]
我上述陈述没有考虑某些人把白话文作品反向翻译成文言文的需求。但这并非把作品从这里删除的理由。若有翻译成文言文的需求,文言文维基大典似乎对此不排斥,他们已经有维基词典的功能了EdwardAlexanderCrowley讨论2021年8月20日 (五) 10:45 (UTC)[回复]
同意阁下观点,这就是为何我依然认为C933103应该就其随意支持文言文拆分案道歉的有力理据。 Liuxinyu970226讨论2021年8月21日 (六) 23:52 (UTC)[回复]

实际上我不担心真的文言文文章,大不了把zh移到lzh然后新建一个zh,我们搞公文和法律的圈地自萌嘛。我担心的是他们一定会要面对“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是文言文还是现代汉语,“滚滚长江东逝水”是不是要和《三国演义》正文分属两个wiki,甲骨文金文到底是不是文言文,这种问题。一开始觉得是,过了几年换了一拨人又觉得不是了,又要把文章扔回zh来。古代英语过了那个年代就没人写了,用正字法分还是用年代分都分得开;而文言文不是。 --达师 - 370 - 608 2021年8月25日 (三) 16:38 (UTC)[回复]

难说咯,C933103又给本站出难题了:拉丁文转换到现代欧洲各语言的过程也不是一下子完成的。甚至到现代欧洲,也还有不少出版物会混用拉丁文。并不见得有什么困难。 Liuxinyu970226讨论2021年9月5日 (日) 13:31 (UTC)[回复]
所谓“并不见得有什么困难”只是其他古文字的用户恐怕不会有这么多事罢了;他们很可能最后是年代分,或者在年代基础上适用某种具体的分法(比如每个作者规定一个归属)。要是说文言和白话打算年代分,1919年5月4日之前的中文不管写的什么都归lzh,以后不管写的什么都归zh(或者别的方言维基文库),我没有反对意见。他们所有理由都满足了(一个文言界面的网站放了点古白话作品而已),但恐怕主要是破坏了他们心目中文言的纯洁性。 --达师 - 370 - 608 2021年9月9日 (四) 12:26 (UTC)[回复]

看样子该提案已经将维基文库排除,似乎变成了支持维基大典的提案。--Midleading讨论2021年9月7日 (二) 04:03 (UTC)[回复]

RBL,那个RFL页面依然在搁置状态,再说了不是整合进维基百科了么,没事提分家干啥?--Liuxinyu970226讨论2021年9月7日 (二) 14:39 (UTC)[回复]


首先,该RFC与文言文维基文库的创立与否并无任何关系。现行政策早已容许建立古代语言维基文库,对于文言文维基文库而言,问题不是能否建立,而是应否建立。我在该RFC并没有就“中文维基文库”作出过任何发言,因此我并不知道某用户声称“C933103一个劲在那要求我们全体支持拆分”中的“那”是指哪里,而我个人亦没有任何记忆关于我曾经“要求我们全体支持拆分”。个人希望相关编辑在发言时请认真清查事实,并避免作出与不符合事实的发言。
其次,当有人在2018年底提出要建立文言文维基文库时,当时我已立即提出应当联络东亚各语言版本维基文库编辑发表意见,而随后一IP用户亦已ping了当时代表中文维基文库的User:Gzdavidwong、User:Hat600、User:Jusjih、User:Shizhao参与讨论。当时,User:Hat600和User:Shizhao等用户亦已给出其意见。随后,在2019年,基金会的语言委员会表示,由于文言文测试项目并不活跃,而且语言委员会内部就此亦未能达成共识,所以决定把此提案搁置于“On Hold”状态,并提出了一些规则建议希望能减少跨国文言文内容在不同维基文库版本下重复的问题
在2019年6月后,在该页面还有进行过很多讨论,但都没有影响结果。基于认为这项目有改善文言文内容收集潜力的立场,间中我有参与讨论,对部分疑问作出解答,但我并没有见到任何潜在会改变此提案状态的活动,而Incubator亦不见有积极活动的征兆,会使得语言委员会改变耳On Hold的决定。因此我不认为反对者在现阶段有任何担心提案通过的需要。因此,我亦不明白为什么明知相关提案现处于搁置状态,仍然积极地在不同维基项目上试图煽动相关讨论的意图。
部分用户亦把我在该提案页提出的论点搬运至此,寻求提供驳论的支持,并称我“应该就其随意支持文言文拆分案道歉”。我对此现象感到讶异,特别是因为许多近期我在相关页面的发言所提及的论点和论据在二年前都已经提出过,而我亦不认为对文言文版维基文库成立抱有支持态度是一项需要道歉的事,更加无法理解为何意见与其他编辑者不同并且将此种意见诚实地按心中想法发表以促进讨论会被认为是应该道歉的事项。希望相关编辑释明其逻辑,并再审视这种心态是否合理,以及能否促进客观中立的建设性讨论。
维基大典创立日期早于现行语言委员会规则成立的日期,因此并不受现规则中,禁止古代语言非维基文库之维基项目,这一条款约束。但其他同类项目,例如古希腊语维基百科,则持续被该规则阻挡而未能成立。目前这个RFC的目的是更改这一状况,使古代语言非维基文库之维基项目得以成立,包括古希腊语维基百科。
早在2008年,在meta上就已经有人提出要成立文言文版维基词典,并已在2010年,被语言委员会按前述政策否决,要求编辑把相关内容加入到中文版维基词典。如果相关政策有所改动,那么那边自然也会有所影响。由于我是在今日才透过RFC上的相关留言得知此一项目的存在,因此我对其状态的认知有限,亦未打算就此发表任何意见。C933103讨论2021年9月8日 (三) 03:22 (UTC)[回复]
@Jusjih:这事您怎么看?反正我还是那句话,我相信Hat600的这样做会把中文维基文库垃圾桶化这一道理,另外就“C933103一个劲在那要求我们全体支持拆分”,需不需要我把具体证据贴过来?都在那个RFL页面,谁都看得见。就今后文言文用户管理具体事宜,本站已经做出了超出南北极点般的让步,您说外语用户看不懂中文写字间内容,我们开通了Wikisource:大使馆(见过其他语言维基文库开这玩意的么?),您说应该允许各种语言用户不用翻译直接参与本站(as it is not a requirement to have a localized interface for historical language and every one can use whatever interface language they like),我们因此允许使用各种语言界面编辑,甚至考虑安装翻译扩展,某些人甚至指称粤语内容不应存在本站,OK我也支持了m:Requests for new languages/Wikisource Cantonese(也没人在该RFL页面反对啊?本站对此也只是@维基小霸王提到过ta可能反对,更尽管已有闽南语维基文库),您还不死心,非得逼迫我们看到文言文内容流失,首页变成四不像页面,这是不是您该道歉的问题,自己掂量着办,总之11年前语言委员会就已经明确告知文言文内容乃是中文维基文库负责范围,然后虽说m:Requests for new languages/Wikisource Literary Chinese系本人建立,但建立之初我就已经明确声明我不支持,现在我反而强烈反对了该申请。至于阁下曾在维基百科提到“但以我所知,纳入维基文库的大多数文件的授权都不是cc-by-sa,而是以兼容于cc-by-sa的公有领域状态纳入”,我只以本站页底脚注第二段的第二行反驳“在部份国家和地区,包括中国大陆、澳门和台湾,作者精神权(含署名权)永久有效(详情)。”(OK你也可以说香港法律不要求署名权永不过期)再说了您也有过侵权的黑历史(详见c:Commons:Deletion requests/File:Duo-lingual (Cantonese and English) Braille Map for Rooftop of Pier 3 Central Hong Kong.jpg,毕竟香港FOP规则原则上不适用于2D平面作品,且已有英国判例认定盲文仍视为2D而非3D)。--Liuxinyu970226讨论2021年9月8日 (三) 03:25 (UTC)[回复]
不过对于解禁古语言、死语言及历史语言的提案,我不持特定意见,那个初衷还是好的,只求任何项目都不能适用于文言文就好。--Liuxinyu970226讨论2021年9月8日 (三) 04:24 (UTC)[回复]
我在RFL发表的内容也和本段落主题所提及的RFC的内容没关系呀,再者我在RFL表达我认为文言文维基文库有其价值的观点如何成了“3一个劲在那要求我们全体支持拆分”?
个人是站在内容的角度,希望探讨能否吸引更广泛贡献者为维基文库整体作出贡献,而作出评论的。固然,如果文言文独立成为维基文库,中文维基文库会面对汉语白话文历史较短,只有少量内容已进入公有领域,而遭遇如同越南文及韩文维基文库的困境,但个人作为内容使用者比起个别站点的荣誉更着重全体维基项目吸引贡献者作出贡献并把作品储存到维基文库上,供广大使用者使用的能力或者说潜力。
如阁下所言,中文维基文库采取了不同措施试图欢迎各国贡献者,但这些措施实际成效以我所见非常有限。原因可以有不同见解,但作为结果就是未能吸引日韩越使用者上载当地文言文文献至维基文库,或有一部份文言文内容尽管作为汉文文言文但被储存在日韩越语维基文库,增加查阅使用的难度。这是在日文维基文库有明确指引文言文内容应存放在中文维基文库这一情况下所发生的事态。我并不认为个别站点的兴衰荣辱会比项目全体和文献归档分享这件事本身更为重要,尽管何种方法更能吸引贡献及更能促进维基文库项目全体发展有议论空间。即使对于中国范围内的文言文文献而言,面向中外学者的“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也更能吸引用户并在搜寻引擎收获更高排名。
对粤文维基文库提案我并没特殊意见。个人对粤文维基项目参与度亦不高。
你的意思是指部份文言文维基文库测试项目上的文献并未有适当署名?信息缺漏应当提醒负责编辑补充
我并不知道为什么一个正在进行的侵权讨论会成为我的“侵权的黑历史”。首先,侵权事项与讨论主题,即文言文维基文库应否独立,并没有关系。其次,侵权作为违规行为值得谴责,但维基媒体各项目并没有规定说任何曾犯事者的意见不能被参考。而且,连结内有关于该档案的侵权讨论尚未结案,不知道为什么阁下能拿来作例子,英国和香港都是普通法国家但维基项目的侵权讨论并非普通法法庭,因此把维基项目上的存废决定视为判例有欠妥当,且该档案所拍摄的并不只是文字。
另外,个人不能理解“只求任何项目都不能适用于文言文就好”是出于什么心理C933103讨论2021年9月8日 (三) 05:10 (UTC)[回复]
“这是在日文维基文库有明确指引文言文内容应存放在中文维基文库这一情况下所发生的事态。”ja:老子道徳経呢?韩语维基文库有这规定我倒信,毕竟南韩民族主义比日本更大,不然早就屈服于日本限制半导体对韩出口这事了。将汉语称为“汉诃”我也不想责怪谁,不过我个人认为这词涉嫌诽谤,估计大半用户倒也听不进去,左右不了ta们。就您所支持的那个RFC,我没什么额外的解释了,不过从这份回应来看,@C933103:,您还是输了。Liuxinyu970226讨论2021年9月8日 (三) 06:57 (UTC)[回复]
对于输入法选词错误导致出现让人不快的词语表示抱歉。
另外更正,现时日文维基文库的规定是作为原则,Wikisource日语版只收录日语资料。但是汉文等与日语有关的资料并不在此限。对于不应投递到日语版的资料,请投递到其他语言版本。如果各语言版本均不适合的话,请投递到国际版Wikisource。(粗体为原文所有)
另外,韩文版现时的规定是作为原则,所提交的资料应该是以韩语书写,其他语言的资料请提交到Portal维基文库或相应语言的维基文库。但这里所指的韩语不只指用韩字(谚文)书写的现代韩国语,混用了汉字的国汉文混用体和古代韩语资料亦可提交到本站。
至于说“您还是输了。”这种表达方式,这说得像是如果此RFC能获得通过就是谁赢了一般,对促进维基媒体项目发展并无益处。
C933103讨论2021年9月8日 (三) 10:24 (UTC)[回复]
“这说得像是如果此RFC能获得通过就是谁赢了一般,对促进维基媒体项目发展并无益处”?善意推定变恶意推定那么容易么?用词明显粗鲁及公然对整个中文维基社群挑衅,公开做4im级警告一次,如果再犯将报请管理员封禁阁下。至于日语维基文库老子道德经,可参考ja:Wikisource:削除依赖/アーカイブ/2017年,这当然是允许的,哪是“只收录日语资料”?请阁下结合实际案例调整翻译用语。Liuxinyu970226讨论2021年9月8日 (三) 22:34 (UTC)[回复]
个人对上述恶意揣测无法作出合符情理的理解,并因此无法应对。
至于阁下提供的连结,里面也清楚说明,提删时该资料的状态“has no Japanese elements”,并且对应方案是“adding classical Japanese translation on that page”“书き下し文の追加”(添加把汉文(文言文)按古代日语语序转写的翻译),从而解决该页内容与中文维基文库对应页面相同的现像,使提案删除理由消失。
在该讨论中,有人提到“Japanese Wikisource accepts classical Chinese texts because they are closely related to classical Japanese culture and language. Let me give you an example. Mèng Hàorán's (孟浩然) Spring Dawn (春暁) is, needless to say, a classical Chinese poem. However, annotation called "kunten" enables to translate it into classical Japanese”,意即“日文维基文库接受古典汉语(文言文)文献因为他们与古典日本文化与语言有紧密关系。作为例子,孟浩然的春晓无容置疑,是古典汉语(文言文)诗,但透过添加返读点注记可将其翻译成古典日语。”这里提及的规则与上述我所连结的规则为相同页面,而我所提供的翻译,“作为原则,Wikisource日语版只收录日语资料。但是汉文等与日语有关的资料并不在此限。”,亦符合其在此讨论中之实际使用状况。C933103讨论2021年9月9日 (四) 08:56 (UTC)[回复]
请问您是在回复谁?麻烦您解释一下什么叫“个人对上述恶意揣测无法作出合符情理的理解,并因此无法应对。”,是说“所以谁知有没有谁,看不下本站乱象,已暗中请求基金会行动制裁根本不肯避嫌的管理员”是恶意揣测么?那不是在下面么?我只是提醒所有讨论用户注意措辞应回到善意推定上,您反倒倒打一耙。 Liuxinyu970226讨论2021年9月9日 (四) 09:05 (UTC)[回复]
由于个人发现User:Liuxinyu970226与某IP破坏者疑似相关的情况,本人拒绝在相关调查有结果前对此作出进一步回复。C933103讨论2021年9月11日 (六) 09:27 (UTC)[回复]
@C933103:就您说的那个“IP破坏者”,我已对ta明显属于恶意的编辑进行了回退,但是其他编辑我看不出什么恶意,向维基专题询问问题也是错么?至于其C区投票行为,我已提醒ta应该注册账号,ta迟迟不注册赖我咯?至于您非得要拿117.36.54网段说事,元维基和C区我都查不到,维基数据上编辑过两次,但那两个项我都没编辑过,哪来的纵容破坏论?而且这两次维基数据编辑我都不明白为什么叫“破坏”,IP加个中文翻译标签有错么?要是有错维基数据早就不欢迎IP编辑数据项了。您在监管员请求/杂项说的一堆东西完全基于您的原创研究。--Liuxinyu970226讨论2021年9月11日 (六) 09:58 (UTC)[回复]

