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汲冢纪年存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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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杜预左传後序晋书·束晳传並言纪年起自,故亦或谓“春秋”。而史记·魏世家集解引和峤云“纪年起自黄帝”。束晳同被诏较竹书,而言各不同,若此岂编年纪事始於夏禹,而五帝之事别为一编乎?夫同一束晳传王隐撰者云“纪年十二卷”,房乔修者云“纪年十三篇”。参之隋志纪年十二卷”,注云“汲冢书同异一卷”。然则纪年正文止十二卷,所记以前事,或在竹书同异中未可知也,今所裒辑,姑以时代次之。

五帝纪

昌意降居若水,产帝乾荒山海经·海内经》注。

朱氏右曾曰:《山海经·海内经》云:“黄帝雷祖昌意昌意降处若水,生韩流。”郭璞引此而释之曰:“乾芒韩流也,生帝颛顼。”颛顼黄帝曾孙,与《史记》以为黄帝孙者异。然《礼记·祭法》张融曰:“孔子删书求史,记得黄帝元孙帝魁之书。若五帝当身相传,何得有元孙帝魁?”疎又引《春秋命历序》称:“炎帝传八世,合五百二十岁;黄帝传十世,合一千五百二十岁;少昊传八世,五百岁。”次曰:“颛顼传九世,三百五十岁;次是帝喾,传十四世,四百岁。”然则颛顼黄帝孙,亦非黄帝曾孙,明矣!《水经》曰:“若水蜀郡旄牛徼外,东南至故关,为若水。”注曰:“若水沿流,闲关蜀土黄帝昌意降居斯水,为诸侯焉。”今四川打箭炉厅西南二百八十里有鸦龙江,即古若水,下流合金沙江。”

帝王之崩曰“陟”。昌黎集·黄陵庙碑》。

黄帝既仙去,其臣有左彻者,削木为黄帝之像,帅诸侯朝奉之。《御览·七十九》引《抱朴子》曰:“《汲中竹书》”云云,今《抱朴子》无此文。

黄帝死七年,其臣左彻乃立颛顼路史》。

朱氏右曾曰:案,黄帝之後尚有少昊金天氏颛顼少昊而登帝位,《左氏》有明證也,此与《史记》並略。金天一代,盖洪荒䆳古,传闻异词。陈氏曰:“《路史》当是引《博物志》。”

颛顼伯鲧,是维居阳,居天穆之阳。山海经·大荒西经》注。

朱氏右曾曰:《史记索隐》曰:“皇甫谧云:‘颛顼之子,字。’《系本》亦以颛顼之子。……《汉书·律志》则據帝系云:‘颛顼五代而生。’案:既仕代系悬殊,颛顼六代孙,则非是颛顼之子,盖班氏之言尽得其实。”

元年子。隋书·律厤志》。《路史·後记十一》注。“丙”亦作“景”。

朱氏右曾曰:韩恰《纪年辨證》曰:“皇甫谧邵康节金仁山定为甲辰。”罗泌路史》在戊寅,章俊卿《山堂考索》在癸未,右曾案,《通鑑外纪》在戊辰,其论不一。又《竹书》作於人,去古较近,似可信也。古人不以甲子名岁,自王莽以下,书言:“始建国五年,岁在寿星,仓龙癸酉”,又云:“天凤七年,岁大大梁,仓龙庚辰”是始变古。原古人之法,以岁星定太岁之所舍。星有超辰,则太岁亦与倶超,故不可以甲子名岁也。东汉以来,步厤家废超辰之法,乃以甲子纪年,以便推算,此“丙子”二字,疑荀勗和峤等所增也。路史·後记》注:“《竹书》云:‘元年丙子’,故袁象先云:‘以景子受命,四十九年得上元第一纪甲子。天正十一月庚戌冬至至仁夀甲子,凡八经上元。’”然考以戊寅即位,四十七年始得天正甲子,是年冬至日在虚一度,为演纪之端。在位百年禅五十年起戊午,自天正甲子至开元甲子,三千一年,日退三十八度,四千一百二十八分。日在斗十度,下至皇朝庆厤四年甲申,凡三千三百一十一年。日退四十二度,五千五十八分,是岁冬至在斗五度。以岁差考之,毎七十八年差一度。则甲子岁,日至在虚一度,于是中星皆正。皇甫谧邵尧夫皆以为甲辰即位、以壬午、在位七十载,皆误。

有圣德,封於。梦攀天而上。

朱氏右曾曰:《路史》曰:“始帝在,梦御龙以登雲。”注云见《梦书》。

后稷放帝丹水山海经·海内南经》注。《史记·高祖本纪》、《五帝本纪》正义两引倶作‘帝子丹朱’。

朱氏右曾曰:《尚书》逸篇曰:“丹朱不肖,使君丹渊为诸侯,故号曰丹朱。”太平御览·卷六十三·丹水汉书·律厤志》称:“帝系曰:‘陶唐氏让天下於,使子处於丹渊为诸侯。’”盖即放,因封之也。《山海经》曰:“苍梧之山,帝葬於阳,帝丹朱葬於阴。”郭璞曰:“丹朱称帝者,犹山阳公死加献帝之諡也。”《括地志》曰:“丹朱故城在邓州内乡县西南百二十里,去丹水二百步。”史记正义内乡县,今隶河南南阳府
又曰:《史记·五帝本纪》正义引《竹书》云:“昔德衰,为所囚也”,又引《竹书》云:“,復偃塞丹朱,使不与父相见也”亦见《路史·發挥五》注。《广弘明集·卷十一》引《汲冢竹书》云:“平阳,取之帝位”,今见有囚城。案,《史通·杂说》引此以为《琐语》文,故不录,《路史》注以为《纪年》文,妄也。即此可知,罗长源父子亦未见《纪年》古文也。又,苏鹗汉书演义》引《竹书》云:“禅位後,为王之。禅位後,为王之。”案,此即咸邱蒙所谓“盛德之士,君不得而臣之”意,盖亦《琐语》文。

耕于。梦眉长与髮等。遂登庸。《鸿书》。郝氏《尚书正义》。

咎陶作刑。北堂书钞·十七》。

三苗将亡,天雨血,夏有冰,地坼及泉,青龙生於庙,日夜出,昼日不出。通鑑外纪·一》注。《路史·後纪》注,小异。

朱氏右曾曰:韦昭《国语》注曰:“三苗炎帝之後,诸侯也。之时,诛讨有罪,废绝其世,不灭其国。所以历代常存,屡不从化。” 《战国策》:“吴起云:‘三苗氏德义不修,灭之。’”《墨子·非攻下篇》:“昔者三苗大乱,天命殛之。日妖宵出,雨血三朝,龙生於庙,犬哭乎市,夏冰,地坼及泉,五穀变化,民乃大振。高阳乃命玄宫,亲把天之瑞令,以征有苗。”

阳城汉书·地理志》注、《续汉书·郡国志》注。

朱氏右曾曰:《孟子》言:“之子于阳城。……朝觐讼狱者,不之之子而之。” 是“阳城”之證也。皇甫谧言“在平阳、或在安邑、或在晋阳”,倶非是。阳城故城,今河南河南府登封县东南告成镇是也。

黄帝,为世三十。路史·發挥三》。

夏禹未遇,梦乘舟月中过,而後受虞室之禅。《鸿书》

立四十五年。太平御览·卷八十二》。《路史·後纪十三》注。

朱氏右曾曰:《孟子》“昔者於天,十有七年;崩,三年之丧毕”,然後即位,计即位後二十五年崩,乃合四十五年之数。而《史记》言“立十年”,《通鑑外纪》云“九年”,《帝王世纪》、《通鑑前编》並云“八年” ,未详孰是。

路史·後纪十四》注。

朱氏右曾曰:罗苹曰:“连山作‘余’。”《太平御览》引《帝王世纪》:“一名,一名。”

位,杀之。晋书·束晳传》。《史通·疑古篇》《杂说篇》两引“后启所诛”。

朱氏右曾曰:《战国策·燕策》:“或曰:‘而以人为吏,及老,而以为不足任天下,传之于与友黨攻,夺之天下。谓名传天下于,而实令自取之’”,是战国时本有此异说也。

九年,舞《九韶》。路史·後纪十四》注。《山海经·大荒西经》注。《山海经》注有“夏后”三字。

朱氏右曾曰:《楚辞·天问》:“棘宾商,《九辨》《九辨》。”《大荒西经》曰:“夏后上三嫔于天,得《九辩》与《九歌》以下。此天穆之野,高二千仞,焉得始歌《九招》。”郭璞引《开筮》曰:“昔彼《九冥》,是与帝辩同宫之序,是为《九歌》。”又曰:“竊《辩》与《九歌》以国于下。”右曾谓“‘宾商’之‘商’当作‘帝’‘帝邱’亦作‘商邱’,形近而误。‘三嫔’之‘嫔’当作‘傧’傧,与宾通。”赵简子梦遊钧天广乐九奏,唐元宗与卫士遊广寒宫,得《霓裳羽衣曲》,亦其比也。

二十五年,征西河北堂书钞·卷十三》。《路史·国名纪六》注。

朱氏右曾曰:《路史·後纪》曰:“武观西河叛,帝征西河,以武观归。”武观者,子,太康韦昭,亦曰五观。《左传》:“。”《国语》:“五观。”《周书》:“其在之五子,忘伯禹之命,假国无正,用胥兴作乱,遂凶厥国,皇天哀,赐以彭寿,思正略。”即其事也。《水经注》:“洞过水西南流,迳武灌城西北”,今山西太原府楡次县西南二十里有武观城。旧说谓是东郡,恐非。

即位三十九年,年七十八。路史·後纪十四》注引无“陟”字,今补。《真诰·卷十五》引作“即位三十九年亡,年七十八”,此传写之讹也。大禹涂山而生,在摄之时,则嗣位时,断不止三十九岁。

朱氏右曾曰:《世纪》“在位十年”,《外纪》“九年”,《伪纪年》“十六年” ,俱谬。路史·後纪》:“在位十有六岁,年九十一”注引《纪年》云云,乃《今本》,反同《路史》何欤?

太康

太康斟𬩽汉书·地理志》注。《史记·周本纪》正义

朱氏右曾曰:斟𬩽故城,今河南府鞏县𬩽中也。

乃失邦。路史·後纪十四》注。

朱氏右曾曰:據《路史·後纪十四》在太康之十九年,又十岁而死。《世纪》、《外纪》倶谓“二十九年失政而崩”《刀剑录》云:“太康二十九年,岁次辛卯,春铸一剑”,惟《时代厤》云“十二年”见《路史》注,《伪纪年》云“四年” ,倶谬。

羿斟𬩽汉书·地理志》注:“臣曰:……《汲郡古文》云:‘太康斟𬩽羿亦居之’”,據此补。

朱氏右曾曰:《左传》所谓“因民以代政”也。

仲康

朱氏右曾曰:《年代历》:“在位二十八年”,《路史》:“十八年”,《外纪前编》“十三年”,《伪纪年》:“七岁”。

《世纪》云:“一作‘相安’”,见《路史》注。 后相即位,居商丘太平御览·卷八十二》。一本无“丘”字。

朱氏右曾曰:“商”当为“帝”,帝丘濮阳,在今直隶大名府开州西。《左传》:“帝丘卫成公命祀”,是也。

元年,征淮夷畎夷太平御览·卷八十二》。《路史·後纪十四》注。《後汉书·西羌传》引“后相即位,元年,乃征畎夷”。

二年,征风夷黄夷太平御览·卷八十二》。《後汉书·东夷传》注引《竹书纪年》曰:“后相即位,二年,征黄夷”。《通鑑外纪·卷二》引《竹书纪年》曰:“二年,征黄夷”。

七年,于夷来宾。後汉书·东夷传》注引《竹书纪年》曰:“后相即位,二年,征黄夷”。《路史·後纪十四》注。《通鑑外纪·卷二》引《纪年》曰:“七年,征干夷来宾”。

斟灌汉书·地理志》注。《水经·巨洋水注》薛瓒《汉书集注》云:“按,《汲郡古文》:‘斟灌。’”

朱氏右曾曰:《通鑑外纪·卷二》:“二十八年羿八年三十二年。”《路史》:“帝八年,寒浞羿又二十二岁,弑帝命,四十有二年为伯靡所杀。”《年代厤》云:“四十年。”

少康

少康即位,方夷来宾。後汉书·东夷传》注。献其乐舞。路史·後纪十四》注。

朱氏右曾曰:《後汉书·东夷传》云:“夏后氏太康失德,夷人始畔。自少康已後,世服王化,遂宾於王门,献其乐舞。”孙之𫘧曰:“《王会》云:‘人以孔鸟’,即方夷也。”陶弘景《刀剑录》曰:“少康在位二十九年。”《路史·後纪十四》“四十有六岁陟,八十有八。”《前编》:“二十一年崩,年六十有一。”

或作。《太平御览》引作“帝宁”。宁,直吕反。又引《世纪》:“帝宁,一号后予。”
,自迁于老丘太平御览·卷八十二》、《路史·後纪十四》注。

朱氏右曾曰:今河南怀庆府济源县西北十五里有原城开封府陈留县北四十五里有老丘城

柏杼子征于东海,及三寿,得一狐九尾。山海经·海外东经》注。《路史·後纪十四》注,《国名纪六》云:“后杼东海,伐王寿。”

朱氏右曾曰:《外纪》、《前编》、《伪纪年》並云:“帝十七岁,陟”,《路史》作“二十有七岁”。

后芬發

史记》作“帝”。《世纪》:“或作祖武,亦作“”。
后芬發即位,三年,九夷来御,曰畎夷于夷黄夷白夷赤夷玄夷风夷阳夷後汉书·东夷传》注。《太平御览·卷七百八十》。《路史·後纪十四》注。《通鑑外纪·卷二》。《後汉书》注无“曰畎夷”以下是九字。《御览》无“發”字,“二年九”作“三年干”、或作“干”、亦作“于”。

朱氏右曾曰:刘敞曰:“九夷在徐州之间。”

冯夷鬭。《水经·洛水》注

朱氏右曾曰:案,古国有有洛氏见《周书》、《史记》篇有河氏见《穆天子传。《国语》言“成周之北有诸国”,然则与冯夷盖二国之君,轻身鬭狠,故史官纪之,非之鬭比也。《庄子·大宗师篇》曰:“冯夷得之以遊大川”,司马彪注引《清泠传》:“冯夷华阴潼乡隄首人也,服八石,得水仙,是为伯。”《穆天子传》曰:“阳纡之山,无夷之所都居。”郭璞注曰:“无夷,冯夷也。《山海经》云冰夷。”然则冯夷者,盖始为国君而后为水神者,不然,安得有都居之所乎?
又曰:郝兰皋二水鬭也。案,《初学记·卷二十》引《归藏易》曰:“昔者,伯战而枚占,昆吾占曰:‘不吉’。”據此则非二水鬭,可知。