是否分站重于是否必要。若本地管理员滥权未解决,就更可能拆分文言文库,造成对立,所以谁知有没有谁,看不下本站乱象,已暗中请求基金会行动制裁根本不肯避嫌的管理员。若拆分文言文库,那民国元首Portal:褒扬令也要移出?那就不利中华民国政府的公报收集了。--Jusjih讨论2021年9月8日 (三) 22:58 (UTC)[回复]
确实如果台湾公报受此影响被“拆分”出去的话,会导致拆分出去的网站流量跟本站持平,看似很“美好”但却暗藏极大的滥用风险。 Liuxinyu970226讨论2021年10月12日 (二) 12:31 (UTC)[回复]
若任何本站管理员滥权不止,就更要至少暂时分站,以服务本站遭“政治迫害”者,去新站追求“政治庇护”。请求基金会行动用电邮,所以甚至非维基用户也可能告密。若有沈阳人不知当地日本人,可能用善意的谎言自称不是日本人,像话否?--Jusjih讨论2021年10月18日 (一) 21:32 (UTC)[回复]

关于robots.txt中sitemap内容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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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存robots.txt的前两个sitemap指向的链接均失效,提请删除之。另外现维基媒体计划实行强制https,应当将第三条改为https://……

关于sitemap,我注意到是Wikisource:投票/存档#建议添加sitemap文件提案添加的。

同时,是否应当向元请求全域修改,有无其他sitemap来源,请有能者建议。—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落花有意12138对话贡献)于2021年8月16日 (一) 12:39 (UTC)加入。[回复]

关于MediaWiki:Recentchangestext中IRC频道链接的修改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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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diaWiki:Recentchangestext中,“IRC频道”的链接指向irc.libera.chat/wikisource(#wikisource),而现在实际已有#wikisource-zh。我认为应当修改。

基于维基文库的活跃人数不多,不在相应页面的讨论页提出。 落花有意12138讨论2021年8月19日 (四) 10:56 (UTC)[回复]

中国大陆法院“禁诉令”正可能影响国际知识产权法系,谨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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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尔街(付费)法广等报导,在知识产权之商业争端领域上、中国大陆法院已在多个官司中做出有利于中国大陆公司之裁断,同时“禁制”各官司对应方(潜在第一知识产权所有者)于其他司法管辖区再进行裁断“侵权”之司法程序等,据报导提及之关联人士等所述,法院“还宣称在全球范围内对专利许可费拥有管辖权,律师们表示,这与西方的标准做法背道而驰”。

据文指已有个案之“禁诉令”正处于德国慕尼黑法院司法程序之挑战中,情况未有明晰。据其他有关个案可知,潜在第一知识产权所有者最后均可能达成违背该方自身衡常利益之协议,而因“商业机密”等问题而无法确实评估有关影响是否正挑战到最基础之版权体系,谨认为有关可能事实直接于单一司法管辖区彻底干预潜在第一知识产权所有者与权益让度转移等于跨国司法管辖区之进程、可能延展为其他关联领域之进程部分参与所效仿与再演绎,建议本地明确本地之司法管辖区与对应权益等并继续研判。 Longway22讨论2021年9月27日 (一) 15:02 (UTC)[回复]

该知识产权动态仅涉及企业之间知识产权纠纷,对公有领域内容无影响。38.94.109.221 2021年9月29日 (三) 13:57 (UTC)[回复]
本案为涉及全球大量司法管辖区的专利纠纷,和版权无关。中文维基文库目前也没有收录专利说明书。 听风吹过的声音讨论2021年10月24日 (日) 09:50 (UTC)[回复]

本人录入之章炳麟《太炎文录初编》者,似存多处勘校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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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何人于何时撰之,竟无记录可循。怪哉!—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树上喜鹊对话贡献)于2021年10月11日 (一) 13:35 (UTC)加入。[回复]

请给出链接? Jlhwung讨论2021年10月15日 (五) 20:12 (UTC)[回复]

了解维基媒体运动实施的补助金政策如何支持你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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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媒体运动支持计划现在提供最多2000美元用于支持你有关维基媒体运动计划的补助金,了解更多关于维基媒体运动补助金、标准和如何申请

MNadzikiewicz (WMF)讨论2021年10月24日 (日) 09:07 (UTC)[回复]

申请IP豁免时,遇到(节删)管理员,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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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有点离题,但这件事有必要说一下:

前几天去wiki申请IP豁免,看之前申请者只要随便给个理由就是秒过,然后到我申请,就突然冒出了(节删),封禁我IP然后在申请页面问我问题。

我觉得这已经不是管理能力问题了,(节删)。去IRC反映问题,那边的(节删)也在扯七扯八的绕圈子。反正都不想管事。

难怪wiki中文的质量始终上不来,(节删),真想做事也做不下去。

(节删)

--树上喜鹊留言2021年11月4日 (四) 18:00 (UTC)[回复]

稍微重提一下本地上传功能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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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T,实在是找不到别的什么可以让所有人无论权限都坚持善意推定讨论的话题了,心里苦啊

现阶段上传功能对普通用户是关闭状态,但技术上允许管理员上传文件。最近连维基新闻都有人吵吵要重开本地上传,那么这边我更有理由需要重新探讨这个功能的去留了。

几个现状:1.本站不允许合理使用,且左侧“上传文件”按钮指向commons:Special:UploadWizard;但2.本站因种种原因“消极容忍”两岸四地公有领域但美国非公有领域内容;3.且已有人抱怨上传功能关闭现状不太合理;4.然而一个管理员认定可以消极容忍的内容也可能被其他持异议的管理员删除。那么看起来本站这功能似乎存在的过于迷雾重重,于是我想:

  • 方案1:重写MediaWiki:Licenses(需要界面管理员权限!),导入或直接新建有关版权标签模板,并向Phabricator请求重新开放全员本站上传,换言之允许涉相关情形的pdf或djvu也享受消极容忍待遇
  • 方案2:在上传问题上也要宁缺毋滥,向Phabricator请求彻底关闭该功能(换言之管理员都不能上传),并删除MediaWiki:Licenses

各位怎么看?或者有别的方案么?--Liuxinyu970226讨论2021年7月28日 (三) 04:32 (UTC)[回复]

  • 作为提案者,我  反对方案1,  支持方案2,个人认为方案1貌似有违“宁缺毋滥”一词之初衷。--Liuxinyu970226讨论2021年7月28日 (三) 04:34 (UTC)[回复]
  •   支持方案二,维基文库收录的作品要求为公有领域,应当上传至维基共享资源以便全域用户使用——落花有意12138讨论2021年7月28日 (三) 23:43 (UTC)[回复]
  • 认为有关议案,事实牵涉到权限问题,与所谓“宁缺毋滥”之定理毫无关联,而侵权或不侵权之定义于本地之实践未见得很好解决,认为事实显示特权与普遍权利间存有极大矛盾。为确定有关争议可得到更多深入和讨论等,讨论本案所涉及的权限处理,认为首先要重新整理本地不同编辑对所谓容忍和不容忍之认识、重新梳理现状和经验等,在获得更多检视和判断前可暂时请求临时关闭仍存在之相应权限以合乎比例适用原则。本编相信以重新讨论编辑认识之方案,可更切实处理原有之合理怀疑等问题,并可进一步为推动本地持续发展提供可靠基础,故特此提案替代原提案人之提案以供讨论。——Longway22讨论2021年7月29日 (四) 00:47 (UTC)[回复]
  • 我选择2号方案 --晞世道明讨论2021年8月1日 (日) 10:21 (UTC)[回复]

经过一个月讨论,可以结案了,方案二得到通过。现在需要在维基文库彻底关闭本地上传功能。--Midleading讨论2021年9月1日 (三) 09:11 (UTC)[回复]

好的,谢谢。 Liuxinyu970226讨论2021年9月5日 (日) 07:52 (UTC)[回复]
路过,所以实施变更了吗?—— Eric Liu留言百科用户页 2021年10月21日 (四) 17:44 (UTC)[回复]
@Ericliu1912:需要有人去Phabricator提出申请(我在那边密钥丢了登录不了),另外既有文件需要处理一下。--Liuxinyu970226讨论2021年10月23日 (六) 10:48 (UTC)[回复]
提出申请。—— Eric Liu留言百科用户页 2021年11月8日 (一) 03:12 (UTC)[回复]

本地上传功能已经关闭。MediaWiki:Licenses可由任何管理员删除。—— Eric Liu留言百科用户页 2021年11月19日 (五) 09:57 (UTC)[回复]

 完成--Midleading留言2021年11月20日 (六) 02:19 (UTC)[回复]

关于方针机器人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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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机器人申请另页投票,避免内容混淆
  2. 添加通过标准

以上。 落花有意12138讨论2021年9月1日 (三) 14:02 (UTC)[回复]

关于2,提案如下

提名提出14日后,有下列情况之一且符合提名条件者,提名通过:

  1. 无人投票的
  2. 支持人数大于反对人数的

提名条件暂定如下:

  1. 机器人源代码链接、执行事务和所有者应当在机器人的用户页提供
  2. 提名者应当为自动确认用户
  3. 机器人应当在用户名中显著标识其为机器人
  4. 机器人在提名时不应当有历史编辑
落花有意12138讨论2021年9月1日 (三) 14:08 (UTC)[回复]
建议在Wikisource:投票提出。 Liuxinyu970226讨论2021年9月5日 (日) 07:54 (UTC)[回复]
超过一个月,没有任何人理会本提案,因此关闭。--Midleading讨论2021年10月6日 (三) 03:29 (UTC)[回复]
自动确认没必要吧,熟悉维基代码、有几十笔试验才是关键。我看应该明确允许提名者把投票链接加入Template:Commonnotice,这样自然有人投票。 Crowley666讨论2021年10月6日 (三) 05:05 (UTC)[回复]
@Crowley666:要用机器人,是因为有大量的重复工作需要完成,而编写者必须了解维基文库和维基语法才能保证机器人编辑的合规和有效。所以我认为自确和熟悉维基语法都是必要的。同时询问“几十笔试验”是实验什么?加入顶栏滚动通知已经另起讨论。 落花有意12138留言2021年11月13日 (六) 12:55 (UTC)[回复]
应当直接允许管理员使用自动化机器人,不用再次提名通过,但是对相应用途应当公告。提名无需设置限制,除了机器人用户应当做明确标识外,其他提名条件没有需要。 Alvonte讨论2021年10月10日 (日) 20:22 (UTC)[回复]
@Alvonte:请问为什么没有需要?我的理由如下:
  1. 相关内容需要审查。如果不是没有条件,我甚至还想在服务器上运行以免偷换代码
  2. 如上回复crowley666的内容
  3. 您也同意了我就不多说了。在用户名中标识是为了编辑的专门区分
  4. 是为了编辑的专门区分。
编辑的专门区分:指这个用户的所有编辑都是机器人编辑,没有人工编辑。这是为了避免一号多用、傀儡和小号。 落花有意12138留言2021年11月13日 (六) 13:04 (UTC)[回复]
这个提案早已关闭,并将在数日后存档,如果还需要讨论请拿出更合理的新提案。我对此提案的观点是除了“机器人应当在用户名中显著标识其为机器人”以外都反对。据我所知没有哪个维基计划强迫提供机器人源代码链接,能完成所需工作且不破坏维基文库即可。是否在维基文库为自动确认用户并不重要,维基百科等其它计划的用户想要在维基文库使用机器人同样欢迎。机器人专用帐号在提名时是否有历史编辑也并不重要,如果有的话,难道强迫其重新注册新帐号?我还认为普通用户使用机器人程式透过自己的主帐户完成明显无争议的少于50笔编辑亦可接受,如果出了问题,编辑者自己回退50笔编辑并不困难,大多数情况下机器人程式正常运作将改进维基文库。--Midleading留言2021年11月15日 (一) 12:58 (UTC)[回复]
@Midleading:1.审查源代码远比逐个审查被编辑的页面容易得多。2.自动确认用户是为了保证机器人所有者对维基文库有充分的了解——至少要熟悉维基文库为数不多的方针与指引,了解常用模板等。3.如果提案账号所做出的编辑是机器人做出的,那也可以,但是如果是人工做出的,请问为什么要起一个“显著标识其为机器人”的用户名呢?4.认同您“透过出账户完成明显无争议的少于50笔编辑也可接受”的观点,机器人需要测试。 落花有意12138留言2021年11月16日 (二) 12:56 (UTC)[回复]


各位怎么看待这个元维基提出的问题? Liuxinyu970226讨论2021年9月9日 (四) 06:21 (UTC)[回复]

本人承认没有看到policy要求在本地站点公开的要求。仅在此跟进。--Zhxy 519讨论2021年9月9日 (四) 23:28 (UTC)[回复]
再不回退此行为就休怪到时可能被制裁。涉嫌诽谤。--Jusjih讨论2021年9月11日 (六) 01:31 (UTC)[回复]
元维基管理员DreamerBlue已改名成中立的命名。Zhxy 519应该就此贴文以及本地解任投票未决,就关说监管员下台。忘了前次解任投票程序不周,在下尚不支持解任,但Zhxy 519再次封禁存疑,仍无视Wikisource:管理员#避嫌。--Jusjih讨论2021年9月13日 (一) 17:38 (UTC)[回复]
就如此无视本人正常解释,在这里反反复复拿一个不成立的理由啊。这个讨论是说你的行为,攻击我没用。--Zhxy 519讨论2021年9月14日 (二) 01:19 (UTC)[回复]
更可笑Jusjih把DreamerBlue当成甚么元维基管理员。不妨告诉你,DreamerBlue不要说在同页面被元维基巡查员提醒行为不端,本人恐怕根本正受到基金会对中文维基百科的除权行动之监视,随时可能是基金会接下来要处置的对象。--Zhxy 519讨论2021年9月14日 (二) 15:14 (UTC)[回复]
然而有一个元维基管理员billinghurst(不信么)也认为该案应当本地解决,不符合可以发全域RFC的客观条件。 Liuxinyu970226讨论2021年9月16日 (四) 08:39 (UTC)[回复]

台湾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的版权问题

编辑

是否明确释入公有领域?如果不是,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默认版权所有者为“中国的法人”,这里不收。其他地方收吗? Crowley666讨论2021年9月27日 (一) 13:30 (UTC)[回复]

{{PD-ROC-exempt}}不是有“五、依法令举行之各类考试试题及其备用试题。”么 Liuxinyu970226讨论2021年9月27日 (一) 13:53 (UTC)[回复]
但PRC法律没有这条。台湾的作品在大陆默认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影响。大陆作品的著作权在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中有提及,反之,我暂时没查到相关规定。 Crowley666讨论2021年9月27日 (一) 14:01 (UTC)[回复]
大陆的话,关键是有关考试是否具备强制执行性质,如有则有可能认定为“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否则一般受当地教育机构版权保护,不可上传本站。 Liuxinyu970226讨论2021年9月28日 (二) 05:58 (UTC)[回复]
[18][19][20][21]。虽然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认为公共试题不应适用《著作权法》,但目前判例不支持该说法/愿望
先不论大陆的试卷是什么性质(尊重判例及法律界争议,无法上传)。现在有几个问题:
  1. 台湾的试卷是否明确释入公有领域?
  2. 若否,哪个站(如别库)收录台湾的试卷?这可能关系到不同国家与台湾地区的贸易协议,我对此一片茫然。
  3. 语文试卷能不能传?虽说台湾地区允许自由传播整张试卷,试卷所引现代文文本有版权,因此有“较短期限”的问题——在不承认较短期限的地区,不能自由传播整张语文试卷。 Crowley666讨论2021年9月28日 (二) 07:32 (UTC)[回复]
@Liuxinyu970226:我觉得,就算是高考,其试卷无论如何都没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 落花有意12138讨论2021年9月28日 (二) 13:26 (UTC)[回复]
公务员考试的话?或者说驾考试题? Liuxinyu970226讨论2021年9月28日 (二) 22:47 (UTC)[回复]
驾考同医考判例不能放。公务员考试确实问住我了。 Crowley666讨论2021年9月29日 (三) 10:15 (UTC)[回复]
至于驾考试题算不算“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我不敢肯定。驾考试题考察对法规的理解。但“科学”是什么,在著作权法没有明确。 Crowley666讨论2021年9月29日 (三) 10:24 (UTC)[回复]
@Liuxinyu970226:肯定不属于,没有强制性。 落花有意12138讨论2021年9月29日 (三) 12:59 (UTC)[回复]
至于台湾的那个规定,个人感觉很多时候都适用于国考试卷试题?地方小考基本不会适用吧。 Liuxinyu970226讨论2021年9月29日 (三) 23:12 (UTC)[回复]
真的适用,见由於各級學校校內之各種考試……。我猜是五权分立的原因,对考试在法律层面上特别重视。 Crowley666讨论2021年9月30日 (四) 01:44 (UTC)[回复]

参考Wikisource:版权信息/全文,本站的版权除了涉及服务器在美国,都是属地法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延伸不到台湾。台湾的试卷只需依据是否为当地法令授权来判决即可。--Zhxy 519讨论2021年9月30日 (四) 20:13 (UTC)[回复]

受到美国对较短期间规则的不接受性牵制?--Jusjih讨论2021年10月3日 (日) 19:18 (UTC)[回复]
台湾受URAA影响的起始日期比陆港澳新马晚,是2002年以后才那啥的,2001年底以前的应该也可以吧。另外如果说是符合PD-XXX-exempt的情况下,C区管理员的态度大多数是倾向保留,即便存在URAA之影响(例子可见c:Commons:Deletion requests/File:FC Desna.png)。Liuxinyu970226讨论2021年10月3日 (日) 22:35 (UTC)[回复]
那我先放道数学题Crowley666讨论2021年10月6日 (三) 04:40 (UTC)[回复]
受URAA影响的,本站消极容忍到真正的版权所有者强制下架,禁止普通用户“民众检举”。维基教科书探讨既有考题,可能合乎美国合理使用条款。--Jusjih讨论2021年10月17日 (日) 20:08 (UTC)[回复]
就算没有别的问题,只有一道题明显破坏了原文的完整性,没有收录的意义,建议补充完整。--Midleading留言2021年11月6日 (六) 11:52 (UTC)[回复]
或者这种情况更适合维基教科书?同希望能录入整张试卷而不只是某几个试题。Liuxinyu970226留言2021年11月7日 (日) 04:09 (UTC)[回复]

删除各种文献中对日文及韩文类似文献的引荐

编辑

毫无必要且啰嗦,特别是对不同国家类似法规的介绍,搜索引擎根据网站的语言标识完全可以排除,且日本韩国现代法规也早就不完全是用汉字写就,根本毫无必要跨维基消歧义。—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103.142.141.209对话)于2021年9月29日 (三) 14:33 (UTC)加入。[回复]

@103.142.141.209:阁下提出了一个建设性的意见,我同意此提案。 落花有意12138讨论2021年9月30日 (四) 14:09 (UTC)[回复]
@Jusjih:请问当初为何创建此模板,我没有找到相关讨论。 落花有意12138讨论2021年9月30日 (四) 14:10 (UTC)[回复]
认为有关提案可妨碍本地与关联文化圈之间互通与共进等情,故不同意该提案之内容。——Longway22讨论2021年10月1日 (五) 03:53 (UTC)[回复]
@Longway22:真的有人会在中文维基文库找其他语言文本的链接吗?如果懂日语/韩语的话为什么不去日语/韩语维基文库找呢? 落花有意12138讨论2021年10月3日 (日) 04:04 (UTC)[回复]
  反对同Longway22,此类链接可以方便检索有关文献。 Liuxinyu970226讨论2021年10月1日 (五) 04:18 (UTC)[回复]
根本不考虑实际情况,如果文献是中文的,大可在中文文库放置副本,链接外部站点99%的中文读者根本无可能看懂的内容(有理由相信中文读者看得懂英文的比例远高于所谓韩文日文。),那为什么不链接美国,法国,德国,菲律宾,越南,全世界200多个司法辖区,除非该司法辖区使用中文,根本毫无必要链接。基本逻辑思维能力都没有,韩文、日文使用者会在中文站点搜索韩文、日文资料吗,我相信韩文日文使用者在Google搜索民法,刑法,也绝无可能跳出中文维基百科的刑法?完全是在解决一个完全不存在的问题。所谓“本地与关联文化圈”根本也是地域中心的说法,除非韩国、日本确实有使用中文撰写相关材料,名称确实在中文中可能导致混淆,否则根本毫无必要。现在模板部分,有些所谓消歧义模版占据文本占据屏幕一半以上,根本不尊重文本和读者智商。 103.156.242.41 2021年10月2日 (六) 13:03 (UTC)[回复]
  • 有些不理解,这都不放在正文,没有妨碍阅读,为啥要删除?比如外出用餐,店家在餐桌上放了各色各样的调味料 —— 盐、胡椒等,不需要大可不理会,用不着强要店家把它们都丢掉 --晞世道明讨论2021年10月3日 (日) 05:15 (UTC)[回复]
    "盐、胡椒"会放是因为很多人会用。没有人会用的调料根本不会放也不应该放。实际上根本无人会通过中文文库去找日文或是韩文资料。 103.142.141.217 2021年10月3日 (日) 09:35 (UTC)[回复]
    文库尊重文本甚至于版本信息都是放置在讨论页,我是不懂为什么要在条目之上链接外语文库,且不说没有需要,真的有需要也应该放在讨论页面或是导览页面。现在完全是狗皮膏药式的粘贴。 103.142.141.217 2021年10月3日 (日) 09:37 (UTC)[回复]
  •   反对同Longway22。对日文及韩文类似文献的引荐,是因应汉字文化圈有很多撞名的法律法规法令。请看Wikisource:专题/法律#汉字文化圈近似名称法律法规,就有很多民国法规殿以“ (中华民国)”,就是与日韩撞名。--Jusjih讨论2021年10月3日 (日) 19:25 (UTC)[回复]
  •   支持支持删除这些画蛇添足的外链。如果按照@Liuxinyu970226阁下所说,是为了方便检索外文文献,那么直接去相应语言的维基文库去检索不就行了吗?为什么要跑到中文维基文库来?这完全是部分用户一厢情愿而不考虑实际可操作性的想法。@晞世道明阁下说的外出就餐这个比喻我也不赞同,盐和胡椒会摆在桌上是因为部分人会使用,而文库上方的这些链接基本不会有什么人使用。我认为更合适的比喻是老旧小区或者公共厕所的墙上的小广告,碍眼,而且看着讨厌,实际使用率几乎为零。至于@Jusjih阁下所说的“与日韩撞名”的说法我也不敢苟同,假设有人要搜索某日文文献,那么他理所应当去日文维基文库搜索,那边搜到的都是日文文献,不可能有中文或者韩文。假设有人要在中文维基文库搜索某日文文献,那么首先他就找错地方了,他应该去日文维基文库搜,这是他自己的问题,维基没有必要去承担他的错误。而且我也不认为有人会蠢到连日文中文韩文都分不清楚。并且我也查看了日文和韩文的维基文库,都没有说像现在的中文维基文库一样加上一个所谓“汉字文化圈”内的外文链接。综上,我认为应该删除这些画蛇添足的外链。--红渡厨讨论2021年10月13日 (三) 10:57 (UTC)[回复]
    照这说法,本站收录日本国宪法也是个错是么? Liuxinyu970226讨论2021年10月13日 (三) 11:00 (UTC)[回复]
    上面没讲清楚,我重讲一次。@Liuxinyu970226阁下所说的日本国宪法是一个中文文献,中文文献理所当然有资格被收录进中文维基文库。您混淆了国家和语言的概念。--红渡厨讨论2021年10月13日 (三) 11:31 (UTC)[回复]
    要不要另建启闭式模板,框入Wikisource:专题/法律#消歧义模板所列,尤其三者以上,就不啰嗦?--Jusjih讨论2021年10月17日 (日) 20:14 (UTC)[回复]
    不同意@Jusjih阁下的建议,无论隐藏与否,这样的链接都是没有必要的,您这样做只是掩耳盗铃而已。既然楼下又有一位表达了反对意见,那我简单点说好了,想请反对的各位告诉我:1.为什么日文维基文库和韩文维基文库没有这样的链接?2.既然各位觉得有必要,那你们可以举例子出来,究竟是怎么样搜索能导致一个本要搜索非中文文献的用户会错误地进入一个中文文献?--红渡厨讨论2021年10月20日 (三) 09:00 (UTC)[回复]
    阁下说法恐怕是未有假定善意,尤其所言所谓“错误动作”更无从谈起,不知问题有何建树意义,希阁下重新整理问题。 Longway22讨论2021年10月20日 (三) 11:14 (UTC)[回复]
    假定善意根本不适用此次讨论,您这根本是为了阐释观点歪曲支柱,假定善意是指多方在交流及解决分歧的基础上,假定参与讨论各方的最终目的均为建设更好文库,未见此处有不妥之处。 103.149.249.102 2021年10月21日 (四) 08:48 (UTC)[回复]
    感谢@Longway22阁下的回复,您说的“所言所谓“错误动作”更无从谈起”能讲具体一点吗?我不是特别明白,为什么就无从谈起了呢?然后,我不知道您是否仔细了解过维基文库,维基文库的口号是“自由的图书馆”,维基文库的首页也写着:“(维基文库)是一个由志愿者在线收集自由内容文本的站点。”您却在2021年10月1日 (五) 03:53 (UTC)时的回复中说:“妨碍本地与关联文化圈之间互通与共进”,就个人来说,我很愿意支持文化互通共进,但这并不是维基文库存在的目的。再然后,既然各位都不愿意举例子,那我来举几个好了。(下列举例中我都会暂时忽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前缀。)举例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该页面链接到w:ja:労动基准法和。“劳动法”和“労动基准法”一个3个字一个5个字,而且该链接是日文维基百科并非文库;“劳动法”和“대한민국 근로기준법”一个汉字一个韩文。故,本例中的外链没有必要。举例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该页面链接到和。“保险法”和“保険法”确实存在混淆可能性;“保险法”和“보험업법 (대한민국)”一个汉字一个韩文。故,本例中的日本法律外链似乎存在一定必要,韩国法律外链没有必要。举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该页面链接到w:ja:屋外広告物法。“广告法”和“屋外広告物法”一个3个字一个6个字,而且该链接是日文维基百科并非文库。故,本例中的外链没有必要。举例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该页面链接到w:ja:労动组合法和。“工会法”和“労动组合法”一个3个字一个5个字;“工会法”和“대한민국 노동조합 및 노동관계조정법”一个汉字一个韩文。故,本例中的外链没有必要。举例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该页面链接到和。“国籍法”和“国籍法”确实存在混淆可能性;“国籍法”和“국적법 (대한민국)”一个汉字一个韩文。故,本例中的日本法律外链似乎存在一定必要,韩国法律外链没有必要。我一共举了5个例子,其中只有2个日本法律外链存在一定必要,但这也是在我暂时忽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前缀的情况下。另外,我也想重申我的两个核心观点:1、为什么日文维基文库和韩文维基文库没有这样的链接?2、在中文维基文库找日文或韩文文献,那么首先他就找错地方了,他应该去日文维基文库搜,这是他自己的问题,维基没有必要去承担他的错误。--红渡厨讨论2021年10月21日 (四) 13:41 (UTC)[回复]
  反对:意见同上诸位。—— Eric Liu留言百科用户页 2021年10月18日 (一) 01:42 (UTC)[回复]
所谓反对者根本未能回应相关问题:两个前提(1)日文和韩文属于外语(2)中文维基文库系中文维基文库;四个基本问题(3)中文维基文库链接外语毫无关联的资料是否有必要性(4)相关外语用户会通过中文维基文库查找相关联内容吗(5)我相信没用,若有,该种概率是否显著呢?(6)即便存在此种可能,该种弱关联性有必要通过多个将近5行高度的信息框,甚至于占据页面顶部最显眼位置甚至于超过1/3来彰显吗?对关联性的三个问题(7)该种关联性因何产生,因何建立,日文及韩文与中文的关联性在哪里(8)以此推断,为何不放置越南文,藏文,泰文,蒙古文,满文等关联文字链接呢?(9)更甚至,举例而言,美国联邦及地方政府作品,特别是加州及旧金山湾区政府作品,出于多种因素考虑,通常都会提供中文译本,为何不提示用户对相近名称的美国联邦及地方政府作品进行分辨呢?
此外,希望各位认为有关联性及重要性的编者反思,是否受到泛大中华主义影响,主观认为日文韩文从属大中文世界呢。 103.149.249.102 2021年10月21日 (四) 09:01 (UTC)[回复]
现仅为华文相近文化圈之文本协作可能等而不能理解有关去除意图,如可能有关联其他语文协作等之必要而社群自然可相应跟进研判,但IP君现抛出一大串于本案关联度明显不高之另外议题并扣出所谓帽子可谓混淆视听,断章取义。
并据上述可能制造冗长辩论,还请有关可能关联利益人等切勿继续有关拉布行为,本案多数反对人之态度非常明确,也不会回应有关恶意问题之任意指控。如议案有可继续理性讨论之辩词,可再研判有关作品协作联系等可否进一步改进。 Longway22讨论2021年10月21日 (四) 09:13 (UTC)[回复]
您再次没有正面回应任何问题。本案中也不存在于其他语文协作之情况,仅是本专案部分编者之作而已,其他语言同案,如上所述,根本无此类模板。很遗憾您认为是”拉布“,该种指控缺少基本逻辑支撑,维基不是议会,没有议员,也无议程,根本无需拉布,您的此种指控不仅没有假定善意,也无助于解决分歧。该类指控逻辑之荒谬,也恰恰证明您对此类概念缺乏基本认知,仅仅是在脑海中搜索关联词汇扔出指尖而已,您的“恶意“问题指控,以及对此类辩技之依赖,也恰恰证明您对自身论点之逻辑支撑毫无信心。所谓其他语文应当另开一题一事,也根本是无稽之谈,是否需要包含外语链接,包含标准应当如何,即便包含是否应当放置在最显眼之位置,乃是本议题之核心,也是本议题需要解决的问题。最为显著的,如果包含所有外语相关文献,显然会造成极度不合理的阅读体验。那么势必要深究,该包含标准为何,即便包含,放置在页面顶部占据大量空间又是否有正当性。也无需笔者再次重申,讨论不是投票,上述作者对在案讨论之性质明显缺少基本认知。 103.149.249.102 2021年10月21日 (四) 09:42 (UTC)[回复]
恐怕阁下只是无意包容与理解、接触中文圈关联文化和潜在协作需要等,与维基和文库正在发展的理念是非常不相容的,很遗憾真的不会有更多补充。 Longway22讨论2021年10月21日 (四) 10:00 (UTC)[回复]
不会对您缺乏任何实质的评论作回复。以此类毫无根据的指控代替理性沟通,无礼之极,乃至屡教不改,望勿如此这般行事为人。 103.149.249.102 2021年10月21日 (四) 11:09 (UTC)[回复]
回复@Jusjih阁下所谓的汉字文化圈在维基根本不成立,不然请您回答我为什么日韩维基文库都没有这样的外链?为什么要在中文文库搜索日韩文文献?这个问题我在上面也讲过好多次了,为什么反对者避而不谈?只会空泛泛地说些什么文化潜在需要、中华圈之类的话?至于您说的数量问题,维基有个东西叫机器人。--红渡厨讨论2021年10月25日 (一) 04:25 (UTC)[回复]