后芬立四十四年。太平御览·卷八十二》、《路史·後纪十四》。

朱氏右曾曰:《世纪》“二十八年”,《路史》、《外纪》、《前编》倶云“二十六岁,陟”。

后荒

史记》作“帝”。《太平御览》引作“后芒”,又引《世纪》:“帝,一名”。
后荒即位,元年,以玄珪宾于,狩于海,获大鱼。北堂书钞·卷八十九》。《路史·後纪十四》注。《初学记·卷十三]]》引“珪”作“璧”。《路史》及《御览·卷八十二》“狩”上有“东”字,《伪纪年》以狩海获鱼为十三年事。

后芒在位,五十八年。太平御览·卷八十二》。《路史·後纪十四》注引作“后芒陟,年五十八”。

朱氏右曾曰:《世纪》“十三年”,《路史》、《外纪》、《前编》倶云“十有八年”。

后泄

世纪》:“一名帝,或曰”。
王亥託于有易伯僕牛。山海经·大荒东经》注。

朱氏右曾曰:郭璞曰:“河伯僕牛,皆人姓名。託,寄也。”案,王亥子亥子亥,《史记》作,《世本》作之七世孙也。

子亥宾于有易而淫焉,有易之君绵臣杀而放之,故甲微假帅于伯以伐有易,灭之,遂杀其君绵臣也。山海经·大荒东经》注。

朱氏右曾曰:“杀而放之”者,谓杀子亥而放所淫之妇也。

后泄二十一年,命畎夷白夷赤夷玄夷风夷阳夷後汉书·东夷传》注,繇是服从路史·後纪十四》注通鑑外纪·卷二》引“帝二十一年,加畎夷等爵命”。

路史·後纪十四》注。

朱氏右曾曰:《年代厤》、《外纪》、《前编》并云“十六年,陟”,《世纪》、《路史》作“二十六年” ,《伪纪年》作“二十五年”。

不降

外纪》:“一作江成”。
不降即位,六年,伐九苑太平御览·卷八十二》、《路史·後纪十四》注。

立十九年,其弟立,是为帝太平御览·卷八十二》。《路史·後纪十四》注作“六十九年,陟”。

朱氏右曾曰:《外纪》、《路史》、《前编》、《伪纪年》并作“五十九年,陟”,《路史》注称《绍运图》云“六十三年”。

世纪》作,又作帝,或曰高阳

朱氏右曾曰:《外纪》、《世纪》、《路史》、《前编》并云“二十一岁”,《伪纪年》作“十八年,陟”。

御览》引《世纪》:“帝,一名,或曰董江”,《路史》作
帝厪,一名胤甲太平御览·卷八十二》。

朱氏右曾曰:案,《太平御览·卷八十二》引《纪年》曰:“帝,一名胤甲”,而《路史·後纪》云:“帝胤甲立”,注云:“见《汲纪年》。《左传》作孔甲。”是胤甲乃帝子,非其名也。《文选·六代论》注引《纪年》曰:“自以至于夏桀,十七王。”若谓胤甲,则十六王矣。《御览》误也。

胤甲

胤甲即位,居西河山海经·海外东经》注。《太平御览·卷八十二》。《通鑑外纪·卷二》。《开元占经·卷六》引作“胤甲西河”。《御览·卷四》引作“胤甲居于河西”。

胤甲在位四十岁,天有祅孽,十日並照于东阳,其年胤甲陟。路史·後纪十四》注。《山海经·海外东经》注。《开元占经·卷六》。《太平御览·卷八十二》並引作“天有妖孽,十日並出”,与上文纪一引“十日並出”下云“其年陟”。《山海经》注无“天”字,《占经》无“妖”“十”二字。《通鑑外纪·卷二》引“十日並出,其年胤甲陟”。

朱氏右曾曰:《刀剑录》云:“孔甲四十年以九年甲辰采牛头之铁作剑,一铭之曰夹”。《伪纪年》云“九年,陟”,他书並作“三十一年,陟”

本有十日,迭次而出运照无穷。太平御览·卷四》。

朱氏右曾曰:案,史:“夏桀之乱,二日并出”,“商纣之世,二日又见”,故攷灵曜曰:“黑帝之亡,二日并照”。後世建兴二年正月辛未,三日出西方;四年,三日复出;五年正月庚子,三日又见;占曰:“三四五日见,天下兵,王者如其数。”建武元年,三日并见。太兴三年,五日并出。乾符六年十一月朔,两日出鬭,三日乃没。显德七年正月癸卯,苗从训太祖出师,见日上复有一日,久相摩盪。及夕,六军推戴,然则羿彃九日未尽,寓言也。

后昊

他书作帝,《世纪》:“一名臯苟”,《路史·後纪十四》注又作臯简
后昊立三年。太平御览·卷八十二》。

朱氏右曾曰:《外纪》、《路史·後纪十四》、《前编》并云“十一年”。

后發

后發一名后敬,或曰太平御览·卷八十二》。《路史·後纪十四》:“帝敬發,一曰。”注曰:“见《纪年》。”《年代厤》作發惠,盖所见异也。《外纪》亦云“,一作。”

后發即位,元年,诸夷宾于王门。保墉会于上池,诸夷入舞。。北堂书钞·卷八十二》。《太平御览·卷七百八十》无“保墉会于上池”句。《後汉书·东夷传》、《通鑑外纪·卷二》、《路史·後纪十四》亦无此句,又末句作“献其乐舞”。

朱氏右曾曰:,与𨙻通,国名也,在湖北荆门州东南。保墉,盖冄君之名。上池,地名也。
又曰:《世纪》云:“在位十一年”,《路史》云:“十有二岁”,《外纪》云:“十三年”,《前编》云:“十九年”,《伪纪年》云:“七年,陟”。

后桀

朱氏右曾曰:诸书俱以后發子,唯《路史》注引《世本》云“履癸”,则以弟也。

斟𬩽汉书·地理志》注曰:“太康斟𬩽夏桀亦居之”,據此补。《水经·巨洋水》注《史记·夏本纪》正义。。

畎夷入居之间。後汉书·西羌传》。

不窋之晜孙。尔雅·释亲》注。

朱氏右曾曰:晜孙者,玄孙之孙,己之六世孙也。此云“不窋之晜孙”,不知所指意者,其公刘乎?刘敬高帝曰:“先自后稷封之,积德累善十有餘世。公刘。”然则公刘正当夏桀之世也。《周本纪》所记代系本不足信,《周语》:“祭公谋父曰:昔我先王俗本脱去‘王’字,本及《史记》並有后稷以服事虞夏”,云“世后稷”,则非一世可知。不窋既非子,则公刘亦非之曾孙,可知十七世。《世本》:“公刘文王十六世”史记》止十二世,世数略相当,故附著之。

后桀岷山岷山庄王女于二人,曰,曰爱二人,女无子焉,斵其名于苕华之玉,苕是,华是,而弃其元妃于,曰末喜氏艺文类聚·卷八十三》。《艺文类聚·卷八十三》引《纪年》“后桀岷山”作“珉山”,“爱”作“受”,“女无子焉”作“无子”,无“而弃其元妃于,曰末喜氏”句。《太平御览·卷八十二》引《纪年》“岷山”皆作“山民”,无“庄王”二字,“末喜氏”作“妺喜”。《太平御览·卷一百三十五》引《纪年》“岷山”作“蒙山”,“岷山庄王女”作“山民进女”,“爱”作“受”,“女无子焉”作“无子”,“斵”作“刻”,“玉”作“上”,“末喜氏”作“妺喜”。《北堂书钞·卷二十一》引《竹书纪年》“后桀”作“”,“岷山庄王女”作“山民纳女”,“爱”作“后爱”,亦无“而弃其元妃于,曰末喜氏”句。

朱氏右曾曰:《楚辞·天问》:“蒙山,何所得焉?”王逸云:“蒙山,国名。夏桀伐之,而得妹嬉也。”蒙山岷山,声转字,易耳。《左传》:“夏桀为仍之会,有缗叛之”,又云:“有缗,以丧其国”。缗、岷,声近,疑亦是也。《管子·轻重甲篇》:“女华者,之所爱。”盖刻名於华玉,故曰女华

築倾宫,饰瑶臺,作瓊室,立玉门。御览·卷八十二》“築”作“”。《路史·發挥六》“築”作“饰”,“饰”作“起”。又“築倾宫”句亦见《文选·吴都赋》注。《文选·东京赋》注引作“夏桀作倾宫、瑶臺,殚百姓之财”。《文选·七命》注“夏桀作倾宫,饰瑶臺。”

朱氏右曾曰:《路史·發挥六》曰:“关龙逄之死,《竹书》以谏瑶臺”,又云“张华之书更以为谏长夜之宫”。今案,《博物志》曰:“夏桀之时,为长夜宫於深谷之中,男女杂处,十旬不出聽政。天乃大风扬沙,一夕塡此宫谷。又饰瑶臺,关龙逄谏,言曰:‘吾之有民,如天之有日,日亡我则亡。’以为龙逄妖言而杀之。其後復於山谷下作宫在上,耆老相与谏,又以为妖言而杀之。”據《路史》是《博物志》此条,本于《竹书》也,故目录也。

末喜氏以与伊尹交,遂以间《太平御览·卷一百三十五》。

朱氏右曾曰:《国语·晋语》“史苏曰:‘妹喜有宠,於是乎与伊尹比而亡。’”韦昭曰:“伊尹伊挚也,自。比,比功也。伊尹欲亡妺喜为之作祸,其功同也。”此所云“交”即“比”之意。

夏桀末年,社坼裂。太平御览·卷八百八十》。《[[路史_(四库全书本)/卷23#帝履癸是为桀}路史·後纪十四]]》注引“末年,社震裂”六字。

朱氏右曾曰:《淮南子》云:“之时,植社槁而墵裂”,即谓此也。《御览》引此云“其年为所放”。御览·卷八百七十七》引《史记》曰:“夏桀末年,大雨水,俄为所放。”《御览》他卷亦称《竹书》为《史记》,故录之。

遂灭南巣氏太平御览·卷八百八十》。

朱氏右曾曰:《外纪》云“五十一年” ,《伪纪年》云“三十一年”。

至于十七世,有王与无王,用岁四百七十一年。《史记·夏本纪》集解。《文选·六代论》注。《太平御览·卷八百八十》。《路史·後纪十四》注。

朱氏右曾曰:《六韬》云“三十一世至”,《汉书·律厤志》、《帝王世纪》、《唐书·厤志》並云“夏后氏四百三十二年”,《路史·後纪十四》云“四百八十有三岁”,《通鑑前编》云“四百四十岁”。按,《晋书·束晳传》云“《纪年》年多”,今據诸书所引仍年多

有七名而九征。太平御览·卷八十三》。

朱氏右曾曰:《金楼子》云:“成汤凡有七号:一名姓生,二云履长,三云瘠肚,四云天成,五云天乙,六云地甲,七云成汤。”张鲁岩《路史·後纪》注 谓“七名”当作“七年”,有字衍文,非。“九征”者,见《孟子、有洛也见《周书豕韦也、也、昆吾也、见《商颂三朡见《尚书·序,餘二征未详。然《孟子》言“十一征而无敌於天下”,《帝王世纪》言“凡二十七征”,则或不止九征也。

外丙

外丙即位,居太平御览·卷八十三》。

朱氏右曾曰:诸书皆云“外丙二年”。

仲壬

仲壬即位,居,命卿士伊尹左传集解·後序》。

朱氏右曾曰:伊尹桐宫歌曰:“日月有常,星辰有行。四时从经,万姓允诚。於予论乐,配天之灵。迁于贤圣,莫不咸聽。鼚乎鼓之,轩乎舞之。精华以竭,褰裳去之。”{{resize|0.5em|《通鑑纲目前编·帝舜十五载》注曰:“此歌《汲冢竹书》亦有之,然误在伊尹桐宫之下。”
又曰:《帝王纪》:“桐宫,盖之墓地,有离宫可居。”《太平御览·卷八十三

仲壬崩,立大甲伊尹大甲,乃自立。左传集解·後序》。“立大甲”三字依《路史·發挥》注增。

朱氏右曾曰:案,此条《太平御览·卷八十三》引以为《璅语》文。

大甲

伊尹即位。〔放大甲。七年,大甲潜出自,杀伊尹,乃立其子伊陟伊奋,命復其父之田宅而中分之。左传集解·後序》。《路史·發挥》注引“七年”作“太甲三年”。

朱氏右曾曰:案,此条胡三省注《通鑑》以为《师春》文。

伊尹年百有五岁。杨升菴外集

大甲十二年,陟。《史记·鲁世家》索隐:“《纪年》:‘大甲惟得十二年。’”據此补。

朱氏右曾曰:诸书并云“三十三年”。

沃丁

沃丁即位,居太平御览·卷八十三

朱氏右曾曰:《外纪》、《前编》並云“二十九年” ,《伪纪年》云“十二年”。

小庚

史记》作“大庚”。
小庚即位,居太平御览·卷八十三》。

朱氏右曾曰:《外纪》、《前编》並云“二十五年” ,《伪纪年》云“五年”。

小甲

小甲即位,居太平御览·卷八十三》。

朱氏右曾曰:《世纪》云“五十七年” ,《外纪》云“三十六年”,《前编》及 《伪纪年》云“十七年”。

雍己

雍己即位,居太平御览·卷八十三》。

朱氏右曾曰:诸书并云“三十三年”。

太戊

朱氏右曾曰:诸书并云“七十五年”。

仲丁

仲丁即位,元年,自迁于太平御览·卷八十三》。

朱氏右曾曰:,即,在河南开封府荥泽县西北。《小雅》:“薄兽于”,《左传》:“师在之间”,即此。

征于蓝夷後汉书·东夷传》注、《太平御览·卷七百八十》。

朱氏右曾曰:《外纪》云“十一年” ,《前编》云“十三祀”, 《伪纪年》云“九年”。

外壬

外壬太平御览·卷八十三》。

河亶甲

河亶甲即位,自迁于太平御览·卷八十三》。

蓝夷,再征班方太平御览·卷八十三》。

朱氏右曾曰:诸书并云“在位九年”

祖乙

祖乙即位,是为中宗,居太平御览·卷八十三》。

朱氏右曾曰:《书序》言“河亶甲”不言“迁”,然言“祖乙圯于”,则迁者为河亶甲,可知。《伪纪年》言“祖乙元年迁”,據《水经注》也。圯者,为河水所毁也。既圯于,则必他徙,可知。康成谓“因焉而不徙”,是因《史记》无文,望文生解,不知祖乙又迁也。诸儒当《竹书》既出,不知援据以弼前非,使谬说相沿而不觉《竹书》既显而復晦,何哉?
又曰:诸书并云“祖乙在位九年”。