(!)意见鉴于较长时间无人继续讨论,且反对一方无人正面回复“为何日韩维基文库都没有这样的外链”“为什么要在中文文库搜索日韩文文献”的问题。若本提案一周后仍然无人继续讨论,将申请机器人实行。--红渡厨讨论2021年11月1日 (一) 10:49 (UTC)[回复]

日韩维基文库有没有这样的外链,本站管不着。在中文文库搜索日韩文文献,是因应汉字名撞名。大韩民国旧版《国籍法》[22],甚至最新的《大韩民国宪法》[23],按官网右上角的“汉”字,就有汉字混用版。韩国旧版法令,曾多用汉字混用版,但新版多用彦文专用版。汉字文化圈在维基根本不成立?w:汉字文化圈有多少跨语言链接?请不要为阐释观点而扰乱维基。申请机器人实行,端看实行何者,仍可能被反对,何况楼上多少反对意见。--Jusjih讨论2021年11月1日 (一) 18:09 (UTC)[回复]
(!)意见即使大家同意在条目中移除这些链接,也应该将链接移至讨论页而不是直接删除。--Zy26留言2021年11月12日 (五) 12:52 (UTC)[回复]
回复@Jusjih阁下。感谢您的回复,终于有人能正面回答这两个问题了。这里是讨论,不是投票,人数的多寡并不能决定最终的结果。“在中文文库搜索日韩文文献,是因应汉字名撞名。”那请你告诉我,现在的日韩文文献是否用汉字写成?如果是,我举双手赞成保留现在这些消歧义外链。如果不是,请将这些画蛇添足的外链删除。本站管不着这个说法真是笑掉大牙,既然您觉得管不着,那为什么你要说汉字文化圈有多少跨语言链接?况且我那句话指的是反对者所说的汉字文化圈观点,不是指汉字文化圈本身。当然,也怪我那句话没说清楚,在这里我向您致歉。--红渡厨讨论2021年11月2日 (二) 08:05 (UTC)[回复]
新版日文文件仍有相当汉字混用。最新韩文文件虽不直接书写汉字,但仍有大量汉字语,而且已述旧版曾有汉字混用,要尊重史不可灭。讨论不是谁最后留言不遇到反对就算数。--Jusjih留言2021年11月6日 (六) 19:04 (UTC)[回复]
同感,3人反对只有提案者一人支持这也能通过?--Liuxinyu970226留言2021年11月7日 (日) 04:13 (UTC)[回复]

回复@Jusjih阁下。你自己都说了,日韩文文献是汉字混用,而中文文献是用全汉字写成。哪怕仅仅是按照你的这种逻辑,现在这些消歧义外链依旧是没有必要的。以及我认为有必要继续提问这两个问题:“为何日韩维基文库都没有这样的外链?”“为什么要在中文文库搜索日韩文文献?”本站管不着这种掩耳盗铃的回答是不能算数的。因为,既然反对者认为是因为汉字文化圈的存在所以现在这些消歧义外链是有必要的,那么为什么日韩同属于汉字文化圈,日韩文维基文库没有这样的外链?你们的这套逻辑根本经不起推敲。“讨论不是谁最后留言不遇到反对就算数。”那我问你,讨论到最后,有一方不再继续表示反对了,那不就表示讨论的结果是另一方的观点吗?这样的情况,申请执行有什么不可以吗?而且我那写的是一个带有条件的预告,你们现在不就还在表达反对吗,那就继续讨论下去不就完了嘛。我又不是强行申请执行。

回复@Liuxinyu970226阁下。我回你两句话:1、你的数学是体育老师教的吧?支持者的人数数错了,就连你们反对者的人数同样数错了;2、我复制一下我上面说过的话:“这里是讨论,不是投票,人数的多寡并不能决定最终的结果。”--红渡厨留言2021年11月11日 (四) 12:32 (UTC)[回复]

没必要的链接不自动等于必须删除,否则要不要因为台海两岸互不承认,取消互联,淡化政治色彩?日韩文文献是汉字混用,但很多标题是汉字语,常常字形字义撞名,波及中文国家地区,所以要消歧义。红渡厨未解释删除自认太多链接的好处,再继续打转,就只能以没有共识结案,因为没有突破。“为何日韩维基文库都没有这样的外链”,自已去日韩维基文库提问。--Jusjih留言2021年11月12日 (五) 22:34 (UTC)[回复]
你自己都说是没必要了那为何不删除?没必要的东西还要摆在顶头让所有访问这个页面的人看到?不要扯什么台海两岸之类的话,台海两岸都是用的汉字说的都是汉语。而日韩两国都有他们自己的语言,日文中的假名,韩文中的谚文,都和汉字有明显的区别,只要是上过学的都能一眼看出三者的区别。你说是中文国家地区,日韩文什么时候也成中文了?好处?清除掉没有必要的东西,多余的东西,这就是好处。你说不想再继续打转,那好,我不跟你打转了。为何日韩维基文库都没有这样的外链?这个问题我来回答,日韩维基文库没有,就是因为你们这一套汉字文化圈需要互联的逻辑是伪逻辑,这只是部分中午维基文库用户一厢情愿的想法。如果这套逻辑成立,那么日韩文维基文库理应有相同链接。你的“本站管不着”“自已去日韩维基文库提问”这样的回答,恰好暴露了你内心是虚的,你知道这根本解释不出来一个可以让人信服的理由,所以只能用这种掩耳盗铃的回答来试图搪塞过去。如果以没有共识结案了,那就是说会继续保留这些没有必要的外链。所以我会据理力争到最后。 红渡厨留言2021年11月13日 (六) 03:08 (UTC)[回复]
是以未见任何建设性发展,同意关闭本案。 Longway22留言2021年11月13日 (六) 04:13 (UTC)[回复]
回复@Longway22阁下。我说申请机器人你们不同意,结果反手就来个关闭提案??双标也不是这么双的吧。你们反对者对自己的逻辑漏洞根本解释不清楚,这也叫未见任何建设性发展??另外我强烈抗议@Jusjih滥用管理员权限的行为,明显有违维基文库:管理员#避嫌。就算你是普通用户,这连7天也没到啊?你有什么理由删?已在用户页指出。--红渡厨留言2021年11月14日 (日) 12:28 (UTC)[回复]
本地没有成文的结案存档指引、更没有方针,更没有限定管理员才能存档。是红渡厨坚持阐释特定观点打转留言,所以存档否争议,请红渡厨反省。维基文库:管理员#避嫌也有管理员避嫌不过三。已经第一次重大警告红渡厨。请看以下方案。--Jusjih留言2021年11月14日 (日) 17:55 (UTC)[回复]
本案除红渡厨以外的其他支持者留言距今已经超过14天,未取得支持共识,也无任何实质性进展,我也认为现在可以关闭本提案,不过我认为再等待几天会更礼貌。至于这些链接除了页面顶部以外到底要放在哪里,我觉得每个页面左侧的跨语言链接区就可以,如果那边已经放了相应语言的翻译版本,那就加到讨论页里面。--Midleading留言2021年11月15日 (一) 03:11 (UTC)[回复]

那行吧,既然都有人威胁我要封我号了,那我就不多说了。我可不想被某些只会扣帽子的滥权管理员给封掉了,毕竟有时候还是想在维基做做贡献、传点文献的嘛。不过还是想多说一句,中文维基的环境就是被某些没有智商还自以为是对维基好的用户给搞坏的。--红渡厨留言2021年11月15日 (一) 14:02 (UTC)[回复]

认为Wikisource:专题/法律#汉字文化圈近似名称法律法规所列者,用太多Wikisource:专题/法律#消歧义模板,在此以中华民国刑法用{{Otheruses|Special:链入页面/刑法}}取代4法律消歧义模板,很简化否?如是,那有法律消歧义的相关页面,都能类似简化顶端,免用太多法律消歧义模板。到时只有未建立法律消歧义的相关页面,顶端才用法律消歧义模板。--Jusjih留言2021年11月13日 (六) 22:54 (UTC)[回复]

没有任何用户对此话题发言,因此本讨论关闭,编辑者可以自己选择如何使用模板。--Midleading留言2021年11月30日 (二) 15:51 (UTC)[回复]

关于Wikisource:正文品质内容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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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时,公布在网络上的文本,录入仅需要复制,因而不存在录入错误,也没有印刷错误,因此提案:

对于已经由作者或者发布机关在网络上公开的完整可信、符合收录方针的作品,可以不经多个来源校对,仅对照作者或发布机关首次公布的来源录入。 落花有意12138讨论2021年10月16日 (六) 14:31 (UTC)[回复]

:   支持--红渡厨讨论2021年10月17日 (日) 06:31 (UTC)[回复]

参见最近Talk: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关于处理土地改革中遗留的典当土地问题给华北各省的指示有关疑问,认为提案人应先说明具体认为属于完整可信等之大概尺度?就粗鄙经验而言,即使如发布机关自行公布文本亦属重新录入而非原始文件,也会有字形等差别,对于部分现提倡彻底对照之意见而定,需有更细致之考量。 Longway22讨论2021年10月20日 (三) 11:20 (UTC)[回复]
@longway22, zh26:1.“完整可信”是指来源于可靠来源,比如签署方、制作者、修订机关等。2.据我所知,现在的文书似乎大部分是打印的,而非手写的,那么为什么要把打印出来的再录入回去,而不是直接把被打印电子版公布呢?——落花有意12138留言2021年11月6日 (六) 09:13 (UTC)[回复]
@zy26:抱歉,ping错了——落花有意12138留言2021年11月6日 (六) 09:21 (UTC)[回复]
即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的条约数据库里面,也写着“我们努力提供准确的信息并定期核查更新,但仍难以保证数据库中的信息与条约正式文本完全一致。”如何能保证没有录入、印刷或者其他的错误呢?-- Zy26留言2021年11月4日 (四) 06:10 (UTC)[回复]
  反对,理由同Longway22和Zy26阁下。--红渡厨留言2021年11月4日 (四) 14:18 (UTC)[回复]

除了提案者没有一个用户支持,因此本提案不通过。--Midleading留言2021年11月20日 (六) 02:22 (UTC)[回复]

建立申诉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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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被封禁的人不知去哪申诉。Fire and Ice讨论2021年10月21日 (四) 14:35 (UTC)[回复]

导入模板呗。 Liuxinyu970226讨论2021年10月22日 (五) 03:40 (UTC)[回复]

删除法律文献中对澳门法令的外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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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法令全部用拉丁字母和阿拉伯数字命名,汉字名称的法律消歧义到澳门法令毫无必要。哪会有人分不清楚汉字和字母数字的。--红渡厨讨论2021年10月22日 (五) 04:54 (UTC)[回复]

不同意本案。 Longway22讨论2021年10月22日 (五) 09:30 (UTC)[回复]
感谢@Longway22阁下的回复,您有表达反对意见的权利。但在表达反对意见的同时,您应该同时表明反对的具体原因。否则,我有理由认为您是在对上面的意见不合而进行报复,且是在破坏维基的讨论环境。--红渡厨讨论2021年10月22日 (五) 15:22 (UTC)[回复]
承言附加理据,既以部分中文区之习惯而检视之,中文附加之并非不必要之举,而同时认为提案之理解未有适当对本地再建设之比例,附上。 Longway22讨论2021年10月25日 (一) 05:12 (UTC)[回复]
请问@Longway22阁下在说啥?汉字我都懂,但是您把这些字放在一起,看不懂。--红渡厨讨论2021年10月25日 (一) 12:31 (UTC)[回复]
本人不同意本案,汉字明显比“序号/年份”这样的编号更能让人理解。 听风吹过的声音讨论2021年10月24日 (日) 09:49 (UTC)[回复]
回复@听风吹过的声音阁下。是的,汉字比编号更容易理解,这句话我同意。可是这个问题难道澳门的立法者没有考虑到吗?而且一个要搜索澳门法令的用户,那么有理由认为他是知道澳门法令是用编号写成的,在其他地区(国家)法规中消歧义到澳门法令是不合理的。--红渡厨讨论2021年10月25日 (一) 04:25 (UTC)[回复]
  反对本案,更反对红渡厨所谓“是在对上面的意见不合而进行报复,且是在破坏维基的讨论环境”的用词,已在其用户讨论页告知。请看分类:中华民国与澳门撞名的法规。--Jusjih讨论2021年10月24日 (日) 22:06 (UTC)[回复]
回复@Jusjih阁下。可以,我同意您提出的这四个法规保留消歧义链接,但其他的消歧义链接我依然认为是没有必要的。--红渡厨讨论2021年10月25日 (一) 04:25 (UTC)[回复]
请注意假定善意。若编辑期间临时有要紧事呢?事后补正理由不行吗?也请注意Wikisource:管理员#避嫌的少量例外。--Jusjih讨论2021年10月25日 (一) 15:53 (UTC)[回复]
回复@Jusjih阁下。我不知道您是没收到@还是怎么,您所谓的假定善意的问题早就已经在我的用户页回复你了,请您注意查看。由于该问题与此处讨论的问题无关,请在我的用户页继续该讨论(如果您有意继续讨论的话)。--红渡厨讨论2021年11月1日 (一) 10:29 (UTC)[回复]

除了提案者没有一个用户支持,因此本提案不通过。--Midleading留言2021年11月16日 (二) 09:41 (UTC)[回复]

建议增加至元维基本地权限日志之连结,范例在此。—— Eric Liu留言百科用户页 2021年11月6日 (六) 16:35 (UTC)[回复]

此外还需要建立语言变体,可以使用这个js。—— Eric Liu留言百科用户页 2021年11月15日 (一) 13:15 (UTC)[回复]

满文输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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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题,在例如京尘杂录/4中,需要输入个别满文(见黑色方格处),但输入后文字方向不正确,烦请有识同仁协助创建(或导入)如w:Template:ManchuSibeUnicode这样的模板(在下实在不擅与电脑代码打交道,惭愧惭愧),又或者有其他方法的,请告知。--银色雪莉留言2021年11月10日 (三) 19:17 (UTC)[回复]

对满文加上语言标签再指定书写方向应该可以解决,例如:
滿語<span lang="mnc" style="writing-mode:vertical-lr;">ᠮᠠᠨᠵᡠ<br>ᡥᡝᡵᡤᡝᠨ</span>
将会显示成:
满语ᠮᠠᠨᠵᡠ
ᡥᡝᡵᡤᡝᠨ
Jlhwung留言2021年11月10日 (三) 19:34 (UTC)[回复]
已创建Template:ManchuSibeUnicode,请测试。--Zy26留言2021年11月12日 (五) 11:04 (UTC)[回复]
谢上面两位襄助。适才做了测试,Template:ManchuSibeUnicode与汉字混用时不知何故使用后会自动排到行头,例如

国书十二乌珠ᠠ

使用后,文字方向变为正常,但位置演变为

国书十二乌珠

很是奇怪。--银色雪莉留言2021年11月12日 (五) 12:34 (UTC)[回复]
Template:ManchuSibeUnicode设定了float:left,所以作为浮动元素被排版到左边了,建议删掉float:left。另外display:inline-block也有些可疑,如无必要,也建议一并删掉,继承上级元素的display属性就好。 Jlhwung留言2021年11月13日 (六) 03:53 (UTC)[回复]
源代码中好像找不到阁下所指的那个内容——惭愧,我实在不太懂电脑代码,只好留待诸君襄助了。 银色雪莉留言2021年11月15日 (一) 14:25 (UTC)[回复]
已修复。 Jlhwung留言2021年11月15日 (一) 14:54 (UTC)[回复]

Celebrating 18 years of Wikisource(庆祝维基文库的十八岁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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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o Wikisource enthusiasts and friends of Wikisource,

I hope you are doing alright! I would like to invite you to celebrate 18 years of Wikisource.

The first birthday party is being organized on 24 November 2021 from 1:30 - 3:00 PM UTC (check your local time) where the incoming CEO of the WMF, Maryana Iskendar, will be joining us. Feel free to drop me a message on my talk page, telegram (@satdeep) or via email (sgill wikimedia.org) to add your email address to the calendar invite.

Maryana is hoping to learn more about the Wikisource community and the project at this event and it would be really nice if you can share your answers to the following questions:

  • What motivates you to contribute to Wikisource?
  • What makes the Wikisource community special?
  • What are the major challenges facing the movement going forward?
  • What are your questions to Maryana?

You can share your responses during the live event but in case the date and the time doesn't work for you, you can share your responses on the event page on Wikisource or in case you would like to remain anonymous, you can share your responses directly with me.

Also, feel free to reach out to me in case you would like to give a short presentation about your and your community's work at the beginning of the session.

We are running a poll to find the best date and time to organize the second birthday party on the weekend right after 24th November. Please share your availability on the following link by next Friday:

https://framadate.org/zHOi5pZvhgDy6SXn

Looking forward to seeing you all soon!

Sent by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2021年11月12日 (五) 09:10 (UTC)[回复]

on behalf of User:SGill (WMF)


翻译(翻译者为落花有意12138):—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Ericliu1912对话贡献)于2021年11月13日 (六) 13:21 (UTC)加入。[回复]

维基文库的贡献者和朋友们,你们好,

希望你们最近过的好。我想要邀请你们去庆祝维基文库的十八岁生日。

首场生日聚会在2021年11月24日的下午1:30到3:00(UTC,合东八区下午9:30到12:00)开始,届时,即将上任的维基媒体基金会CEOMaryana Iskendar将会参加。请随意在我的讨论页、telegram(@satdeep)或者邮箱(sgill wikimedia.org)留言,以将您的邮箱地址添加到邀请日程中。

Maeyana希望在此次公开活动中更多学习维基文库社群和计划。如果您可以分享您对于以下问题的答案的话,我们会很高兴:

  • 什么使得您为维基文库做出贡献?
  • 什么让维基文库社群变得特殊?
  • 该运动在未来面临的主要挑战是什么?
  • 您有什么想问Maryana的吗?

您可以在直播活动中分享您的回答,但是如果此时间不适合您,您可以在维基文库中的活动邀请页分享。如果您想要匿名留言,您可以直接告诉我。

另外,如果你愿意在会议开始时就你和你的社区的工作做一个简短的介绍,请随时联系我。

我们正在进行一个调查,以找到11月24日以后的第二次生日派对的最佳周末时间。请在下个周五之前通过以下链接分享您的意愿:

https://framadate.org/zHOi5pZvhgDy6SXn

期待很快见到您!

WS:投票移动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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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jih, Liuxinyu970226:在WS:投票提案的内容被@Zhxy 519关闭,其认为应当先讨论,所以我移动上述提案供讨论。——落花有意12138讨论2021年9月9日 (四) 13:12 (UTC)[回复]

我仍坚持Jusjih的提案在管理员讨论没有正式结束的情况下是没有理由开展的。Liuxinyu970226那个只要不投票,本人暂时不想多管。--Zhxy 519讨论2021年9月9日 (四) 23:32 (UTC)[回复]
我仍坚持提案不用于既有未决者。是SCP-2000 2021年9月1日说:“本地管理员至少应就指引的解释达成共识,又或者重新修订指引。”--Jusjih讨论2021年9月11日 (六) 01:35 (UTC)[回复]
开头也只能抄本人的开头语吗?SPC-2000复述一遍监管员的话而已,没给阁下开讨论的资格。以下Jusjih所提案内容在其他管理员讨论结束前一概无效。--Zhxy 519讨论2021年9月14日 (二) 01:25 (UTC)[回复]
什么时候维基文库发起讨论还需要谁授权才有资格讨论的。阁下如果对这些议案有自己的看法,或者想讨论些阁下认为需要讨论的内容,可以留言,但是请不要自己既不发言又阻碍其他用户发言。--Midleading讨论2021年9月24日 (五) 11:27 (UTC)[回复]
第一句就要对我甩脾气吗?监管员让诸位管理员讨论共识,各位现在才有点结果,这Jusjih凭什么总扰乱中途插一脚?我再告诉诸位一点,Jusjih屡次看到对自己不利,就开讨论转移话题的行为,已经在元维基引起了广泛疑虑并被讨论除权,Midleading请好好看看。meta:Requests for comment/No username when titling any RFC--Zhxy 519讨论2021年9月24日 (五) 19:29 (UTC)[回复]
元维基明文规定管理员只能因为不活跃失去权限,不知“讨论除权”从何说起。 Liuxinyu970226讨论2021年9月24日 (五) 23:27 (UTC)[回复]
那你也好好读读再说吧,有人展示过去存在解任的讨论实例。--Zhxy 519讨论2021年9月24日 (五) 23:43 (UTC)[回复]
例子包括? Liuxinyu970226讨论2021年9月25日 (六) 12:54 (UTC)[回复]
meta:Meta:Requests_for_CentralNotice_adminship/SPatton_(WMF)_(removal)meta:Meta:Requests_for_adminship/Nemo_bis_(removal)--Zhxy 519讨论2021年9月25日 (六) 17:20 (UTC)[回复]
就后者成功了一次,然而根据现在的元维基方针,那边就是不能移除活跃的管理员权限,除非重新修订方针否则毫无参考价值。(前者是中心通告管理员,不是正式管理员,再说也没成功啊?)再说您曾被中文维基百科封禁7次还没有一个回应呢。Liuxinyu970226讨论2021年9月26日 (日) 01:06 (UTC)[回复]
还非得票数足够罢免成功才算了?这叫有既存程序案例,可以指引未来行动,共识到底是什么你知道吗?再拿不相干的百科事件侮辱本人,将直接封禁。--Zhxy 519讨论2021年9月26日 (日) 03:21 (UTC)[回复]
好的我以后不提了。 Liuxinyu970226讨论2021年9月26日 (日) 03:53 (UTC)[回复]
反对Zhxy 519之威胁性表述,并强烈要求撤回之,不排除继续循例等跟进之。 Longway22讨论2021年9月27日 (一) 10:06 (UTC)[回复]
@Zhxy 519:阁下又拿封禁人来说事了。虽然liuxinyu970226拿陈年旧事来提问不是很适宜,但是我还是认为这种行为不太稳妥,容易给人一种“我不高兴就要封禁您”的感觉(尽管实际上不是这样)。我建议您生气的时候等一会再发言,这样便可避免一时气话导致名誉受损(近期的风波相信您已经知道了)。 落花有意12138讨论2021年9月30日 (四) 13:53 (UTC)[回复]
我早已为Liuxinyu970226跨维基骚扰行为不胜其扰,亦对历年的其疑似IP不当活动深表疑虑。以上劝告还请送还Liuxinyu970226,勿拉偏架。--Zhxy 519讨论2021年9月30日 (四) 19:20 (UTC)[回复]
如果我真对您造成了“跨维基骚扰”,我愿意就此道歉,但就“疑似IP不当活动”一点我已在元维基澄清该疑虑不实。 Liuxinyu970226讨论2021年10月1日 (五) 04:03 (UTC)[回复]
任何“跨维基骚扰”,请举证,否则谁信?--Jusjih讨论2021年10月18日 (一) 21:46 (UTC)[回复]
Zhxy 519不举证Liuxinyu970226何时“跨维基骚扰”,在此不信。--Jusjih讨论2021年10月20日 (三) 03:03 (UTC)[回复]

既有指引:“解任共识是否达成由非当事管理员或行政员决定,如果该共识需由投票决定,其支持解任所需票数的指标可由非当事管理员或行政员视肇事管理员滥权程度或违反事实衡量,此通过指标通常为至少25张有效票的50%以上。”其中“通常为至少25张有效票”摸棱两可,社群也太小。何谓“通常”,何时例外?因此请问,未来任何管理员解任投票,支持解任至少几票才可能通过?--Jusjih讨论

Wikisource:管理员的离任#发起对管理员的解任投票以投票前有答辩期取代投票后被提案者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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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指引:“而被褫夺“系统操作许可权”之维基人均可在有充分理由和证据等下,向社群申请并由行政员覆议或至元维基申诉……”,但若有管理员解任案件已送元维基裁决,监管员尚未核准解任,被提案者就抢先本站申诉,足以误导监管员以为本站仍在讨论,因而不便核准解任,使此申诉变相成为太容易滥用,几乎不易解任管理员的阻碍。因此请问,未来任何管理员解任投票,是否以投票前有答辩期,取代投票后被提案者申诉?若支持事先有答辩期,请问1日等于24小时的几日?--Jusjih讨论

是否要求Wikisource:申请成为管理员页面上,无论申请权限还是除权请求,提案者及参与讨论、投票者都必须使用标准汉语/国语/华语,不得使用其他语言?