祖辛

朱氏右曾曰:《外纪》、《前编》並云“十六年” ,《伪纪年》云“十四年”。

开甲

史记》作“沃甲”。
开甲即位,居太平御览·卷八十三》。

朱氏右曾曰:《外纪》云“二十年” ,《前编》云“二十有五祀”, 《伪纪年》云“五年”。

祖丁

祖丁即位,居太平御览·卷八十三》。

朱氏右曾曰:《外纪》、《前编》並云“三十二年” ,《伪纪年》云“九年”。

南庚

南庚迁于太平御览·卷八十三》、《路史·国名纪四》。

朱氏右曾曰:,今山东兖州府曲阜县也。《尚书·盘庚》曰:“不常厥邑,于今五邦”,《释文》引马南郡曰:“五邦,商丘也”,《正义》谓“郑玄王肃皆数为五邦”。海鹽崔应榴曰:“蔡氏以下文,今不承于古文。势揆之,似盘庚之前,当有五迁。”此言良是,而引《史记》“祖乙”,因疑祖乙两迁。不知《索隐》云祖乙迁于“邢,音耿”,则,不可分为二,以当五迁之数也。《纪年》云“祖乙迁于”句见《今本纪年》,《古本》但云“祖乙南庚,则祖乙实两迁,而所谓五邦者,指而言,非特不数後之迁,幷不数前之居孔氏引《汲冢书》取不取,以为五邦,亦未合。右曾案,崔氏之言是也,抑更有说焉。《殷本纪》云:“河亶甲崩,子祖乙立。……崩,子祖辛立。……崩,弟沃甲立。……崩,祖辛之子祖丁立。……崩,沃甲之子南庚立。……崩,祖丁之子阳甲立。……崩,弟盘庚立。”是盘庚河亶甲之玄孙,南庚之从子。康成言:“《盘庚上篇阳甲时作经言‘我王来,既爰宅于兹’。‘我王’者,亲之之词,正指南庚之事。说者以‘我王’为祖乙,失其解矣。世所都南,西河北。《盘庚下篇》云‘古我先王,将多于前功,適于山’,谓迁、迁地未闻,故阙之。又云‘肆上帝将復我高祖之德,乱越我家’,谓河亶甲也。河亶甲始居北新邑,与密比,故云尔也。而说者谓南,不得不以高祖为说千古同迷,可衰也已。盘庚既迁于,而遂为国。成王时,与三监同叛,遂诛之而封。”

阳甲

一作“和甲”。
阳甲即位,居太平御览·卷八十三》。

和甲西征,得一丹山。山海经·大荒北经》注。

朱氏右曾曰:郭璞曰:“今所在亦有丹山。丹出土穴中。”
又曰:《世纪》云“在位十七年”,《外纪》、《前编》云“七年”, 《伪纪年》云“四年”。

盘庚

盘庚即位,自迁于北蒙,曰路史·国名纪四》。《水经·洹水》注引无“旬”字。《史记·项羽本纪》索隐、《太平御览·卷八十三》无“即位”字。《索隐》、《汉书音义》、《路史》“蒙”俱作“冢”。按,《说文》:“冡,从同从豖。莫公反。”与“冢”相似,故误。《汉书·地理志》:“梁国蒙县,在南。”此在北,故云“北蒙”。

朱氏右曾曰:《尚书·序》:“盘庚五迁,将治”,正义曰:“束晳云:……孔子壁中《尚书》云‘将始宅’,……是与古文不同也。”段懋堂《〈尚书〉今古文撰异》云:“《晋书》所谓‘在著作,得观《竹书》。随疑分释,皆有义證。’《正义》又曰:‘“亳”字摩灭,容或为“宅”。壁内之书,安国先得,“始”皆作“亂”,其字与“始”不类,无縁误作“始”字。’懋堂案:椠本云‘始’皆作‘乿’。‘乿’字见汗简《集韵》。束广微,当初未经永嘉之乱,或壁原文尚存。祕府所说殆不虚。注《尚书》或依今文,读‘始宅’为‘治’,如‘徵庸三十’易为‘二十’,未可知也。广微所见壁中本作‘始’,而他本作‘治’,正与《咎繇謩篇》‘治滑’、‘治曶’相类。”右曾案,盘庚南徙都北,而以来咸谓“自北徙南”者,盖既不知圮之後有迁、迁之事。又以此“治”二字误之,遂谓偃师,不知偃师之名无之目。殷墟自在洹水之南,不可假借也。

南三十里。《尚书·盘庚·序》正义《史记·项羽纪》集解

朱氏右曾曰:《汉书·项羽传》:“盟于洹水殷虚上。”应仲瑗曰:“洹水汤阴殷虚,故都也。”师古曰:“洹水林虑县东北,至于长乐,入清水。”《史记集解》:“曰:‘洹水在今安阳县北,去朝歌都一百五十里。然则此殷虚朝歌也。《汲冢古文》曰:“盘庚迁于此冢,曰殷虚。南去三十里。”是旧殷虚,然则朝歌盘庚所迁者。’”右曾案,故城在河南彰德府临漳县西,殷虚彰德府安阳县北。

盘庚,至之灭,二百七十三年,更不徙都。时稍大其邑,南距朝歌,北據邯郸,皆为离宫别舘。《史记·殷本纪》正义

朱氏右曾曰:《殷本纪》曰:“()益收狗马奇物,充牣宫室。益廣沙丘苑臺,多取野兽蜚鸟置其中。”又云:“武王……封武庚禄父,以续祀,令脩行盘庚之政。民大说。”《吕氏春秋·慎大览》:“武王,……又问众之所欲,之遗老对曰:‘欲復盘庚之政。’”夫之前贤圣之君六七作,而武王独令脩行盘庚之政者,岂不以其地盘庚始居之,其政为民所习而安焉者乎?《战国策》:“昔聚兵百万,左饮淇水竭,右饮洹水不流。”《太平御览·卷一百六十一》引《图经》:“安阳都也,在二水之间,本殷墟所谓北冡是也。”此二条尤为盘庚“更不徙都”之明證。《伪纪年》乃云“武乙北,……自北迁于”,袭《史记》之谬,遂幷将此“不徙都”之正文删而不录,何其妄哉?朝歌故城在河南卫辉府淇县东北;邯郸故城在直隶广平府邯郸县西南。《括地志》:“相州安阳县盘庚所都,即北冡殷墟,南去朝歌城百四十六里。……沙丘臺邢州平乡县东北二十里。”今属直隶顺德府。{{resize|0.5em|《太平御览·卷一百七十八》引《郡国志》曰:“卫州苑城北十四里,沙丘臺也,俗称妲己臺。去二里有一臺,南临淇水,俗称为上宫也。 ”此别一沙丘臺
又曰:《水经·滍水》注、臣汉书·地理志》注並云:“《汲郡古文》:‘时已有应国。’”《路史·国名纪》亦云尔,然则《今本纪年》云“盘庚七年,应侯来朝。”或是《竹书》本文,但未见古籍,援引未敢信也。
另曰:诸书并云:“二十八年,陟”。

时已有应国《水经·滍水》注。《汉书·地理志》注。《史记·梁孝王世家》正义《舆地广记·卷九·汝州葉县》

小辛

小辛即位,居太平御览·卷八十三》。

朱氏右曾曰:《外纪》、《前编》云“二十一年”, 《伪纪年》云“三年,陟”。

小乙

小乙太平御览·卷八十三》。

朱氏右曾曰:《外纪》云“二十一年”,《前编》云“二十八祀”, 《伪纪年》云“十年,陟”。

武丁

朱氏右曾曰:诸书并云“五十九年”。

祖庚

祖庚太平御览·卷八十三》。

朱氏右曾曰:《外纪》、《前编》云“在位七年”, 《伪纪年》云“十一年”。

祖甲

外纪》云“一作‘帝’”。
祖甲太平御览·卷八十三》。

朱氏右曾曰:《外纪》云“十六年”,《前编》、 《伪纪年》并云“三十三年”。

和甲西征,得一丹山。〕

冯辛

冯辛太平御览·卷八十三》。

朱氏右曾曰:《外纪》、《前编》云“六年”, 《伪纪年》云“四年”。

庚丁

庚丁太平御览·卷八十三》。

朱氏右曾曰:《世纪》云“二十三年”,《外纪》云“六年”,《前编》云“二十有一祀”, 《伪纪年》云“八年,陟”。

武乙

武乙即位居太平御览·卷八十三》。

朱氏右曾曰:《文选·典引》注称:“《纪年》:‘武乙即位,命为牧师也。’”案,據《後汉书·西羌传》则牧师之命在太丁四年,李善误也,故不录。《西羌传》曰:“武乙暴虐,犬戎寇边,古公避于下。”又《东夷传》曰:“武乙衰敝,东夷浸盛,遂分迁,渐居中土”云云。疑亦據《竹书》为说,惜今不可攷矣。

三十四年,周王季历来朝,王赐地三十里,玉十瑴,马八匹。太平御览·卷八十三》。

三十五年,周王伐西落鬼戎,俘二十翟王。後汉书·西羌传》注。二十,《外纪》作“其”。

朱氏右曾曰:《外纪》、《前编》并云“武乙在位四年”, 《史记》云“打獵于之间,暴雷震,死”。

太丁

一作“文丁”。
大丁二年,人伐燕京之戎,师大败。後汉书·西羌传》注。

朱氏右曾曰:《水经注》称:“《十三州志》曰:‘汾水,出武州燕京山,亦管涔之异名也。’”今在山西寧武县西南六十里。《左传》“”即燕京之异文。

三年,洹水一日三绝。太平御览·卷八十三》。

四年,人伐餘无之戎,克之,周王命为牧师。後汉书·西羌传》注。

七年,人伐始呼之戎,克之。後汉书·西羌传》注。

十一年,用人伐翳徒之戎,捷其三大夫。後汉书·西羌传》注。

文丁季历晋书·束皙传》、《史通·疑古篇》、《杂说篇》。

朱氏右曾曰:《六韬》:“文王祖父寿百二十而殁,王百年而殁,文王九十七而殁。”{{resize|0.5em|《太平御览·卷三百八十三》。
又曰:《外纪》、《前编》云“太丁在位三年”, 《伪纪年》云“十三年,陟”。

大丁十一年,陟通志·卷三》。

太平御览·卷八十三》。

二年,人伐太平御览·卷八十三》。

朱氏右曾曰:《世纪》、《外纪》、《前编》并云“帝在位三十七年”, 《伪纪年》云“九年,陟”。

辛受太平御览·卷八十三》。

朱氏右曾曰:,一名受德。《尚书·立政》曰:“其在受德暋”,《周书·克殷》曰:“末孙受德”,《吕览》曰:“其次受德”,是也。郑康成孔鼂张守节並以为“”字。

周大曀。:《开元占经·卷一百一》。

朱氏右曾曰:《说文》曰:“曀,阴而风也。”

〔六年,〕周文王初禴于通鑑前编》。

西于三十里。汉书·刘向传》注。《通典》。

作琼室,立玉门。《文选·吴都赋》注

朱氏右曾曰:《世纪》:“造倾宫、作琼室,七年乃成。”《六韬》:“作琼室、鹿臺。”《吕览》:“作为璇臺,築为倾宫。”《韩非子》:“文王见詈于玉门,颜色不变。”《贾子》:“死,弃玉门之外。”
又曰:《太平御览·卷八百七十九》引《史记》:“末年,大旱,俄为武王所杀灭也。”又《卷八百七十六》引《史记》:“殷纣末年,大风飘牛马,坏屋,拔树飞飏数十里,周灭之。”未知是《纪年》本文否?
另曰:《外纪》云“在位三十三年”, 《世纪》、《前编》并云“三十二祀”, 《伪纪年》云“十二年,始伐”。

,以至于,二十九王,用岁四百九十六年。《文选·六代论》注《史记·殷本纪》集解

朱氏右曾曰:案,本书有三十王。《史记》以下诸书並同,今云二十九王,不可考矣。大戊祖辛武丁三王不见引于古籍。《汉书》:“《三统厤》云‘六百二十九年’”,《通鑑外纪》引历云“起丙戌,终甲申,四百五十八年”,《帝王世纪》云“自己未,至戊寅,凡六百三十一年”,惟《易纬稽览图》亦云:“年四百九十六”,与此同。{{resize|0.5em|據周武王十一年庚寅逆推之,则即天子位,当在甲戌,起癸未,起癸丑,与本书不合。癸丑在丙子後三十八岁。

武王

十一年庚寅,始伐唐书·暦志》。

朱氏右曾曰:《书·序》曰:“惟十有一年,武王伐殷,一月戊午,师渡孟津。”案,戊午者,是年周正月之二十八日也。

王率西夷诸侯伐,败之于坶野《水经·清水》注王亲禽帝南单之臺,遂分天之明。《水经·淇水》注。《初学记·卷二十四》。

朱氏右曾曰:西夷诸侯,即《牧誓》之也。同在朝歌南七十里。南单之臺,即鹿臺也,在朝歌城内。御览·卷一百七十八》引《郡国志》曰:“南单之臺,盖鹿臺之异名也。糟丘、酒池去城南一里,基迹犹存。”

王陟,年五十四。路史·發挥四》。

朱氏右曾曰:《周书·明堂》:“既克六年而武王崩”,《管子·小问篇》:“武王克之,七年而崩”,《作雒》曰:“乃岁十有二月,崩”,是武王以十七年冬崩也。《度邑》:“惟天不享于,自之未生至于今六十年。夷羊在牧,飞鸿满野。”是言“六十年前天降妖孽以警,时武王犹未生也”,乃儒言“文王十五而生武王武王尚有兄伯邑考武王九十三而终,时成王衹十三而尚有母弟叔虞。”文王生子何其早,武王生子何其晩?孔仲远金仁山陈经归皆疑而辨之。今以《竹书》推之,则文王即位十四年而生武王,时文王年六十一矣。《》言“亲迎”,明是诸侯之礼,言纉女则太娰为继室邹氏,皆的然无疑者。文王崩,武王年三十七,即位五年而生成王,又七年而克,时年四十八。特以克後六年而崩,故《中庸》云“末受命”,末犹晩也,非老之谓也。

成王

朱氏右曾曰:《三统厤》云:“周公摄政七年,成王即政,後三十年,崩。”外纪》注引郑康成曰:“成王二十八年,崩。”又《路史·發挥》注:“成王时,雨金于咸阳”,不言所出。

康王

六年,齐大公卒。金石录·跋尾·晋卢无忌大公碑》。《困学纪闻·卷八》。

晋侯築宫而美,康王使让之。北堂书钞·卷十八》。

之世,天下安寧,刑错四十餘年不用。《文选·武帝贤良诏》注。《太平御览·卷八十五》。

朱氏右曾曰:《外纪》曰:“康王在位二十六年世纪》同,年五十七。”

昭王

六年,伐,渉,遇大兕。初学记·卷七》。

昭王末年,夜清,五色光贯紫微。其年王南巡不反。太平御览·卷八百七十四》。《路史·發挥三》注“清”作“有”。《绎史》注作“有星孛见”。

十九年,天大曀,雉兔皆震,丧六师于太平御览·卷九百七》。《初学记·卷七》。《开元占经·卷一百一》。

穆王

元年,築祇宫于南郑《穆天子传》注

朱氏右曾曰:案,南郑故城在陕西汉中府南郑县东,计北去豐镐九百餘里,中阻南山,疑非穆王所都。今凤翔府凤翔县南七里有雍县故城,即秦德公所居大郑宫城也。又今同州府华州北有郑县故城,未知孰是。

受命至穆王享国百年。晋书·束皙传》。

朱氏右曾曰:武王十七,成王三十七,康王二十六,昭王十九,至穆王元年,適得百年。

穆王以下都于西郑汉书·地理志》臣注。

北唐之君来见,献一骊马,是生𫘧耳。《穆天子传》注《史记·秦本纪》索隐

朱氏右曾曰:《周书·王会》曰:“北唐以闾”,孔鼂云“戎之在西部者。𫘧耳,八骏之一。”

郑宫春宫初学记·卷二十四》。《太平御览·卷一百七十三》。

朱氏右曾曰:郑宫,盖即祇宫。《拾遗记》曰:“穆王三十六年,东巡大骑之谷,诣春霄宫。”疑即春宫

王北征,行流沙千里,积羽千里。《山海经·大荒北经》注《穆天子传》注引“穆王北征,行积羽千里”九字。

朱氏右曾曰:《大荒北经》云:“有大泽,方千里,羣鸟所解。”《穆天子传》云:“北至旷原之野,飞鸟之所,解其羽。”乃于此中,“鸟兽绝羣,载羽百𦈉”,即谓此。

犬戎,取其五王以东〔,王遂迁戎于太原《穆天子传》注

朱氏右曾曰:《後汉书·西羌传》亦引此而云“王遂迁戎于太原”,疑亦《竹书》本文,而注不详,未敢羼入。

十三年,西征,至于青鸟之所憩。艺文类聚·卷九十一》。《山海经》注“憩”作“解”,无“至”字、“之”字。

朱氏右曾曰:《西山经》云:“三危之山,三青鸟居之。”注曰:“今在敦煌郡,三青鸟主为西王母取食者,别自栖息于此山也。《艺文类聚·卷九十一》引郭璞赞曰:“山名三危,三鸟所憩。往来崑崙,王母是隶。穆王西征,旋轸斯地。”案,今甘肃安西州敦煌县东南有三危山

十七年,西征崑崙丘,见西王母西王母止之曰:“有鸟𧮹人。”《穆天子传》注。《艺文类聚·卷七》。《太平御览·卷三十八》。

朱氏右曾曰:字书无“𧮹”字,以“𢖊”字之譌。《说文》:“𢖊,使也”,通作“甹”。《尔雅·释训》:‘甹夆,掣曳也。’

西王母来见,宾于昭宫《山海经》注《穆天子传》注

朱氏右曾曰:此亦十七年事,郭氏作“五十七年”,《路史·餘论》引作“七年”,並传刻之误。

穆王西征,还里。天下亿有九万里,《穆天子传》注东征二亿二千五百里,南征亿有七百三里,北征二亿七里。开元占经·卷四》。

留昆氏来宾。穆天子传》注云“留昆国见《纪年》”。

三十七年,大起九师,伐,东至于九江,叱鼋鼍以为梁。《文选·恨赋》注。《初学记·卷七》。《广韵·二十二元》注引作“十七年”,《太平御览·卷七十三》引作“七年伐”、“叱”作“架”,《路史》注及《御览·卷三百五》引作“四十七年”、“叱”亦作“架”。《艺文类聚·卷九》“”作“”,《恨赋》注、《太平御览》又作“伐”。《北堂书钞·卷十六》、《御览·卷七十三》“叱”並作“架”。

朱氏右曾曰:纡,当作“纾”,形似而譌。“纾”、“舒”通用。今安徽庐州府古羣地。九江,《汉志》:“在庐江寻阳县南”,今湖北黄州府黄梅广济二县地。
又曰:诸书皆云“穆王在位五十五年”。

共王

朱氏右曾曰:《世纪》云:“在位二十五年御览·卷八十五》引作‘二十年’,年八十四”,《外纪》云“十年”,《前编》及《伪纪年》並云“十二年”。

懿王

元年,天再旦于《事类赋》注。《太平御览·卷二》。《开元占经·卷三》引作“天再启”,无“于”二字。

朱氏右曾曰:《世纪》云:“在位二十五年,年五十”,《外纪》、《前编》、《伪纪年》並云“二十五年,崩”。

孝王

七年,厉王生,冬大雨雹,牛马死,倶冻。通鑑外纪》。《太平御览·卷八百七十八》引作《史记》。。

朱氏右曾曰:《外纪》、《前编》並云“在位十五年,年六十五”,《伪纪年》並云“九年,陟”。

夷王

二年,人、人来献瓊玉,宾于,用介珪。北堂书钞·卷三十一》。《太平御览·卷八十五》。

三年,王致诸侯,烹齐哀公于鼎。太平御览·卷八十五》。《史记正义》引作“翦齐哀公”。案,《世家》:“齐哀公,名不辰”,《世本》:“名不臣”,“昴”盖“鼎”字之譌。

朱氏右曾曰:案,《公羊传》用“纪侯之谮”也。

猎于桂林,得一犀牛。太平御览·卷八百九十》。

朱氏右曾曰:桂,一作“社”。《南州异物志》:“犀如象大,色黑,头似豪猪,食草木也。”郭璞》曰:“犀之为状,形兼牛豕,无不倾呴无不靡。”並见《御览》。

虢公率六师伐太原之戎,至于兪泉,获马千匹。後汉书·西羌传》。

朱氏右曾曰:太原,即《》所谓“薄伐玁狁,至于太原”者也,顾氏亭林 谓“平凉府固原州” 。平凉南接凤翔府凤翔西汧阳县东八里,有喩麋泽,疑即兪泉也。

七年,冬雨雹,大如砺。初学记·卷二》、《太平御览·卷十四》。

朱氏右曾曰:《世纪》云“在位十五年,年六十”前编》“六十五”,《伪纪年》云“八年,陟”。

厉王

淮夷入寇,王命虢仲征之,不克。〕後汉书·东夷传》。

朱氏右曾曰:《後汉书·东夷传》:“厉王无道,淮夷入寇,王命虢仲征之,不克。”所據当亦《纪年》文也。《外纪》云:“厉王在位四十年”,《前编》:“三十八年,王出居于彘”,《伪纪年》:“十二年,王亡奔”。

干王位。《史记·周本纪》索隐。《庄子·让王篇》释文。

朱氏右曾曰:《束晳传》曰:“厉王既亡,有臣名者,摄行天子事,非二相共和也。”案,《竹书》未出,《庄子·让王篇》、《鲁连子》、《吕氏春秋》已载其事。鲁连子》曰:“伯名,好行仁义,诸侯贤之,请立焉。後归于国,得意共山之首。”《庄子》、《吕览》並言“伯得志於共首”。司马彪曰:“修行而好贤。厉王之难,天子旷绝,诸侯知伯贤,请立为天子。伯不聽,弗获免,遂即王位。十四年,天下大旱,舍屋焚。卜于太阳,兆曰:‘厉王为祟’,召公乃立宣王伯归,逍遥得意于共山之首。”《汉书·古今人物表》:“厉王後有”,孟康谓其入为三公。《十三州志》曰:“伯後归国,逍遥得意於共山之首。”已上并见《路史·发挥》注左传》虽未明言伯,然云“诸侯释位以閒王政”,则固指畿外之诸侯也。若二公,衹可谓之卿士。卿士摄政,岂得云“释位以闲”。史之谬,莫此为甚。共国,今河南卫辉府辉县也。

共和十四年,大旱,火焚其屋。秋,又大旱。其年周厉王死,宣王立。太平御览·卷八百七十九》。

朱氏右曾曰:右《御览》引《史记》不云《纪年》,然他卷引“孝王七年,大雨雹,牛马死”、“曲沃庄伯八年,无雲而雷,十月,庄伯叛”,并云《史记》。以《通鑑外纪》及《水经注》校之 ,则确是《纪年》本文,故录之。

宣王

四年,使秦仲西戎,为戎所杀。後汉书·西羌传》。

朱氏右曾曰:《史记·秦本纪》:“秦仲立二十三年,死于戎。”

秦无厤数,世陪臣,自秦仲之前,本无年世之纪。广弘明集》。

王召秦仲庄公,与兵七千人,伐戎破之。後汉书·西羌传》。

三十年,有兔舞于初学记·卷二十九》。《太平御览·卷九百七》。

〔三十一年,〕王师伐太原之戎,不克。後汉书·西羌传》。

三十三年,有马化为狐。开元占经·卷一百十八》。《广韵·四十祃》。

朱氏右曾曰:孙子骏曰:“《搜神记》云‘是年幽王生’。”

〔三十六年, 〕王伐条戎奔戎,王师败绩。後汉书·西羌传》。

朱氏右曾曰:《西羌传》伐太原戎在秦仲西戎後二十七年;条戎之役在伐太原戎後五年;下败北戎、灭邑,在此後二年。據此差次以补之。

〔三十八年,〕人败北戎後汉书·西羌传》。

朱氏右曾曰:章怀太子曰:“,二水名。”案,《地志》旁无隰水,然开皇初改长寿县隰川,改西汾州隰州,疑今山西隰州境本有隰水,舆志家失其名耳。

戎人灭姜侯之邑。後汉书·西羌传》。

朱氏右曾曰:《水经注》曰:“岐水东迳姜氏城南为姜水《帝王世纪》:‘炎帝……长于姜水’”,即斯处也。今陕西凤翔府岐山县东有姜氏城

〔三十九年,〕王征申戎,破之。後汉书·西羌传》。

武王,以至幽王,凡二百五十七年。《史记·周本纪》集解。《通鑑外纪》。

朱氏右曾曰:共王夷王四世年纪不明,是以《三统厤》依为正,然而《三统厤》所载年与《史记·鲁世家》亦有不同。《鲁世家考公四年炀公六年《三统厤》作“六十年”幽公十四年魏公五十年《三统厤》作“微公厉公三十七年献公三十二年《三统厤》作“五十年”真公三十年《三统厤》作“慎公武公九年《年表》作“十年”,《三统厤》作“二年”懿公九年伯御十一年孝公之十四年而宣王幽王,共二百一十六年依《三统厤》为二百八十一年,计衍六十五年。《世家》无鲁公年数,《三统厤》云“成王元年,命伯禽俾侯于之岁也”此亲政之初,年实成王八年矣鲁公伯禽推即位四十六年至康王十六年而薨皇甫谧说同,以四十六年加周公摄政七年、武王後六年,凡五十九年,并二百一十六年,统为二百七十五年。然则此云“二百五十七年”者,“五”“七”二字传钞倒误耳依《三统厤》为三百四十年,尤不合。特其误已久,裴骃刘恕亦不能正作,《伪纪年》者见倶引此条,推之,不合,乃妄撰云“武王,岁在庚寅。二十四年,岁在甲寅。定鼎邑至幽王,二百五十七年”。使《纪年》本文果自定鼎起算,何得云“武王以至幽王”乎?或曰“是则然矣”,然安知幽王十一年不在此数乎?《竹书》于宣王之末,特纪晋国,“幽王二年,王子多父”,而《水经·洧水》注引“晋文侯二年”,是知幽王之事在殇叔文侯册中无疑也。自幽王元年至平王四十八年,为五十九年,然则春秋以前凡三百三十有四年,下至赧王三年,孟子之岁,共七百五十五年,故《孟子》曰:“由而来,七百有馀岁”。江永羣经补义》曰:“以邵子皇极经世》、金吉甫通鑑纲目前编》考之,周武王己卯距赧王三年己酉,八百十一年,与《孟子》言不合。盖初自共和庚申以前有误衍之年,其误衍始於刘歆《厤谱》也。共和庚申以前之年,史不能纪,惟《鲁世家》自考公以下有其年,……至真公之十四年,厉王出奔,……凡一百五十七年。鲁公伯禽,《史记》未著卒年,《厤谱》谓‘成王元年,为命鲁公之岁’。鲁公四十六年至康王六年而薨,以四十六加一百五十七,则成王元年,至厉王己未,二百单三年耳。而《厤谱》累推七十六年之朔旦冬至数、诸公之年,……炀公衍五十四年,献公衍十八年,共衍七十二年,则自成王元年至厉王己未,有二百七十五年。今经世诸书……正承刘歆之误也。……前计武王己卯至赧王己酉,八百一十一年,除去七十二年,实得七百三十九年,正与《孟子》语‘七百有餘岁’合矣,否则孟子生於室,岂不知其年数,乃缺去七十餘年耶?”右曾案,刘歆《厤谱》所谓“成王元年”者,乃武王崩後之八年,周公摄政七年之明年也。依《厤谱》,则克之岁至成王元年,凡十五岁;依《经世》诸书,克之岁至成王元年,凡七岁;又《厤谱》称鲁武公二年,《世家》则武公九年,江氏说殊未分明。今所攷定较《经世》诸书,实少五十有六年。

殇叔

唐叔八世孙穆侯之弟也。元年当周宣王四十四年。

〔四年。〕

朱氏右曾曰:是年,周幽王之元年也。《左传·後序》曰:“《纪年》无诸国别,惟特记晋国,起自殇叔,次文侯昭侯,以至曲沃庄伯”云云,據此补。

文侯

〔元年,周〕幽王伯士帅师伐六济之戎,军败,伯士死焉。後汉书·西羌传》。

朱氏右曾曰:據传在宣王申戎後十年,当在此岁。《伪纪年》繫之幽王六年,非是。

二年,周厉王多父,克之,乃居郑父之丘,名之曰,是曰桓公《水经·洧水》注。周厉,一作“同惠”。

朱氏右曾曰:《史记·世家》言:“郑桓公宣王立二十二年,封于。封三十三岁,为司徒。一岁,谋于太史伯,东徙其民东,而果献十邑,竟国之。”则在幽王九年也。韦昭《国语》注又以为“桓公武公东徙”,倶与此异。友,古文作“㕛”,与“多”相似。河南开封府密县东北五十里,开封府新郑县西北三里。