编辑

此前看着很多监管员不懂中文,没要求这个,但在最近几次两种申请中我发现各种拿这个规定漏洞随意左右监管员判断,随意拿英语日语粤语甚至海地克里奥尔语全域抢答的行为,恐有“欢迎其他网站干涉内部站务”之嫌,我已忍无可忍,希望今后本站是什么语言就用什么语言,不要搞这种干涉。--Liuxinyu970226讨论

  •   支持此案。--Jusjih讨论2021年9月12日 (日) 19:58 (UTC)[回复]
    按这个提案,Jusjih说的很多话语法和逻辑就不通,没有资格。本站近期也不过Roy17一人没有完全使用中文,针对性太强,不能同意这种提案。--Zhxy 519讨论2021年9月14日 (二) 01:25 (UTC)[回复]
    @Zhxy 519:1.Jusjih本人可能不认同这种观点,而且并不是说病句就不能说是中文了。2.关于针对性,我认为这种行为本身便不应当发生,是Roy17阁下使这种问题显现出来,而非针对。 落花有意12138讨论2021年9月30日 (四) 13:45 (UTC)[回复]
  • 不反对,但我觉得无需共识确认,应当是常识,应当以提醒为主。Alvonte讨论2021年9月16日 (四) 12:24 (UTC)[回复]
    我有时在英文维基词典活动,发现那边根本没有这么多规则。条条框框(以及快捷方式指向方针)太多不利于新手。 Crowley666讨论2021年9月17日 (五) 06:07 (UTC)[回复]
  • (&)建议1.全部投票和涉及社群重大事务(如方针修订、用户封禁、界面修改等)的讨论应当使用汉语(包括简体、繁体、文言文等),因为本地用户可能不懂其他语言,影响讨论效率。2.在页面增加提示,提醒外语用户不要使用其他语言。——落花有意12138讨论2021年9月19日 (日) 02:48 (UTC)[回复]
    嗯,这样更好。 Liuxinyu970226讨论2021年9月25日 (六) 12:55 (UTC)[回复]
    Wikisource:大使馆既已开设而为不同语言使用者提供中介平台,本案应可配合前设等辅助设置、在不同语言使用者有参与需求情况下适当转接和交互意见等,此等考量相信可便利部分可能牵涉外文或有潜在合作需要等专案之认知与推进。期避免一刀切设计语文交互意见而有碍思想共进。 Longway22讨论2021年9月27日 (一) 10:03 (UTC)[回复]
    @Longway22:所以我限制仅为“全部投票和涉及社群重大事务”。另:我不能很清晰地看懂您的话,请问这是汉语的哪种变体? 落花有意12138讨论2021年9月28日 (二) 13:23 (UTC)[回复]
    上述提出或有一定理解困难,保守估计仅以单一中文交互文意之达意力,未必彻底诠释现有所存矛盾之。以本地社区保守态度和开放间却有一定分歧,本编认为即使有可能在特定情况下本地使用非中文是可能抵触维基部分衡常规例、但先设仍可先以尽力理解不同语文/语文背景使用者之表达,而落花阁下上述所说之限制两种,也可能存在涉及跨语文界问题之情况,谨慎认为仍可再因应不同情况除确实表面证明成立之不宜以外语文理解情况,可于一般可接纳理解外语文需要时情况中,预设即时翻译机制之设定。此为本编对此提案之修正意见。 Longway22讨论2021年9月30日 (四) 03:11 (UTC)[回复]
    @Longway22:1.我无法理解其中一些词的意思,例如:“跨语文界”,需要您进一步解释(最好用白话文)。2.就我能看懂的部分,我认为在重大事务上不应使用外语(外语文?),因为有可能有用户看不懂——即使是英文也如此,而如果在此讨论下的发言使用此种语言,便有可能双头马车了。3.至于由此带来的开放问题,我认为不存在:文库之工作与语言有极大干系,所以不懂中文者几乎无法参与,因此其一般不能了解社群现状,而由此便无法参与重要事务讨论。 落花有意12138讨论2021年9月30日 (四) 13:42 (UTC)[回复]
第一,要定义什么是“标准汉语”。
第二,要定义什么是“标准国语”。
第三,要定义什么是“标准华语”。
第四,要新开一个用户组“语言判定员”,专门执行判定留言语言是何语言。语言判定员的当选标准不应比管理员更宽松,因为他们的职权可以直接影响投票结果。
否则,  反对。--Roy17讨论2021年10月8日 (五) 09:17 (UTC)[回复]
标准汉语-中国大陆标准、标准国语-台湾标准、标准华语-某两个东南亚国家的标准,实体用户组就不必了,互相监督便可。至于只有阁下没使用中文的说法,々就足以暴露这一说法的缺陷。另外阁下的语法看起来好像是经过了谷歌翻译等机器翻译网站或软件,最起码“否则,  反对”一词就很是如此,请阁下下次不要使用这类软件发表留言(而是善用Wikisource:大使馆),不仅让人很难看懂还侵犯谷歌版权。(Dear non-Chinese speakers: Please feel free to use our embassy instead of using Google Translate or other machine translation websites and/or softwares, because those are providing too-hard-to-understand sentences, and violates Google's or elsewhere copyrights.) Liuxinyu970226讨论2021年10月9日 (六) 01:46 (UTC)[回复]
第五,看不懂或者不喜欢看的语言就不要看啊。留言者喜欢用什么语言,什么时候轮到别人来审查了?因为留言所用语言而取消那一票尚可理解,但自由的维基绝不可以禁止维基用户使用任何语言。--Roy17讨论2021年10月8日 (五) 09:17 (UTC)[回复]
“留言者喜欢用什么语言,什么时候轮到别人来审查了?”我也没审查啊,我反而是恪守维基XX不审查内容这一铁律。
至于“但自由的维基绝不可以禁止维基用户使用任何语言”:1.维基乃是基金会中文商标(简繁均是,不信可以查阅有关商标查询网站),最起码页底小字“维基™是维基媒体基金会的商标”谁都看得见(除非网速卡到感人);2.“绝不可以禁止维基用户使用任何语言”w:en:WP:ENGLISHPLEASEw:WP:CHINESEPLEASE了解一下,这都是有法可依,且有法必依的,总而言之,本站名叫中文维基文库,而不是英语维基文库的中文版。 Liuxinyu970226讨论2021年10月9日 (六) 01:57 (UTC)[回复]
  支持:这里是中文的维基文库。 听风吹过的声音讨论2021年10月24日 (日) 09:51 (UTC)[回复]
我觉得这还是倚赖常识,故意扰乱者,社群和监管员都看得出来。—— Eric Liu留言百科用户页 2021年11月2日 (二) 07:37 (UTC)[回复]
本提案未达成共识,反而引起争端。因此在Wikisource:申请成为管理员页面上建议使用中文,但这并不是规定。--Midleading留言2021年11月30日 (二) 15:49 (UTC)[回复]

如何发现过滤器5提及的不可见字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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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说我检查过三国志/卷05(触发了过滤器5),但是并未发现任何属于PUA或者大于\u10000的Unicode字符。—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Vbvan对话贡献)于2021年11月5日 (五) 14:57 (UTC)加入。[回复]

可查看Special:滥用过滤器/5触发条件。原文“后父​​嘉”中“后”“父”中有两个U+200B,本文全文共有六个该字符,已经清除。Jlhwung留言2021年11月7日 (日) 04:19 (UTC)[回复]
多谢!我已经修正了三国志中其它的U+200B。另外触发条件中的\PC包含所有控制字符(比如PUA和Surrogate,参见Unicode控制字符),而不仅仅是不可见字符。 Vbvan留言2021年11月7日 (日) 13:40 (UTC)[回复]
感谢修复!
\pC代表所有控制字符,即PropList中Category以C开头的所有码位,\PC代表除控制字符以外的所有已经分配的Unicode字符,^\PC代表除了(代表除控制字符以外的所有已经分配的Unicode字符)的所有字符=控制字符加上没有分配的Unicode字符。控制字符没有视觉呈现形式,因此属于不可见字符,没有分配的字符自然不应该有视觉呈现,因此也属于不可见字符。综上,我觉得该过滤器命名恰当。
@Midleading 过滤器中的\t\n是冗馀的,即\PC\t\n === \PC。后面的CJK扩展以及CJK扩展尾部是为了对付程式使用的Unicode版本过低而使得这些区块被错误归纳进^\PC里面。从今天来看,很多应该已经可以移除,例如Ext. E是Unicode 8.0定义的,如果服务器支持Unicode 8.0就不需要包含这个区块了。而假定服务器不支持Unicode 8.0,那么URO+的Unicode 8.0之后定义的U+9FCD-U+9FFF,扩展A尾部的U+4DB6-U+4DBF都没有被收进来。 Jlhwung留言2021年11月7日 (日) 17:15 (UTC)[回复]
服务器内部处理字符是否使用UTF8编码?Surrogate code point可以出现于UTF16编码,并被映射到任何supplementary characters,而不仅仅是不可见字符。
另外虽然在UTF8编码中使用Surrogate code point不符合Unicode标准,但它自己的FAQ也提及实际上确实存在这种用法:“However, there is a widespread practice of generating pairs of 3-byte sequences in older software, especially software which pre-dates the introduction of UTF-16 or that is interoperating with UTF-16 environments under particular constraints”。
如果过滤器仅需要探测不可见字符(如一般的控制字符,Cc和Cf)和非字符(如PUA,Co和Cn),则不需要包含Category为Cs的码位。参见Unicode Character Database Table 12。 Vbvan留言2021年11月8日 (一) 05:12 (UTC)[回复]
服务器使用的是PHP 7.2版本捆绑的PCRE。--Midleading留言2021年11月8日 (一) 05:22 (UTC)[回复]
PHP 7.2捆绑PCRE1 8.41,参见PHP: Installation - Manual。PCRE1的changelog并未提及是否支持Unicode 8.0,仅在8.36的条目提及支持Unicode 7.0的码表:“The Unicode data tables have been updated to Unicode 7.0.0.”。 Vbvan留言2021年11月8日 (一) 07:35 (UTC)[回复]

制订Template:Commonnotice具体可告示之内容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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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模板是顶栏滚动通知的内容,因此其内容必定是需要全站通知的。基于当前社群活跃人数,我认为一个讨论或者投票需要保证所有人都知道才可能使得讨论得到充分共识。所以提案:

以下内容可以加入:

  1. 投票(包括另页投票)
  2. 人事任命讨论和结果
  3. 涉及百个以上页面的批量改动的预告
  4. 特别常用模板(header和PD系列等)的功能减少

各条具体理据如下:

  1. 投票比写字间的关注率要少,但是内容重要程度相似
  2. 管理员等权限的授予和移除事关站点的平稳运行
  3. 大量页面的改动事关相关编者,这些人中有的不常看写字间或者投票
  4. 事关模板的正常使用和已有页面的完整

以上。 落花有意12138留言2021年11月13日 (六) 12:55 (UTC)[回复]

公告使用守则:

  • 只有文库确认用户可以使用
  • 只作宣布文库活动、投票及结果
  • 下列事项将被清除,张贴用户会被封禁6个月:
1.指责他人行为或言语不当(包括非文库用户)
2.个人宣传 例如通讯方法、网址、新作品发行等
3.商业广告 例如那儿有折扣,那处有新产品等
4.宗教传播 例如经文讲义节录,宗教讲座日期地点等
5.政治宣示 例如口号、政治集会日期地点等

文库管理员负责清除以上公告并执行封禁惩罚。用户慎用之。

--晞世道明留言2021年11月20日 (六) 05:54 (UTC)[回复]

首次滥用Template:Commonnotice宜教育性警告。再犯才封禁。--Jusjih留言2021年11月21日 (日) 01:42 (UTC)[回复]
1.那些只是建议,用还是不用,尚待众议而定。
2.有些惩罚如不能雷厉施行,便不能阻吓仿效,秩序由此不能维持,妇人之仁,后患无穷,家中孩子偷窃,你警告而不责罚吗?更且若用户们接纳建议,那些规则必当清楚明白写进模版的说明内,明知故犯,焉能不罚?--晞世道明留言2021年11月22日 (一) 13:10 (UTC)[回复]
晞世阁下提案应再注明:管理员慎用(告示板)之发布任何未经文库社区确认可以宣布之结果,否则任一具权限之代权人可代为清除有关编辑并实施相应警戒或其他合规动作。——Longway22留言2021年11月22日 (一) 02:43 (UTC)[回复]

一个月过去,到底有没有用户支持?没有的话只能关闭话题了。--Midleading留言2021年12月14日 (二) 11:19 (UTC)[回复]

关于《古事记》中加入日文注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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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古事记》是一部日本史书,所以有人在上篇加入了很多日文注记。我认为这是不应该出现的。当然考虑到日本读者需要阅读的情况,或许可以考虑新开一个日文标记版,允许贡献日文标记。--Alexander Misel留言2021年11月28日 (日) 04:28 (UTC)[回复]

文库对于书目的理想的状态是扫描版+校对文本,目前缺扫描版。若扫描版中无日文,校对文本时自然应当去除这些注记。若扫描版中有日文注记,考虑特殊处理或者移至/部分移至跨语言文库。个人觉得待扫描版出现后再讨论比较合适。若目前的注记确实已经影响到了读者的使用,也可以考虑使用技术手段隐去这些注记。-- Zy26留言2021年11月28日 (日) 05:20 (UTC)[回复]
@Zy26:我看到[25]提供的《古事记》(真福寺本,手稿)无日文,印刷版的宽永版本我看是有日文标记的。这应该是取决于版本--Alexander Misel留言2021年11月29日 (一) 03:38 (UTC)[回复]
日文注记的版权也已过期,真福寺本和宽永版本都没有版权的问题。两者的扫描版均可上传至commons,真福寺本可在本文库校对,宽永版本在本文库还是跨语言文库校对感觉都可以。-- Zy26留言2021年11月29日 (一) 05:09 (UTC)[回复]

本人在搬运时没有发现这篇文章已经被搬运到维基文库,请问该如何处置?--珂尔可留言2021年12月11日 (六) 16:06 (UTC)[回复]

已经由Midleading重新导向。—— Eric Liu留言百科用户页 2021年12月21日 (二) 07:45 (UTC)[回复]

今文充数,古籍过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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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录古籍过于基础,以史部为例,仅正史为主,虽收《四库》却未标注,阅之令人费解。

宋明士人笔记甚少,宋明君臣奏议甚少,明清实录皆残篇,典章制度甚少,军机要是辑录甚少,《东华》《续东华》似无。地方志野无标点,诸名人文集缺乏。

近代之文多滥竽充数者,重要文献反甚鲜。国史馆解密档案之对应文本尚无,孙之文集不全,报刊极少,国民政府之公文尚不足,制宪行宪后宪政建设发展之文几近于无矣。

以上所举缺失者,皆无侵犯版权之问题。然录之甚少。--树上喜鹊留言2021年12月10日 (五) 19:39 (UTC)[回复]

祝愿先生健康长寿,日新又日新,呼朋引类,共成就之,丰富文库收藏 --晞世道明留言2021年12月11日 (六) 07:10 (UTC)[回复]
余乃一晚学之辈,先生之称实不敢当。于阁下祝福之辞,则甚为感念。
然志同道合之辈,身近实难寻觅。欲览之要文,唯余一人徐录之。 树上喜鹊留言2021年12月11日 (六) 14:00 (UTC)[回复]
那就加强刊登模板:中华民国政府的公报以及模板: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公报相关内容吧。--Jusjih留言2021年12月12日 (日) 21:46 (UTC)[回复]

Template:Quote方面的技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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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处理澳门法律法规时,常用{{Quote}}来标示修改其他法规的部分,如:

第二条
标题

[内容]

但是,如果在Quote里面使用表格的话,整个Quote模板就直接被废掉了,例如输入下面的文字:

{{Quote|{{center|'''第六十九條<br />(一般保險的償付準備金)'''}} {| |- ! ''毛保險費之金額'' !! ''償付準備金之金額'' |- | 澳門元四千萬元或以下 || 毛保險費金額的50%,但須至少為澳門元一千萬元 |- | 澳門元四千萬元以上 || 澳門元二千萬元加上在毛保險費中超出澳門元四千萬元的金額的25% |}<!--这是表格--> }}

会得出以下结果,根本无法显示表格内容:

第六十九条
(一般保险的偿付准备金)

{

请问有何办法可以改善Quote模板,以令其可以配合表格?虽然影响不多,但是还是有法律法规会涉及到这个问题(例如第21/2020号法律),谢谢。广九直通车留言2021年12月21日 (二) 04:36 (UTC)[回复]