〔七年,〕幽王八年褒姒之子,曰伯服,为太子。太平御览·卷八十五》。《太平御览·卷一百四十七》。

朱氏右曾曰:伯服,《左传正义》引作“伯盘”。盘,古文作“般”,与“服”相似。

平王奔西《左传·昭二十六年》疏

〔九年,幽王十年九月,桃杏实。〕太平御览·卷九百六十八》。

〔十年,〕申侯鲁侯许文公平王,以本太子故,称天王《左传》疏

伯盘幽王俱死于虢公立王子余臣二王竝立。《左传》疏

〔三十一年,〕文侯杀王子余臣《左传》疏

〔三十五年。〕

朱氏右曾曰:是年,文侯卒,次昭侯立。

昭侯

〔元年。〕

朱氏右曾曰:是岁,周平王二十六年也。曲沃恒叔始立。

〔七年。〕

朱氏右曾曰:潘父昭侯,次孝侯立。

孝侯

〔元年。〕

朱氏右曾曰:是岁,平王三十二年,即昭侯之七年也。

〔六年。〕

朱氏右曾曰:曲沃恒叔成师卒,子立,是为庄伯

曲沃庄伯

曲沃庄伯元年,不雨雪。太平御览·卷八百七十九》引《史记》。《今本》作“春大雨雪”。

朱氏右曾曰:是岁周平王三十八年,晋孝侯之七年也。《史记·年表》在平王四十一年,与《左传·後序》所推不合。

二年,〔俄〕,至于郊。太平御览·卷八百七十九》引《史记》。

朱氏右曾曰:所都也,在山西平阳府翼城县东南。

八年,无雲而雷。十月,庄伯曲沃叛,伐翼。公子荀叔轸追之,至于家谷太平御览·卷八百七十六》引《史记》。《水经·浍水》注

朱氏右曾曰:曲沃山西绛州闻喜县东北。家谷,在平阳府翼城县西南。

〔十年。〕

朱氏右曾曰:曲沃,弑孝侯人立鄂侯

〔十一年。〕

朱氏右曾曰:是岁十一月,鲁隐公之元年正月也。

十二年正月,鲁隐公邾庄公盟于姑蔑左传·後序》。

朱氏右曾曰:姑蔑山东兖州府泗水县东五十里。

翼侯曲沃之禾而还。《水经·浍水》注

〔十四年。〕

朱氏右曾曰:周平王崩,次桓王立。

〔十六年。〕

朱氏右曾曰:鄂侯卒,次哀侯立。

〔十八年。〕

朱氏右曾曰:庄伯卒,次武公立。

武公

晋武公元年,尚一军。人乘人、董伯皆叛。《水经·河水》注

朱氏右曾曰:芮国,在今陕西同州府大荔县也。,盖曲沃之邑,未详。荀国,在山西绛州西。董国,在蒲州府荣河县东。

翼侯曲沃,大捷,武公请成于,至乃返。《水经·涑水》注

朱氏右曾曰:《涑水》注不引何年,以文势论之,当在此。今闻喜县西南有桐乡故城。是岁周桓王之五年,鲁隐公之八年也。

〔六年。〕

朱氏右曾曰:冬,武公,获哀侯人立小人侯

七年,芮伯之母芮姜出奔《水经·河水》注《路史·国名纪五》注

朱氏右曾曰:服虔曰:“蒲坂”,今蒲州府永济县东南有蒲坂故城。

八年,《路史·国名纪五》注冬,师、师围,取芮伯而东之。《水经·河水》注。冬,从《路史·国名纪五》注补。

九年,戎人逆芮伯于郊。《水经·河水》注

〔十一年。〕

〔十三年,〕《路史·国名纪五》注

朱氏右曾曰:楚国,在湖北荆州府江陵县巴国,今四川重庆府巴县邓国,在湖北襄阳府襄阳县东北。

武公,以赐大夫原氏,是为荀叔《水经·汾水》注。《汉书·地理志》注。

朱氏右曾曰:此未详何年事,姑附于此。

〔十九年。〕

朱氏右曾曰:周桓王崩,次庄王立。

〔二十三年,〕齐襄公《史记·秦始皇本纪》正义

朱氏右曾曰:纪国,在山东青州府寿光县南。郱邑,在青州府临朐县东南。鄑邑,在莱州府昌邑县西北。郚邑,在青州府安丘县西南。

〔三十四年。〕

朱氏右曾曰:周庄王崩,次釐王立。

〔三十七年。〕

朱氏右曾曰:曲沃

〔三十八年。〕

朱氏右曾曰:周釐王武公晋侯,自曲沃始封至此六十八年。

〔三十九年,〕人歼于唐书·刘贶传》。

朱氏右曾曰:是年,周釐王崩,次惠王立。晋武公卒,次献公立。遂国,在山东兖州府寕阳县东北。

献公

〔元年。〕

朱氏右曾曰:是岁,周惠王元年,鲁庄公十八年。

二年春,周惠王居于人入王府,多取玉焉,玉化为蜮,射人。开元占经·卷一百二十》、《太平御览·卷九百五十》。

〔十七年,〕弃其师。唐书·刘贶传》。

卫懿公赤狄战于洞泽左传·後序》。

朱氏右曾曰:杜预曰:“‘洞’当为‘泂’,即《左传》之‘荧泽’也”,今河南彰德府临漳县东南有泂沟

十九年,献公师伐,灭下阳左传·後序》。《水经·河水》注。下,《路史》注作“夏”。虢公,公命瑕父吕甥邑于都。《水经·河水》注《路史》注

朱氏右曾曰:下阳,在山西解州平陆县东北。虞国,又在其东北。都,今河南陕州也。

〔二十一年,〕重耳出奔。史通·惑经篇》。

朱氏右曾曰:《史通》曰:“《汲冢》所纪多与史符同。……获君曰‘止’,诛臣曰‘刺’,杀其大夫曰‘执我行人’,‘郑弃其师’,‘陨石于五’。”多是古史,今止“刺”、“杀”、“执”,俱无可考。

二十五年正月,人伐周阳有白兔舞于市。《水经·涑水》注

朱氏右曾曰:周阳邑,在山西绛州闻喜县东。是年,惠王陟,襄王立。

〔二十六年。〕

朱氏右曾曰:献公卒。乱,夷吾,立之。

惠公

〔元年。〕

朱氏右曾曰:周襄王之二年,鲁僖公之十年。

〔二年,〕秦穆公十一年,取灵丘。《古文苑》注。《广川书跋》。

雨金。太平御览·卷八百七十七》引《史记》。

朱氏右曾曰:《路史·發挥》注:“秦穆公时皆雨金于栎阳,又成王时雨咸阳襄王三年雨于”,不言所出。

六年,秦穆公太平御览·卷八百七十七》引《史记》。

惠公见获。史通·疑古》。

〔十一月,〕陨石于五。史通·惑经》。

十四年,秦穆公帅师送公子重耳,渉自河曲《水经·河水》注令狐桑泉臼衰,皆降于师。狐毛先轸,至于庐柳,乃谓秦穆公使公子来与师言,退舍,次于,盟于军。《水经·涑水》注。四,一作“五”,误。

朱氏右曾曰:是年九月,惠公卒,子怀公立。冬,文公入,杀怀公高梁郑环曰:“狐毛因父突见执而先归,故时在。”

文公

〔元年。〕

朱氏右曾曰:周襄王之十六年,鲁僖公之二十四年。

〔五年,〕周襄王会诸侯于河阳左传·後序》。

朱氏右曾曰:河阳,在河南怀庆府孟县西南。

文公汉书·地理志》注。

师逐大子齿张城南郑

朱氏右曾曰:以上二条不详何年。,即东张故城,在山西蒲州府虞乡县西北。南郑,疑华州郑县故城也。

〔九年。〕

朱氏右曾曰:文公卒,次襄公立。

襄公

〔元年。〕

朱氏右曾曰:是岁,周襄王二十五年,鲁僖公三十三年也。

六年,绝于《水经·洛水》注

朱氏右曾曰:《水经注》云:“洛水又北,阳渠水注之。《竹书》云云”,即此处也。盖在河南府偃师县南。

〔七年。〕

朱氏右曾曰:襄公卒,次灵公立。

灵公

〔元年。〕

朱氏右曾曰:是岁,周襄王三十三年也。明年,襄王崩,次顷王立。八年,顷王崩,次匡王立。

〔十四年。〕

朱氏右曾曰:灵公弑,次成公立。是岁,周匡王崩,次定王立。

成公

〔元年。〕

朱氏右曾曰:是岁,周定王元年,鲁宣公三年也。

〔七年。〕

朱氏右曾曰:成公卒,次景公立。

景公

〔元年。〕

朱氏右曾曰:是岁,周定王八年,鲁宣公十年也。

〔十一年,〕国佐来献玉磬、纪公之甗。左传·後序》。

〔十九年。〕

朱氏右曾曰:景公卒,次厉公立。

厉公

〔元年。〕

朱氏右曾曰:是岁,周简王六年,鲁成公十一年也。

楚共公宋平王会于湖阳《水经·比水》注

朱氏右曾曰:案,楚共王立於晋景公九年,卒於晋悼公十四年。宋平公立於晋厉公五年。检《春秋》,是时皆从,惟鲁成公六年,两以命侵,然是宋共公之世,非平公也。当阙疑。今本》繫之简王十二年,当晋厉公七年,非是。湖阳故城在河南南阳府唐县南。

〔七年。〕

朱氏右曾曰:厉公弑,次襄王之孙悼王立。

悼公

〔元年。〕

朱氏右曾曰:是岁,周简王十三年,鲁成公十八年也。

〔十六年。〕

朱氏右曾曰:悼公卒,次平公立。

平公

〔元年。〕

朱氏右曾曰:是岁,周灵王十五年,鲁襄公十六年也。

〔六年,〕有五黑气如日。太平御览·卷八百七十七》引《史记》,在灵王二十年。

〔七年。〕

朱氏右曾曰:是年八月庚子,孔子生,上距文王殁年五百十九岁。

〔二十六年。〕

朱氏右曾曰:平公卒,次昭公立。

昭公

元年,水赤于龙门三里。《水经·河水》注

朱氏右曾曰:是岁,周景王十四年,鲁昭公十一年也。龙门山,在山西绛州河津县西北与陕西韩城县龙门山对峙。

六年十二月,桃杏华。太平御览·卷九百六十八》。

朱氏右曾曰:是年,昭公卒,次顷公立。

顷公

〔元年。〕

朱氏右曾曰:周景王之二十年,鲁昭公之十七年也。

〔十四年。〕

朱氏右曾曰:顷公卒,次定公立。

定公

〔元年。〕

朱氏右曾曰:周敬王之九年,鲁昭公之三十一年也。

六年,不见于天。太平御览·卷八百七十五》。

囊瓦春秋啖赵集传纂例·卷一》。

十八年,青虹见。太平御览·卷十四》。绝于旧卫。《水经·淇水》注。或作“二十八年”,兹依戴东原校本。燕简公卒,次孝公立。〕《史记·燕世家》索隐补。

朱氏右曾曰:《索隐》曰:“王邵案,《纪年》,简公後次孝公,无献公。”據《十二诸侯年表》,简公卒于是年。姑據以补。

二十年,绝于《水经·洛水》注

二十五年,西山女子化为丈夫,与之妻,能生子。其年,一女而生四十人,二十死。开元占经·卷一百十三》。

三十一年,城顿丘《水经·淇水》注

朱氏右曾曰:顿丘故城,在河南卫辉府濬县。是年,获麟。

〔三十三年。〕

朱氏右曾曰:二月己丑,孔子卒。

〔三十五年,〕杀其大夫皇瑗丹水之上。大水,丹水壅不流。《水经·获水》注

朱氏右曾曰:丹水,即汳水也。據《左传》在此年。

〔三十七年。〕

朱氏右曾曰:定公卒,次出公立。

出公

〔元年。〕

朱氏右曾曰:周元王二年,鲁哀公二十一年也。

五年,绝于《水经·浍水》注丹水三日绝不流。《水经·沁水》注

朱氏右曾曰:案,《浍水》注:“虒祁宫,背,西则两川之交会也。”《汾水》注:“汾水西逕虒祁宫北,横水有故,截汾水中。”盖晋平公之故也,今在山西绛州南。《汉书·地理志》曰:“上党高都县莞谷丹水所出,东南入绝水。”《水经注》曰:“丹水河内山阳县,入”,今山西泽州府凤臺县东有丹水,东南合泫水,又南至河南怀庆府境沁水

六年,《水经·泲水》注宅阳《水经·泲水》注,一名北宅《史记·穰侯列传》正义。

朱氏右曾曰:《括地志》曰:“宅阳,一名北宅,在郑州荥阳县东南十七里”,今在开封府荥泽县界。是年,周元王崩,次贞定王立。

十年十一月,於越子句践卒,是为菼执,次鹿郢立。《史记·越世家》索隐

朱氏右曾曰:鹿郢,《史记》作“鼫与”,乐资曰:“《越语》谓鹿郢鼫与也。”

卫悼公卒于《史记·卫世家》索隐补。

朱氏右曾曰:《世家》曰:“出公季父出公子而自立,是为悼公悼公五年卒。”《索隐》引《纪年》云:“四年卒于。”洪氏依《史记·年表》补于晋出公二十三年,周贞定王之十七年。右曾案,,纳出公出公不敢入,师还,立悼公,事见《左传·鲁哀公二十六年》,当晋出公之六年,则悼公之卒,应在晋出公之十年也。

十二年,绝于《水经·河水》注

朱氏右曾曰:河南怀庆府原武县西北有扈城

十三年,智伯高梁《水经·汾水》注

朱氏右曾曰:山西平阳府临汾县东北有高梁城

〔十六年,於越子鹿郢卒,次不寿立。〕《史记·越世家》索隐

朱氏右曾曰:元文作“鹿郢立六年卒”。

荀瑶中山,取穷鱼之丘。《水经·巨马水》注。《初学记·卷八》。《太平御览·卷六十四》。

朱氏右曾曰:此未详何年。道元曰:“广昌县西射鱼城东射鱼城”,“穷”、“射”字相类,疑即此也。太平御览·卷六十四》引《水经注》曰:“穷鱼水鱼山,山石若巨鱼,水發其下。”直隶易州涞水县西南有射鱼城

十九年,韩龙卢氏城《水经·洛水》注。龙,一作“庞”。

朱氏右曾曰:卢氏县,今隶河南陕州

〔二十年,燕成侯立。〕《史记·燕世家》索隐补。

朱氏右曾曰:案,《世家》曰:“孝公十二年,智伯,十五年,孝公卒,成公立。”《索隐》曰:“《纪年》:‘智伯灭,在成公三年。’”又曰:“案,《纪年》:‘成侯。’”

〔二十二年,魏桓子韩康子赵襄子共杀智伯,幷其地。〕《史记·晋世家》索隐补。

朱氏右曾曰:《世家》:“哀公四年,赵襄子”云云。《索隐》曰:“如《纪年》之说,此乃出公二十二年事。”洪氏颐煊章氏並據此补。

二十三年,出公出奔,乃立昭公之孙,是为敬公《史记·晋世家》索隐

朱氏右曾曰:《晋世家》:“出公十七年,……奔,道死。故知伯乃立昭公曾孙君,是为哀公。……哀公四年,共杀知伯。……十八年,哀公卒,子幽公立。”《年表》则出公十八年,哀公二年,懿公十七年。此见《年表》正义,今本《年表》又脱去懿公自相乖迕,準之《竹书》,则懿公敬公,然亦非知伯所立,疑敬公之父未即位而追谥,史遂误衍一代,《竹书》以史记事,自可信據。

敬公

〔元年。〕

朱氏右曾曰:周贞定王二十八年。

〔三年,〕於越子不寿立十年,见杀,是为盲姑,次朱句立。《史记·越世家》索隐

〔十一年,〕田庄子卒。《史记·田敬仲世家》索隐

朱氏右曾曰:元文:“齐宣公十五年,田庄子卒。明年,田悼子立。”案,是年为鲁悼公二十七年,後三十七年,悼子卒,当鲁缪公之五年。《礼记·檀弓》云:“陈庄子死,赴于缪公召县子而问焉”,亦误以悼子庄子也。

〔十二年,〕田悼子立。《史记·田敬仲世家》索隐

朱氏右曾曰:《索隐》曰:“悼子卒,乃立田和。是庄子後有悼子,盖立年无幾,所以作《系本》及记史者不得录也。案,悼子立三十六年,不得云‘立年无幾’。庄周鬼谷子亦云:‘田成子君,十二代而有齐国。’今據《系本》、《系家》,自成子至王之灭,唯祗十代,若如《纪年》则悼子及侯,即有十二代。”右曾案,庄周之时,鬼谷苏秦所述不应豫知湣襄王。據本书,齐康公二十二年,田侯立,之称侯自始,则有齐国者当亦指以前有十二世也。攷敬仲穉孟湣孟文子须无须无桓子无宇无宇僖子成子襄子庄子悼子悼子田和,適十二世也。

燕成公十六年,卒,燕文公立。《史记·晋世家》索隐

十八年魏文侯初立。《史记·晋世家》索隐

朱氏右曾曰:是年,周考王七年、秦躁公九年、齐宣公廿二年、楚惠王五十五年、燕文公六年、赵襄子四十一年韩康子年未详,而《史记·年表》以文侯初立在晋幽公十四年,《晋世家》又谓在幽公十五年,《魏世家》亦云“文侯元年,秦灵公之元年也”。较《竹书》却後十年,《伪纪年》繫之考王元年,倶误。

〔二十二年。〕

朱氏右曾曰:敬公卒,次幽公立。

幽公

〔元年。〕

朱氏右曾曰:是岁,周考王十二年,鲁元公二年。

三年,鲁季孙晋幽公楚丘,取葭密,遂城之。《水经·泲水》注

朱氏右曾曰:楚丘城,在山东曹州府城武县西南。葭密城,在曹州府菏泽县西南。

七年,大旱,地生盐。北堂书钞·卷一百四十六》。

司马败公子翌于武垣元豐九域志》。

朱氏右曾曰:此未详何年事。武垣,在直隶河间府河间县西北。

九年,丹水出,相反撃。《水经·沁水》注

十二年,无雲而雷。太平御览·卷八百七十六》引《史记》。今《史记》无之,当是《纪年》文也。《通鑑外纪》在考王十三年。

十四年,於越子朱句三十四年《史记·越世家》索隐。《路史·国名纪》注引作“朱句卅年”。

朱氏右曾曰:《汉书·地理志》言:“封三十一世,为所灭。”杜预《释例》言:“春秋後六世而灭之。”《水经注》亦同。唯《战国策》作“灭”,《通鉴》繫之赧王二十九年。盖前灭于後灭于,若之绝而复封,封而後灭也。故城,在山东东兖州府滕县西南十四里。

燕文公二十四年卒,简公立。《史记·燕世家》索隐

〔十五年,〕於越子朱句三十五年,以郯子归。《史记·越世家》索隐《水经·沂水》注引“晋烈公四年”,疑传刻譌也。

朱氏右曾曰:故城,在山东沂州府郯城县西南。

秦灵公卒。〕《史记·秦始皇本纪》索隐补。

朱氏右曾曰:《史记》作“肃灵公”,《索隐》曰:“《系本》及《纪年》无‘肃’字,立十年。”

〔十七年,〕於越子朱句三十五年,以郯子归。《史记·越世家》索隐《水经·沂水》注引“晋烈公四年”,疑传刻譌也。

朱氏右曾曰:故城,在山东沂州府郯城县西南。


十八年,夫人秦嬴贼公于高寝之上。《史记·晋世家》索隐

朱氏右曾曰:《世家》云:“十八年,幽公淫妇人,夜窃出邑中,盗杀幽公魏文侯以兵诛乱,立幽公,是为烈公。”语与此异,传闻之辞不足为據。

烈公

元年,赵简子泫氏《水经·沁水》注韩武子平阳《水经·汾水》注

朱氏右曾曰:是年,周威烈王十五年、魏文侯廿四年,赵献侯十三年,韩武子十四年也。泫氏,今泽州高平县平阳故城,在平阳府临汾县西南。

二年,平邑《水经·河水》注。《初学记·卷八》作“四年”。。

朱氏右曾曰:平邑故城,在直隶大名府南乐县东北七里。

三年,人伐我南鄙,至于上洛《水经·丹水》注《路史·国名纪六》

朱氏右曾曰:上洛,在今商州也。

晋烈公五年,公子居思邯郸,围平邑《水经·河水》注

朱氏右曾曰:邯郸,《世家》在敬侯元年,当魏武侯十一年,此盖追书也。邯郸县,今隶直隶广平府

〔六年,〕秦简公九年卒,次敬公立。《史记·秦本纪》索隐

七年,田悼子卒,〔次田和立。〕《史记·田敬仲世家》索隐补。田布杀其大夫公孙孙公孙会廪丘叛于田布廪丘翟角孔屑师救廪丘,及田布战于龙泽师败逋。《水经·瓠子河》注十二月,齐宣公薨。《史记·田敬仲世家》索隐

朱氏右曾曰:是年,为齐宣公五十一年见《索隐。《吕氏春秋》曰:“廪丘使孔青将死士而救之,与人战,大败之。将死。得车二千,得屍三万以为二京。甯越孔青曰:‘惜矣,不如归屍以内攻之……’”即此事也。廪丘故城,在山东曹州府范县东南七十里。龙泽,疑即雷泽,在曹州府濮州东南。

〔九年,〕三晋命邑为诸侯。《史记·燕世家》索隐

朱氏右曾曰:是岁,周威烈王二十三年、燕简公十三年、秦敬公三年、齐康公二年、楚声王五年、魏文侯三十二年、赵烈侯七年、韩景侯六年也。

十二年,王命韩景子赵烈子翟员,入长城《水经·汶水》注景子,名《史记·韩世家》索隐

朱氏右曾曰:长城,即《左传》防门,《战国策》所谓鉅防也,在山东泰安府平阴县境。齐威王因其址筑为长城。《吕氏春秋·下贤篇》:“魏文侯……东胜长城,虏齐侯,献诸天子,天子赏文侯以上卿”,谓是役也。

齐康公五年,田侯生。《史记·田敬仲世家》索隐

朱氏右曾曰:者,田和之孙,田侯之子,谥曰桓公,即威王之父也。

国大风,昼昏,自旦至中。明年,太子出奔。太平御览·卷八百七十九》引《史记》以为晋烈公二十二年,误衍一“二”字耳。

〔十五年,〕魏文侯卒。《史记·魏世家》索隐

朱氏右曾曰:《索隐》云:“《纪年》:‘文侯五十年卒。’”考文侯立於晋敬公十八年,《史记·晋世家》索隐有明文可據。是岁当周考王七年,至此歴三十八年,当周安王五年,《魏世家》云:“文侯三十八年卒”,是也。若果有五十年,则文侯初立当晋敬公六年,又与《史记·晋世家》索隐所引不合,应阙疑。

武侯

元年,封公子《史记·魏世家》索隐

朱氏右曾曰:是岁,周安王六年、秦敬公十年、齐康公九年、楚悼王六年、燕简公二十年、韩烈侯四年、赵烈侯十四年、田齐太公十年也。公子武侯之子、惠成王之弟公仲缓也。

〔三年,〕秦敬公十二年卒,乃立惠公《史记·秦本纪》索隐

〔七年,晋烈公卒,次桓公立。〕桓公,《韩非子》作“桓侯”,《世本》作“孝公”,见《史记索隐》

朱氏右曾曰:據《晋世家》索隐:“魏武侯桓公十九年卒”,推校补此。

十一年,城洛阳安邑王垣《史记·魏世家》索隐

朱氏右曾曰:洛阳,当为洛阴,《史记》:“文侯还,築雒阴”,是也。故城,在陕西同州府大荔县西。安邑故城,在山西解州夏县北。王垣故城,在山西绛州垣曲县西。

宋悼公十八年卒。《史记·宋世家》索隐

〔十四年,〕齐康公二十二年〔,〕田侯立。《史记·田敬仲世家》索隐

〔十七年,〕於越子三十三年迁于《史记·越世家》索隐

二十年,中山公战于访子太平寰宇记》。越王三十六年七月,於越太子诸咎弑其君。十月,诸咎越滑人立孚错枝为君。《史记·越世家》索隐

朱氏右曾曰:访子,《史记》作“房子”,故城在直隶赵州高邑县西南。《吕氏春秋·审己篇》:“越王有子四人。越王之弟曰豫,欲尽杀之,而为之後。恶其三人而杀之矣,国人不说,大非上。又恶其一人而欲杀之,越王未之聽。其子恐必死,因国人之欲逐豫,围王宫。”高诱曰:“越王句践五世之孙”,毕秋帆曰:“五世之孙,则王也”。

〔二十一年,〕大夫寺区乱,立初无余之《史记·越世家》索隐

朱氏右曾曰:初无余之,即《史记》王之侯也。是年,安王崩,烈王立。

齐康公卒,次幽公立。〕

朱氏右曾曰:《魏世家》索隐引《纪年》:“幽公十八年而威王立”,今據此补。

二十二年,哀侯入于《史记·韩世家》索隐

朱氏右曾曰:《战国策》曰:“而轻亡。”

田午弑其君及孺子而为公。《史记·田敬仲世家》索隐

朱氏右曾曰:《索隐》曰:“在田侯立後十年”,又云“梁惠王十三年当齐桓公十八年”,又引《春秋後传》曰:“田午田侯及其孺子而兼,是为桓侯”。是所弑者,即侯也。

二十三年,晋桓公哀侯韩山坚贼其君哀侯,而韩若山立。《史记·韩世家》索隐

朱氏右曾曰:韩山坚,《史记》作韩严若山懿侯也。案,使聂政韩傀者,严遂也,在烈侯三年。弑哀侯者,韩严也,上距韩傀被刺二十四岁,或以为一人一事也。

赵敬侯卒。《史记·晋世家》索隐

朱氏右曾曰:《索隐》曰:“《纪年》:‘桓公十五年,韩哀侯卒,赵敬侯卒。’”今推校是桓公十六年。

〔二十四年,宋桓侯璧兵立。〕

朱氏右曾曰:《宋世家》:“休公二十三年卒,子辟公辟兵立”,《索隐》曰:“《纪年》作‘桓侯璧兵’”,據此补。《庄子》曰:“桓公出前,驱呼‘辟’,人以为狂。”又案,休公十二年卒,《史记》云“廿三年”,非也。

〔二十五年。〕

朱氏右曾曰:周烈王四年,孟子生,上距孔子卒百有八岁。金孙弼《孟子墓记》。

二十六年,武侯《史记·魏世家》索隐燕简公四十五年《史记·燕世家》索隐

梁惠成王

元年,韩共侯赵成侯晋桓公屯留《水经·浊漳水》注《史记·晋世家》索隐

朱氏右曾曰:是岁,周烈王六年、晋桓公二十一年、秦献公九年、楚肃王十一年、燕恒侯元年、齐幽公四年、田齐桓公五年、韩懿侯四年、赵成侯四年。共侯懿侯也。屯留故城,在山西潞州府屯留县南十三里。

昼晦。开元占经·卷一百一》。

赵成侯韩懿侯伐我惠成王,围浊阳《水经·沁水》注师败邯郸之师于平阳《水经·浊漳水》注

朱氏右曾曰:《史记·魏世家》:“武侯卒,子公中缓争为大子。公孙颀韩懿侯曰:‘魏罃得王,挟上党,固半国也。因而除之,破必矣。’乃与赵成侯合军幷兵以伐,战于浊泽”,即此事也。索隐》引此,“偃”作“种”,“伐我”下有“取”字。葵城,在河南怀庆府河内县北。浊阳,疑即浊鹿,在怀庆府修武县北。徐广谓在,非是。平阳,在河南彰德府临漳县西。

二年,田寿帅师伐,围降。《水经·河水》注

朱氏右曾曰:今山东曹州府观城县西有畔观故城。

大夫王出奔《史记·魏世家》集解

朱氏右曾曰:案,《国策王错惠王之黨也。

三年,邢丘《水经·泲水》注

朱氏右曾曰:自此,改称邢丘故城,在怀庆府河内县东南。

秦子向命为蓝君《水经·渭水》注

朱氏右曾曰:今陕西西安府蓝田县西有故城。

四年,河水赤于龙门三日。《水经·河水》注

五年,公子景贾帅师伐韩明战于,我师败逋。《水经·泲水》注

朱氏右曾曰:地,未详。據《水经注》似在长垣之境。

六年四月甲寅,徙都于大梁《水经·渠水》注。《汉书·高帝纪》注。《史记集解》。《孟子》疏引作“九年”。

朱氏右曾曰:《魏世家》徙都在三十一年,说者據之,以为惠王初年,公子未虏,安邑未边,不应徙都。愚谓惠王之徙都,非畏也,欲与争强也。安邑迫于中条太行之险,不如大梁平坦,四方所走集,车骑便利,易与诸侯争衡故也。之去、徙中牟、又徙邯郸,志在灭中山以抗;之去平阳、徙阳翟、又徙新郑,志在包以抑,岂皆为避哉?且《孙子列传》云:“相攻,轻兵锐卒竭于外,老弱疲于内。不若引兵直走大梁,……田忌从之,……战于桂陵”,事在惠王十八年。本书在十七年。马陵之战在惠王二十八年,《孙子传》亦云“直走大梁”。使尚未迁都,彼胡为批亢𢭏虚之计乎?《秦本纪》:“(孝公)十年,卫鞅为大良造,将兵围安邑,降之。”秦孝公十年即魏惠王志十九年,使时尚未迁都,已亡矣。通鑑》于周显王十七年书“大良造伐”,不书“安邑”,为《魏世家》所惑也。东周策》:“兴师临而求九鼎,……齐王大發师五万人以救之,兵罢。将求九鼎,……颜率曰:‘……夫之君臣欲得九鼎,谋之晖臺之下,沙海之上,其日久矣。鼎入,必不出。’”是时为东周惠公惠公薨于梁惠王十一年见後,则之徙都在前,彰彰明矣。晖臺沙海大梁地。本书三十一年为大沟于北郛以行圃田之水,传闻者乃以为沟之岁为迁都之年,而史又巧为“安邑”之说,遂不知《竹书》之为实录矣。