建议引入en:Template:quote/sen:Template:quote/e。--曾晋哲留言2021年12月22日 (三) 06:33 (UTC)[回复]
感谢意见,似乎已经有人把这两个模板搬到我们这里来了。广九直通车留言2021年12月29日 (三) 13:48 (UTC)[回复]

我先讲一下前因后果,事情是这样:本来我在维基文库:版权讨论#11月参加讨论,讨论到中途发现有个模板模板:中华人民共和国党政机关公报,为了使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也能有类似模板,于是创建了模板:中国共产党决议。但是又想到如果这样写的话,党政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那就都要创建模板了,所以干脆统合成一个模板:党政机关公文,用以替代模板:中国共产党决议模板:中华人民共和国党政机关公报(而且这个模板本身就有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党政机关”并列这样的语言逻辑错误)。目前我创建在自己的沙盒里了【User:红渡厨/沙盒/模板:党政机关公文】想请大家提提意见,如果可以的话,我认为该模板可以用来替代一些旧的使用不规范的模板,而且可以大规模使用。--红渡厨留言2021年11月29日 (一) 15:01 (UTC)[回复]

Wikisource:版权讨论中早有用户指出:

这里恐怕可比性不强。中美三个联合公报是两的公报,实际上是外交文件;六中全会公报是的公报,故难以以这两者作类比论定收录的可行性。要想收录公报,需要进一步推动对现PD-PRC-CPC收录范围的扩展(基于对应引用案例说理的有限度延伸)的讨论。 银色雪莉留言) 2021年11月18日 (四) 04:30 (UTC)

如果认为因为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同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行政机关的公文和中国共产党文件,所以符合条件的中国共产党文件也属于公有领域的话,需要进一步讨论。中国共产党公文通常仅在党委之间传达,国家机关的公文也仅传达给国家机关,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自身并没有规定符合本条例的公文属于公有领域,仅仅规定了哪些文件属于公文。--Midleading留言2021年11月30日 (二) 15:19 (UTC)[回复]
回复@Midleading阁下。《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三条:“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通过该条明显可以认定党政机关公文是具有行政性质的文件,故可以认定党政机关公文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红渡厨留言2021年12月1日 (三) 12:03 (UTC)[回复]
谢红渡厨君邀请。
首先就您在上面所指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三条足以认定行政性质一事,我看了一下里边的所有动词的主语都是二元的,也就是说例如“实施领导”的,是党、政机关;同时这一条里的所有动宾短语都不具备能排他性地确立行政性质(至少就我自己所见)的内涵,即便是如“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也无法摆脱前面的二元主语——也就是说,这从文面上是两条线(一个辅助性的事实是,这一条例的前身是分立的;但即便是合并成一个条例,也是由中办和国办联合行文的——如果这事情完全是一元的话,何须联合行文呢?)。这就形成了Midleading君在上方谈到的,不能仅仅因为这一条例同时适用于党政机关文件而政府机关公文(一般地)具有行政性质而把党的机关公文也归纳在内。
第二,我的意见已经讲过很多回了——我赞成在正确的法律范围内扩大收录范围。当前对(建政后)中共公文的争议,其实落笔只在是否能认定为“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立法、行政和司法是具体的权力(职权/功能),要判断一个文件有无此类性质,则必然要从这个文件是否体现或实现这种具体的权力(职权/功能)来看。这里首先可以排除的是立法和司法(司法不必论;立法的话看立法法已经把具备立法权限的机关划出来了),则能用的只有“行政性质”。中共党政分离不清是人所共知,但中共一般并不直接表面地行使行政权力(职权/功能),而是透过各种手段来遥控(即所谓常用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一类名词)行政权力(职权/功能);是以你(一般地)不能说它的公文具有所谓“行政性质”,因为它们并不直接负担或行使行政权力(职权/功能)。(如果要讨论特殊历史时期的特定问题,又另当别论,此处不展开。)
但是这样的判定是存在着各种例外的——这些例外细微而分散,本来应该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但是因为《刑事审判参考》指导案例第680号的存在,使得我们有机会简化这一问题,而划出“党中央发布的官方文献,由一定的组织和人员负责起草,经特定的组织程序决议通过,在全党范围内具有约束力,等同于‘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这样的一条明确的例外边界(我不赞同仅仅把这段话理解为对于《党章》和中共全代会报告的例外边界,原文是指出这两个文献具备“党中央发布的官方文献,由一定的组织和人员负责起草,经特定的组织程序决议通过,在全党范围内具有约束力”的性质,然后才判定“等同于‘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即为其他具备上述性质的文件打开了可行性之门)。据上,我的意见表述如下:

本作品属于中国共产党的中央组织(全国代表大会、中央委员会(含中央政治局及各中央工作机关)、中央军事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制定的公文。根据《刑事审判参考》指导案例第680号所称“......党中央发布的官方文献,由一定的组织和人员负责起草,经特定)的组织程序决议通过,在全党范围内具有约束力,等同于‘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本作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规定之“具有立法、司法、行政性质的文件”,不适用于著作权法保护。对于已超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所规定保护期的其他中国共产党文件,应使用版权失效模板。

这个范围的原因是只有全代会、中央委员会(含政治局及各中央工作机关)、中央军委及中纪委层级的公文才能满足上述要求。一家之言,敬请诸君指正。(但请切勿用自由心证来指正我,我只想讨论实际的法律问题。) 银色雪莉留言2021年12月1日 (三) 19:09 (UTC)[回复]
依据不同级别之发文主体,文件效力范围之可有拓阔或收窄,公文条例所称公文亦未有限定仅中央机关,而依据组成成分与程序可对应产生效力之分级,是可推定分级之代表会、委员会(机关)等公文亦于对应层级发挥同等效力、亦可纳入有关行政效力者等视之。——Longway22留言2021年12月2日 (四) 08:00 (UTC)[回复]
一、阁下所指“产生效力”,其中并非全然是行政效力——上面已经表示得很清楚了,在这里的“行政性质”是法律名词,需要文献体现或实现直观的行政权力(职权/功能),纵然阁下再谈更多类似“政治实际”或“实际效力”的名词,均无法改变著作权是法律定义,应由法律阐明之而非政治术语阐明之的事实。(此处需要指出的是,党委向向同级或下级政府行文不能解释为其存在行政组织隶属,同时亦不能说明此文献直接实现行政权力(职权/功能),我们应记得我们讨论的是成文法律问题而不是所谓“实际”问题。)既然阁下所指的“产生效力”并非全然行政效力,那么《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就并非作为其效力来源的说明而是作为公文分类依据来源的说明。——附:请勿把此事误解为我否认这一条例的“效力”,只是对这个效力的理解不同。
二、在下上述亦已说明,在实际中存在各种例外——这些例外其实不乏合法的、非法的及法律真空的等等。诸君不是立法者,我等也没有义务补全所谓“非法漏洞”和“法律漏洞”,讨论“政治实际”全然无用,如果需要讨论“政治实际”,如我此前在别处说过的,修改现有版权方针,不再顾及文献来源国事实即可——相信这并无可能,其中事实存在的法律问题在模板讨论:PD-PRC-CPC有人指出过了。因此这些例外都必须在法律前提下讨论——恰好,有这样的一个边界前提,《刑事审判参考》指导案例第680号。既然是对“例外”划定的“边界”,那么这个“边界”在成文法背景下是难以做自由心证的“推定”来进行所谓“拓展”的。
三、其实我对长篇大论深感厌倦,特别是要重复自己说过的话。我的意见,虽间或细节有所变化,但在模板讨论:PD-PRC-CPC都已提出过了,其中不乏诸君真知灼见,也对我有所教益,在此一并致谢。我的主要录入范围本不在此类文献,也没有兴趣参与——并且不认为——对此著作权问题的讨论涉及任何所谓本地程序或人事争议,此前在wikisource:版权讨论那边蒙阁下询问,在此一并回复。 银色雪莉留言2021年12月2日 (四) 08:43 (UTC)[回复]

(!)意见如果模板:党政机关公文最终没有获得通过,那同样逻辑的模板:中华人民共和国党政机关公报也不应获得通过。--红渡厨留言2021年12月2日 (四) 11:07 (UTC)[回复]

此刻我们的讨论正是为完善您所提出的模板(收录范围)而进行。至于另外一个模板,此前印象中是在无共识下保留,如果我们的讨论取得新共识,那么模板自然会更新或合并。 银色雪莉留言2021年12月2日 (四) 11:33 (UTC)[回复]
的确如此,但是我认为删除一方的观点是具有优势的,阁下如果有兴趣,可以再找出来看看,发表一下观点。 Zhxy 519留言2021年12月3日 (五) 20:04 (UTC)[回复]
其实阁下本身是“删除一方”,可以直接列出观点,不劳别人寻找,这样大家的工作效率高多了(开个玩笑,得罪处见谅。)
在下所指的“划出例外边界”的依据主要来源于《刑事审判参考》指导案例第680号,2011年发布(一审时间可能更前但按更晚时间为宜),是故此时间以前的讨论我就不挑选了,因为新规则出现后才产生了所谓“合法例外”。限于篇幅,不一一尽列,但Wikisource:删除投票/存档/2013年#2013年10月Wikisource:删除投票/存档/2014年#2014年11月Wikisource:删除讨论/存档/2015年#2015年4月Wikisource:删除投票/存档/2016年#2016年5月Wikisource:版权讨论/存档/2012年#2012年10月Wikisource:版权讨论/存档/2013年#2月Wikisource:版权讨论/存档/2018年#2月Wikisource:版权讨论/存档/2019年#9月......至少我所见之有关中共文件讨论几乎都立足于“中共不等同于国家机关”因此“不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如上述所示,我对“中共不等同于国家机关”没有异议,但我不认为由此可以导出“不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结论,因为这一条在《刑事审判参考》指导案例第680号下已经创设了一个非国家机关而具有“三性质”限定性例外边界,因此这一旧的认识或惯例应当要更新了。(有兴趣的诸君不妨逐个点开,也欢迎反对我意见的诸君可再寻找新的与我例子不同的论据的例子。)并且我并不赞成滑坡式的放开中共版权(这个表述或许有些怪,但我的意思就是按照法律条文来,因此我上面的修正文给出了个人认为是严谨的边界(欢迎诸君指正修改))。
至于Wikisource:删除讨论/存档/2021年#2021年7月中与上述观点类同的恕我不一一重复,惟@Hat600君做了长篇论述,甚有见地,我谨引用于后并一一说明之:
  • 该裁定书中所出现的被诉侵权作品自身是具备效力的文件。而和裁定书中的情况不同,公报若不考虑其中内容是否{{PD-PRC-exempt}}?
  • 本来不想展开来说,但是上方引用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作为依据也很奇怪。党政机关只要行文则一定属于公文,也就是说如果要借调一名员工(也许不是公务员而是事业编制),甚至即便是和外包公司讨论一个合同,也是公文。此时如果按上方论调,此类文件都要{{PD-PRC-exempt}},然而讨论合同过于明显地属于私法——或者说民事范畴,界定为立法、司法、行政文件,只能用滑稽来形容。由此,认为公文一律PD,并不成立,再由此引用公报为公文的一种也自然不能站稳。
  • 上方所言,PD的由来为何?那自然还是要回到立法、司法、行政性质上。如果深入讨论这一概念,会发现它是较为模糊的。如:
    • 性质是来自于强制力吗?若是,则外交部声明、国务院白皮书等,完全不具备、也不试图具备强制力,不应收录。
    • 性质来自于文章效果吗?若是,则各类政府网站的各种政策解读也可收录。
    • 性质来自于创作目的吗?若是,则上方讨论合同的函,大多也是行政行为期间发生,也要收录吗?这时候和美国联邦政府的一律PD有多大区别?
  • 就本人的认知,此事远超过现今能够讨论出结果的范畴。故,本人认为不宜变更目前的收录范围,这个模板在目前的收录范围之下,多少是不妥的。
我个人非常认同Hat600君的一句话:“它应该先是某个PD,然后再是公报收录的文件。公报收录的文件可以作为是某个PD的佐证而不是充分条件”,并同时亦认为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并不具备赋予文件“三性质”的能力(在下上方陋见已有说明,不一一复述),即来到他所指的

PD的由来为何?那自然还是要回到立法、司法、行政性质上。

而就Hat600君关于“三性质”之连发三问,我非常认同“三性质”的判断较为模糊,这三个点都是非常争论——但《刑事审判参考》指导案例第680号在这片模糊中却划出了一个个别的例外边界,从而得以在“对其他文件的性质争论无法厘清是以不应当扩大收录范围”这一个正确判断中开了一个口子——但就像我上面反复强调再三的,那是一个有限制的口子。
综上,我认为我已经清晰回应“删除一方的观点”,并且我认为在判例作为有效法律文书的情况下(自然我理解有同仁会质疑在大陆法框架下判例的有效性,但鉴于此处是作为指导性案例,且我记得两院对指导性案例的使用有工作指引,例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实施细则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它至少是一个可以“引述相关指导性案例进行释法说理”、“参照相关指导性案例的裁判要点作出裁判”的对象性内容。),这一回应应该还算站得住脚。长篇大论满纸荒唐,诸君指点。 银色雪莉留言2021年12月4日 (六) 00:43 (UTC)[回复]
我简单概况一下,就是阁下认为开口,仍限于模板:PD-PRC-CPC之内。而是否修改,也不过是能否扩大到整个中共中央委员会,不能进一步扩大。 Zhxy 519留言2021年12月4日 (六) 14:35 (UTC)[回复]
大体上如此——个人意见,要扩大到的“党中央”范围,实际上是中央委员会(含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中央军事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委员会设立的各决策议事协调机构及中央工作机关),见党章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中的第五条、第十至十三条。 银色雪莉留言2021年12月4日 (六) 15:44 (UTC)[回复]
如果没人反对,我想和阁下就达师之前的意见达成(或再次强调)一个共识,即Template:中华人民共和国党政机关公报在适用Template:PD-PRC-exempt的情况下绝不应该首先使用。 Zhxy 519留言2021年12月6日 (一) 01:47 (UTC)[回复]
抱歉,容我厚颜无耻引用自己的话:

此刻我们的讨论正是为完善您所提出的模板(收录范围)而进行。至于另外一个模板,此前印象中是在无共识下保留,如果我们的讨论取得新共识,那么模板自然会更新或合并。 银色雪莉留言) 2021年12月2日 (四) 11:33 (UTC)