王发之薮以赐民。汉书·地理志》注。《左传·哀公十四年》疏。蓬,一作“逄”。

朱氏右曾曰:蓬陂忌泽,在开封府祥符县南,旧为禁苑,今弛以与民,惠王之所以为“惠”也。

於越寺区弑其君莽安,次无颛立。《史记·越世家》索隐

朱氏右曾曰:《索隐》曰:“初无余之十二年也。”《庄子》云:“人三弑其君,王子𢯱患之,逃乎丹穴,不肯出。人薰之艾,乘以王舆。”亦见《吕览乐资曰:“即无颛也”。

七年,雨碧于太平御览·卷八百九》、《广韵·二十二昔》、《路史·發挥二》注地忽长十丈有餘,高尺半。太平御览·卷八百八十》。

公子邯郸以作难。《史记·魏世家》索隐

齐桓公十二年弑其君母。《史记·田敬仲世家》索隐

八年,伐邯郸,取列人,伐邯郸,取《水经·浊漳水》注

雨黍于太平御览·卷八百四十二》、又《卷八百七十七》。雨骨于赤髀。《路史·發挥二》注

朱氏右曾曰:《路史》注引此又云“後国饑兵疫,《内记》云‘是谓阳消’。”

九年,与邯郸楡次阳邑《水经·洞涡水》注泫氏太平御览·卷一百六十三》。《太平寰宇记·卷四十四》。《路史·国名纪七》注

朱氏右曾曰:楡次故城,在太原府楡次县西北。阳邑故城,在太原府太谷县东南。,即也。以楡次阳邑泫氏也。

王会郑釐侯巫沙《水经·泲水》注

朱氏右曾曰:《史记索隐》引作“昭侯”,武昭侯釐侯也。《庄子》、《吕览》称昭釐侯,是岁为釐侯之二年。

十年,入河水甫田,又为大沟而引甫水《水经·渠水》注

朱氏右曾曰:《水经注》曰:“渠水乱流,东逕荥泽北,东南分,歴中牟县圃田泽,北与阳武分水。……浦水盛则北注,溢则南播。……又有一渎,自酸枣,导自渎,歴酸枣阳武县南出,世谓之十字沟而属于,或谓是渎为梁惠之年所开,而不能详也。”甫田圃田,在开封府中牟县西北。

瑕阳人自岷山青衣水来归。《水经·青衣水》注

朱氏右曾曰:瑕,音近“雅”,雅山之南,梁州之边徼也。《水经》云:“青衣水青衣县西蒙山,东与沫水合也。至犍为南安县,入于。”青衣故城,在四川雅安县蒙山,北距岷山千里峰峦緜亘,实一山也。南安故城,在四川嘉定府夹江县西北。瑕阳人浮青衣水,自,又自也。

十一年,郑釐侯使许息来致地,平丘戸牖首垣诸邑及驰道。我取轵道,与鹿《水经·河水》注

朱氏右曾曰:平丘,在大名府长垣县西南五十里。戸牖,在开封府兰仪县东北二十里。首垣,即长垣故城,在长垣县东北三十里。驰道,近刻《纪年》及《水经注》並作“驰地”,王引之《经义述闻》以为“驰地者,弛地也”,弛,易也。见《尔雅轵道,在怀庆府济源县南。鹿,未闻,或谓在濬县界,远,疑。

东周惠公薨。《史记·六国表》集解

朱氏右曾曰:《史记》:“考王封其弟于河南,是为西周桓公桓公威公威公惠公惠公封其子于,号东周惠公。”《世本》“名”,与此异。

师伐,次于怀《水经·沁水》注,城《水经·沁水》注

朱氏右曾曰:此未详何年事。怀,在武渉县西南。,在武渉县东南。

十二年,龙贾帅师築长城于西边。《水经·泲水》注

朱氏右曾曰:《魏世家》云:“築长城,塞固阳。”《秦本纪》云:“築长城,自以北,有上郡。”苏秦惠王後元二年云“西有长城之界”,即此。

师出河水以水长垣之外。《水经·河水》注

朱氏右曾曰:郦道元曰:“河水旧于白马县南泆通黄沟。”白马县,今卫辉府滑县地,其东南即长垣县界也。

屯留尚子《水经·浊漳水》注。《太平寰宇记·卷四十五》引“尚”作“长”。

朱氏右曾曰:尚子,即长子也,今隶潞安府涅氏故城,在沁州武乡县西。

十三年,王及郑釐侯盟于巫沙,以释宅阳之围,归《水经·泲水》注

朱氏右曾曰:釐城开封府荥泽县东。

齐桓公卒,次威王立。〕

朱氏右曾曰:《田完世家》索隐曰:“梁惠王十三年当齐桓公十八年,後威王始见。”今據补。

十四年,鲁恭侯宋桓侯卫成侯郑釐侯来朝。《史记·魏世家》索隐

朱氏右曾曰:是年,为恭侯二十年、桓侯十七年、成侯五年、釐侯七年也。

於越子无颛八年薨,是为菼躅卯《史记·越世家》索隐

朱氏右曾曰:次无彊立。

十五年,遣将龙贾阳池以备太平寰宇记·卷九》。

朱氏右曾曰:阳池,即九薮之阳华,在同州府华阴县东南,长城起此北至固阳

築长城自亥谷以南。《水经·泲水》注

朱氏右曾曰:《续〈汉书〉·郡国志》曰:“长城自阳武”,今在原武阳武荥泽郑州密县界也。

鲁恭侯来朝。《史记·六国表》集解

邯郸成侯燕成侯安邑《史记·六国表》集解

朱氏右曾曰:今保定府高阳县西南有安都城正定府无极县东南晋州东並有安乡城,未知谁是。

十六年,公孙壮帅师伐,围焦城,不克。《水经·渠水》注公孙壮帅师城上枳安陵山民《水经·渠水》注。民,一作“氏”。

朱氏右曾曰:此一役也,覆举“公孙壮帅师”者,引书者之辞耳。焦城,在开封府中牟县西南。上枳,未闻。安陵,在开封府鄢陵县西北。山民,当在中牟县境。

邯郸,取丘,城之。《水经·泲水》注

朱氏右曾曰:丘,二邑,俱在长垣县境。

师及战于泃水师遁。《水经·鲍丘水》注

朱氏右曾曰:泃水顺天三河县宝坻县鲍丘水

邯郸四曀,室多坏,民多死。开元占经·卷一百一》。

十七年,韩姬弑其君悼公《史记·韩世家》索隐

朱氏右曾曰:《《索隐》云:“韩昭侯之十年则梁惠成王之十七年也。”姬,一作“𤣱”,梁玉绳曰:“悼公晋静公”。

东周高都《水经·伊水》注

朱氏右曾曰:高都,在河南洛阳县南。,未闻。

剔成废其君璧而自立。《史记·宋世家》索隐

朱氏右曾曰:洪氏本在烈王六年、惠王元年,然惠王十四年,宋桓侯,则洪氏误也。今移于此,俟攷。

郑釐侯来朝中阳《水经·渠水》注

朱氏右曾曰:《韩策》曰:“昭釐侯执圭而见君,非好卑而恶尊也……申不害曰:‘我执圭於君必得志於,必外靡於天下矣,是敝矣。……俛於一人之下,而伸於万人之上也。……’”中阳,在开封府郑州

田期伐我东鄙,战于桂阳,我师败逋。《水经·泲水》注景㪨公孙仓师,围我襄陵《水经·淮水》注徐州子期《史记·田敬仲世家》索隐

朱氏右曾曰:《魏世家》曰:“惠王邯郸,拔之。请救于使田忌孙膑,败桂陵。”《田齐世家》:“魏惠王邯郸求救于。……段干朋齐策》作‘段干纶:……‘救而军其郊,是不伐而魏全也。故不如南攻襄陵以弊。’”《齐策》又曰:“‘……邯郸拔而承之敝,是破而弱也。’田侯曰‘善’,乃起兵南攻襄陵。七月,邯郸拔。因承之弊,大破之桂陵。”盖邯郸还,邀败之于桂陵,遂趋襄陵,而会之也。《史记正义》曰:“桂阳曹州乘氏县东北。”襄陵,今归德府睢州也。田期,即田忌,《索隐》曰“田臣思,《纪年》谓之徐州子期”,未知其文云何,姑附于此。

十八年,王以师败诸侯师于襄陵《水经·淮水》注侯使景舍来求成。《水经·淮水》注王会之围。赵一清《水经·淮水》注

朱氏右曾曰:《战国策》曰:“邯郸之难,……因使景舍起兵救邯郸拔,之閒。”濊,音近涣。之閒出文章,见《水经注》。

马陵《史记·魏世家》索隐

朱氏右曾曰:许州长葛县北三十里有马陵冈

邯郸之师败我师于桂陵《史记·魏世家》索隐

十九年,玄武濩泽《水经·沁水》注

朱氏右曾曰:玄武,未详。濩泽,在泽州府阳城县西。

二十年,以为长城。《水经·汶水》注《史记·苏秦传》正义

朱氏右曾曰:《括地志》曰:“长城西北起济州平阴县,縁太山北冈上,经济州淄州,即西南兖州博城县北,东至密州琅邪臺入海。”今平阴肥城章丘莱芜博山淄川沂水安丘诸城各县界中並有长城遗址。

将军文子子南弥牟,後有子南劲朝于惠成王,命子南为侯。《史记·周本纪》集解。《汉书·武帝纪》注。《水经·汝水》注

朱氏右曾曰:子南者,卫灵公昭子之字也。将军文子者,之子子木弥牟也。弥牟以父字为氏,犹仲婴齐耳。《韩非子》曰:“子南劲之为臣,上逼君,下乱治,援外以挠内,侵下以谋上”,则其人可知矣

殷臣公孙裒,还取夏屋,城曲逆《水经·滱水》注壬寅,孙何,入三戸郛。《水经·丹水》注

朱氏右曾曰:此二上条未详何年。夏屋城,在保定府唐县北。曲逆城,在保定府完县东南。三戸城,在南阳府内乡县西南。

〔二十四年,〕徐州《史记·越世家》索隐

朱氏右曾曰:《索隐》曰:“无颛薨後十年”,则楚宣王之二十三年、齐威王之十一年也。《楚世家》云:“威王七年,田婴楚威王,败之于徐州”,与此不合,盖两事也。

魏章率师及师伐,取上蔡《水经·汝水》注孙何㶏阳《水经·颍水》注

朱氏右曾曰:未详何年事。上蔡,在汝寧府上蔡县西南。㶏阳城,在许州临颍县东南。

二十五年,中地坼,西绝于《水经·汾水》注

朱氏右曾曰:,今平阳府曲沃县也。

二十七年十二月,威王十四年田朌伐我。《史记·孙吴列传》索隐《田敬仲世家》索隐 二十八年,,与田朌战于马陵史记·魏世家》、《孟尝君传》、《田敬仲世家》、《孙吴传》索隐〔我师败逋。〕王邵说补。

朱氏右曾曰:《孙膑传》:“告急齐王孙子计,使田忌将而伐,败之马陵,虏太子,杀庞涓。”《战国策·齐策》:“南梁之难,韩氏请救于田侯召大臣而谋,此是威王十五年事,未称王,故曰田侯,《史记》以为宣王,岂不谬哉?……因起兵撃,大破之。”马陵,即此马陵,在曹州府濮州东北。

穰疵帅师及孔夜战于梁赫师败逋。《水经·渠水》注

朱氏右曾曰:《吕览·无义篇》:“秦惠王立,……欲加罪公孙鞅以其私属与母归襄疵不受。”高诱注:“襄疵人也。”其即此穰疵欤?梁赫大梁城西南之赤城也。

二十九年,秦孝公会诸侯于蓬泽《水经·渠水》注《史记·六国表》集解。蓬,亦作“逢”。

朱氏右曾曰:孝公二十年也。天子致伯诸侯毕贺。

五月,田朌人伐我东鄙,围平阳《水经·泗水》注《史记·魏世家》索隐《泗水》注无“五月”二字。《索隐》无“及人”三字。。

朱氏右曾曰:平阳故城,在兖州府邹县西三十里。

九月,卫鞅伐我西鄙。十月,邯郸伐我北鄙。王攻卫鞅,我师败绩。《史记·魏世家》索隐

朱氏右曾曰:《史记》:“使公子将而撃,虏公子,袭破军东地至。”

三十年,城泲阳《水经·泲水》注

朱氏右曾曰:泲阳故城,在开封府兰仪县东五十里。

卫鞅,故名曰《水经·浊漳水》注

朱氏右曾曰:,即商於。《水经注》曰:“丹水南乡县之间,歷中之北,所谓商於者也。”《汉书·王莽传》曰:“邬亭西通武关”,亦即此矣。今在南阳府淅川县西南。汉书·地理志》“鉅鹿郡鄡县”,字亦作“”,音苦尧反,故城在保定府束鹿县东,六国时为地,非所得封也。祇以字形相乱,《水经注》、《後汉书》注鄡县並引《竹书》、《伪纪年》亦改作“”,谬矣。

三十一年三月,为大沟于北郛,以行圃田之水。《水经·渠水》注

朱氏右曾曰:《水经注》曰:“渠水又东南而注大梁,……左则故渎出焉。秦始皇二十年,王贲断故,引水东南出以灌大梁。”然则惠王所为大沟当逕大梁城北,东注汳水,後为王贲所断,故曰故渎

迁于,改名徐州《水经·泗水》注《史记·鲁世家》索隐《孟尝君列传》正义

朱氏右曾曰:驺忌之所封也。上邳城,在兖州府滕县南。故薛城滕县东南四十四里,或曰在滕县东北四十里辥山下,故辥邑辥国也。

〔三十二年,〕岸门《史记·秦本纪》索隐

朱氏右曾曰:《六国表》在秦孝公二十三年。《括地志》曰:“岸门,一名西武亭,在许州长社县西北二十八里。”

胡苏帅师伐韩襄胡苏酸水《水经·泲水》注

朱氏右曾曰:酸水故渎,在卫辉府延津县北。此未详何年事。

三十六年。

朱氏右曾曰:元文曰:“惠王三十六年改元,从一年始至十六年,而称‘惠成王卒’”。是惠王前元终于三十六年,後元终于十六年,章章也。《伪纪年》以“改元称一年”五字仞作正文,遂使前元迄于三十五年,後元终于十七年。承《史记索隐》之误,而洪氏章氏亦莫之纠正也。

一年。左传·後序》。

朱氏右曾曰:是岁,周显王三十五年,始与称王。後十年,称王。又二年,称王。称王改元,与秦惠文王同。

〔二年,〕郑昭侯薨,次威侯立。《史记·韩世家》索隐韩昭侯之世,兵寇屡交。《史记·申不害列传》索隐

朱氏右曾曰:《世家》无威侯一代,又《韩非传》索隐:“《纪年》:‘韩昭侯之世,兵寇屡交’”,是小司马隐括之语,未敢羼入正文。

〔三年,〕师伐东鄙,围中牟《水经·渠水》注《左传·定九年》疏

朱氏右曾曰:诸书未引何年,洪氏补在显王三十一年惠王三十三年陈氏云“当是赵肃侯十八年事”惠王後元三年,今从之。中牟,在彰德府汤阴县西。

〔九年,〕郑威侯七年邯郸襄陵。五月,梁惠王威侯巫沙。十月,郑宣王《史记·韩世家》索隐

朱氏右曾曰:章氏曰:“《纪年》威侯之年,盖析宣惠王一君之年为二君之年,而《史记》误以为皆宣惠王年矣。下‘败韩举’在威侯八年者,或当为宣惠王元年也。”洪氏曰:“宣王威侯”,未知孰是。

〔十年,〕田朌邯郸韩举战于平邑邯郸之师败逋,获韩举,取平邑新城《水经·河水》注

朱氏右曾曰:此事《水经注》引作“晋烈公十年”,《索隐》云“当韩威王八年”,计相距七十八岁,不应有两田朌、两韩举。攷《赵世家》云:“(肃侯……)二十三年,韩举战,死于桑丘”,肃侯元年当梁惠王二十二年,下逮後元十年,为肃侯之二十五年,盖《赵世家》误“五”为“三”,《水经注》误“惠成後元十年”为“晋烈公十年”也。至《韩世家》以韩举将,则更舛矣。

十一年,王会韩昭侯齐宣王平阿《史记·孟尝君列传》索隐

朱氏右曾曰:赵绍祖曰:“昭侯当为威侯宣王当为威王”。愚案,是年,称王,会以相命也。平阳故城,在凤阳府怀远县西北,迂远,当依《史记·孟尝君列传》作东阿

卫平侯卒,子孝襄侯立。〕洪氏《史记·卫康叔世家》索隐补。

王国维案:《史记·卫康叔世家》索隐:“乐资據《纪年》以嗣君孝襄侯。”

十三年,会齐威王《史记·孟尝君列传》索隐

朱氏右曾曰:曹州府濮州西二十里,鄄城故城也。

四月,齐威王田婴。十月,《史记·孟尝君列传》索隐初封彭城《史记·孟尝君列传》索隐

朱氏右曾曰:《国策·齐封田婴》及《靖郭君将城辥》二篇,不言是何王,《靖郭君善齐貌辨》一篇明言後“数年,威王薨,宣王立”,是封者为威王矣。自《史记》误以为湣王封,鲍彪遂改,改,习迷同醉千古不觉矣。

十四年,薛子来朝。《史记·孟尝君列传》索隐

十五年,齐威王薨。《史记·孟尝君列传》索隐

朱氏右曾曰:江氏羣经补义》曰:“孟子梁惠王,当在周慎靓王元年、惠王後元之十五年。至次年,惠王卒,襄王立。孟子一见即去矣。……《通鑑考异》……于慎靓王二年……载‘孟子一见而出语’,是矣。乃于显王三十三年书‘孟轲梁惠王’,岂孟子十八年乎?误矣!”陈氏逢衡《纪年集證》曰:“读《孟子》者,不可不先读《竹书》。若梁惠尚未称王,而孟子以王称之,曾不仪若矣。”右曾案,《孟子》七篇初不及齐威王,而梁惠之薨、梁襄之立,适当齐宣王元年,则孟子遊踪断非先,可知也。

人伐,围浊鹿赵武灵王人救浊鹿,败师于勺梁《水经·滱水》注

朱氏右曾曰:元文不引何年,今姑附此。是岁,燕王元年、赵武灵王六年也。《水经注》曰:“望都县东南三梁亭,即勺梁也。……广昌东岭之东有山名浊鹿逻。”望都,今保定府庆都县也。广昌县,今属易州

十六年,惠成王卒。左传·後序》。

今王

朱氏右曾曰:《史记集解》曰:“《世本》‘惠王襄王’而无哀王,然则今王者,魏襄王也。”荀朂穆天子传·序》亦云:“《纪年》今王于《世本》盖襄王也。”

〔元年。〕

朱氏右曾曰:周慎亲王三年、秦惠文王後七年、楚怀王十一年、燕王三年、齐宣王二年、赵武灵王八年、韩威侯十五年宣惠王八年,疑

四年,郑侯使韩辰晋阳。二月,城阳更名,河雍高平史记·秦本纪》、《赵世家》集解《范雎传》正义《水经·泲水》注

朱氏右曾曰:已称王,而书郑侯,未详。今怀庆府济源县东南有阳樊城、西南有向城

碧阳君之诸御产二龙。开元占经·卷一百十三》。

朱氏右曾曰:诸御,妾也。

〔五年,〕子之杀公子《史记·燕世家》索隐人禽子之而醢其身。《史记·燕世家》集解

朱氏右曾曰:《燕策》:“燕王既立……三年,……举国属子之。……子之三年,燕国大乱,……将军市被、太子谋攻子之。储子齐宣王曰:‘因而仆之,破必矣。’……王因令章子将五都之兵,因北地之众,以伐。……燕王死,子之亡。二年,而人立太子,是为昭王。”《齐策》:“为与国,张仪将救之。田臣思曰:‘……不如聽之。子子之国,百姓弗戴,诸侯不与,必救之,是天以赐我也。’王曰:‘善。’……因起兵攻,三十日而举‘三’当作‘五’。”则伐齐宣,本自明白。自太史公作《史记》于之世系夺去两代,遂使齐宣不与相当,自不得不以伐属之齐湣。生史迁後者,唯是从,於是《荀子》之文可以改王霸篇齐湣,盖刘向所改,《孟子》之书不可读。自以来,纷如聚讼,若《黄氏日抄以《梁惠王篇》伐燕,为易王初立取十城;《公孙丑篇》伐,为湣王子之之乱。不知燕文公卒于梁惠王後二年,乃齐威王之二十五年,则取十城者,是威王,非宣王、《资治通鑑宣王之年以就《孟子,或节外生枝、或断鹤继凫,岂知真古文《纪年》确乎伐者,是也。此《纪年存真》之所以不可不辑也!请为读《孟子》者正告曰:“伐之役,在周赧王元年、燕王七年、齐宣王六年。”

公子,立以为燕王,使乐池送之。史记·赵世家》文。徐广曰:“《纪年》亦云尔。”據此补。

朱氏右曾曰:裴骃曰:“乱,遥立燕王,虽使乐池送之,竟不能就。梁玉绳《史记志疑》曰:“窃意为王,在死之後,昭王未立之先。立二年,卒,乃立昭王昭王並非太子,太子已同君子之死于难矣。”施彦士《读孟质疑》曰:“‘使事,竟不就’,纵书于史,必不书于史。徐广等所见《纪年》有此,必是当时实录。”赵策》:“欲存之,乐毅曰:‘……不如请以河东地于。’……王曰:‘善。’乃以河东憎之,令淖滑惠施,请伐而存。”

六年,取我路史·国名纪五》。

朱氏右曾曰:《秦本纪》:“(惠文王後元)十一年,樗里疾,降之。”较此前一年。焦城河南陕州南。

地暴长,长丈餘,高一尺。太平御览·卷八百八十》引作“周隐王二年”。

七年,韩明帅师伐襄丘《水经·泲水》注

朱氏右曾曰:韩明将。襄丘邑,当在大名府开州境。

秦王来见于蒲阪关《水经·河水》注

朱氏右曾曰:《六国表》:“魏哀王六年,与秦王临晋。”较此前一年。临晋渡,一名蒲津,在陕西同州府朝邑县东三十五里,对岸即山西蒲州府永济县,古之蒲阪关也。

四月,越王使公孙隅来献乘舟,始罔及舟三百,箭五百万,犀角、象齿。《水经·河水》注

朱氏右曾曰:始罔,舟名。

齐宣王八年杀其王后。《史记·田敬仲世家》索隐

景翠雍氏《史记·韩世家》集解

朱氏右曾曰:《六国表》:“韩宣惠王二十一年,助我攻,围景痤。”,即也。雍氏,在开封府禹州东北。

,共败屈匄《史记·韩世家》集解

朱氏右曾曰:案,《楚世家》:“(张仪,)与丹阳大败我军,斩甲士八万,虏我大将军屈匄楚怀王十七年。”《韩世家》:“与共攻,败屈匄,斩首八万于丹阳宣惠王廿一年。”然则《纪年》当云“”,今云“”,传钞譌也。《大事记》以此为即雍氏之役,大谬。

韩宣王卒。《史记·韩世家》集解煑枣《史记·韩世家》集解

朱氏右曾曰:今大名府东明县东南有煑枣城

八年,翟章《史记·魏世家》索隐

朱氏右曾曰:《世家》云“拔列城二”。

楮里疾,不克。《史记·樗里子传》索隐秦惠王薨。《史记·樗里子传》索隐

朱氏右曾曰:蒲邑,在陕西隰州南。

九年,成周,山水大出。《水经·洛水》注五月,张仪卒。史记·张仪传》、《韩世家》索隐庶章帅师来会我,次于襄丘《水经·泲水》注

十年十月,大霖雨,疾风,河水酸枣郛。《水经·泲水》注

朱氏右曾曰:酸枣城,在卫辉府延津县北十五里。

十二年,公孙爰帅师伐我,围皮氏翟章帅师救皮氏围,疾西风。《水经·汾水》注

朱氏右曾曰:皮氏城,在绛州河津县西。,盖人名。西风,地名。魏策》:“攻围皮氏而与樗里疾怒,欲与。”《大事记》曰:“赧王九年,甘茂樗里疾皮氏未拔,甘茂弃军奔和,罢兵。”赧王九年,梁襄王之十三年,较差一年耳。

十三年,城皮氏《水经·汾水》注

十四年,内乱,杀其太后及公子、公子《史记·穰侯传》索隐

朱氏右曾曰:《秦本纪》云:“(昭王)二年,……庶长与大臣、诸侯、公子为逆,皆诛,及惠文后皆不得良死。”《穰侯传》云:“昭王即位,以为将军,卫咸阳。诛季君之乱”,《索隐》曰:“季君即公子。”然则太后即惠文后、武王之母、昭王之嫡母也。公子、公子武王弟、昭王兄也。

十五年,吾得帅师及,取纶氏《水经·伊水》注《後汉书·黄瓊传》注《路史·後纪十三》

朱氏右曾曰:元文未引何年,今从雷氏本移此,当楚怀王黄棘之後。右曾案,《渚宫旧事》:“张何吾得曰:‘能令公贵于三柱国,请为公说王曰:“吾得出于晋国,好廉而善剑,不如使其掌客。”’遂言于怀王,王从之。”是吾得怀王时人也。纶氏城,在河南府登封县西七十里。

翟章,次于南屈《[[|汉书·地理志]]》注。《水经·河水》注

朱氏右曾曰:元文未引何年,今从雷氏本。

十六年,拔我蒲坂晋阳封谷《史记·魏世家》索隐。”

朱氏右曾曰:晋阳城,在蒲州府虞乡县西。封谷,即风陵,在蒲州府永济县南。

十七年,邯郸命吏大夫奴迁于九原,又命将军、大夫、適子、戍吏皆貉服。《水经·河水》注

朱氏右曾曰:吏大夫奴者,吏大夫之奴也。九原故城,在蒙古吴喇忒所驻铁柱谷北。《赵世家》胡服之令在武灵王十九年梁襄王十二年,而二十五年云“使周绍胡服傅王子”,然则前此议之未行,至此始皆貉服。貉服,即胡服也。赵策》云:“赐周绍胡服衣冠,具带黄金师比”,注曰:“具带,犹具剑。……或曰‘以贝饰带’”。《汉书》“黄金犀毗”,师古曰“胡带之钩也”。《淮南子》云“武灵王贝带獬冠而朝”,《大事记》引胡广曰:“赵武灵王改胡装,以金珰饰前,前施貂,名鵕䴊冠。今之鞾亦武灵王所製云。”

中山,塞集胥口《史记·苏秦传》集解

朱氏右曾曰:未详何年事。《赵世家武灵王二十、二十一、二十三年倶攻中山,当魏襄王之十三、十四、十六年也。苏代燕王曰“决宿胥之口,虚顿丘徐广引此以證。张守节曰:“淇水东至黎阳,入。”《魏志》云‘武帝口东,因宿胥故渎开白沟,导二水入焉。’案,今卫辉府濬县西南有宿胥故渎。

十九年,薛侯来,会王于釜丘《水经·泲水》注

朱氏右曾曰:釜丘陶丘也,在曹州府定陶县西南。

雍氏人败。《史记·韩世家》集解

朱氏右曾曰:徐氏曰:“《大事记》:‘韩襄王十二年,太子死,公子、公子蟣蝨国策》作幾瑟,争为太子。时蟣蝨质于欲内之,故围雍氏。’”《史记·甘茂传》:“(楚怀王)以兵围雍氏使公仲侈告急于,……乃下兵于以救兵去。”即其事也。

二十年。左传集解·後序》。

朱氏右曾曰:元文曰:“今王终二十年”,谓《纪年》终于此也。後三年,襄王始薨,作《纪年》者不及见,故不举其谥,而司马贞云“《纪年》终于哀王二十年。昭王三年,丧毕,始称元年”,误矣。《伪纪年》遂以“今王终二十年”六字为《竹书》正文,岂非误之误者欤?又案,是岁为周赧王十六年、秦昭王八年、楚怀王三十年、燕昭王十三年、齐闵王三年、赵武灵王二十七年、韩襄王十三年也杜预據《史记》推校,故谓为齐湣王二十五年,非也,餘同,上距周幽王元年,凡四百八十三岁,通武王岁,至此共七百五十八年。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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