阁下对达师君的意见的总结我不反对,但此刻提Template:中华人民共和国党政机关公报的使用优先次序并无即时意义,因为其实现在讨论的核心在扩容中共公文收录,达师君提出的三问中所牵涉的问题其实并不只牵涉中共公文,所以不便在现讨论内拓展——实际上以在下的陋见,关于在下所提出的中共公文收录范围变化并不必牵涉到达师君的三问。如果诸君就有关中共(限定范围内)的公文收录问题达成共识,则该模板实际上会消失、则该模板关于中共公文的效用就消失了(甚至被废除——毕竟在我看来这模板就是为了把公报中的中共公文收录),包括楼上红渡厨君创立的试验性模板也都会消失,而全数整合至Template:PD-PRC-exempt或其他更富综合性的模板。——事实上我们也不是在讨论一个模板的兴废,而是讨论收录范围在法律内涵有所扩容的情况下应该顺应扩容的问题,而前述模板的兴或废,均是由于旧有收录范围未能正确体现法律内涵扩容的原因所致发生。正如达师君的意见“这个模板在目前的收录范围之下,多少是不妥的”,我们应该先就“收录范围”达成共识,而后再来谈论模板的兴废合并诸问题。
但,在此结束后,有关公文PD的界限(三性质的确定依据)为何,若阁下有兴趣不妨可另开议题,在下很高兴与您继续讨论。 银色雪莉留言2021年12月6日 (一) 05:47 (UTC)[回复]
这样的话,按照《刑事审判参考》指导案例第680号的逻辑,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体系中提到的中央党内法规211部可纳入“具有立法、司法、行政性质的文件”。那属于同一个体系的部委党内法规163部,地方党内法规3241部又是不是“具有立法、司法、行政性质的文件”呢?-- Zy26留言2021年12月8日 (三) 03:41 (UTC)[回复]
谨回复如下: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实施细则第九条:“各级人民法院正在审理的案件,在基本案情和法律适用方面,与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相类似的,应当参照相关指导性案例的裁判要点作出裁判。”680号指导案例内已就划入“具有立法、司法、行政性质的文件”作出了以下边界划定:“......党中央发布的官方文献,由一定的组织和人员负责起草,经特定的组织程序决议通过,在全党范围内具有约束力,等同于‘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并作为该案例中涉案者犯何罪行的说理依据,即为裁判要点。据此,您所提到的“地方党内法规”尚未进入此一例外边界内。鉴于成文大陆法之特性,不宜过度推演。——“立法、司法、行政性质”均是法律用语,党规是否具有此类性质,当由法律决定,而不由它自身属何体系而决定。
二、至于您所指的“部委党内法规”,也就是“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以及党中央工作机关制定的部委党内法规”,我在上方已经提及,见

大体上如此——个人意见,要扩大到的“党中央”范围,实际上是中央委员会(含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中央军事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委员会设立的各决策议事协调机构及中央工作机关),见党章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中的第五条、第十至十三条。 银色雪莉留言) 2021年12月4日 (六) 15:44 (UTC)

恕不重复。 银色雪莉留言2021年12月8日 (三) 05:53 (UTC)[回复]
关于法律定义之判读方面,仍请注意以党国情况是可不适用于现所谓法律决定,最例外之参照见1949年(民国三十八年)2月28日《中共中央关于废除国民党的六法全书与确定解放区的司法原则的指示》:

人民的司法工作,不能再以国民党的六法全书为依据,而应该以人民的新的法律作依据。在人民新的法律还没有系统地发布以前,应该以共产党政策以及人民政府与人民解放军所已发布的各种纲领、法律、条例、决议作依据。

最近至2021年10月表面议事机构所发表之修订国防法规文书,有同样广泛之事实法理无限拓展空间:

具体办法按照党中央的有关决定、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改革措施成熟后,及时修改完善有关法律。

现阶段银雪阁下力推先指定至党国中央范围之为具体可认定之机关实体、本编认为可为第一步,但是解读进路是否继续按照现有所谓司法裁判书为唯一基础、认为是仍有相当空间可研究 Longway22留言2021年12月8日 (三) 08:42 (UTC)[回复]
谨回复如下:
一、请注意著作权作为民法问题,惯常是采用“法不溯及过往”,即针对相应的法律事实发生的时点来判别适用新法或旧法(有特别规定的或存在有利溯及的除外)。则我们在现时点讨论收录某个文献是否存在著作权疑虑时,就这一讨论和对应的文献可能收录行为等法律事实进行判断的应当是现时点之新法而非旧法。所以,过往的规定并不能成为今天判断著作权归属的决定性因素。
二、未正式建政时的中共文献自然以法人(非法人)组织文献论,照此中共在建政以前的文献早已过期。1949年10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才在大陆地区正式继承中华民国之法理地位是一般常识,我看不到纠结10月1日以前中共在其控制区内具有的排他权力这一特殊情况对于著作权判别有什么不可或缺的必要性——尤其是考量到前面所述的,按法人(非法人)组织论的话,文献早已过期。
三、至于阁下所引第二组条文所指机构之文献,已经包括在680号参考案例划出的例外范围里了,不知道文字清晰的例外范围还有哪里存在“事实法理无限拓展空间”?
四、在下不是力推,而是力推,因为我不认为还可以在这条界线之外做自由心证的无限延伸(前已述)。——除非存在新的有效的界线。请知悉。 银色雪莉留言2021年12月8日 (三) 15:34 (UTC)[回复]
我看我与阁下的分歧,仅在于模板:PD-PRC-CPC是否扩大到整个中共中央委员会而已。更大的口子阁下的意见和我,乃至达师的意见都是不赞成扩大的。至于其他人,我认为根本没有拿出甚么理据来,大多是想当然就张口了。 Zhxy 519留言2021年12月9日 (四) 16:04 (UTC)[回复]
谨回复如下:
一、确实阁下对在下与阁下的分歧的描述很精确——但在下不甚清楚的是阁下反对的论据是什么,特别是在陋见以为680号案例的说理文字字面已比较清晰的情况下;所以如不介意的话还请阁下言明(包括如有对在下陋见的指教,也可一并附上),以便诸君进一步磋商讨论。
二、我认同“更大的口子”在现有的状况下确实无法开启——但如果他日法条相关存在变化时则另作别论,我想这一点阁下应该不反对。
三、其实诸君之见亦不乏真知灼见,即使是意见不同,亦未尝不可互相借鉴进步,例如在下即在与诸君之讨论碰撞中进一步确实了“中共不能归为国家机关,因此就其文件性质讨论只有‘三性质’之一途”的看法。即便是有同好一开始仅做了简单的立场宣示,但只要其他发言者能更详细介绍自己的看法并附上论据,则这些同好亦可借此机会了解他人看法,或许还可激发新的意见从而增加论据——毕竟,在这样小的社群中,多人讨论,总是比一人发言要好的。 银色雪莉留言2021年12月9日 (四) 16:26 (UTC)[回复]
就以党国实际变化而定却有商榷之馀地,而如银雪第三点结论之机构认定是可未有所谓确实,仍待议论,抛砖引玉:直接引用凌驾国家之党团常用方针政策、可为司法辖区未有所谓系统法律之执法依据,尤最显著之1970年代前后情事可鉴,此可谓相当例外之其一范围。 Longway22留言2021年12月10日 (五) 10:18 (UTC)[回复]
在下庸才所知有限,但陋见之许多特设机构(如革委会、人民公社)从法源上仍可参考如七五宪法等官样文章之追认(我不否认),从而在著作权判断上有所凭依,不必另起炉灶而自寻烦恼;而如中央文革小组之中共机构,则完全可入680号案例说理之“党中央”伞下,是以我实在不知何以仍有例外,请试举例机构示明,使我们得以做有凭依的讨论。 银色雪莉留言2021年12月10日 (五) 10:48 (UTC)[回复]
195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行文司法机构之审案活动有道“正确贯彻党和国家对反革命分子的新的政策精神”,既具体审理过程为“适用政策、法律”,而具体例有

...发现福建省邵武县法院以反革命罪判处徐友文二十年徒刑一案,严重违反政策,便及时予以提审,改判无罪释放。...

例证如上。 Longway22留言2021年12月10日 (五) 11:02 (UTC)[回复]
谨回复如下:
阁下引用之《工作报告》,原文中出现“政策”共14次,部分有前置“党和国家”,鉴于未有单独提出“党的政策”,所以可以认为这“政策”具有二元主语。有关二元主语的论述我前面已经说明,在此不赘。而阁下欲以文中提及“适用政策”来论证“党的政策”具有“三性质”,则不得不注意此时由于二元主语并列而导致所谓“党的政策”将并不是“地方党组织的政策”而必是“党中央的政策”,否则阁下将以“地方党组织”与“国家”并列耶?以阁下深知中共话语体系者,当不至于犯此类谬误——而若其政策是“党中央的政策”,则其仍不能出680号案例说理之伞下并可据680号案例说理来确定具有“三性质”,是以阁下之例子仍未能突破680号案例划定之例外边界,反而进一步说明680号案例说理之适用性。 银色雪莉留言2021年12月10日 (五) 11:50 (UTC)[回复]
谢阁下之回复,不过本例证请注意本编未有先述是否用于区分地方或中央之主体判读、是以本编已认可由阁下提出之圈定中央机构为先行共识,此为一谬误期阁下理解;
其二本立足为提交讨论、也非直接针对680号案例,而仍循本编由始至终确实论说之普通法理逻辑推证,故亦无意直接限于仅举阁下强调之单一案例推定,亦不会否定该单一案例之鉴证价值,以下再阐明关键需阁下并各阅者再思之
其三者是循该辖区司法实践所服从之方针政策溯源再厘清,由上举报文内司法机构适用之程序,始终不外于非法律先行、而以政策主导,同时该等具体如何赋予司法可执行之法理,按文如上所“改判无罪”之依据,也仅是严重违反政策但无指明何种政策、同时有关亦无明示有确实之文件按照执行,仅有政策精神等语,非具有现单一案例所声称任一可参详之定义
最低定义之该党团孰为机关否,暂引用1958年《关于第四届全国司法工作会议的情况报告》作结留白

...人民法院必须绝对服从党的领导,成为党的驯服工具。……法院工作服从党的领导,不仅要坚决服从党中央的领导,而且要坚决服从地方党委的领导;不仅要坚决服从党的方针、政策的领导,而且要坚决服从党对审判具体案件以及其他一切方面的指示和监督。...


以上补证供思虑。 Longway22留言2021年12月10日 (五) 12:49 (UTC)[回复]
客气,多次就不同问题与阁下磋商,每每获益匪浅,纵然意见未必全然一致,但这就是讨论的妙处与常态所在。在下此前确有对阁下就680号法例取态的疑虑,现已冰释,并期待这能有效推动就共识的相应调整。至于阁下之第三点相关高见,虽私以为在下之前述陋见(此处不赘)尚可与阁下商榷切磋,但我之浅薄而喋喋不休已有时日,并非雅事,故亦冒昧效阁下留白之雅举,望能引其他同好阅览我辈之长篇论争而不吝己见,能进一步推动共识之合理调整。 银色雪莉留言2021年12月10日 (五) 13:21 (UTC)[回复]

相关讨论中Longway22每每引文革前文件为据,甚至不惜举共产党之终极目标等试图论证一些论点。本人此处不试图反驳这些论点,但此论据本人认为是不可取的。众所周知,自改革开放以降,尤其是自南巡讲话以来,中共的行为话语方式,中国的法律制度政策体系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党和国家的关系也有明显调整。我们今日所讨论者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1990年才制定,更为根本的涉及程序性的问题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2000年才制定。互联网上(亦即所谓键盘政治界)对此转变早有公论,甚至以“一共”“二共”类比南朝鲜的第一至第五共和国一般命名两个时期,党内亦有明确的“前三十年”“后三十年”之说(这是在2009年时所言,现已后四十年)。我们目前讨论的问题是以当下的法律、术语、政治体系来判断当下的、或者至少是“后三十年”的文件。若需要为“前三十年”的文件开口子,我想文库各位用户恐怕又是另外一番态度。因此引早年的文件实际上是将“前三十年”的问题和当下的问题混同,大幅增大了讨论的复杂程度,本人认为多少不合理,应与现今的文件甄别开来。 --达师 - 370 - 608 2021年12月17日 (五) 15:02 (UTC)[回复]
其实所谓“前三十年文件”中部分的文件的版权判定(是否)存疑的讨论属于特殊范畴问题,关键是先解决了根据现有判例下适应地把收录范围合理调整的问题,正如阁下所言“我们目前讨论的问题是以当下的法律、术语、政治体系来判断”,既然法律判例如此,再抱有旧的共识总是不大合适,所以在此希望就此问题能否请阁下发表见解? 银色雪莉留言2021年12月17日 (五) 15:28 (UTC)[回复]
如hat阁下想更聚焦党国法理现代,可否根据2021年11月党团第三份具分界意义之决议文件再斟酌补正?相信也有助推进议程之更新形成,为后续夯实基础。——Longway22留言2021年12月19日 (日) 04:07 (UTC)[回复]
同感,要是前三十年的版权期限依然存在,那么更有可能为某些叫嚷拆分本站文言文内容的提供借口,典型的例子便是沁园春开头的几首诗。Liuxinyu970226留言2021年12月31日 (五) 01:52 (UTC)[回复]

请参与对中国共产党文件版权问题的分类讨论。--Midleading留言2021年12月19日 (日) 15:12 (UTC)[回复]

即将举行关于理事会选举的反馈意见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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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准备接下来的理事会选举,理事会即将于2022年1月7日开始至2月10日止征求反馈意见。

虽然详细内容在开始的前一周才会做最终确定,但我们已确认至少有两个问题将在此次反馈意见征求中询问:

  • 什么是确保新兴社群在理事会中也有公平代表性的最佳方式?
  • 候选人在选举期间应该有哪些参与?

虽然也可能再添加其他问题,但运动策略与治理团队希望能提供社群成员和自治体充分的时间,在反馈意见征求期开始之前能考虑并准备对于以上问题的想法。对于目前尚未有完整的问题列表,我们感到抱歉。问题列表应只会再增加一或两个问题。我们希望不要让社群成员有太多负担,但想通知您这个讯息,并非常欢迎您对这些重要的问题进行反馈。

您想在此次反馈意见征求期间协助组织与本地社群的对话吗?

请在元维基上与运动策略与治理团队联系,或透过Telegram,或者寄电邮至msg wikimedia.org.

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顾虑,欢迎直接联系我。在1月3日之前,因适逢假期运动策略与治理团队可能会有较晚回复的状况,还请您见谅。我们也知道一些社群成员和自治体在12月这个时候为离线状态。如果您在假期中收到此讯息,我们深表歉意。

祝好,

运动策略与治理团队VChang (WMF)留言2021年12月23日 (四) 19:16 (UTC)[回复]

关于扩大PD-PRC-CPC适用范围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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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讨论仍在持续,请在Template talk:PD-PRC-CPC参与本话题的讨论。—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Midleading对话贡献)于2021年10月14日 (四) 03:27 (UTC)加入。[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